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乱是除瞳元年出生的。
那年应州遭了北江的大水,天灾乱世中,人命草芥贱,娃娃都只卖几十文钱一个,可人贩子只买好看的女孩。因为生在乱世,所以他被起名林乱。老走商在河边捡到他的时候,据说他已经被北江的浊水泡得半死了,嘴唇发紫,不仔细看看就是具****。
“你这老不死的,当初莫非是打算趁新鲜吃掉我吗?”
老头靠在躺椅上,嘴里吧唧着长烟斗,说:“那种饥荒的年头,整个北洲都靠余粮过活,好不容易死了整整三个州的流民才熬过去的年头,我告诉你呀,有尸体吃就不错咯。”
“你见过吃人的吗?”
老头说:“当然见过,那次被流匪追击,我自己都差点被吃了…全天下都说,丰州首辅良心喂了狼,五万铁军锁死了五个通关口,城里的余粮一粒不给,城墙外的土都被百万饥民翻了三尺,树根都吃了个干净。”
他絮絮叨叨得说着,像支风中残烛。
“别吸了,我早上给你熬好了这帖药,现在晾了个把时辰,该服了。”
老头眯着眼睛把药喝了,嘴上还不停着。
“你小心把自己的命抽没了,大夫都说了。”
“那秃郎中还没我活得久呢,再说我活的够长了。大饥年都没饿死我,这点小病能病得死我?”
“行了,给自己留点口德。”
男孩端走老头喝完的药碗,一阵凉秋风,老林头又唔住嘴暗暗咳了几下。
应州的秋,又高又远的天。城外的应山,虽然叫山,却生的矮而宽,像一只温顺的鹿。遥遥可闻丰登的歌号,谁也看不出十年前的狼藉和恐慌。
自林老头那年咳血,他便托李老板入购山上的一间小宅院,和养子移居应山城外,不再见人,要享受留在人间最后的时光。
几年前,那会老林还吃什么都香,睡觉也不咳嗽的时候。李老板来林府探望老林,五岁的林乱正在院子里的花树下用包裹了蜡和细布的碳笔写字,他年纪太小,手臂还无法稳定到提起毛笔。
林乱正在像记流水账一般填写着朝中内阁大学士冯文蜀所编的九九独数戏。他同几个兄弟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也认识过曾经拜在星宗门人门下研习格物的大家,连那种人都不敢自信能在一盏茶的时间里算出如此多的数戏。他拿起来一一校对,无一不是从无到九俱全。
“这几张是废的,估计是民间抄录传送时不仔细,给糊弄过去了。”
李老板吃惊又好奇,问:“你这本事都是跟谁学来的?可否教教我?”
林乱像模像样得活动了一下并不酸麻的手,说道:“一个个试便是了,试出一行,剩下的就方便了,虽是个笨方法,但是不费脑子。”
他又看看李老板,道:“你嘛,还是找那些费脑子的法子咯,你脑子不够,所以不能像我这样用。那些我可教不来你,我懒得学那些。”
老林坐在屋檐底下喝骂:“兔崽子对长辈放尊重点说话!”
林乱回嘴道:“我是兔崽子,那你是什么?”
“你他妈又不是老子生的!”
“那你以后快死了别让我伺候你。”
“短命鬼,当初就该把你吃了!”
李老板听着他们的一来一回,忍俊不禁,这小孩的冒犯只让他觉得十分有意思。
林老头发现说不过这个小毛头,于是摆摆手让他闭嘴,他也识趣,老林服软他就不再死缠。
林老头对他说过这个江流儿的事情,可他听时心里并没有什么感想,直到见到以后才发现小孩子说大人话是有多叫人捧腹,当然,更主要的是让人震惊他的心智。李老板心里知道老林的意图,人的一辈子毕竟有限,有些事情做不到只能寄希望于后辈来完成夙愿,老林没有婚娶过,更没有子嗣,只知道当年有许多露水姻缘,还有一个遥不可及的人。
老林的夙愿,李老板想了想,摇了摇头。
难怪老林得知自己病危以后,散尽家财,不惜万金之价,从各个的门路里换来那些书。人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可这书,简直堪比黄金屋。然而它们此刻却被那个小孩像画本一样堆积在石桌上,边上摊着几本看了一半的。便宜点的是没落的山门野派的抄本,几万金薄薄一册的是几个书院的教习内容,应该是那些不合格的学子被遣返后抄录出来的。
可要知道,世间能拿得出万金来买一有可能有错漏的抄本的人可不是没有,但他们最后还是得把人送进书院。
李老板他们从前在郾都的茶馆里听人讲起三书院,那儿的学生只收人中之人,千万人求一,可那是拜入三山派的唯一途径,全天下数不清多少人,挤破了头都要往这三个去处钻:扬州的清江书院、绥州的北江书院、和郾都的三山书院。寻常百姓入院如同鱼跃门,一朝化龙,就算一生都无法修出个什么果,也可保证家族衣食无忧,书院之辈,哪有结果不堪的人,打出书院的招牌,总会有人趋之若鹜;修行以求进入三山派的人有一半,另有不修道行的人一半,出来以后都是满腹经纶的栋梁之材,当今天下的百年盛世,也就是这些精英缔造的。大启朝开国三百年,三山书院三百年,清江和北江各一百五十年,已经蔚然成为三座金榜,满朝掌权的文臣武将,多半是这三处出身,多少有点衣带牵连,哪个人的履历里不是多多少少有点书院的痕迹。
修行者这群人,向来都是高人一等,被踩着的人就算不服也只能努力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但是光靠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没有已经入门的人引导气息关窍,寻常人撞破头皮也不会有任何手段。就像那从未见过飘雪的南方山人,磨破舌尖也说不懂他们该如何想象雪花的冰冷。
能够自己修行而感知的,只存在于传说,李老板知道林乱虽然是个天才,老林说他三岁那时,刚能言语,就能将那些典籍标上页码得背诵。可如今七年过去,林乱的头发是比当年长得稠密了,手也能提毛笔了,肩膀和骨头架子也张开了,个子当然也长高了。
可他还是一个普通人。
李老板暗叹,传说终究是传说。
李老板当林乱是个忘年交,有时林乱上他府里蹭吃喝,他也跟林乱打趣,问他为何至今也没迈出成仙的第一步,林乱每回都说:“还不是怕天下那些小的们被小爷爷我给吓到,要是我一不小心就修出个界无境,那些修了几百上千年的,岂不是要丢脸丢到瀛洲去了。”
老头没过多久就死了,在那年第一场霜来了之后,应了他这些年每年都念叨的年关难过。林乱成了有家可归的孤儿。
老头给他留了一笔钱和一座城外的院子,林乱转手给老头的故交,把它们都换成了几个大州硬通的纸票。
林员外的离世并没有给应山城带来什么,只是老李有时独自一人时会陡然在深秋的暖阳感觉到一阵严冬的寒冷。那年一起打拼的弟兄五个,还留在应州的,最后就剩下他一个,一个六年前出商去往仿佛天涯海角般的瀛洲,不知去向,两个已经在九泉下等老林了。
十年前那场饥荒,他们靠着多年走商的人脉,从其他州里屯粮食的粮商里硬是扣出来几批粮,倒卖给应州和附近地区受灾的百姓,他们不开高价,不扣斤两,虽然没有发着饥荒财,却收入了人心,从那以后应丰绥三地的百姓都知道应丰会是一家有良心的商行,生意自然如鱼得水。
老头子走了以后两个月,林乱依旧如同在他生前一样住在城外应山上院子里,虽然房赁已经转手,但是李老板依然让他留在这里。林乱把老林的卧房整改一番,将堆满自己房里的书都搬到了这里。每天也是挑水煮饭,隔三差五进城换些柴米油盐。山脚下有柴户和猎户,他们有驴拉的车,曾经都受过林员外的恩惠。
应山上的院子里种着的两棵树,东西墙根各值一株,种子是从遥远的瀛洲通过商道运到北洲的这个角落的,一只小口袋,百来颗种子只活了这么两株。本来植在城里,遣散宅院以后他什么大件都没带走,唯独移植了这两棵树,林老头可喜欢这两棵开粉白色小花的树了。
他不喜听林乱讲那个秃头郎中,因为郎中来给他看病的时候告诉他说,这树的皮晒干了磨成粉,和几味药材一起煮服以后对他这咳血病有奇效。林老头当场把诊金扔在他脸上,让人把他轰了出去。
他告诉林乱这叫樱花树。
樱,真是个美好的名字啊。
每到春天,他都要在树下铺上几张素布,收集落下的花瓣,再用灵酵和它封存,酿成花酒。林乱将封好的五坛酒浅浅得埋在了院子里,林老头过世之前喝完了两坛,还有一坛六年头的被林乱在送葬的时候洒在了老林骨灰被运走时的官道上。
林乱照顾他的那些年里,林老头有时会多喝,一般是在花开时节。
他在世的时候最后一个春天,三月廿三。
那日,他又喝醉了,望着这两棵树,像是在喃喃自语,但是林乱知道这是在对他说话。
“知道吗,这天下可大了,北洲外还有大洲,从泮州出海,坐船往瀛洲的鹿儿口,那条海路再往东,走十天十夜,在雾气弥漫的地方,以前有个人,告诉我说那边儿有一座开满樱花的岛,那儿的花,每个月都开,周围的海上都吹满了白色的花瓣。春天是白色的…夏天是粉色的…秋天是红色的…冬天是…,冬天可美了,岛上的雪下着,下到花树上,全是白的。人站在树下,闻不到花香,樱花就是这样子,但是你的鼻子一离开花香,你却就知道了。”
林老头的话语里有一股淡淡的胭脂味,林乱了然于心,不说话装作在看风景。这是他从书里懂得的,他什么书都看,用书和文字来见识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上的人情百态。林乱耸动了一下鼻尖,好像在这花香里待久了,的确辨不大清楚。但不明就里的人只会以为这小花是没有香味的,可却不知道闻得到的人都得伫立在树下半晌。这花只为心有诚意的人而香。
“那你以前去过吗?”林乱知道那座岛上有个长生门。
“去不了,我去不了…”
林老头迷糊了,舌头也开始打结。然后突然又清醒了过来。
“如果可以,小子,你替我去那见一个人吧,顺便看看沿途风景。天下这么大,你该去看看。”
林乱给已经醉倒在树下的老头披上一袭毛毯,继续就这春日午后的暖阳读书。
老林一直说那岛上酿的樱花酒,肯定比他自己的好喝十倍,他想尝尝。林乱想,也许这就是他的遗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