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马克思主义认为,意识不仅是物质长期发展的结果,而且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就人类意识的起源而言,它是在劳动中并伴随语言的成熟而逐渐形成的。就个体意识的产生和发展而言,同样决定于人的社会存在,并受社会所制约。一个人如脱离社会生活,即使有健全的机体和大脑,也不会产生意识。因此,“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这样,马克思主义不仅从自然方面而且从社会方面完整、准确地阐述了意识的起源与形成,这在意识现象的探索史上是一个重大的突破。
第三,马克思主义认为,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映象。人脑是产生意识的器官,但它不会自动地产生意识,恩格斯说:“一切观念都来自经验,都是现实的反映——正确的或歪曲的反映。”列宁也指出:“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意识只是外部世界的映象;不言而喻,没有被反映者,就不能有反映,被反映者是不依赖于反映者而存在的。”这就是说,只有当客观外界存在的各种事物、现象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通过神经系统传导到大脑时,才会产生意识,意识是人脑这种特殊物质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所以,“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第四,马克思主义认为,意识具有能动性。这是马克思主义认真研究、总结历史上的认识成果后,形成的一个重要观点。在以往的哲学家中,有的认为意识只是消极、被动地反映事物,否定意识在认识与改造世界中的能动作用;有的则把意识的能动作用无限夸大,把它看成是一切事物与现象的本原与基础。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前者混淆了人与动物的区别,后者则颠倒了物质与意识的真实关系。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达到了客观、正确地看待意识的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意识不仅能反映客观现实,而且通过实践能反作用于客观现实,发挥一定的能动作用。意识的能动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意识使人能自觉、有目的、有方向性地选择认识与改造对象。被人当前作为对象加以认识或改造的事物,一般具有能符合自身的某种需要,或具有社会生活意义的特性;其二,意识能使人有计划、有步骤、有前瞻性地展开一切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讲,人在进行活动之前,活动的目的与结果已以观念的形式存在于人脑中,以使具体活动沿着预先计划顺利地展开;其三,意识使人在实际的认识与改造事物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正与改变原先观念形式的计划、方案、方法,以使自己的活动能达到理想的目标;其四,意识能使人对事物的认识从感性到理性,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与规律。当然,意识的能动作用的发挥须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意识能否正确的反映客观现实及其规律性;二是意识对现实及规律性的反映其深度如何。意识对现实及规律性的反映越正确、越深刻,人的活动就越能获得预期的结果,意识的能动性就发挥得越充分。所以,人在认识与改造客观现实的活动中,意识的能动性发挥得如何,归根结底要受到客观现实及其规律性的制约。
四、意识现象的科学理解
近代唯物主义哲学家对意识现象的理论研究,为人类了解“意识”的奥秘提供了有价值的素材。然而,要真正揭开“意识之谜”,则必须依靠科学的实验性研究,即借助于心理学与生理学的理论与方法对产生意识的物质基础——人脑的结构与机能及其相关的神经系统进行深入研究,才能为意识的形成机制提供详尽而具体的知识。事实也正是如此,在哲学家对意识进行思辨性探索的同时,许多心理学家、生理学家已经开始对意识与其物质基础的相关性进行了细致而具体的实验研究。
对脑的最早的研究者是17世纪英国解剖学家威利斯(Thomas Willis),他追踪通向脑的神经。此后,法国解剖学家克达居尔(Telix Vice d"Azyr)等人草拟出了脑的轮廓图,但直至18世纪瑞士生理学家哈勒(Albrecht Von Hailer)才完成了有关神经系统功能的第一个决定性发现,即神经控制机体肌肉的收缩。此后,他又证明了脑是通过神经接收并传递神经冲动,这从脑和神经的具体联系上初步确定了脑是意识的物质基础。
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奥地利心理学家加尔(Franz Joseph Gall)通过对人脑皮质功能的研究,认为人脑是意识活动的器官,大脑皮质的不同区域是不同的意识现象的特殊器官。由此,进一步明确了脑与意识之间的关系。诚然,加尔此后创立了以颅骨形状来推断心理机能和天资性格等心理品质的“颅相学”而遭科学界的反对,但他有关大脑皮质机能分区的研究却大大推进了人类对意识的物质载体——大脑皮质的认识。
此后,生理学家对大脑的研究获得了许多发现,例如,布洛卡在人脑左半球皮层发现了运动言语中枢;费里奇和希奇格用电刺法实验证实了大脑皮层中存在运动区;费里尔确定了大脑皮质的相对位点与各感觉机能有内在联系。在这一系列发现的基础上,俄罗斯心理学家谢切诺夫以唯物主义思想为指导,对人脑的功能作了更为深入的研究后指出:“脑是灵魂的器官,人的一切心理现象(如感知、表象、记忆、思维、激情、意志)以及酒醉、梦游等下意识或潜意识现象等都是由于客观刺激的作用而产生的脑的反射活动的外部表现,换言之,人的种种意识现象都不过是客观刺激引起的脑的反射活动。”从而初步解释了意识产生的生理机能。
俄国生理学家巴甫洛夫继承了谢切诺夫的研究成果,着重探索了脑与外界环境的联系,创立了“条件反射学说”。该学说把千百年来被唯心主义神秘化了的意识现象,彻底与其物质本体——脑结合起来,对意识活动的本质作了科学的解释。当然,由于受当时生物学发展水平的限制,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学说”虽然试图从大脑机制上探索意识现象,而实质上对大脑活动机制的种种分析,还缺乏直接的实验依据,当时所认识的大脑仍是一个“黑箱”。
然而,20世纪四五十年代以来,情况有了很大变化。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为人脑的研究提供了一系列新技术、新方法。对意识现象的研究已不再局限在脑外推测,而开始进入脑内进行实际探察,使人类对意识的物质基础及其产生机制有了新的认识。
人脑究竟是如何产生意识的?脑生理学家将研究的“触角”首先指向构成人脑的基本单位——神经元及其神经元之间相互连接的“突触”。大量的研究表明,将神经元与神经元联结成神经网络的“突触”在人脑的高级意识功能活动中占有特殊地位。不少生理心理学家相信:“各个人的独特性格、他们的感觉、思想、学习和记忆的倾向性、最终将被证明是存在于脑神经元之间的突触互相连接的精确型式之中。”如此看来,坚持神经元及其突触研究,对于揭示意识和行为倾向性产生的神经机制是一条极为重要的途径。
当然,试图探明意识产生的神经机制仅仅研究脑的微结构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意识是人脑的整体功能,仅研究神经元功能及突触机制无法代替对整个脑系统的了解。因此为了了解人脑系统,必须在微结构基础上进一步搞清脑的基本构造单元究竟是怎样联结成脑的各个亚系统,即须弄清人脑的各个功能部分如何组成,以及它们各自都有怎样的机能分工和彼此间怎样协同活动。这样,才能为探讨脑的意识属性的产生机制提供线索。近几十年中,尽管在神经网络系统的研究中未获得重大的突破性成果,但已确证人的各种意识现象都由专门的神经结构所控制。例如,与语言有关的功能区位于大脑皮质的海马与颞叶部位,而与识别人的相貌有关的区域则位于大脑皮质两侧狭小的网络结构内。由于人脑两半球功能不对称性,对于大多数右利手者而言,语言能力主要起源于左脑半球的神经网络,而右脑半球占优势的功能主要体现在音乐才能,对复杂图形的识别以及情绪的表达等方面。然而,大脑两半球的意识机能的分工又不是绝对的。右脑半球也有一些基本的语言能力。通常,一些复杂的意识机能需要两半球的合作才能完成。近期的研究还表明,人脑两半球各有一套完整的意识机能,当两半球完整无缺时,各有侧重地分工协作,一旦彼此分离,对侧的机能便可由另一侧全部代偿。这些发现表明,人脑是一个既有精细分工又有紧密合作的复杂系统,意识机能之所以能实现,并不是各部分功能机械凑合的结果,而是彼此协同活动的产物。问题是如此复杂的神经网络系统究竟是怎样协同活动,以及这种协同活动中怎样产生意识功能或属性,这正是现代科学所面临的难题。
脑的意识机能研究中,另一项有意义的探索是利用脑电图(EEG)破译思维与语言,这是结合人脑的语言、思维能力与脑电波变化,直接探索人脑活动与意识机能关系的尝试。研究表明,被试者的脑波变化与研究者要求他复述的特定的词直接有关。而且即使被试者不说出声,仅仅按要求想到某个词,研究者也能通过记录装置辨认出反映该词的特征波型。这一发现被认为是复杂的意识现象产生于脑的直接证据。
近年来,脑科学家还创造了一种叫“发散正电子的横向断层摄影术”(positronemission transverse tomography),利用这种技术,可以获得一个完整的活动着的人脑的结构图。例如,静脉注射有放射性标记的脱氧葡萄糖,该葡萄糖的化合物在体内既可以被分解而被神经细胞所摄取,又不能完全被分离而积聚在细胞里。作为标记的同位素能发射出正电子,标示出特定细胞的活动情况。这时如给以声音信号以刺激大脑皮层的听觉区,便能探察到听区的活动。有人认为,利用这种技术也许今后能从人脑的活动中观察到一个人正在进行特定的意识活动。如真能那样,意味着人类将可能直接显示活动着的人脑与种种意识现象之间的相关变化。
脑与意识关系的探索中,还值得一提的是“裂脑人”的研究。裂脑(split-brain)人是指大脑两半球之间联络纤维被切断之后的人,目的在于缓解病人的癫痫发作。1961年,斯佩里与加扎尼加对裂脑人进行仔细研究后发现,裂脑人大脑的每个半球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都可单独地工作,而且功能上有所分化、有所侧重。例如,一个病人左手拿着牙刷,别人问他拿着何物时,他可能回答说是“环”或“叉子”。但如要他用手指出何物时,他却指着牙刷卡片。这说明裂脑人意识到的存在是分裂的。从而使传统的“意识统一性”命题受到挑战。
因此,西方学术界从1970年代起就开始争论“裂脑人”的意识是统一的还是分裂的。后来,争论点扩散到正常人身上,即正常人的意识是统一的还是分裂,换言之,人有一个精神还是有两个精神,至今仍意见分歧。多数人认为,裂脑人的意识是分裂的,而正常人的意识是统一的。理由在于,连接两半球的神经纤维一旦被切断,维持意识统一性的物质基础已不复存在,意识出现分裂是自然的。而正常人的大脑两半球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因而正常人的意识是统一的。不过,面对裂脑人实验所提供的事实,也有人仍坚持“意识统一性”见解,即认为正常人和裂脑人的意识都具有统一性特征。如艾克尔斯就认为,裂脑人的劣势半脑——右脑是动物脑,本来就没有意识。只是在裂脑状态下,病人的优势半球(左脑)行使意识功能更为明显而已。此外,意识的分裂即使在裂脑人身上有所体现也是暂时的,随着时间的进展,意识会越来越协调。因此,这种病人仍然仅有一个精神。还有,胼胝体发展不全或先天性全无胼胝体的患者尽管他们的智力要低于正常人,但也没有一例表现出精神分裂或双重人格。这些证据说明,凡人的意识都具统一性特征。反之,某些学者认为,一切人都有双重意识。普赛蒂(R.Puceetti)在脑手术中发现,切除左半球的病人有意识,而切除右半球的病人也有意识。这说明人有两个大脑半球,便有两个意识、精神,因而是两个人。正常人之所以不会表现出明显的双重意识,是因为正常人的两个精神是同步的,所以他们意识到的存在是统一的;而裂脑人的两半球一旦打开,原有的两个精神就不同步了,双重意识才明显地表现出来。普赛蒂的这些看法已受到了一些学者的支持。
以笔者之见,大脑两半球功能单侧化现象无论在正常人或裂脑人身上都是存在的,因两半球各有自己的优势。如左半球是语言半球,右半球是非语言半球;左脑行使理性分析之职能,右脑则长于直观鉴别。由此推断裂脑人由于胼腑体的分离两半球信息联系中断,致使其大脑功能单侧化程度加强,表现出精神分离或双重人格是完全可信的。因此,我们应该承认裂脑人具有两个精神是客观事实。但是,如将裂脑人的意识特征推广至正常人,认为正常人也有两个精神,都有双重意识,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该推论不符合正常人的大脑是十分协调且高度统一的整体这一事实。
总之,由于种种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人类已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脑与意识现象的关系作了全方位探索,并已获得了许多发现。这些发现在推动脑科学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使人类对自身的意识现象的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与深度。这种认识上的提升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学说的补充与发展。
§§§第二节意识的层面与要素
如前所述,正常人的意识功能具有统一性特征,然而作为人的精神现象的意识其表现则是极为多样的。从这意义上讲,意识的形式与组成是可分的,它可分为不同的层面及其相应的组成要素。事实上,不少哲学家、心理学家早对意识的层面与要素有所探索,并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论说。
一、赫尔巴特的“意识阈说”
“意识阈”概念首先由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赫尔巴特提出。他认为,清醒的意识层面所容纳的观念、知识是有限的,如果观念、知识没有控制和同时展现在人的意识层面上,人就无法正常思维与工作。为此,对意识层面中的观念有必要加以控制。行使这种控制职能的便是“意识阈”。由于观念间的引力与斥力关系,人只能意识一定的对象或注意有限范围,而使另一部分观念透过意识阈转入无意识层面。这样,人的精神世界便被分为两个层面,即意识层面与无意识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