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感到有大颗大颗热热的液体吧哒吧哒滴落在他脸上,他知道她七窍在流血。他肝肠寸断却无可奈何,他知道她在用一颗坚强的心和死神相抗争。他幡然感悟到生命的分量此时显得无比沉重,死神如鹰鹫般拍打着翅膀,时刻向他俯冲、袭击,一不小心,生命就会因此而终止。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旅游团的人们举着火炬找到了山崖边,终于救下了他俩。她也在不远的一家医院里住了好长时间。那件事发生后,她的整口牙齿都脱落了,从此也再没有站起来。他每天用轮椅推着她,走在街上,看夕阳。
他说:“当初你干吗拼命救下我这个糟老头子呢?你看你,牙齿……”
她喃喃道:“我知道如果松口,失去的不仅是你,也是我后半生的幸福……”
坐在茶楼里,她惊讶他的衰老和苍白,看着她啪嗒啪嗒掉眼泪,他淡淡地道:“她死了,医生说抗不过年的,真的说中了。”
为了一个女人
王丽萍/文
逮到老公外遇的那夜,她几乎是疯了。在旁人看来,最最保险的老公,一向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老公,受过高等教育、有着高尚职业的老公,怎么可能、可以看上一个小保姆?
那个女孩子,怯怯的,灰土豆一般,说话的声音像蚊子,她咆哮起来:“你到底看上那只蚊子什么!”
老公觉得很沉痛,不是因为内疚和不安,而是他原本想亲口对她说的:“我们分开吧,我爱上我的保姆了。”
还来不及把那话说出来,却被她抢了先,而且,一下子立场也变为偷腥和艳遇,自己的感情完全没有了正面。
这以后,事情远远没有了结,亲戚轮番过来做他的工作,骂他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然后,单位工会的人也来了,苦口婆心对他说后果、脸面;最后,是好朋友,深夜驻扎在家里,劝他回头是岸;甚至有的还说:什么人不好爱,爱一个保姆?说出去很难听的。
他沉默,女孩子早被打道回府、音讯全无,下一步该怎么办,他不知道。终于,老婆说话了:“我可以忘记,你可以不可以?”
他沉默许久,还是说:“是我不好,我们还是分开吧!”
他们真的就这样分开了,当然,他是受到了惩罚的,房子、汽车、存款,他都没有要。两年后,她再婚,寄了喜帖给他,写道:“我们曾经有过历史,现在想来都成烟云,我不介意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因为我很幸福。”
他没有来,一打听,他甚至辞了职,去了女孩子的家乡。
又过了几年,听过去的老朋友说,他混得不怎么样。朋友们看不下去,凑了点儿钱让他做生意,他就在她的家乡开了个很小的画店,给人裱画、画像,甚至给那些过去的人画遗像。她心里还是有点儿疼痛的,如果他好、他成功、他幸福,她也许不是滋味,但至少可以平衡;但现在,他在很远的乡下,过着完全不一样的日子。女人都是善良的,于是,她讨了地址,给他寄去钱。
过年的时候,收到了他的信,说可能会回来过年,回来的话,会谢谢她。
真的,就在过年前,他回来了。接到他电话的时候,她很想哭,相信没有哪一种情感,可以简简单单用言语说出感觉,只是刹那间,想到了他对她的温柔,如果不是外遇,他会是个好老公。
坐在茶楼里,她惊讶他的衰老和苍白,看着她啪嗒啪嗒掉眼泪,他淡淡地道:“她死了,医生说抗不过年的,真的说中了。”她久久地望着他:“你,当真就这样爱她?为她牺牲了那么多?”
他点点头。
她不肯罢休:“为了一个女人,你值不值啊!”
他抬起头来,一字一句地道:“跟她以后,我才知道,什么叫爱情。”
后来有一天,当我跟那女人面对面时,她摇着头对我说:“知道么?什么叫爱情?爱情根本就是不正常的!就是没有章法、没有道理的。”
语气里,充满了不屑;还有,微微的妒忌、羡慕;还有,向往。
她冷笑一声说:“好啊,你是怎么收费的7一次多少钱7我付费。”男人窘得说不出话。
旧情人的重聚
易粉寒/文
他和她曾经山盟海誓过。几年前曾有一段旧情,彼此相爱,后来,分手了。男人提出的分手,原因却是无法把握她,始终觉得她飘忽、不安定,一个灵魂桀骜的女子无法给一个男人一份有安全感的爱情。他选择了逃离。她亦不哭不闹,微笑着转身。从来都是这般自尊自爱自恋的女子,用冷漠形成一道盔甲,谁也伤不了她。只是转身而去后,脸上有浅浅的泪痕。她是爱他的。她纵有千般不好,他选择放弃她,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他虽然爱她,但是爱得不够彻底不够深。
分手后的这几年一直没有再相见,偶尔在网上聊聊或者节假日发发短信。她听朋友说,他还爱着她。她不言语,听到这样的消息放在心里,过一阵子就忘记了。只是在听林忆莲那首《听说爱情回来过》时,心底会稍有点发颤。“在朋友那儿听说知心的你曾回来过想请他替我向你问候/只为了怕见了说不出口/际对以往的感触还多不多僧让我心碎的你我依然深爱着……”
歌里唱得有点过于煽情了。她对他并不曾依然深爱着,内心却有抹不去的怀念。
他回到这个城市已经是几年后的今天了。他在MSN上对她说,他要回这个城市。她心里如野草被春风吹动了一下,但是依旧冷冷地说:“回来干吗?”他说:“带女朋友回家见父母。”
她听到内心从初春逆转到深秋的风声,呼啸而过,席卷过整个心。
她不动声色地笑,说:“呵呵,我还以为回来看我呢。”
他也不成不淡地说:“见见也无妨。几年不见了,不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几年不见了,过去那个青涩的女孩子已经破茧成蝶,蜕化为风情万种的女子。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一直被身边的男人追逐,事业上更加风光,一个美丽自信魅力逼人的现代都市女子。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见?她要穿上她最名贵最漂亮的衣服,化着最精致最动人的妆容,在这个城市最昂贵的消费场所请他。她要让他后悔,让他知道除了她,他再也不可能找到比她更出色的女子。是的,我们活得精彩就是对负过自己的旧情人最狠毒的报复。她想到这些,内心有一种苍凉而悲壮的愉悦。于是,对他说:“好啊。那就见一见,叙叙旧。”
他说:“叙叙旧,挺好,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什么都可以重温一下,有什么事情不可以发生呢?”
她凝固了。苍凉而悲壮的感觉瞬间化为冷热交替的不适。
他继续说:“★★酒店现在怎么样,过去我们常去的。”
是的,那个酒店曾经有他们欢娱的时光。春宵苦短日高起。
此刻,他的意思明白地摆在她眼前。旧情人的重聚,这个男人不过是奔着身体的欢娱而来,而这个女人却还幻想着灵魂的还击。一个可耻,一个可笑。
她冷笑一声说:“好啊,你是怎么收费的?一次多少钱?我付费。”男人窘得说不出话。
这样的一个爱情速食的年代,我们不断地恋爱,然后分手,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两个或者更多的旧情人。旧情人的重聚,最悲哀的事情不是对方穿得珠光宝气盛气凌人地来到你面前,而是,重聚与记忆里的那场爱恋不再有太多关联,要的只是片刻欢娱,且不用付费。
比最悲哀还更悲哀的是,她想让他后悔,无非是内心还恋着,恋着这个人或者恋着那段情。顷刻,却发现多年酝酿的怀旧情绪轰然倒塌,一文不值。过去的,就真的永远过去了。
我开了门,他问我是否愿意去散散步,我忸怩作态地说天这么晚了。见他面有失望,忙话头一转,说不过也无事正想出去走走。
强暴幻想
玛格丽特·艾特/文
伍德海/译
你也许会认为杂志上所写的都是些杜撰,因为它们离你是如此之远。但有时你又不得不去面对这些你认为子虚乌有的事,因为,只要你能将字按顺序认下来,你总会有一种想看点什么的想法。
有一次,百无聊赖,随手翻阅一本杂志,其中有篇文章说女人都有关于强暴的幻想。身为女人,合上书,我也禁不住胡思乱想起来。
如果我遇到强暴的场面该怎么办?我脑海中迅速掠过一幕幕一场场,就像演电影一样。
漆黑的夜晚,我正一个人走在凄清冷寂的小胡同里,有个家伙跑上来,抓住了我的胳膊。这种事现在时常发生,有本书上曾经传秘方让女人们随身带瓶柠檬水。显然实际上我不会带那玩意,因为有一次我带了一瓶,结果弄得我的提包湿漉漉的。但在幻想中我带了一瓶,我对他说:“你想强奸我,对吗?”他点点头,我于是打开提包搜索那瓶柠檬水,但我找了半天没找到。我的提包内放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因此我让他伸出手,请他帮我拿着掏出来的东西以便我能发现那瓶柠檬水。最后我终于找着了,然后他递还给我,我立即用它喷向他的两眼。
这个景象好像不够刺激,这个强奸犯属于那种特别知书达理型的。
我又开始构想:
我一个人静坐家中,此时夜深人静,忽然,一陌生男子破窗而入,只见他长相英俊,衬衫上没有汗渍,身高一米八,我站在他面前,鼻子刚好到他下巴下第一颗扣子。这是再合适不过了!不不不,这不成了浪漫小说了吗?当真正的强奸发生时,你只会感到惶恐,就像你住的楼房着火了,你找不着电梯,也不可能从楼梯下去时一样,你会急得想把头埋进水池里,你试图回想你所知道的所有救急措施以至于你无法决定用哪一招。
这样似乎更好:深夜,我正走在漆黑无人的小胡同里,忽然,一个瘦小丑陋的家伙蹿出抓住我,但我是名空手道高手。我朝其头部猛击数下或砍向他脖子一掌,将他的扁桃体几乎打了出来。但这对我似乎有些困难,平常我打排球都疼痛难忍,这样大力打击之下,恐怕先断的是我的手。对,我可以用手指直插他的双眼,然后将他撞向墙壁,摔得死去活来。但我从不愿将手指插入别人的眼里,你愿意吗?那感觉会像插进了热果酱里,但我对冷果酱都难以忍受,想起来我都浑身起鸡皮疙瘩。而且,我会对此有一种负罪的内疚感,你能想像你走过一个盲人时,知道是因你而使他终身黑暗而无动于衷吗?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组合出无数光怪陆离的景象,每一个都让我品味半天,比看电视还有劲。
最让我心驰神往的是这样一种情况:当我被一个家伙抓住时,我友善而又悲楚,傲然地对他说:“你想强奸一个将死的人码?”然后我轻轻地推开他,平静地告诉他我正患白血病,只有几个月活头了,这就是我为什么敢深夜独行的原因。我当然并未患过白血病,但在假想中我得上了。令人震惊,无独有偶的是,这个小伙子也患上了白血病,也无几日阳寿了,这也是他想强奸我的动因。他内心万念俱灰,痛苦不安,他如此年轻却不得不作别这美丽的春天。最后,我们漫步走向咖啡屋,倾心相谈。我们都很高兴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个知音,这像是命中注定。烛光摇曳,我们彼此深情注视、手慢慢地触摸在一起。我们俩互相依偎着,共同度过我们生命中的最后时光,只等死神来临,安详离去,就像早晨没有睡醒一般。但我决定不管谁先死去,如果是我,倒也无所谓,如果是他,我还得继续活下去,参加他的丧礼。我为自己身着黑纱、悲痛欲绝的美丽而心碎。你也许不会相信,想到最后我禁不住泪如泉涌,伤心得不能自控。不瞒你说,我看电影常常涕泪纵横,即使片子并不怎么悲情。
这时,忽然传来敲门声,我吓了一跳。由于还未从强暴幻想中走出,我紧张得浑身打颤,看看门窗都已关严才提心吊胆地询问。
原来是我的一个同事,他一表人才,待人诚恳,我暗自倾慕已久,他对我也颇为青睐。我开了门,他问我是否愿意去散散步,我忸怩作态地说天这么晚了。见他面有失望,忙话头一转,说不过也无事正想出去走走。我于是扔下那本杂志,把自己收拾得香喷喷的,随他出去了。
外面已是黑夜一片,但清风爽人,十分惬意。
妈妈则属于那种越老越俏的老女人。打开她的衣橱.鲜亮的衣服比我的还多,她总嗔怪我,首饰应该佩戴在身不应该搁在盒里。
老女人有很多种
王易/文
老女人有很多种。
有钱有闲的老女人叫老太太,没钱没闲的老女人叫老婆子,识文断字的老女人叫老夫人,“撒泼耍浑”的老女人叫老娘儿们。
越老越穿红戴绿的老女人叫老来俏,越老越渴望爱情的老女人叫老风骚。
在公园里散步,经常能看见那个在悠扬乐曲中舞剑的银发老女人,红衫白裤,精神抖擞……我从不猜她的年龄,倒经常联想到脍炙人口的百岁挂帅的佘太君。于是,不再为自己鬓角早生的那根白发忧心忡忡,开心一笑,瞧瞧人家,越老越神气!
华灯初上的街头,总能看见扭秧歌儿的老女人们忘我地快乐地发着“癫”。那灵活利落的腿脚,活脱杜甫《石壕吏》里那趁“老夫出门看”时立刻“逾墙走”的老妇。从那儿经过的我,脚步节奏不由自主地就跟上了喧天的锣鼓点儿,可却怎么也“颠”不出秧歌儿的韵昧来,活力在这时更青睐那些“疯”老婆儿们。
被人叫做老娘儿们的老女人看似蛮横无理,其实她们只是遇事爱较个真章儿。有家超市的广告上标明啤酒半价,几个老女人一大早就等在门口,可当她们冲进去时,正撞上几个戴着胸卡的工作人员偷偷摸摸搬走最后几箱啤酒。经理算是倒了血霉,差点被那几个老娘儿们的唾沫淹死。
妈妈则属于那种越老越俏的老女人。打开她的衣橱,鲜亮的衣服比我的还多,她总嗅隆我,首饰应该佩戴在身不应该搁在盒里。外出参加社会活动时,她必定做一做头发,化一点淡妆,给人神采奕奕的感觉。对照妈妈年轻时淳朴恬淡的照片,觉得老了以后的妈妈更俏更美。
丧夫的老女人在黄昏恋时比鳏夫们显得更挑剔更有耐心。邻家韩姨烧得一手好菜,女红也非常了得,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虽然追求她的老头儿不少,可她却很沉得住气,她的口头禅是:“急什么?要嫁就嫁个称心如意的,不称心不如意就这样一人过一辈子。”
都说女人很怕老,但细想想,不太怕老的女人还是挺多的。老夫人也好,老太太也好,老婆子也好,老娘儿们也好……只要是笑对生活,生活就会回赠给她们无价的美丽,她们越美丽,就越不会怕老。
当男人爱上女人的时候,通常想到的是上J耒,是结婚,是理智的行为。而当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她往往傻到不知道是爱他的什么。
女人的傻
幻海沙
世界上还有比驴子更傻的动物吗?我想,或许就是女人了。
曾经和几个朋友一起做爱情心理测验,测验的内容是个童话。如果是男的做,在童话里就会遇到公主;如果是女的做,遇到的自然就是王子。
和所有的童话一样,童话的主角在遇到王子或者公主后,都会彼此相爱。唯一和其他童话不同的是,在这个童话里他们都会被一个邪恶的巫婆抓住。测验者只能选择:要么自己活,要么王子(公主)活。
测验的结果出来后,几乎所有的男测验者都选择了让自己活,而女测验者多选择了让王子活。
于是参加测验的男人们不禁摇头说:“女人真傻,连命都没有了,还管王子做什么?即使你为他死了,那个家伙过上一段时间还不是会忘了救他的人,然后去朝三暮四,去寻花问柳。”
做乘务员的朋友从上海回来,大家坐在一块喝酒。席间她说起因为长途跋涉,加之火车上空间狭小,一些人在列车上突发精神病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