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些怪人怪兽至今无人能够破解。如在麻塘坝有个长有四个胳膊没有身体的人;在猪圈门有一个长有双角的人;在狮子岩有一个鱼身上长着四腿的怪兽……
再以新疆的呼图壁县康家石门子的岩画为例,可以看出古老先民崇拜的神秘色彩。
这里山势突兀,石壁豁开,山色赭红,岗峦重叠,宛如一座荒凉的古堡。
在一片红色的沙砾岩上,大大小小的男女形象占据了长14米、高9米、面积126平方米的平整的岩面。
岩面上的人物大的有真人大小,小的仅12厘米,分布密集,错落有致。
有群女裸舞、群男裸舞、生育祈祷等图画。图中的裸体男子面部大嘴高鼻、威武有力。裸体女子则眼大鼻高嘴小、肩宽腰细、臀部肥硕。这一切都表明了男性为主体的社会里,人们祈求人口繁盛的愿望。其中一些身体被涂成红色的人像,可能是巫师一类的人物,在他的引导下,人们载歌载舞,沉浸在神秘而圣洁的仪式之中。
这些千姿百态的、历经千年风雨侵蚀的岩画给后人留下了许多难解之谜:他们为什么把画刻在岩壁上?许多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画面中神奇的人物和动物是神话还是真实的再现?画画的人早已消逝,画谜的答案又在哪里呢?
中国历史上的“文字狱”
宋朝的徽宗皇帝赵佶生性风流倜傥,皇宫中的三千粉黛也无法满足他的私欲,他常常化妆出宫,到井市民间去掳掠良家女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京城的一家妓院发现了绝色美女李师师,李师师千娇百媚的容姿令赵佶魂不守舍,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与李师师连续私会。徽宗皇帝的风流韵事被李师师的前夫贾奕知道后,心中不免醋溜溜的,便提笔写了一首诗以他心中块垒:“闲步小楼前,见个佳人貌类仙。暗想圣情浑似梦。追欢,执手兰房恣意怜。一夜说盟言,满掬沉檀喷瑞烟。报道早朝归去晚。回銮,留下鲛绡当宿钱。”赵佶读罢此诗,不由龙颜大怒。皇帝私下嫖妓毕竟是有碍皇威的事情,贾奕却在诗中隐喻赵佶与李师师苟合,这还了得,赵佶一道圣谕,罢了贾奕的官,并把他放逐到了荒蛮艰苦的琼州。
上面这段史实,便是一个典型的文字狱事件。文字狱其实就是因文字的缘故而被罗织罪名,被判犯罪,文字狱是中国封建时代的特殊产物。封建王朝的执政者们握有天下所有人的生杀大权,他们只允许百姓顺从臣服,不允许有一丝一毫触及其利益的举动,纵然是写字作诗,也只能为君王歌功颂德。向上面所讲的故事中,皇帝做了嫖妓这等令人不齿的丑事,却不允许别人暗示一下,这是何等的不公平。在那种社会制度下,皇帝的喜怒便是国家的法律,皇帝永远是正确的、不容违背的。
文字狱是伴随着君王制度的兴亡而存在的。早在周朝时,便有了周厉王处罚文字罪的记载,明朝更是中国文字狱史上极为猖獗的时期,到了清朝,因清朝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时代,他们得知汉儒文化的博大精深,他们恐惧汉地百姓会视他们为蛮野之人,故而更是举起了文字狱的大棒,仅清朝二百年间,便制造了一百多起文字狱冤案,形成了中国文字狱史上最黑暗、最野蛮、最残酷的一幕。
因文章、诗句或奏章得罪了皇帝,皇帝的惩罚是极为严厉的,像贾奕仅被罢官、放逐偏隅,已是万幸的了。明太祖朱元璋在胡惟庸和蓝玉的案件中,被牵连遭受凌迟、腰斩的人,足有5万之众,无数家庭被诛九族,其情其景令人目不忍睹。朱元璋大兴文字狱的做法,使得天下黎民人人自危,不知何时会有“莫须有”的罪名加在自己头上。而文人志士们也无心求取功名,不愿入朝为仕。京官们更是心神俱惊,每日上朝前都要与家人诀别,不知自己还能不能活着走下朝堂。
文字的出现和广泛使用,本应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而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文字却给无数无辜的人带来了灾难与死亡。在那个时代,文字狱已经成了帝王权臣打击异己和维护自己统治的利器。在一桩桩文字狱冤案的背后,我们看清了封建王朝血腥的、残忍的、狰狞的丑恶面目。
“扬州八怪”
清代扬州画派以“扬州八怪”为主要代表。这一批书画家先后于清乾隆年间在扬州活动,又多以卖画为生,作品又广泛的流传。在风格和表现手法上,突破了“拟古”、“仿古”形式的束缚,以一种清新姿纵、生机勃勃的姿态出现在画坛。他们的作品大胆泼辣,强烈地关注社会生活,又能有机地融诗书画印于一炉。在思想上、艺术上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文人画”的发展,是一支不同凡响的流派。
“八怪”之称始于何时,尚无定论。在当时或许有流传甚至记载,但不见诸文献。只有同治五年成书的《桐荫论画》提到金农、李鱓、郑燮、罗聘四人。
此书作者是秦祖永,秦也没有列出“八怪”之目。这一批书画家都善待文,在可见的大量诗文中也未提到“八怪”。再说:高翔、李方膺先后死于1753年和1754年,此时罗聘才20岁,即使罗才华横溢,究竟人书未老,不可能跻身于“八怪”之列。因此,“八怪”称谓的形成应在他们死后的若干年。最早见于著录的光绪二十三年成书的《瓯缽罗室书画过目考》,此书作者李玉棻指的“八怪”是汪士慎、黄慎、金农、高翔、李鱓、郑燮、李方膺、罗聘。问题在于有许多持不同说法者。如汪鋆在《扬州画苑录》里,一说这“八怪”是黄慎、金农、李鱓、郑燮、李方膺、高凤翰、边寿民、杨法;又说这“八怪”可能是汪士慎、黄慎、金农、高凤翰、闵贞、李鱓、郑燮、罗聘。再看凌霞在《天隐堂集》里提的“八怪”是郑燮、金农、高凤翰、李鱓、李方膺、黄慎、边寿民、杨法。至于华喦、陈撰也有人提及。葛嗣浵在《爱日吟庐书画补录》里,就把华喦与金农、郑燮等人并列。黄宾虹在《古画微》里提到的“八怪”除李方膺、汪士慎、高翔、边寿民、郑燮、李鱓、罗聘外,就有陈撰。陈衡恪《中国绘画史》里“八怪”是金农、罗聘、郑曼、闵贞、李方膺、汪士慎、黄慎、李鱓。
可以想见,由于历代学者取舍标准不同,于是说法也不一。但有一点应该肯定:“扬州八怪”是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书画家,作为画派他们具有一定的共性(自不能排除各自的个性),这共性就应该是他们的风格和表现手法。众所周知,清初以“四王”(王时敏、王鉴、王原祁、王翚)为首的宫廷派画家在画坛上占统治地位,这些人是师古主义、形式主义的吹鼓手,强调“笔笔有出处”,以恪守古法为楷模。而“八怪”受八大仙人、石涛等人的影响,敢于冲破藩篱,走出新路。这在当时冠以为“怪”,无疑是说他们“大逆不道”,多少含有贬义。今天看来,这恰恰是他们的长处,这“怪”字正是他们在艺术创作上的特点。
至于造诣极高,作品为世人瞩目的华喦是否在“八怪”之列,历来说法不一。近年来对华喦艺术思想和创作成就的研究,先后有薛永年的《华喦的艺术》(见《美术研究》1981年第2期)。王靖宪《华喦的艺术思想及其成就》(见《朵云》第二集)和温肇桐的《华喦》(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其中王靖宪一文,不仅将其与金农、罗聘等人做了比较,在阐述师承和艺术风格时,明确指出:“华喦很佩服恽南田,画法上受过恽南田的影响,但他不属‘常州派’。华喦的花鸟风格,有恽南田的清新、秀丽的特点,并有他独到的率意、疏密、空灵的情致,可以说是别创一格。”因此,华喦是不能在“八怪”之列的。较多的看法是认可李玉棻提到的八个人,如顾麟文《扬州八家史料》,顾在“前言”里写道:“扬州八家,即‘扬州八怪’是扬州画派中的主流,虽说八家不能代表整个扬州画派的面目,但是在扬州画派中实在是少不了‘八怪’存在的。”顾对“八怪”的序次,是以年龄先后为准的。再如近年出版的《扬州八怪》一书,作者杨新在《述评》一文中提出:“我们这里仍以尊重‘八怪’这个习称已久的历史名词,并考虑到他们在书画风格上的相近(如华喦就不收入)以及艺术成就的高低(如陈撰、李葂、杨法等亦不收入)采用了清末李玉棻在《瓯缽罗室书画过目考》中所举的人名,只取上面列出的前八名。”此说虽为不少人所接受,就学术讨论而言,也只能是权宜之计。且不论其他人,就说高凤翰这样影响极大、风格又相近的大家被排斥在“八怪”之外,是不能服众的。郑燮是公认的“八怪”之一,是有代表性的书画家,其诗句云:“西园左笔寿门书”,把高凤翰和金农并列在一起。况且,这究竟不是考试,不存在“前八名”和“后八名”之分。
也有人提出“扬州八怪”应改为“扬州八怪画派”,这样可能不受“八”这个数字限制,而能容纳更多画家。李亚如《试论“扬州八怪画派”的形成》一文(见《扬州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3期)认为:“……‘八’是一个确切的数,但在某种情况下却有另一种含意。扬州口语,形容人的精神不正常叫‘八折’,简称‘八’;对事情做的差不多叫‘八成数’;形容时间长叫‘八更八点’;形容人难看叫‘丑八怪’等。所以,在特殊情况下就不是确切的数。”李亚如是以扬州方言特点和民俗习惯来论证这个“八”字的。正由于“八”字在这里不是一个确切的数学概念。李亚如就按照如此推理得出以下结论:“在当时扬州聚集了一帮画家,开创一种新的画风,由于人们少见,则称之为‘怪’。贬者则含有‘丑八怪’之意。褒者则去‘丑’字,而称之为‘八怪’。好事者为了说明其为‘八’,就找出八人,定为‘八怪’。因此,说法各异,长期没有定论。”李亚如深恐别人质疑,进一步明确指出:“我认为‘八怪’的‘八’,只能是个约数,人数可以多一些,不一定只限于八个人。”最近又有人提出“扬州八怪画家群”(见徐雷《试论八大山人绘画艺术中的幽默因素》,《南京艺术学院学报》1984年第4期)。顾名思义,既然是“画家群”,也就是群体的意思,既是群体,也就不必认真是哪八位书画家了。这一类说法无疑是“和稀泥”的,“扬州八怪”应该是有姓有名的书画家,但至今还没有人能论据充分、明确无误地指出是哪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