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第一次到州江市法院提起离婚时,梅果知道人们打官司都是要请律师,她就说:“杨哥,朋友说法院‘么么黑’,还是请个律师帮打官司吧!”
杨林说:“离婚官司很简单,没有必要请。”
梅果说:“杨哥,律师不请可以,你要到法院打点一下,案子会好办些。”
杨林说:“我没有亲戚朋友在法院上班,从小到大没有进过法院。”
人没有啥事谁也不愿意进法院。杨林说,要不是“摊上”这离婚闹心的事,他连法院大门朝哪开都不知道。
有了第一次没有离成婚和第二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经验,杨林认识到法院打官司“不认识”法官和不请律师要多么“惨绿”就有多么“惨绿”,就像那某某姐姐唱的《山路十八弯》中的歌词“弯弯环环,环环弯弯”一样,让他的离婚官司怎么也绕不过那个“弯”,怎么也跳不出那个“环”。
杨林第一次到他们老家州江市法院离婚,法官在开庭时进行调解,他不懂调解法律程序。这调解是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过程中第一步先走的法律程序,不仅可以在开庭时进行调解,也可以在开庭前进行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好途径,特别是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法院更加着重调解。杨林在法庭上不接受调解,面对调解法官的苦口婆心和妻子的乞求,他说不出离婚缘由,懵懵懂懂的他就同意法官调解不离婚。
这第一次没有离婚成,法律程序叫撤诉。法院当即退给杨林一半诉讼费。
回到长港市,杨林无法面对百般温柔的梅果,后悔不该接受法官的调解不离婚,他当即返回州江,找那办案的法官要求离婚。那办案的法官拿出他签字不离婚的开庭笔录,他看后顿时“无语”。
杨林当时就提出要继续离婚,立案庭的法官告诉他第一次在法院诉讼离婚撤诉,半年之内不允许再向法院提起离婚。他感到无可奈何。
好不容易挨到半年过后,杨林第二次到法院提起离婚。这次他不管法官把心掏出来,就是不同意法官的调解,坚决要离婚,结果是法院判决不准他准离婚。判决生效了,杨林才知道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当他到法院提出上诉,竟然过了上诉法定期限。
杨林第三次到法院再次起诉离婚时,认为梅果说的对,才决定请律师包打官司。他舅家表哥的丈人姐夫的儿子兰青得知后,就把州江市江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孔忻力推给他。
孔忻,名牌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老家在州江深山农村。他大学毕业回到州江后,只有“背影”没有“背景”,他不能“拼爹”,靠拼实力考进州江市司法局,在江阳律师事务所当了一名律师。他对自己能成为一名律师感到自豪和骄傲,憧憬将来能成为一名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使者。
一句不经心的话,一件不起眼的事,能改变一个人的理想,一生的命运。孔忻在制衣店试穿新做好的律师袍,发现两手没处插,就疑惑地说:“师傅,这律师袍的口袋在哪?”
“你们律师的手从来都是插在别人的口袋里!”给他做律师袍的师傅诡异地说。
孔忻后来才知道这句话的寓意,差点“毁三观”。
律师非官非商。孔忻当了律师后,对非官没啥争议,他“劳资”都不是官,再说他站错了队,就与官场无缘;但对非商来说,就是一枪爆头,孔忻也不会相信。律师收取代理费有明确的规定,风险代理最高可以收取标的30%,还可以私下协商。这私下协商里面的水有多深,只有你遇到官司才能明白,好听点叫包打官司,难听点就是文明下的“合法”抢劫。
当然,也有看似不掏钱的“助人为乐”律师,可你根本不知道这叫“法律援助”,政府早就替你买单,是律师办案补贴。偶有一分钱不收的律师,千万不要说人家脑袋上有个坑——“脑残”,人家不是在求佛,而是在求名。就像那各种“露露”演脱衣“秀”一样,脱得越多,露得越多,就越火爆,名声越大,最后脱光了就成了“名”星。这些,孔忻都懂,当律师要想有钱就要先成名,成名了案子才源源不断,银子就会哗啦啦的进来。
理想很“热血”,现实很“惨绿”。孔忻刚到律师这个圈子混,法律再精,能力再强,口才再好,长得再帅,没有人脉却无人问津,他曾一度可怜得只有喝粥的份儿。他曾多次求在州江市法院刑庭当法官的大学同学龚铮给他介绍些案子,次次被龚铮给“枪毙”,气得他喝进肚子里那点粥都要被吐出来,他想靠帮人打官司成为“土豪”的梦想,每天只能对着太阳做白日梦。
经验是由痛苦中粹取出来的。孔忻明白没有付出“口水”和“汗水”,就没有成功的泪水。他开始四处自荐,开出每件案子代理费百分之十作为提成的诱人条件,请亲戚的朋友、朋友的亲戚、以前认识的和现在不认识的给他介绍案子。
两年过去,28岁的孔忻靠自己独创的案子提成法成了州江市律师界的“达人”,当上了江阳律师事务所的副所长,案件代理费万元以下的他都不接,让他的大小伙伴都惊呆了。在市政府当市长大人秘书的大学同学陶涛向来对龚铮都是高看一眼,从不拿做律师的孔忻当干部,如今对他却是高看两眼,他的“土豪”梦想已不再是黄粱一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