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3:什么嘛,不懂。“被命名为”是什么?
文4:小孩由于不理解词汇意思,就没法理解整句话的意思。
文5:贾宝玉爱林黛玉,薛宝钗爱贾宝玉。
文6:哦,这个样子~
文7:小孩因为明白动词“爱”的意思,所以能够理解句子意思。即使不知道贾宝玉等人是谁,也不妨碍他们听懂这句话。
文8:中国人说汉语,学汉语,写汉语,不过并不完全了解汉语。有关汉语缺少动词的特性导致了中国式思维缺乏逻辑性这点事儿。
没有了逻辑学自然发展不出像样的科学体系,法学也成问题,不过诗人对这种具象性语言很满意,所以中国古代文人没人懂逻辑,却人人都会作诗。
(67-68)
7,3用逻辑表达科学思想。
在这方面,弗雷格还曾不幸地发现,人们主要还是在使用日常语言来表达科学思想,这样做对科学研究的危害很大:
首先,错误的科学思想表达、交流方式,会直接影响科学思想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其次,日常语言本身非常容易产生混乱和歧义,这更加剧了科学思想表达错误的可能性。
比如说,如果在表达三角形面积的计算公式时,日常语言的表达方式是“底乘以高的一半等于三角形面积”,要理解这句话,首先要理解“等于”、“乘以”和“一半”这些词语的概念。
万一人们对这些概念有着不同的理解,那么肯定无法正确统一的理解这个公式。但是假如我们使用形式语言来表达的话,公式就变成了“S=ah/2”,简单明了,且不存在歧义。
因此,弗雷格提倡表达科学思想时应当使用形式语言,因为最少歧义的形式语言才能真正准确地表达出科学思想。
实际上,数学命题、物理公式等大部分自然科学命题都是用形式语言来表达的。但是,是否使用形式语言表达科学思想不是弗雷格关心的重点,他更关心我们在使用形式语言时,是否真的了解其本身含义。
也就是说,我们是否了解形式语言背后,支配着它发挥作用的根本究竟是什么。弗雷格认为,令形式语言发挥作用的不是语言表达的内容本身,而是构成形式语言的逻辑结构。例如:当人们说“2+2=4”的时候,已经是在运用加法法则。而正因为人们熟知如何运用加法法则,才能够轻松的做到。所以,任何四则运算的表达都是算法规则被使用的过程。而这些算法规则就是数学命题这种形式语言的逻辑结构,只有与该逻辑结构相符的命题,才能够被人们理解和运算。
并非出于提出形式语言新理论的目的,弗雷格才去揭示数学命题背后的逻辑结构。他仅仅是想表达,人们做任何事都要遵守规矩,数学命题作为形式语言的一种,也要遵守逻辑规则才能发挥作用。这里所说的“规矩”,并非宿命或先天条件的约束,而是指对人们使用语言表达思想时的逻辑要求。
文1:大标题: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日常语言与形式语言。
文2:日常语言。
文3:形式语言。
文4:勾股定理。
文5:直角三角形的两直角边的平方和等于斜边的平方。
文6:a^2+b^2=c^2。
文7:万有引力定律。
文8:自然界中任何两个物体都是相互吸引的,引力的大小与两物体的质量的乘积成正比,与两物体间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文9:F=G*M1M2/(R*R)
文10:质能等价理论。
文11:一切物质都潜藏着质量乘于光速平方的能量。
文12:E=mC?
文13:形式语言与日常语言相比,更能准确地表达科学思想。
文14:我们使用语言时,不仅在表达语言内容本身,更是按照语言的逻辑结构来表达。陈述事实或者表达思想都是表面的现象,真正起作用的是陈述和表达背后的逻辑形式,它们支撑了我们所说的一切话语。即使我们不清楚逻辑形式的具体含义,但是我们也非常了解其使得语言表达更具意义的关键作用。
(69-70)
后来许多哲学家追随弗雷格的思想,将其称为“逻辑主义”,并掀起了现代西方哲学中浩浩荡荡的分析哲学运动大潮。今天我们所熟知的维也纳学派、逻辑经验主义、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原子主义等思想派系,都可追溯到弗雷格的“逻辑主义”。这个影响后世的重要思想大概可以分一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由于人们在理解语言时,难以避免心理解释的特征,因此要严格区分心理和逻辑涉及的东西。人们总是根据自己对语言和词句的主观理解,来解释某个句子的含义。如果人们无法达成对命题意义的一致理解,谈何交流?如果人们掌握了逻辑,问题就变得容易很多。即使对命题意义的理解不同,但取得对命题表达的逻辑结构的一致意见后,仍然可以在相同的理解平台上进行交流。
(2)弗雷格还提出主观和客观的东西需要被严格区分。他认为,目前人们使用的逻辑是传统的,是以心理推测为前提的。例如,我们根据心理习惯去理解三段论的逻辑推理,“所有的人都是会死的”是一个隐含推理的前提。也就是说,在前提中,就暗示:只要是人,就一定会死。弗雷德在解释它理解的“客观概念”时,使用了“白色的”这个词来修饰。他认为人们看到这个词通常会联想到某个主观的感觉,而忽略了客观存在。只有人们将主观和客观的事物加以区分,才能够正确使用词语表达客观性质。
(3)不管是数学计算还是别的任何科学研究,弗雷格认为其目的都是为了得到知识。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感觉提供的素材来达到获取知识的目的,更重要的是使用逻辑推理。并且,逻辑推理的形式来源于我们对概念的构造,而不是感觉。
根据上述理论,我们在看待数学处理中的数字时,可以把它们当作逻辑词汇中的数量词,并且通过使用逻辑推论,把含有数字的命题转化为与之具有同样意义的不含数字的命题。所以说,所有数学命题都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还原成为逻辑命题,或者说可以被逻辑语言重新表达。
文1:弗雷德的逻辑主义。
文2:他说的是蜜蜂。
文3:白痴,他明明说的是苍蝇嘛。
文4:同样的一句话在不同的人眼里有着不同的含义,无法统一,也就无法取得一致的命题意义,更谈不上有效交流。
文5:当听到“白色”这个词语时。
文6:温暖的阳光、落地窗……
文7:医院、病床……
文8:我们在日常语言中使用这个词的时候,往往是要表达“常规光线下某种颜色”这样客观的意思。但是却往往引发人们的主观感受。
文9:我们终于快摆脱蠢才的称号了,因为我们逐渐开始运用逻辑思维来思考问题。
文10: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感觉提供的素材来达到获取知识的目的,更重要的是使用逻辑推理。因为逻辑推理的形式来源于我们对概念的构造,而不是感觉。
(71-72)
弗雷格曾说过一句经典的话“逻辑是数学的基础”。这句话,表达了数学和逻辑之间的关联,也说明了逻辑是所有语言活动的基础,决定了语言的含义能否被人们理解和接受。虽然我们不会在使用日常语言的时候刻意遵循逻辑规则,甚至有时说话似乎表面上看不符合逻辑规则,但是只要我们表达出的思想能够被人们所理解,那么我们就是按照逻辑的要求组织语言、表达思想。
如果逻辑原本就存在于语言之中,为什么哲学家们还要强调逻辑的重要性呢?事实上,虽然我们没有刻意留心逻辑的存在,但我们说话时已经具备了逻辑基础。或者说,逻辑本身已经在我们的语言中存在了。
但是,哲学家们发现不是所有日常语言涉及的道理,在科学或哲学中都能够清晰准确的被表达。
例如,“光年”一词在科学术语里是一个长度单位,但是人们往往会将其与时间单位“年”混淆起来,造成无法正确理解的结果。如何避免这种混淆的错误呢?首先我们需要严格区分这个词语的日常语法和科学概念。
但是,哲学家们眼里有更重要的事情。他们认为,日常用语本身在使用时对语境有所要求,且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如果在科学语言内使用时不加以注意,很容易使思想表达的结果混乱。这个时候就需要对科学语言进行形式化要求,也就是要用与日常语言不同的另一种语言来表达科学思想。
确实,科学语言的形式化要求很容易实现,而哲学语言就难得多了。因为哲学语言本身就在使用日常用语来表达,如果将其形式化,定会造成牺牲哲学思想的后果。这时候我们就需要澄清哲学语言本身的意义,才可以保证对思想的正确表达。而这种澄清是要搞清楚蕴含在哲学语言中的逻辑形式,而不是简单的用另一种形式化语言替代哲学语言。然后再通过揭示其中的逻辑形式,来更清晰地理解哲学语言中的真实含义。
综上所述,在哲学语言表达时,我们应当对某些经常使用的概念和范围制定清晰的规范,以便正确地使用它们。
文1:语言背后的逻辑。
文2:哲学中的语言逻辑。
文3:存在者不存在!
文4:倒~~
文5:“存在”是一个经常在哲学中被使用的概念。如果有人说“存在者不存在”,那么显然他犯了一个逻辑错误。究其原因,是因为他假定了“存在者”是某个存在于世界上的具体事物。如果进行逻辑分析,我们能够发现,“存在”仅仅是一个量词而已,或者用逻辑术语称“约束变项”。我们可以将“存在”一词替换为“某个”、“某些”、“所有”或者“没有”。这样一来,就能够清晰地理解含有“存在”概念的哲学命题了。
文6:任何人们使用的语言,真正起作用的是其背后的逻辑。如果使用语言时,没有遵循相应的逻辑语法,肯定会犯下错误。哲学家如此,普通人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