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过年,就是个吃。
生活好了,光吃反而觉得没味儿了。年轻时吃的有味儿,现在呢,没味儿了。其实,味儿还是有的,仅仅是少了饥迫之感而已。在很大程度上,吃不是为了嘴,而是为了胃的需求,不为不行。中国人是只会吃的民众,这话不敢说。就会吃,那不成了吃货了吗?吃货一词在陕西方言里有两个意思:一是指食品,别于不能吃的东西;二是说人,猪八戒就是个吃货。要说呢,猪八戒比你我能干得多,上天入地的,但比起孙悟空来,他就是个吃货了。我们凡事都有“悠久”垫着,现在更是吃出花儿来了,这就成了“文化”,于是大而圣。
胃的要求不高,只要装满就有幸福之感。食品更多地是为了满足眼睛、鼻子、嘴,遂有了“色、香、味”之说,但嘴却很刁,它要分个什么“酸、甜、苦、辣、辛、膻、麻、鲜”等味,还有所谓的“滑、脆、嫩、黏、软、凉、烫”的各种口感。当然还少不了一个“臭”,臭豆腐、臭咸鱼、臭冬瓜甚至有死尸的腐臭之味。外国人也吃臭,奶制品中有种译成叫“起士”或“忌司”的东西,中国人一闻就会呕吐的臭味儿。植物蛋白或动物蛋白腐败发酵之后,当然数动物蛋白脂肪腐败味最臭,是恶臭!吃这些东西,当然不是为了臭,而是为了臭味之后的那点“鲜”,就是老百姓说的“臭鲜臭鲜”。
汉字中的“鲜”字,是“鱼”和“羊”的组合,会意字,鱼腥羊膻,以我猜度,此字的造定大约是渔猎时代,等到了后来的农耕时代,无论有了怎样鲜美的食物,已是不能改变鱼与羊的鲜美垄断地位。晚了,就不够“鲜”了,譬如植物中的菌菇之类,水中除了鱼,还有河豚,其鲜能诱人食之而甘于“冒死”,因其有毒,会置人于死命,但无论怎样鲜美,“鲜”字中的“鱼”或“羊”都不能让位给河豚,这就叫正统地位。据说,日本的饭店中有专门整治河豚的厨师,领有执照,进店坐下之前,先估算你口袋中的钞票,因为要价会很贵。你可以点带微毒的河豚菜,厨师便会按你的要求做出带微毒的河豚菜上桌,你吃时会感到极为鲜美,吃后全身麻麻的(中毒征兆),这时候你如果做诗,绝对会出口惊人,才气不凡哪!
再说“鲜”字中的“羊”,羊肉为畜中最鲜。猪肉浊腻,于穷人而言,它的好处是很“解馋”而已;牛肉粗重,即便是轻微生烤的牛排。羊肉乃肉中之健朗君子。人吐雅言,脏话里带不上羊,却张口会说蠢猪笨牛。羊肉常用清炖,前胛子二刀肉最好,只放生姜和花椒、葱、蒜,别的作料全免,调料太多则味易浊重,一入浊重,就难说是清炖了,不是清炖,哪里还会有羊肉的健朗清香?后腿肉宜于爆炒,再就是“涮”了。咱们宁夏人对“涮”的羊肉没有特别部位的要求,只说是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就好!北京人讲究的是“后脑”,羊脖子肉,也是肥瘦相间,筷子夹了,入微滚的水中一顿(大滚的水会使肉滞),再一涮,挂血丝,夹出蘸料,入口即化,咀嚼只是为了搅拌肉与作料的混合。宁夏人对羊肉的说法是羯羊的脖子和腰窝子大补,有沁血的羊脂玉,吃法是清炖或清蒸。“涮”羊肉讲究调料,据说,马连良先生当年到馆子吃涮羊肉是自带调料,是些什么?不知道,只说他将羊肉只是在锅里一涮就好了,省去了一顿的动作。名人轶事,不足为凭,讹传的成分太大。又据到内蒙古插过队的老知青说,蒙古人有一种涮法是“生涮”,把羊肉在白醋里一涮就吃了。白醋有人称为“醋精”,极酸,羊肉一涮就发白,被醋“杀”熟了。说是从成吉思汗的军中遗留下的一种吃法,这犹如现代机械化快速部队攻击前的快速加油法。这可归于“军涮”。仿佛日本人吃“刺身”,一定要醋好才行。“刺身”就是生鱼片,鱼肉去皮后难以辨认分类,渔民便在肉上插上竹签标志,故而称生鱼片为“刺身”。
古书中有“生刳驴肉”“活烤鹅掌”的吃法,在满座食客的店堂中,牵进驴去,捆绑于木桩上,把食客指定部位,滚水烫毛,快刀片肉。极残忍的吃法。“活烤鹅掌”是将活鹅吊起,两足正好踩在铁板上,板下升火,铁板烧热,鹅将两掌不停地提起放下,至肿胀,至烤干,之后取掌食用。说法是动物会调动全身的精华到受侵害的部位,专吃这一部位“补得很”!
调动对手的精锐,一口吃掉,这样的吃法已是“兵法”了。当然这种吃法是极凶残而暴虐的,但中国人视之平常。
还有,中国人的哲学意识,把吃上升到意识形态,简捷地说,就是常说的“吃什么补什么”。中国古人的自我评价是:“人为百虫之长,裸虫三百,人为最劣”,又说“人是苦虫、贱虫”,其实以我看也是“****”,所以,虎、鹿之类动物的生殖器,就成了中国人的最佳补品,如果真是那么简单,科学之说岂不成了虚妄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