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皮特在英国下院发表的反对向北美征收印花税的演说。英国政府为弥补英法战争中的巨额消耗,不断向北美殖民地人民课收重税,并于1765年颁布了"印花税法",规定北美殖民地所有的报刊、证件、单据等,必须贴有"印花",交纳印花税。该法令一颁布,便遭到北美人民的强烈抵制,并引发了国会的激烈的辩论。皮特的演说,首先论证了印花税所依据的原则是错误的,在法律程序上是违法的,接着强调了征收印花税可能和已经引起的严重后果,有条有理,层次分明,既有雄辩的事实,又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堪称说理型演说的典范。在结构止,演说先插入一段国王向北美征税的演说词,针对演说词展开讨论;在陈述中了论点前,故意让支持印花税的人起来辩护,然后针锋相对,逐一驳斥;最后旗帜鲜明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这种先抑后扬的手法,具有很强的影响听众心理的效果。演说的本身是为了维护英国对殖民地的统治,但客观上支持了北美人民的抗议行动。
反对"印花税法"的演说
1766年1月4日议长先生:
我认为这个王国无权向殖民地征税。同时,我又完全肯定,这个王国在行政及立法诸方面,对殖民地享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殖民地人民是这个王国的臣民。他们同你们一样享有天赋的人权和英国人特有的权利;他们同样受法律的制约,同样承担英国这个自由国家宪法所规定的义务。北美人民是英国的亲生儿,不是私生子。征税不属于行政和立法权的范围,纳税只是下院的自愿赠予。在立法上,英国的三个等级都有其权利,但国王和贵族议员们认可一项课税,只是法律形式所需要,是否赠予只能由下议院作出决定。
在古代,王室、贵族、教会拥有土地。贵族和教会向国王纳贡。他们缴纳属于自己的东西!现在,由于美洲的发现和其他种种原因,平民成了土地的拥有者。教会(上帝保佑)的土地极其有限。贵族的地产与平民相比,不过是沧海一粟。下院代表土地拥有者平民,而后者实际上代表了全体居民。因此,当我们在下院决定纳贡和赠予时,我们所纳贡和赠予的是自己的财产。但是,如果我们向北美征税,我们做的是什么呢?"我们,大不列颠国王陛下的下院议员,向陛下进贡。"但进贡的是什么呢?是我们的财产?不是!"我们向陛下进贡北美平民的财产!"这种说法荒谬绝伦!
区分立法权和征税权,对维护自由极为必要。国王、贵族和平民享有同等的立法权。但如果征税权只是立法权中简单的一郎分,那么,国王和贵族也就与诸位一样享有征税权。一旦这项原则获得有力的支持,他们就会要求取得并行使这种权利了。有人认为,下议院实质上代表了殖民地。我倒很想知道,谁在这里代表了北美人民。这个王国有哪个郡、哪位议员代表了他们?要是那样,但愿上帝大大增加这些有身份的代表的数目!或者,诸位能否转告北美人民,某市镇的代表正在为他们说话,而废市镇却又可能从来没有见到过自己的代表?这便是宪法中的腐朽之处。它不可能长久延续下去。如果它不消亡,就必须删除。认为下院实质上已代表北美的想法,是迄今为止进入人脑之中的最可鄙的想法,不值一驳。
北美平民在当地各州议会中有自己的代表,他们一直享有自己的法规所赋予的纳税权。如果没有这一权利,他们早已沦为奴隶了。与此同时,作为拥有最高行政权和立法权的英国,始终以王国的法律、规章,以及在贸易、航海和制造业等方面的限制,来约束各个殖民地,惟独不能未经他们的同意去掏他们的口袋。
(乔治·格雷威尔站起来为政府的政策辩护。)
许多先生被指控在北美孕育暴乱。他们针对这项令人不快的法案,自由地阐述了自己的意见,而这种意见竟然成了他们的罪行。令人遗憾的是,我听到下院也要给言论自由定罪。但这种恶意中伤吓不倒我。任何人都不应当害怕行使自由的权利。我需要这种自由。那些对自由进行诽谤的人也许得到过好处,但他们应该悬崖勒马。他们说什么北美人民顽固不化,几乎卷入了公开的暴乱。我庆幸北美已经在进行抗争。当300万人民感到自己的一切希望成为泡影,即将俯首为奴的时候,他们就会成为使对方屈服的最合适的力量。
外面对北美的力量谈论很多。这是一个应谨慎对待的问题。为了正义的事业,有了正当的理由,王国的力量可将北美打得粉碎。我知道你们军队的勇气,知道你们指挥官的才能。但是,在这里,就许多人认为是臭名昭著、极不公平的"印花税法"而言,我是举双手反对的。
你们想要在这一事业中获胜,可能要靠运气。如果北美倒下,它就会像硬汉一样倒下。这就会削弱英国的基本力量,使英国宪法无效。把剑不插人鞘中,而插入你们同胞的腹中,难道这就是你们自吹自擂的和平吗?美国人对一切事并不总是深谋远虑,耐着性子的。他们被虐待,他们被不公平逼得发疯。难道你们要惩罚他们因你们引起的疯狂吗?
总而言之,我请求议会允许我陈述意见,那就是:印花税必须绝对地、完全地、立即地废除。废除的理由已经明确指出,即:这个法案是以错误的原则为基础的。同时,让我们以最坚定的语句再次肯定王国对殖民地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并从一切立法的观点确认这点。我们可以约束他们的贸易,限制他们的企业,行使我们的一切权力,但却无权未经他们的同意就掏他们的腰包。
伯克(1709~1797年)
18世纪英国政治家、散文家和演说家。出生于爱尔兰著名律师之家。1748年毕业于都柏林三一学院,获学士学位。后去伦敦中殿法学院学法律。1764年参与创建"文学俱乐部",1757年发表美学论文《关于崇高美和秀丽概念来源的哲学探讨》。1765年当选为国会议员,1790年2月,伯克在议会中攻击法国大革命。同年11月1日发表《关于法国革命的感想》一文,否定法国革命。
伯克的演说热情奔放,比喻生动,句型变化节奏均匀。本篇演说选自他1775年3月在英国议会上发表的《论与殖民地和解》中的开头部分,主要内容是劝说英王乔治三世放弃以武力来征服美洲的想法,但没有成功。从演说中,不难看出伯克的政治主张。
为美利坚的权力辩护
1775年3月
先生们讲了,美利坚乃是一个崇高的目标,是一个十分值得用武力来夺取的目标。当然,如果攻打一个民族便是赢得这个民族的最好方法。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对于手段的抉择,自不免要受其习性的影响。熟谙韬略的人当然会偏好这类事物,而掌握国柄的人也往往过于迷信武力。但我却老实表明,也许是由于缺乏这类知识的缘故吧,我的意见却只赞成审慎处理,而不赞成采用武力;因为考虑到,想要使一个人口如此众庶、性格如此活跃、急长猛增、心旺气盛的民族继续处于一种对我来说既属于有利又颇依附的关系之中,武力只能是一种不仅可厌而且无力的手段。
首先,先生们,允我指出,单纯凭恃武力只能是暂时的。一时的征服很有可能,但不能消除再举征服的必要;而一个民族如果有待于连连讨伐,便不能认为已被征服。
我的第二个反对理由便是这事的不稳定性。武力未必能造成恐惧,而武备也不即等于胜利。一旦失败,即一筹莫展;因为和议失败了,尚有武力可凭;但武力失败了,进一步的和议便没有希望。权力与威信有时要凭借仁爱而获得,但决不可能为穷困失利的淫威所乞得。
反对武力的另一个理由是,你的一切力挽其失的做法却偏偏会使你达不到目的。你所奋力争取的东西将不是你所能夺同的东西,一切都会在一场搏斗之中贬损沉埋、耗费殆尽。而我所能满意的乃是全部的美利坚,而不是稍少一点。我不希望把它的力量连同我们自己的力量一起耗尽,因为归根到底,我们所消耗的仍不外是英国的国力。我不希望在一场困战之后进而被俘;当然更加不愿不到结束就已这样。也许我能逃脱,但我对此却并无把握。再有一点。我不希望把这种美利坚精神彻底摧毁,因为这种精神恰恰是这块土地的伟大所在。
最后,以武力为手段,这在我们的殖民地统治上尚少类似的经验可凭。这些地域的发展及其利用乃是得自种种全然不同的方法。我们旧日的宽容政策曾被人认为推行到了错误的地步。也许是的。但是我们却觉得,如果感觉也算证据的话,我们的宽容政策倒比我们的黩武作法更好接受一些。
先生们,这便是我之所以不想抱持轻用武力那类高调的一些理由,而这种论调在不少人们的心目当中--对于这些先生在其他方面的见地,我本不乏敬意--似乎仍颇具魔力。但在这一切背后,还另有我的第三种考虑,这种考虑,在帮助形成我个人对治理美洲所应遵循的政策这事的见解上,甚至比它的人口商业等等,更具有决定的意义--我这里指的是该地的脾气与性格。
马克西米利安·德·罗伯斯比尔(1758~1794年)
18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家,雅各宾派领袖。出身于律师家庭。青年时代深受卢梭影响。1781年巴黎大学法律系毕业。1789年当选为故乡阿腊斯三级会议代表,在凡尔赛制宪会议上抨击自由派贵族,提出许多民、主措施,深孚众望。1792年被选入国民公会,力主处死国王,抵御外敌。
路易十六是法国封建制度的象征。1789年7月14日,巴黎人民武装起义,路易十六被迫离开巴黎,后勾结外敌和逃亡贵族,企图复辟王位。1792年8月,雅各宾派联合人民群众,推翻了大资产阶缍君主立宪派统治,逮捕路易十六。围绕对国王的处置,国民公会进行了激烈辩论。12月3日,罗伯斯比尔发表7本篇被誉为"革命的雄辩术绝无仅有的"著名演说。他巧妙地运用了逻辑推理:"路易十六曾经是国王,现在已建立了共和国"。共和国的建立,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对路易十六的最明确最断然的判决。如果对国王进行诉讼,那就意味着国王的案件还没有判决。只要国王的案件没有判决,他就没有罪,他就可以认为自己是清白无辜的,甚至可以免诉,这样一来,革命成了什么呢?人民废黜暴君并对他进行惩处,这是两项权利,两者互为表里。"起义就是对暴君的声讨,废黜其权力就是对他的审判",对"审讯路易十六"和"审讯是重要事件"的论调进行了有力批驳。整个演说立意深刻,论辩有力,言语犀利,表现了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家反封建的斗争精神。
1793年5月,以罗伯斯比尔为首的雅各宾派领导巴黎人民起义,推翻吉伦特派统治,建立雅各宾派专政,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中小资产阶级的措施,巩固了大革命的成果。但雅各宾派未能满足农民无偿分配土地的要求,尤其是在1794年春,镇压疯人派、埃贝尔派和丹东派后,雅各宾派的力量大为削弱,在同年7月27日的热月政变中被推翻,罗伯斯比尔被捕,次日被处死。这是他被捕前在国民议会发表的最后一篇演说,言辞激烈,斗志昂扬,不减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