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吹皱了平静的湖面。
一只大意的飞蛾被潜伏在水面下的鱼跃起吞下,无声地落回水里,不溅起一点浪花。当地人叫这个小湖泊“西米特南”,意思是“甜美”。原本常有镇上的居民来垂钓、捕鱼,唱着荒腔走板的歌谣,交换分食从家里带来的面包食物,大声说笑。
不过,自从那面绘着爪痕的旗帜竖立在湖畔营地之后,就没人再敢来了。
这块原是狮王佣兵团的营地,现在被奎斯的利爪佣兵团所控制。
不知为什么,营地里乌烟瘴气,哀叫连连。
用圆木搭建成的大厅内,正中的狼皮座椅上,一个中年人摔破了酒杯,“什么?马尔斯被杀死了?”他黄色的头发油腻腻地贴在头皮上,有一个通红的鼻子,一把络腮胡,眼皮的赘肉下垂,遮住了半边眼睛,只露出狡诈的光。他就是奎斯的利爪佣兵团的团长约瑟夫·狄利,他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属下,对这个消息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搂着伤口的佣兵信誓旦旦地赌咒绝没有撒谎,确实是温斯特一剑削去了马尔斯的脑袋。
“不可能,温斯特是个十足的废物,他只适合呆在染坊里。”一个油头粉面的青年说道,他可没忘记温斯特是怎么败在他手上的,要不是父亲吩咐过不要取温斯特的性命,温斯特根本无法生离此地。他叫昆顿·狄利,是约瑟夫的儿子。光从长相来说,要比他父亲英俊很多,毕竟他的妈妈是某个小地方出名的美女,在和相爱的男青年约会的时候,被约瑟夫掳走,男青年也被当场杀死。他的妈妈生下他没多久,就因为不堪折磨死掉了。但昆顿从来不想念他的母亲,他觉得她是个不幸的女人,没有福气享用这一切。
“让他说。”约瑟夫冷静下来,缓缓地坐回狼皮座椅。
“温斯特还托我给团长大人带话。”
“他说什么?”
“这……”
“大胆说吧,不会责怪你。”
“他说……让团长大人你洗干净脖子等着……”佣兵里奇对断臂之仇耿耿于怀,有意地加油添醋。
“狂妄!”昆顿怒火中烧地叫道。
“他还说……”佣兵胆怯地看了少团长一眼。
“他还说什么了?”
“他说让少爷你洗干净了屁股等着。”里奇对自己的急中生智感到满意。
“我非宰了他不可!”昆顿气得两眼发红,拔出佩剑,向厅外走去。
“站住。”约瑟夫冷冷地道。
昆顿身子一滞,转身委屈又气愤地说:“父亲大人……”
“哼,这么沉不住气,以后怎么带领一个佣兵团?”
昆顿转怒为喜,低头说:“父亲大人教训的是。”扭头对里奇说道:“马尔斯队长的尸身带回来吗?”
约瑟夫暗暗点头,自己这个儿子毕竟没傻到家。
“带回来了,停在马厩里。”
一行人来到马厩,马厩里停着两具尸体,脸上蒙着麻布。约瑟夫蹲下身子,揭开一块麻布,麻布下是一张惊恐莫名的脸,这个佣兵至死都不敢相信胆小鬼温斯特敢杀自己。约瑟夫查看了一下尸体脖子上的伤口,是被很干脆利落地切断了喉管,足见使剑的人心如铁石。他又揭开另一块麻布,将还没来得及缝合的马尔斯的头颅捧起来,细细地端详。然后将头颅交给儿子,闭上眼睛,“你看出什么了?”
“好快的剑,颈子上的肉都没有卷,切口平滑,难道这是一把神兵利器?”昆顿仔细地察验伤口。
“不,这就是寻常的铁剑,但力量和速度都超越了一名剑士学徒所拥有的实力。温斯特是名职业者无疑,他趁马尔斯刚刚晋级的机会,突然袭击,将敌人扼杀在摇篮里。”
昆顿皱眉:“可是他为什么要隐藏自己的实力呢,如果他有这样的实力,为什么还要假装伤在我手上。”
“如果他没有隐藏实力呢。”
“没有隐藏实力?父亲大人,你的意思是说温斯特也是刚刚晋升职业者不久?”昆顿惊讶地说。他心里一顿,突然想到,“温斯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晋升职业者,一定是有什么宝贝。”
“所以,我们还不能兴师动众,打草惊蛇。如果他要来就由他来好了。”
“在这之前,或者先试探温斯特的底牌。”约瑟夫暗暗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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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天,降下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幸好彭飞砍的柴足够多,壁炉里不愁会缺少用于取暖的干柴。
老保罗早上起来铲雪的时候,发现雪堆里倒着一个人,大半个身体都被雪掩盖住了。他急忙叫来休斯帮忙,两人手忙脚乱地把人抬进屋里,放置在壁炉前的毯子上。
这是一名美丽的少女,金色的长发,白皙水嫩的脸庞,浓密上翘的眼睫毛,小巧精致的鼻子,玫瑰花瓣一样的嘴唇。身穿一件带斗篷的绿色外衣,外衣上用丝线绣着精美花纹,脚上一双翻毛的鹿皮靴子,做工精致,点缀着几颗小的水晶。
她紧紧地闭着眼睛,失去知觉。
休斯喂她喝了一点热汤,她悠悠地醒转过来,惊慌地说:“放开我,放开我。”
“小姑娘,别害怕,你安全了。”在旁边的保罗摸着花白胡子笑着说道。
“你……你们是什么人,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少女惊魂未定,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是一间打造得相当扎实的木屋,陈设着几张简陋的椅子和长桌,角落里堆着一些瓶瓶罐罐,几个铁钩子上挂着熏肉和毛皮,空气里弥漫着木柴的香气,那是燃烧得正旺的壁炉散发出来的。
保罗把发现她的事说了一遍,少女感激地连声道谢。
两人问起她的来历,少女眼圈一红,抽抽噎噎地啼哭起来,两个老头抓耳挠腮,大眼瞪小眼,看来这少女有一番伤心的身世呢。
于是少女说了一个凄惨的故事,她叫朱莉安·克劳尔,是一个洗衣仆妇的女儿,从小生长在一个贵族的城堡里,她的父亲也是个仆人,跟随贵族去打猎的时候,为掩护被野兽袭击的主人,被活活咬死了,尸骨无存。为了表彰她父亲的勇敢忠心,贵族准许她作为小姐的陪读。她的妈妈因为丈夫的死而过于悲痛,没多久就病死,只剩下她孤零零的一人。随着时光的流逝,她越长越漂亮,引起了小姐的嫉妒,每天想办法来折磨她,经常饿肚子,遭受没由来的打骂。她的美色又遭到了少爷的觊觎,几次想强暴她,都因为她的机灵和无意中有人撞破才没有得手。她越来越担心自己的安危,下定决心离开这个戒备森严的城堡,终于在一个夜晚,所有人都在庆祝贵族夫人的生日的时候,她趁机逃出来,贵族发现以后大怒,派出很多人追捕她,她一路逃到这里,却因为又冷又饿昏倒了。
很显然,两个老头被她的遭遇所感动,不断咒骂着歹毒邪恶的贵族,并表示她在这里会很安全,她可以住下来,直到自己想离去。
在一些国家,对逃奴的惩罚相当严厉。奥达斯加哥公国是道兰芬奇帝国的附属国,执行和遵循帝国的《神国通法》,在鹰历①104年颁布的《神国通法》财货律第十五条里如此规定:凡牲畜、田地、庄园、奴仆、货物等为主私产,可自由买卖,自行处置。又在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贵族、平民、奴仆皆为神明子民,贵族无故欧杀奴仆,处以徒刑三月,但可以用其他方式赎罪,比如处罚金币二十枚等等。(在颁布此法前,沿用前萨姆哈兹帝国的法律)
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奴仆律比畜产,属于个人私产,与杂畜、货物同处一列,自由买卖。他人不得侵占,如果导致伤残死亡,要付出同等价值的赔偿。
第二百一十一条,收留容纳逃奴者,以盗窃他人财物罪论处。
面对这样明显偏袒贵族和领主的法律,屡次引起底层民众的反抗,最终导致了边疆省份(那里天高皇帝远,有些残暴不仁的领主更是为所欲为)底层民众的起义②,起义到现在已经十三年,帝国派遣调拨了大量的军队物资,但一直没有平复。
朱莉安大为感动,说自己会做家务,不会白吃白住。
“这里就两位老人住吗?”朱莉安注意到一扇紧闭的门。
“不,我的女儿和你一般大,她在沃伦骑士的庄园里工作,每个月可以回家一趟,到时候你们可以见面,她一定很乐意认识你。”老保罗说道。
“哦,温斯特少爷也住在这里,不过你暂时见不到他,他在闭关。”老仆人对“闭关”这个拗口生僻的词印象深刻。
“闭关?”朱莉安眼睛一亮,不由得将目光停留在那面一直紧闭的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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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道兰芬奇帝国以鹰为图腾,以立国时间为纪元。
开国皇帝威伦西姆·纳德原是前萨姆哈兹帝国南部边境的天堑要塞的指挥官,时逢皇帝突然驾崩,王储争位,假借服从第三顺位继承人的命令统军回首都维持治安,却突然袭击地夺取了国家政权,史称鹰元更新。(详见《道兰芬奇帝国史》第一卷,鹰历93年编纂,主编史官吉罗姆·曼)
但因为他将要塞军力抽调一空,天堑要塞被邻国所占据,由于地势险要,屡次兴兵都未能夺回。
奥兰斯曼大陆幅员辽阔,大大小小的国家星罗棋布,不同的种族、文化、宗教混杂交错,因此并没有通行皆准的历法,小的国家以依附的国家而定,而大国有的以立国元年为纪元,有的以所信仰神祇在地面行走的有记载的时间为纪元,有的以国家统治者的年号为纪元。
②起义军自称为自由理想联盟,理想是建立万众平等的国度,最高指挥官被称为凯,曾是一名逃奴,英勇善战,拥有强烈的个人魅力,吸引许多人投奔。
为了平息起义,帝国不得不结束与邻国持续多年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