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秦国变法前夕,商鞅与他的政敌、泰国官僚贵族甘龙、杜挚在秦孝公面前就是否实行变法的问题所展开的一场针锋相对的论战。双方抓住孝公对变法的疑虑,陈说利害。商鞅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论证了变法的正确性和必要性。甘龙、杜挚以"法古无过","循礼无邪",主张保守"秦国之故",反对变法。商鞅言之有理,甘龙、杜挚循古不化。论战的结果,商鞍取得了胜利,为秦国的变法运动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揭开了秦国变法图强的序幕。商鞍的变法思想反映了他的进步的历史观和敢于变革的进取精神,但他强调君权,轻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这是他的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是不足取的。为便于阅读,编选者将原文改写成了白话文。
变法
公元前360年
孝公:承袭君位应不忘国家。这是做君主的道理。执行法制,努力宣扬君主的功德,这是做臣子的责任。现在,我准备变更法制以治理,改革礼制以教导百姓,但担心世人会议论我。
商鞅:我听说,行动犹豫,一事无成;处事犹豫,劳而无功。君主应当迅速决定变法的措施,不要顾忌世人的议论。况且,超出一般人所能理解的行动,本来就会被世人所反对。有独到见解的人,必傲视民众。俗语说:愚蠢的人不明白事物是怎么发生的,聪明的人能看到事物的未来。不能与一般百姓商议事业的开创工作,只可以与他们共享事业的成果。郭偃关于法治的书说:"讲究至上道德的人,不与世俗同见;成就大事业的人,不与民众共议。"法,要爱民;礼,要便事,所以,圣人使国家强盛,不效法旧法度;要有利民众,不遵守旧礼制。
甘龙:不然,我听说,圣人不改变民俗来施行教化;智者不改变法制而治理。根据民众的习俗去施行教化,不费力就能成功。依法而治,官员熟悉,民众安乐。现在如果变法,不遵循秦国的旧的典章制度,改变礼制去教导民众,我担心世人将会议论君主,希望仔细考虑。
商鞅:你所说的,是世俗之言。平常的人安于旧习俗,有学问的人局限于自己的见闻。二者使人们拘守官职,墨守旧法。他们所谈论的与变法不相干。三代不同礼而统治天下,五霸不同法而称雄天下。所以,智者制订法度,而愚者则为法度所约束;贤能的人变更礼制,不贤者则拘泥于礼制。拘礼的人,不值得与他商讨国家大事;为旧法制束缚的人,不值得与他谈论变法。君主不必疑虑。
杜挚:我听说,没有百倍的利益,不变法;没有十倍的功效,不更换器物。我听说,效法古制没什么过错,遵循旧礼不会出偏差。请君主斟酌。
商鞅:以前各代都有不同的教化,哪有什么古法可效?各朝帝王都不重复旧制,哪有什么旧礼可循?伏羲、神农,教化百姓不用刑罚。黄帝、尧、舜,对百姓使用刑罚,但不株连妻子儿女。到了文王和武王,各顺应时势而立法,根据情况而制订礼制。法礼应按时势要求而制订,制令应顺应实际需要,武器设备要方便使用。所以,我说,治理天下不能用一个道理,有利于国家的不必效法古代。商汤、周武统治天下,没有效法古代而兴盛。殷朝、夏朝亡,不是因为变更礼制而灭。违反古制的人未必可非议,遵循旧礼的人未必值得称颂。请君主不要再有疑虑了。
孝公:听说偏僻小巷里的人少见多怪,知识片面的人喜欢争辩。愚蠢的人所高兴的,正是聪明的人认为可悲的;狂妄的人所快乐的,正是贤能的人认为应该忧伤的。拘泥世俗的议论,再不能使我疑惑了。
桑弘羊(公元前152~公元前80年)
中国西汉中期政治家、理财家。出身于商人家庭。13岁任侍中,后为汉武帝所信用,历任大司农中丞、治粟都尉、御史大夫等职,参与制订并积极执行盐铁官营、酒类专卖政策,改革均输法和创立平准法,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对加强封建中央集权和抵御匈奴入侵,起7重要作用。后以谋反罪被杀。
公元前81年,大司马大将军霍光主持召开盐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各地的儒官贤良、文学60多人。他们代表大地主利益,反对盐铁官营。御史大夫桑弘羊站在国家和中小地主立场上,力主盐铁官营。双方针锋相对,就治国用"刑罚"还是"德化"、"法治"还是"礼治"、"法治"还是"人治"以及国家的政治经济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论辩。文学们标榜德教,鼓吹仁义,竭力诋毁秦法和韩非,提出"论心定罪"的主张。桑弘羊(即下文中的"大夫")舌战群儒,提出治国必须以令教民,以法督奸的主张,阐明了严格执法的必要性,充分肯定了商鞍、韩非的依法治国的思想,强调法治对巩固国家政权、民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性,有力批驳了文学们的迂腐之见。为便于阅读,编选者将原文改写成了白话文。
刑和德
公元前81年
大夫:政令是用于教育百姓的,法律是用于督察奸邪的。政令严明,百姓谨慎;法律设置,奸邪禁止。捕捉野兽的网,网眼稀疏,野兽就会逃脱。法律不严密,罪犯就会漏网。罪犯逃避法律制裁,百姓就会放荡不羁,轻易触犯禁令。所以,禁令不坚决执行,守法的人也会存侥幸心理去犯罪。以杀戮来惩戒,跖、就不会犯上作乱。所以,古代设五刑,毁坏人的肌体,使百姓不敢违法。
文学:道路太多,百姓不知所从;法令太多,百姓不知所避。所以贵,推行王道的君主所制订的法令,朗如日月,百姓不会分辨不清;宽阔如大道,百姓不会迷惑不解。偏僻遥远的地方,也明白知晓。未出嫁的女子和愚昧的妇人,都知道什么不该做。所以,法令不犯,监狱不用。从前,秦国的法律比秋大的舌莱还要多,法网严密如凝聚的脂膏,但上下相互隐瞒,邪恶、狡诈开始滋生。官吏依法惩治,如同已经腐烂了,再去制止;已经烧焦了,再去灭火。现在,法律、条令有100多卷。法令条文繁琐,定罪名目繁多,地方上执行起来常疑惑不定,连通晓法律的官吏也不知所措,何况愚民百姓呢!法令文书,积满尘土,堆在楼阁上被虫蛀,官吏不可能看完,何况愚民百姓呢!这就使审理的案件越来越多,百姓违法犯罪越来越多。《诗经》说:乡间的监狱好还是朝廷的监狱好?抓把小米卜凶吉,自己怎样才能得到吉利?"它讥讽了刑罚的繁重。服丧的亲属虽多,但丧服总共不超过五等。五刑所属的条文虽多至三千,但判罪的刑罚也不过五种。治理百姓的方法,在于忠实地使他们教化。
大夫:文学说,推行王道的君主的立法,宽阔如大道。现今立法虽宽,但百姓公然违反,是因为处罚太轻。千仞的高度,人们不敢轻易越过;千钧的重量,人们不敢轻易提举。商鞅对把灰倒在大路上的人,要处以刑罚,所以秦国的百姓被治理得很好。盗马的人要处死,盗牛的人罪加一等,重视发展农业,杜绝轻易迅速发财致富的道路。对军士论功行赏,给以爵位和俸禄,边防得以巩固,军备得到重视。因盗窃伤人与杀人同罪,这就使罪犯感到恐惧而谴责其犯罪意图。法律的精微之处,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
文学:现在的法令象驰道一样纵横交错,越过丘陵平原,曲折环绕,遍布全国,到处为百姓设下陷阱。山谷里张着罗网,小路上设下陷阱,上面是伪装的带绳的箭,百姓能不遭殃吗?他们的最后一条路,只能是攻城掠邑,抢劫国库金银,盗取宗庙器具。所以,道德教化一旦被废止,狡诈伪善就盛行;礼义一旦被破坏,邪恶诡诈就兴盛,谈不上什么仁义了。仁,是爱的体现;义,是事物处置适当。所以,君子对人讲仁爱,并推广到一切事物。俗语说:"凡是有生命的东西,没有比人更贵重的了;君主所器重的,没有比人更重要的了。"因此,自然界产生万物以奉养人类,君主爱人以顺天意。鲁国的马棚被烧了,孔子从朝廷上回来,问人不问马,轻畜重人。现在,盗马者要判死刑,盗牛者要加罪。但在大道上乘车骑马的,官吏只加训斥而不加阻止,这与盗马一样,也应判死刑。现在,伤人的带刀剑逃走了,可以说他是盗取武库中的兵器而杀死他吗?重的可以处死,轻的可以免罪,这不是立法的本意。本心善良的人违法者可免罪,本心邪恶的人符合刑法条文者处死。伤人而未害命的,本心不是很恶而又符合刑法条文的,能说是抢劫伤人吗?现在,夺取凶手刀刃并且刺伤他的人,与杀人同罪,能说不是违背了立法的本意吗?
大夫:执法者犹如驭马需要的缰绳和嚼子,刑罚者犹同行船需要的缆绳和船桨。驾驭牲口不用缰绳,即使是驭马高手也不能走远道;航行的船只不设桨缆,即使是高明的船工,也不能横渡江河。韩非子痛恨国君不明法度和权势,驾驭他的臣子和以下的人,富国强兵以制服敌人、抵御危难,受愚儒的美妙的说辞的蛊惑,怀疑贤能之士的谋略,任用浮华邪恶的蛀虫,并把他们置于立功务实的人之上,治理国家如同不用梯子而想登上高处,不用缰绳而想驾驭烈马。现在,刑法设置完备,百姓仍犯法,何况没有法制呢!必然要乱。
马柯斯·图利马斯·西塞罗(公元前106~公元前43年)
罗马共和后期著名的政治家、雄辩家和哲学家。出身于富裕的骑士家庭。早年在罗马、雅典学习修辞、法律和哲学。后以律师为业,步入政界。一生发表100多篇诉讼演说和政治演说。公元前70年,发表演说,抨击西西里总督威勒斯贪赃枉法,名振政坛。历任罗马最高执政官(公元前66年、前64年、前63年)、西里西亚总督。在凯撒与庞培的"内战"中支持庞培。凯撒被刺后,成为元老院(古罗马的立法和执法机构)中贵族派代表人物,连续发表了14篇反对凯撒派安东尼的演说,力主恢复共和政体。安东尼得势后,西塞罗被宣布为公敌,在避难途中遭杀害。
这里选择7西塞罗的两篇诉讼演说。一篇是公元前70年在元老院控告威勒斯的演说,对例证法的出色运用,使论据无懈可击;对正义的呼吁,感人至深,具有不可抗拒的雄辩力量。另一篇是公元前63年在元老院紧急会议上发表的第一篇控告喀提林的演说。民主派代表人物塞尔吉·喀提林是西塞罗的政敌,曾与凯撒密谋起事,后又策划武装政变,企图夺取政权,因计划败露未遂。西塞林的演说犹如一篇散文,音调和谐,语言铿锵,修辞优美,情理交融;排比、提问、反诘的反复运用,将个人遭遇与国家利益相结合,把喀提林的阴谋和罪行暴露无遗,从而使把他逐出罗马的惩处有据有理。它被后代欧洲的许多政治家奉为政治演说的楷模。
对威勒斯的控告
公元前70年
各位元老,长期以来流行着一种看法,认为在公开的诉讼中,有钱的人不论其罪证如何确凿,总能安然无事。这种危害你们的制度,对国家不利,正有待你们行使权力予以驳斥。现在有一个富人在你们面前受审,以图用其财富获得无罪开释;但在一切正直人的心目中,他的生活和行为足以构成定罪的理由。我说的是凯伊乌斯·威勒斯。如果对他不能给予应得的惩处,那木是因为缺乏证据,也不是没有检察官,而是因为司法官不能履行职责。威勒斯年轻时即行为不轨,十分可耻,后在财务官任上继续犯有种种罪行:浪费国帑;背叛一位执政官并剥夺其财产;抛弃一支军队,使其给养无着;掠夺一个省;践踏罗马人民的公民权和宗教信仰权。西西里执政官的职务更使他的罪恶勾当达到顶峰,成为永远抹不掉的恶行纪录。他所作的各项决定违反了一切法度、一切先例、一切公理。他对劳苦人民的强取豪夺无法估算。我们最忠实的盟友被他当作仇敌。罗马公民被他当作奴隶凌辱处死。最高尚的人,不经审讯就被他判为有罪而遭流放;最凶残的罪犯,则以金钱贿得对其应得惩罚的赦免。
威勒斯,我现在要问你对这些指控还有什么话可说?不正是你,胆敢在意大利海岸举目可见的西西里,将无辜而不幸的公民帕索里乌斯。加维乌斯·柯萨努斯钉在十字架上使其受辱而死?他究竟犯了什么罪?他曾声明将向国家法官上诉,控告你的残酷迫害。因此在他登船回家时即被抓到你的面前,被指控为奸细,受鞭笞和酷刑。虽属徒劳,他仍高呼:"我是一个罗马公民!我曾在卢西乌斯·普里蒂乌斯手下服役,他现在在帕诺穆斯,可以证明我清白!"可你对这些抗辩充耳不闻,冷漠无情,依旧下令施以这种残酷的刑罚!"我是一个罗马公民!"这句话即使在最偏僻的地方也是安全的保障,然而他刚说出这句神圣的话,就被你下令处死,钉死在十字架上。
啊,自由!这本是每一个罗马人喜欢听到的声音,这是罗马公民的神圣权利!曾经是神圣的。而今却横遭践踏!难道事情真已到了如此地步?一个地位不高的地方官,一个总督,在一个与意大利近在咫尺的罗马行政省里执掌着罗马人民赋予的全部权力,难道就可以任意捆绑、鞭笞、以酷刑折磨一个罗马公民,并使其受辱而死吗?难道清白无辜者痛苦的叫喊,旁观者同情的眼泪,罗马共和国的尊严,以及对国家法制的畏惧都不能制止这个自恃财富而冒犯自由的根基、蔑视全人类的冷酷的恶人吗?能让这个人逃脱惩罚吗?诸位元老,绝对不能让他逃脱,除非你们愿意毁坏社会安全的根基,扼杀正义,并为共和国招致混乱、杀戮和毁灭!
对喀提林的第一篇控告辞
公元前63年11月8日
喀提林,你恣意地滥用我们的耐心还要多久?你疯狂地嘲笑我们何时才了?你肆无忌惮地炫耀自己的无耻行径有无止境?根据元老院的决议,喀提林,是可以立即把你处死的。然而你还活着,活着不是要放弃罪恶活动,而是要进一步作恶。元老们,我希望我自己是个仁慈的人,也希望我自己在国家面临如此巨大危险的时刻不会玩忽职守,不过我内心已经责备自己性情软弱,无所事事。在意大利,在埃特鲁里亚山谷中,已经建立起反对罗马人民的营寨。敌人在一天天增加;而那些营寨的统帅、敌人的首领,我们却眼见他就在罗马,在元老院里,并时刻谋划着如何从内部毁灭国家。喀提林,倘若我立即下令逮捕你,立即下令把你处死,我想我应该担心的是或许有人会说我的行动太迟缓,而不是担心有人会指责我做事太严厉。由于种种原因,我一直没有采取早就该采取的行动。只有在不可能再找到一个如此卑鄙、如此恶劣,品行与你完全相似的人,认为处死你是非法的时候,你才会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