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的监狱称作圜土。《今本竹书纪年》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尔雅·释名·释宫室》解释:“狱……又谓之圜土,筑其表墙,其形圆也。”因而,夏朝的监狱大体是用土筑成圆形的围墙用以拘押囚犯,这是一种很原始的形式。
至西周,对监狱的称法多有不同。有称“囹圄”者,《风俗通》载:“狱,周曰囹圄。”西周的囹圄,不仅是拘押罪犯的意思,而且包含着“令人幽闭思衍”的思想,这是奴隶主阶级其狱政思想不断发展的结果。有谓“圜土”者,如《周礼》郑玄注:“圜土谓狱城也。”周代的圜土是带有收容与囚禁这样双重性质的机构。也有曰“犴狱”者,即“乡亭之系曰犴,朝廷曰狱”。这皆表明西周的狱制在夏商的基础上有了较大的发展,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监狱。
春秋对监狱的说法和西周大致相同。如“囹圄”、“圜土”等。此外,还称监狱为“狴犴”。《孔子家语·始诛篇》载:
“孔子为鲁司寇,有父子讼者,夫子同狴执之。”狴者,狱牢也。狴也叫狴犴,是一种传说中的野兽,力猛似虎。后人常用狴犴作为狱门的装饰,以达渲染恐怖气氛,显示监狱的威慑作用。
战国时期的狱名叫囹圄,如《管子·五辅篇》说:“善为政者,仓廪实而囹圄空;不能为政者,仓廪虚而囹圄实。”因各诸侯国争霸,战争俘虏增多,七国普遍设狱。《尉缭子·将理》就有“小圄不下十数,中圄不下百数,大圄不下千数”的记载。
由汉代始,我国监狱才正式称狱。《汉书·刑法志》载:
“天下狱二千余所。”不仅只此,汉代监狱的管理制度,如系囚制、呼囚制、颂系制、孕妇缓刑制、录囚制等都达到了比较完备的程度,为后来历代监狱管理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直到清代,古代的“牢狱”,才正式更名为“监狱”,监狱的名称被正式列在大清会典中,对监狱的称谓就这样一直延续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