民勤自民国时期,开始发行纸币,间有银币流通,金融市场常处于大幅度的波动和混乱状况。195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民勤县支行成立,隶属武威地区分行管理。其工作主要是办理存放款、转账结算、联行往来以及执行现金管理等业务。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中国人民银行民勤县支行与农业银行时合时分,变化不定。1980年1月,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再次分设。198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民勤县支行又分设出中国工商银行民勤县支行。1984年1月1日起,人民银行民勤县支行不再办理存贷款等经营业务,专司货币发行与金融监管职能。城乡存贷业务按其分工由商业银行承担。
2、金融业务机构
(1)中国人民银行民勤县支行
195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民勤县支行成立。1951年,成立农村营业所1个。1958年开始,先后在大坝、夹河、双茨科、大滩、红柳园、红沙梁、西渠、中渠、收成、东湖镇等公社设立营业所。20世纪50年代,每区(片)设立1个营业所,70年代以公社为单位设立基层营业所,80所代以乡为单位设立营业所。1987年9月,县人民银行营业机构临时搬至民勤县武装部办公,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民勤县支行与农业银行民勤县支行共同出资在民勤县东大街修建综合办公大楼一幢,1989年9月竣工。1989年10月1日,人民银行民勤县支行正式搬至新建成的综合办公大楼办公。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民勤县支行有职工31人,内设综合业务股、会计股、办公室。
(2)中国农业银行民勤支行
1964年2月,中国农业银行民勤县支行成立。1968年7月22日,人行、农行合并。1980年1月,两行再次分设。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1995年,农村信用社从农业银行脱钩,1997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民勤县支行与农行民勤支行分设。2001年,农行民勤支行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设综合办公室、计划财会部、客户经理部、信贷管理部、风险资产经营管理部、营业部等6个部门、1个办事处、1个分理处、9个营业所,共有在职职工105人。2004年9月,民勤农行设立全县金融业首家ATM自助银行。止2005年底,其开发的业务种类有对公存款、储蓄业务、贷款业务、中间业务、银行卡以及自助银行等多类产品。
(3)中国工商银行民勤支行
1985年1月,成立了中国工商银行民勤支行,承办的各项业务先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没有明确划分。1987年12月,经工商银行武威市分行批准,民勤支行明确划分了工作人员和营业办公场地,内设人秘股、信贷股、会计股、出纳股、计划股、储蓄股等6个股室,对外营业机构有支行营业室、东关办事处、南街代办所。1991年,增设稽核、保卫、微机3个股室,对外营业机构增加到8个。1996年,实现办公电子化、自动化。2001年,支行进行网点整合压缩,机关内仅设综合办公室1个,对外营业机构有营业部和东关办事处2个。2005年,开通POS(自助刷卡消费)系统。
(4)民勤县信用联社
1951年,成立民勤县信用联社。内设党委办公室、人事秘书股、财务会计股、计划信贷股、审计稽核股、监察保卫股、科技信息股、营业部和中心库等9个股室,另有一非常设机构清非工作队。下设营业网点32个,其中法人机构22个。有职工230人。
(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民勤县支行
1996年12月,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民勤县支行,为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2001年,建成1400多平方米综合办公大楼一幢。2005年末,全部实现了办公现代化和数据处理自动化,全国联网,资金汇划60秒到帐。内设计划信贷部、财务会计部(含营业室)、办公室。有职工20人。
3、金融业务
民勤自汉武时建县以后,即通行货币。那时的金融活动、市场交换基本上是以物易或金银计价流通。民国时期,开始发行纸币,间有银币流通,金融市场常处于大幅度的波动和混乱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4月,成立县人民银行。
(1)储蓄
1952年个人存款5.1万元,1957年个人存款50.5万元,1958年为60.6万元,1961年为286.3万元,1965年为106.6万元,1976年为441.5万元。1977年以来,储蓄存款额急剧上升。1985年城乡个人存款额达2862.6万元,比1952年增加108.6倍。1990年各项存款余额14489万元,1995年各项存款余额为51065万元,2000年各项存款余额92078万元,2005年各项存款余额为175148万元。
(2)农业贷款
从1950年发放农业贷款1.43万元。1956年发放贷款113.74万元,1960年余额为386.89万元,1972年418.53万元。1983年投放给乡村和社员贷款1261.96万元,收回1184.41万元。1985年农业贷款1582.03万元,收回1739.47万元。1990年农业贷款2281万元,1995年农业贷款5839万元,2000年农业贷款24198万元,2005年贷款33209万元。
(3)工商信贷
1953年,发放工商贷款15.1万元,打击了金融投机,稳定了物价,安定了人民生活。1955年发放贷款386.0万元。1958年工商贷款为197.6万元。1962年582.2万元。1983年,发放工商贷款2825.3万元;1985年工商业贷款4182.4万元,贷款余额1082.8万元。1985年个体工商业贷款39.6万元,占总余额的0.61%。1990年工商业贷款10052万元,1995年工商业贷款30091万元,2000年工商业贷款29068万元,2005年工商业贷款32496万元。
4、保险
1951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威支公司民勤代理处成立,其性质是经济互助组织。1951年,共收入流动保险费7万多元。195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民勤县支公司成立。1958年后,保险机构撤销,保险工作停顿。1985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民勤县工商银行保险代办处,重新开办保险业务。1985年,保险费收入9.47万元,投保金额872.5万元。其中机动车辆保险费收入9.12万元,投保金额404.7万元;企业财产保险9户,投保财产总值204.57万元,保费收入3218元;投保家产4户,投保金额1.96万元,保险费收入58.89元;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费收入246.80元。1985年,发生保险责任内理赔偿案件35起,经济损失约4万元左右,已结案20起,理赔经济损失8768.6元。1997年,全县承保金额33371.4万元(财产险20671.4万元,人险12700万元),保险业务收入702.3万元(财产险收入367.5万元,人险收入334.8万元)。
财产险理赔案件389件,赔付164.4万元;人险理陪案件548件,赔付53.8万元。2000年,承保金额147035万元(财产险承保33078万元,人险承保金额113957万元),保险业务收入131万元(财产险业务收入46万元,人险业务收入85万元)。财产险理赔案件465件,赔付387万元;人险理陪案件116件,赔付63万元。2005年,保险公司承保金额136482万元(财产险承保58704万元,人险承保金额77778万元),保险业务收入2533万元(财产险业务收入659万元,人险业务收入1874万元)。财产险理赔案件1278件,赔付444万元;人险理陪案件1171件,赔付90万元。至2005年底,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天安保险公司在民勤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开展相关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