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多在夏秋季,在进食不洁食物或与菌痢病人接触史。临床表现急性期为发热、腹痛、腹泻、里急后重及黏液脓血便,左下腹明显压痛。慢性期病人的既往发作史甚为重要,粪便涂片镜检和细菌培养有助于诊断的确立。乙状结肠镜检查及经X线钡剂检查,对鉴别慢性菌痢和其他肠道疾患有一定价值。在菌痢流行季节,凡突然发热、惊厥而无其他症状的患儿,必须考虑到中毒型菌痢的可能,应尽早用肛式取标本或以盐水灌肠取村作涂片镜检查和细菌培养。
【鉴别诊断】
(一)急性菌痢应与下述疾患鉴别
⒈阿米巴痢疾 起病一般缓慢,少有毒血症症状,里急后重感较轻,大便次数亦较少,腹痛多在右侧,粪便呈果酱样,有腥臭。镜检仅见少许白细胞、红细胞凝集成团,常有夏科雷登结晶体,可找到溶组织内阿米巴滋养体。乙状结肠镜检查见黏膜大多正常,有散在溃疡。本病易并发肝脓肿。
⒉细菌性胃肠型食物中毒 由于进食细菌及毒素污染的食物引起,常见病原菌有沙门菌、变形杆菌、大肠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有集体进食同一食物及在同一潜伏期内集体发病的病史。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表现,大便多为稀水便,里急后重少见。确诊有赖于病人呕吐物、粪便及可疑食物中检出同一病原菌。
⒊其他病原菌引起肠道感染 如可由侵袭性大肠杆菌、邻单胞菌、气单胞菌及空肠弯曲菌等引起,临床表现与急性菌痢类似。诊断有赖于粪便培养出不同的病原菌。
(二)慢性菌痢须与下列疾病鉴别
⒈结肠癌及直肠癌 有继发感染时可出现腹痛,腹泻及脓血便,用抗菌药物治疗后症状有所改善。但久治无效,伴进行性消瘦。肛门指诊及进一步做钡灌肠、乙状结肠镜或纤维洁肠镜来协助诊断。
⒉慢性非特异怀溃疡性结肠炎 有反复的腹泻及脓血便,抗生素治疗无效,便培养无致病菌。乙状结肠镜或纤维结肠镜有助于诊断。
⒊慢性血吸虫病 有腹泻及脓血便,有血吸虫病疫水接触史,肝脾肿大,直肠镜黏膜活检到吸虫卵。
(三)中毒型菌痢
⒈休克型 须与其他感染性休克鉴别,如败血症及暴发型流行性脑脊膜炎,亦均有发热及休克。血及大便培养检出不同的致病菌。
⒉脑型 须与流行性乙型脑炎鉴别,多发生在夏秋季,均有发热、昏迷及惊厥。但乙脑病情发展较中毒型菌痢缓慢,以意识障碍为主,休克少见。脑脊液检查有异常变化,除颅压增高外,有蛋白及白细胞数轻度增高,乙脑特异性lgM阳性。
【预后】
急性菌痢经治疗多于一周左右痊愈,少数转为慢性菌痢或慢性带菌者。中毒型菌痢预后差,尤其脑型不及时治疗,病死率较高。影响预后因素有:1、菌型:痢疾志贺菌群病情严重,并发症多;福氏志贺菌群易成慢性;2、临床病型:中毒型菌痢病势凶险,病死率高;慢性菌痢不易根治,易反复发作;3、全身免疫状态:婴幼儿及年老体弱病情重,并发症多,病死率较高;4、治疗及时合理者预后好。
【防治原则】
(一)治疗
⒈急性菌痢的治疗
⑴一般疗法和对症疗法:病人应予胃肠道隔离(至症状消失,大便培养连续两次阴性为止)和卧床休息。饮食一般以流质或半流质为宜,忌食多渣多油或有刺激性的食物。恢复期中可按具体情况逐渐恢复正常饮食。有失水现象者可给予口服补液盐溶液。如有呕吐等而不能由口摄入时,则可给予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静脉滴注,输液量视失水程度而定,以保持水和电解质平衡。有酸中毒者,酌情给予碱性液体。对痉挛性腹痛可给予托品及腹部热敷,忌用显著抑制肠蠕动的药物,以免延长病程和排菌时间。这类药物虽可减轻肠痉挛和缓解腹泻,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肠壁分泌。但实际上腹泻是机体防御功能的一种表现,且可排出一定数量的致病菌和肠毒素,因此不宜长期使用解痉剂或抑制肠蠕动的药物。特别对伴高热、毒血症或黏液脓血便患者,就避免使用,以免加重病情。婴幼儿也不宜使用此类药物。能够作用和影响肠道动力的药物有阿托品、颠茄合剂、樟脑酊、苯乙哌啶和盐酸氯苯哌酰胺等。
⑵病原治疗:近年来痢疾杆菌的耐药菌株,尤其是多重耐药菌株渐见增多,粪便培养检得致病菌时需作药敏试验,以指导合理用药。
磺胺类药:磺胺药对痢疾杆菌有抗菌活性,如与甲氧苄氨嘧啶(TMP)合用,则有协同效果。如复方磺胺甲恶唑(SMZ-TMP)片剂,每天2次,每次2片,儿童酌减,疗程1周。有严重肝病、肾病、磺胺过敏及白细胞或减少症者忌用。近年来耐药菌已见增多,如疗效差或无效时,即应改用其他抗菌药物。
2)喹诺酮类:作用于细菌DNA促旋酶,具杀菌作用,无毒副作用,已成为成人菌痢的首选药。由于该类药可影响儿童骨骼发育,学龄前儿童忌用。成人用法如下:吡哌酸每日2g,分3次口服,疗程5~7d;诺氟沙星每日600~800mg,分2~3次口服,疗程同上;依诺沙星氧氟沙星和环丙沙星每日皆为600mg,分2次口服,疗程3~5d。
3)抗生素:氯霉素、四环素族抗痢疾杆菌活性差,耐药菌株日趋增多,因而广泛应用抗生素的某些大城市中,不宜以氯霉素或四环素族作为急性菌痢首选药物,但在农村地区仍可使用。可改用庆大霉素或氨苄西林等抗生素。
4)中药:黄连素0.3~0.4g,每日4次。疗程均为7日。
⒉中毒性菌痢的治疗,本型来势迅猛,应及时针对病情采取综合性措施抢救。
⑴抗菌治疗:采用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与氨苄西林静脉注射,剂量、用法同急性期,中毒症状好转后,按一般急性菌痢治疗或改用复方磺胺甲哑唑(SMZ-TMP)或诺氟沙星口服,总疗程7~10d。氟喹诺酮类静脉针剂和头孢菌素也可使用。
⑵高热和惊厥的治疗:高热易引起惊厥而加重脑缺氧和脑水肿,应用安乃近及物理降温,无效或伴躁动不安、反复惊厥或惊跳者,可给予亚冬眠疗法,以氯丙嗪与异丙嗪各1~2mg/kg肌注,必要时静脉滴注,病情稳定后延长至2~6h注射1次,一般5~7次即可撤除,尽快使体温保持在37℃左右。冬眠灵具有安定中枢神经系统和降温的作用,可降低组织耗氧量,抑制血管运动中枢,可使小动脉和小静脉扩张,从而改善微循环和增进脏器的血流灌注。还可给地西泮(安定)、水合氯醛或巴比妥钠。
⑶循环衰竭的处理
扩充血容量:因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应予补充血容量,可快速静脉输入低分子右旋糖酐或葡萄糖氯化钠溶液,首剂10~20ml/kg,全日总液量50~100ml/kg,具体视患者病情及尿量而定,若有酸中毒,可给5%碳酸氢钠滴注。
2)血管活性药物的应用:针对微血管痉挛应用血管扩张剂,采用山莨菪碱,成人剂量为每次10~20mg,儿童每次0.3~0.5mg/kg,注射间隔和次数视病情轻重和症状缓急而定,轻症每隔30~60min肌注或静脉注射一次;重症每隔10~20min静脉注射1次,待面色红润循环呼吸好转、四肢温暖、血压回升即可停药,一般用3~6次即可奏效。如上述方法治疗后周围循环不见好转,可考虑以多巴胺与阿拉明联合应用。
3)强心治疗:有左心衰和肺水肿者,应给予西地兰等治疗。
4)抗凝治疗:有DIC者采用肝素抗凝疗法,剂量及疗程同感染性休克。
5)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应用:氢化可的松每日5~10mg/kg静脉滴注,可减轻中毒症状、降低周围血管阻力、加强心肌收缩、减轻水肿、保护细胞和改善代谢,成人200~500mg/d,一般用药3~5d。
⑷治疗呼吸衰竭:应保持呼吸道通畅、给氧、脱水疗法(如应用甘露醇或山梨醇)严格控制入液量。必要时给予洛贝林、尼可刹米等肌注或静注。重危病例应给予呼吸监护,气管插管或应用人工呼吸器。
⑸纠正水与电解质紊乱:应补充失液量及钾、钠离子,但需慎防用量过大速度过快而引起肺水肿、脑水肿。
⒊慢性菌痢的治疗 需长期、系统治疗。应尽可能地多次进行大便培养及细菌药敏试验,必要时进行乙状结肠镜检查,作为选用药物及衡量疗效的参考。
⑴抗菌药物的应用:首先要抓紧致病菌的分离鉴定和药敏检测,致病菌不敏感或过去曾用的无效药物暂不宜采用。大多主张联合应用两种不同类的抗菌药物,剂量充足,疗程须较长且需要重复1~3疗程。可供选用药物同急性菌痢。
⑵菌苗治疗:应用自身菌苗或混合菌苗,隔日皮下注射一次,剂量自每日0.25ml开始,逐渐增至2.5ml,20d为1疗程,菌苗注入后可引起全身性反应,并导致局部充血,促进局部血液,增强白细胞吞噬作用,也可抗生素易于进入病变部位而发挥效能。此外,也可试以噬菌体治疗。
⑶局部灌肠疗法:使较高浓度的药物直接作用于病变部位,以增强杀菌作用,并刺激肉芽组织新生,一般作保留灌肠。常用的药物为5%大蒜浸液100ml或0.5%~1%新霉素100~200ml,每日1次,10~15次为1疗程。有人主张灌肠溶液中加入0.25%普鲁卡因、氢化可的松25mg,或可提高疗效。
⑷肠道紊乱的处理:可酌情用镇静、解痉或收敛剂。长期抗生素治疗后肠道紊乱,可经乳酶生或小剂量异丙嗪、复方苯乙哌啶或针刺足三。也可以0.25%普鲁卡因液100~200ml保留灌肠,每晚1次,疗程10~14d。
⑸肠道菌群失调的处理:限制乳类和豆制品。大肠杆菌数量减少者可给乳糖和维生素C,肠球菌减少者可给叶酸。可服乳酶生(含厌氧乳杆菌)4~6g,或枯草片剂(每片含菌50亿),或枯草杆菌溶液100~200ml(每ml含活菌3亿)灌肠,每晚1次,疗程2~3周,以促进使厌氧菌生长,重新恢复肠道菌群平衡。培养菲康和丽珠肠乐也可调整肠道菌群,前者成人3~5粒/次,后者2粒/次,均为每天2~3次。
慢性菌痢的治疗效果尚欠满意,如有显著症状而大便培养阳性,则需要隔离治疗。此外,应追查促使转为慢性的诱因,例如是否有寄生虫病、胃炎等加杂症,对有关伴发病进行适当的治疗,鉴于慢性菌痢程较长,其急性症状常有自然缓解倾向,因此,必须反复进行大便培养,才能判断治疗效果。
(二)预防
应从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增进人体抵抗力三方面着手。
⒈早期发现病人和带菌者,及时隔离和彻底治疗,是控制菌痢的重要措施。从事饮食业、保育及水厂工作的人员,更需作较长期的追查,必要时暂调离工作岗位。
⒉切断传播途径,搞好“三管一灭”即管好水、粪和饮食以及消灭苍蝇,养成饭前、便前、便后洗手的习惯。对饮食业、儿童机构工作人员定期检查带菌状态。发现带菌者,就立即予以治疗并调离工作。
⒊保护易感人群,可口服衣链株活菌苗,该菌无致病力,但有保护效果,保护率达85%~100%。国内已生产多价痢疾活菌苗。
§§§第三节 细菌性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系指由于进食被细菌或其细菌毒素所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
根据引发病的原因细菌性食物中毒可分为以下几类:
感染型:指由于进食被细菌所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如沙门菌属、变形杆菌属食物中毒。
毒素型:指由于进食细菌所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中毒,包括体外毒素型和体内毒素型两种。体外毒素型是指病原菌在食品内大量繁殖并产生毒素。如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肉毒杆菌中毒。体内毒素型指病原体随食品进入人体肠道内产生毒素引起食物中毒。如产气荚膜杆菌、芽孢杆菌食物中毒、产肠毒素性大肠杆菌食物中毒等。
混合型:以上两种情况并存。
根据临床表现的不同分为:
胃肠型食物中毒: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为主要特征。
神经型食物中毒:以神经系统症状为主。
根据引起中毒细菌的不同,分为1、沙门菌属食物中毒;2、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3、葡萄球菌食物中毒;4、变形杆菌食物中毒;5、肉毒食物中毒;6、蜡样芽孢杆菌食物中毒;7、产气荚膜杆菌食物中毒;8、小肠结肠炎耶尔森食物中毒;⑼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⑽致病性大肠杆菌食物中毒;⑾椰酵假单胞菌食物中毒。
细菌食物中毒的一般性特征
根据国内外的统计,在各种食物中毒中,细菌性食物中毒占有较大的比重。我国每年发生的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占食物中毒事件总数的30%~90%,中毒人数占食物中毒总人数的60%~90%。细菌性食物中毒、胃肠型食物中毒中央发病率较高,但病死率低,神经型食物中毒病死率甚高。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特征为:
⒈在集体用膳单位常呈暴发起病,发病者与食入同一污染食物有明显关系;
⒉潜伏期短,突然发病,临床表现以急性胃肠炎为主,肉毒中毒则以眼肌、咽肌瘫痪为主;
⒊病程较短,多数在2~3d内愈。
⒋细菌性食物中毒全年皆可发生,但多发生在气候炎热的夏秋季节。这是由于气温高适合于微生物生长繁殖;另一方面人体肠道的防御功能下降,易感性增强;
⒌中毒食物多为动物性食品,例如肉、鱼、奶、蛋等及其制品,植物性食品如剩饭、糯米、冰糕、豆制品、面类发酵食品也会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
胃肠型食物中毒
【病原学特点】
引起胃肠炎食物中毒的细菌很多,常见的有下列几种:
(一)沙门菌属
为肠杆菌科沙门菌属,革兰氏阴性杆菌。其中以鼠伤寒沙门菌、肠炎沙门菌和猪霍乱沙门菌较为多见。该菌对外界的抵抗力较强,在水和土壤、粪便中能活1~2个月。不耐热,55℃、lh或60℃、10~20min死亡,5%石炭酸或1:500升汞5min内即可将其杀灭。
多种家畜(猪、牛、马、羊)、家禽了(鸡、鸭、鹅)、鱼类、飞鸟、鼠类及野生动物的肠腔及内脏中能查到此类细菌。细菌由粪便排出,污染饮水、食物造成感染。致病食物以肉、血、肉脏及蛋类为主,值得注意的是该类细菌在食品中繁殖后,并不影响食物的色、香味。
(二)副溶血性弧菌(嗜盐菌)
为革兰氏阴性杆菌。本菌广泛存在于海水中,偶亦见于淡水。在海水中能存活47天以上,淡水中生存1~2d。在37℃、pH7.7、含氧化钠3%~4%环境中生长最好。对酸敏感,食醋中3min即死。不耐热,56℃、5min即可杀死,90℃、1min灭活。对低温及高浓度氯化钠抵抗力甚强。带鱼、黄鱼、乌贼、梭子蟹等海产品带菌率极高,被海水污染的食物、某些地区的淡水产品和鲫鱼、鲤鱼等及被污染其他含盐量较高的食物如咸菜、咸肉、碱蛋亦可带菌。
(三)大肠杆菌
为两端钝圆的革兰氏阴性短杆菌。体外抵抗力较强,在水和土壤中能存活数月,在阴凉处室内尘埃可存活1个月,含余氯0.2ppm的水中不能生存。本菌为人和动物肠道正常寄居菌,特殊条件下可致病。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菌种有16个血清型,亦称为致病性大肠杆菌。
(四)变形杆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