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美国的建国历史很短,前后也不超过300年。在这300年间,美国也经历了历史上许多的艰难曲折,美国民众现在所享有的政治自由和经济富庶都是他们自己争取得来的。只不过美国人很善于争取自己的权利,也善于在争取自己权利的过程中作出妥协,建立在基督信仰之上的政治原则和妥协精神保证了美国政治的稳定和持续,也使这个新生的民主国家平稳地度过了一系列危机。
(第一节) 独立战争
16~18世纪,西欧各国相继侵入北美洲。当时的西欧各国正在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法国人建立了新法兰西,包括圣劳伦斯流域下游大潮区,密西西比河流域等处;西班牙人建立了新西班牙,包括墨西哥和美国西南部的广大地区。1607年,英国的第一个殖民据点建立——就是詹姆士城,此后的殖民地如同雨后春笋般兴起,大西洋沿岸陆续出现了13个殖民地。到达殖民地的大多数是贫苦劳动人民,但是也有贵族,地主和资产阶级。最多的是英国人,其次是爱尔兰人、德意志人和荷兰人。移民中有逃避战祸和宗教迫害的人;有自愿和非自愿的“契约奴”以及乞丐、罪犯;还有从非洲被贩运来的黑人等。
1775年4月19日,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一枪终于打响了,这就是莱克星顿的枪声。这是北美殖民人民反对英国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而进行的民族解放战争。这场战争历时8年之久,从1775年持续到1783年,最终以英国在北美殖民统治的破产和北美殖民地的独立而告终。
欧洲移民来到北美洲,带来的不光是掠夺和征服,还有先进的生产方式。在此后的几年内,殖民地的农业、工商业尤其是航海业、造船业、海外贸易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北美13个殖民地的居民也日益融合。
先进的生产方式带动了北美的经济文化,在独立战争爆发以前,在这片新的地域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同于英国的新的民族,就是美利坚民族。他们不甘奴役和压迫,提出了这样的条件:挣脱对宗主国的依附关系,独立地发展国民经济。
然而,北美殖民地独立发展的强烈愿望遭到了英国当局高压政策的阻挠。英国殖民当局为了使北美殖民地永远充当其廉价的原料基地和商品倾销市场,极力遏制殖民地经济的自由发展。英国殖民当局接连颁布一系列法令,禁止殖民地人民向阿巴拉契山以西迁移,禁止殖民地发行纸币,宣布解散殖民地议会,并对殖民地课以重税,加紧对殖民地的军事控制等等。
英政府的所作所为,激起了殖民地各阶层人民的强烈反抗。群众纷纷走上街头,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1773年3月5日,发生了驻北美英军枪杀波士顿居民的“波士顿惨案”,群情为之激愤。
1773年12月发生的“波士顿倾茶事件”成为反英斗争的高潮。英属东印度公司原垄断了印度与大英帝国以及其他地区的贸易,但因经营不善,再加上荷属东印度公司的竞争,面临破产,当时东印度公司积压了近1800万磅茶叶急于脱手。1773年,为挽救英属东印度公司,英国议会通过了《茶叶法》。
《茶叶法》规定英国政府退还东印度公司运往新英格兰地区茶叶的关税,允许公司不通过英国或北美的批发商而直接将茶叶出口销售到北美殖民地,这就使英属东印度公司在殖民地的茶价可以大大降低,甚至低于从荷兰运来的走私茶叶的价格。公司还指定那些未参与抵制英货的商人作为销售茶叶的代理商,这样,公司垄断了殖民地的茶叶市场,对当地的茶叶生产与销售构成强烈的竞争。为了阻止东印度公司的茶叶上岸进入市场,波士顿民众在塞缪尔·亚当斯的领导下组成了“茶社”,并于12月16日化装成印第安人登上运载茶叶的船只,将价值9000英镑的342箱茶叶抛入大海。
英国政府认为“波士顿倾茶事件”是对殖民当局正常统治的恶意挑衅,为压制殖民地民众的反抗,1774年3月英国议会通过了惩罚性的法令,即《波士顿港口法》、《马萨诸塞政府法》、《司法法》和《驻营法》。这四项法令通称为“强制法令”,规定英军可强行进驻殖民地民宅搜查,取消马萨诸塞的自治地位,封闭北美最大的港口波士顿港。
这些“不可容忍的法令”,使宗主国与殖民地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北美殖民地人民忍无可忍,决心拿起武器与殖民当局抗争。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战斗,各个殖民地纷纷储集军火,制造武器,组建名为“一分钟人”的民兵队伍。1774年9月5日,12个殖民地选派的55名代表在费城召开了第一届大陆会议,商议共同抗英事宜。会议召开后,革命形势日益成熟,北美殖民地同宗主国之间除了用战争解决问题外,已别无选择了。
1775年4月18日,马萨诸塞总督托马斯·盖奇根据密报,派遣800名驻波士顿英军前往康科德,搜缴当地民兵的秘密军火库,并企图逮捕当地“通讯委员会”的领导成员。这一消息为“通讯委员会”情报人员所截获,星夜飞报给了当地爱国者。“一分钟人”接报后,立即集结。翌日清晨,当英军行进至莱克星顿和康科德一带时,遭到了早已严阵以待的民兵的袭击。民兵们从岩石、树林、灌木丛后面对准英军发出了雨点般的射击。英军伤亡273人,北美民兵伤亡93人,康科德、莱克星顿的战斗打响了“震惊全世界”的第一枪,揭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8月23日英王发布告谕,宣布殖民地的反抗运动为非法,声言“宁可丢掉王冠,决不放弃战争”。12月22日,英国议会通过派遣5万军队赴北美殖民地镇压革命者的决议。面对这一形势,1775年6月15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决定组建正规的大陆军。原英军上校、弗吉尼亚种植场场主华盛顿被任命为大陆军总司令。英军企图凭借其陆海军优势首先切断新英格兰与其他殖民地的联系,然后各个击破之。大陆军在华盛顿的率领下采取避敌锋芒,持久耗敌的方针,与英军展开了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
从1775年4月打响独立战争第一枪到1783年战事结束,为期8年的美国独立战争大体经历了以下3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775年4月~1777年10月,为战略防御阶段。这一阶段主战场在北部地区,战略主动权掌握在英军手中。1775年6月17日,波士顿民兵在邦克山战斗中与装备精良的英国正规军展开了第一次正面交锋,显示了北美民兵惊人的战斗力,大大鼓舞了殖民地人民为独立而战的斗志。在斗争的高潮中,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正式宣布脱离英国而独立。1776年12月,在经过激烈争夺后,为了保存军力,化被动为主动,华盛顿放弃了纽约。纽约失陷标志着独立战争进入了困难时期。12月25日圣诞节之夜,华盛顿率部渡过特拉华河,奇袭特伦顿黑森雇佣军兵营成功,接着又在普林斯顿重创英军,使陷入低潮的美国独立战争重新获得了活力。
1777年7月,英军计划兵分三路,分进合击,会师奥尔巴尼,以尽快实现其切断新英格兰的战略企图。当北路7200余名英军在伯戈因的率领下,从蒙特利尔孤军南下时,立即陷入了新英格兰民兵的汪洋大海之中,处处受到民兵阻击和围追堵截。在弗里曼农庄和贝米斯高地接连受挫后,伯戈因被迫退守萨拉托加。大陆军和民兵以3倍于英军的优势兵力将英军团团围住,伯戈因弹尽粮绝,孤立无援,于10月17日被迫率领5700名英军投降。萨拉托加大捷大大改善了美国的战略态势和国际地位,是美国革命战争的重要转折点。
第二阶段:从1777年10月~1781年3月,以萨拉托加大捷为标志,进入战略相持阶段,主战场逐步转向南部地区。在这一阶段国际环境日益朝着有利于美国的方向发展。萨拉托加大捷后,法国、西班牙、荷兰等改变了动摇不定的观望态度。1778年2月,法美签订军事同盟条约,法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
1778年6月法英开战,西班牙也于1779年6月对英作战。俄国于1780年联合普鲁士、荷兰、丹麦、瑞典等国组成“武装中立同盟”,打破英国的海上封锁。1780年12月,荷兰也加入法国方面对英作战。北美独立战争扩大为遍及欧、亚、美三大洲的国际性反英战争,英国陷入空前孤立的境地。
在南部战场上,美国大陆军和民兵以游击战和游击性的运动战与敌周旋,日趋占据主动。在1781年的吉尔福德之战中,英军伤亡惨重。在大陆军和民兵的持久消耗下,英军渐感力量不支。1781年4月,英军在康沃利斯率领下,实行战略收缩,向北退往弗吉尼亚。格林乘势挥师南下,在民兵游击队的配合下,拔除英军据点,收复了除萨凡纳和吉尔斯顿之外的南部国土。
第三阶段:从1781年4月~1783年9月,为战略反攻阶段。1781年8月,康沃利斯率7000名英军退守弗吉尼亚半岛顶端的约克敦。此时在整个北美战场英军主要收缩于纽约和约克敦两点上。1781年8月,华盛顿亲率法美联军秘密南下弗吉尼亚,与此同时,德格拉斯率领的法国舰队也抵达约克敦城外海面,击败了来援英舰,完全控制了战区制海权。9月28日,1.7万名法美联军从陆海两面完成了对约克敦的包围。
在联军炮火的猛烈轰击之下,康沃利斯走投无路,于1781年10月17日即伯戈因投降的第四个周年纪念日,请求进行投降谈判。10月19日,8000名英军走出约克敦,当服装整齐的红衫军走过衣衫褴褛的美军面前一一放下武器时,军乐队奏响了《地覆天翻,世界倒转过来了》的着名乐章。
约克敦战役后,除了海上尚有几次交战和陆上的零星战斗外,北美大陆战事已基本停止了。1782年11月30日,英美签署了《巴黎和约》草案,1783年9月3日,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
(第二节) 独立宣言
美国“独立战争”之后,那些手握兵权的将帅并没有趁机获取国家权力,而是跟士兵一样解甲归田。他们没有建立起他们的联邦政府,也就是说,他们打下了江山,但是并没有去坐江山。直到战争胜利后的第四年,也就是1787年,美国各州的代表才被迫重新坐到一起,讨论起草一个宪法。又过了两年,即1789年,宪法才被通过,联邦政府才开始工作,美国人民也才选出他们的第一届总统华盛顿。这时候,一个颇具规模的国家才算是建立起来了。
然而,美国的建国日期却不是1787年政府成立的日子,而是定在1776年的7月4日,这是他们发表《独立宣言》的日子。那个时候,为期8年的“美国独立战争”才刚刚开始,名义上的美利坚民族既没有总统,也没有宪法,更没有一个完整的政府,当然也没有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但是在美国人看来,有一个自由独立的美国理想,这就算是建国了。这也是唯一一个先有国家理想和精神,然后有宪法,最后才有总统和政府的国家。
《独立宣言》是美国的一个理想和理念,不是一个国家的标志;但是如果没有《独立宣言》,只有政府和总统的话,美国也未必是美国,没准会像其他的国家一样。正是美国人在1787年起草的这部宪法,不但使《独立宣言》的理想变成了现实,而且保证了这个现实的国家最大限度地符合《独立宣言》的精神和理想: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是要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才能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违背这些目标时,人民便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一个新的政府。这个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及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必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美国人民恪守了他们当初的诺言,缔造了自由体系和民众无上的权力,并为确保《独立宣言》的精神和理想不受伤害进行了不懈的斗争。自美国建国以来,美国的宪法从来没有修改过一个字,所有违背宪法精神的人都会受到惩罚,或者付出相应的代价,不是遭到国会弹劾,就是自动辞职下台(如尼克松)。就连华盛顿这样在我们看来当之无愧的“国父”,也是在宪法被批准之后,才由美国人民根据宪法选举为第一届总统的。
所以,没有联邦宪法,就没有美利坚合众国,甚至可以这样说,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
这样一来,一般人心目中的建国程序就完全颠倒过来了,因为在大多数国家那里,先是建国,然后才是制定宪法的。正是这种“倒行逆施”,让人类亘古未变的主题——自由主义得到了无上的发扬。这也是我们千百年来追求的制宪精神,这种精神认为,不是国家创造了法律,而是法律创造了国家。美国的建国过程便体现了这一精神,美国也确实是最完善的宪政国家。惟其如此,美国宪法在1789年生效以后,世界各国便纷纷效尤,相继制宪,并以此作为自己立宪的参照系甚至楷模。
1787年制定并于1789年批准生效的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它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制定后多年来附有26条修正案,至今仍然有效。
1777年大陆会议制定的并于1781年批准施行的《邦联条例》规定,由当时13个独立州组成邦联制国家。邦联政府的权限很小,不能有效地行使国家职权。鉴于此,邦联国会于1787年2月邀请各州代表到费城修改《邦联条例》。5月召开会议,出席的有12个州(罗德岛州除外)的55名代表,华盛顿任主席。主张废除《邦联条例》、重新制定新宪法的代表占优势,因此使得这次会议成了全国制宪会议。出席会议的大都是资产阶级和种植园奴隶主的代表,由于利益不同,大州与小州之间又存在着矛盾。经过长时间的秘密讨论,直至1787年9月17日才通过新的宪法草案,交由各州批准。全国围绕新宪法的批准问题展开了广泛的激烈讨论。1789年3月4日召开的美国第一届联邦国会,宣布《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