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表现都是违背充足理由律:
第一,毫无根据和武断的瞎说;
第二,虚假的理由;
第三,理由是真的,但是并不能从理由之中得到结果,就是理由和结论之间根本没有什么关系。
民间还有个“板子老爷”的故事:
有位县令老爷有个习惯,审案时无论原告被告,不问青红皂白,每人各赏几大板子。所谓“有理三板子,无理板子三”,不管怎样来打官司麻烦本老爷的就是该打。
另外,有个成语叫“痴人说梦”:
戚某幼耽读而性痴,一日早起,谓婢某曰:尔昨夜梦见我否?答曰:未。大斥曰:我梦中分明见你,何以赖?去往诉母曰:痴婢该打,昨夜我梦见她,她坚决说未梦见我,岂有此理耶?
这个姓戚的痴儿就不能从所述理由推出如此结果,与违背充分理由律的第三种表现不符,戚某虽然梦见了婢女,但并不表示这个婢女当晚也梦见了戚某,他还说别人荒唐改打,其实他自己才是真正的该打之人。
1987夏天,大兴安岭发生特大森林火灾,而恰巧费翔当年在春节晚会上唱了一首“冬天里的一把火”,于是有人就信口胡说,说大兴安岭的火灾是费翔唱歌唱出来的,这显然是毫无根据的谬论。
唱歌和火灾根本就没有一点关系,这就属于武断和毫无根据的瞎说。
思维的四个规律告诉我们如何思考,如何将自己的思想有效地表达出来。但是它毕竟是一种方法,是一种工具,解决问题的时候还是要依据我们自身的知识水平和经验储备。
文1:要拿出充足的理由来论断。
文2:Q市闹水灾了,据说是因为《2012》这部影片惹的祸!
文3:不许你侮辱我喜欢的影片!它们之间又没有什么关系!
文4:小标题:违背充分理由律。
文5:充足理由律的公式是:“A真,因为B真,并且B能推出A”。公式中的“A”代表在真判断。“B”代表用来确定“A”真的判断,称为理由。上述公式的意思是说,在论证过程中,一个判断之所以能被确定为真,一定还存在着另一个(或一组)判断“B”,并且从“B”真可以推出“A”真。如果“B”真,并且从“B”真推出“A”真,那么我们认为“B”是“A”的充足理由。
文6:
考考你:
物体加热后体积会膨胀(A)。因为压力不变的话,物体加热后分子之间的距离会加大(B1),而分子之间的距离加大时体积就会膨胀(B2)。
是否符合逻辑思维里的充足理由律?
3,合理与合乎逻辑。
(51-52)
3,1合理不一定就合乎逻辑。
逻辑涉及两大不同的领域:一类是客观逻辑,也就是遵循客观自然世界里的“道理”;第二类是主观逻辑,也就是遵循主观思维世界里的“道理”。
客观逻辑与主观逻辑的“道理”存在相交的部分,因为作为自然世界的成员,人类也是自然进化的产物,而主观思维正是于人脑物质基础之上建立的。
如果我们看到一个双头婴儿,会觉得很不合逻辑。因为按照常识来说,基因正常的人类应该只有一个大脑。所以两个头的婴儿违反了人在客观自然中的“道理”系统结构定义,是很不正常的。
我们能够从上述例子得出这样的结论:
逻辑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道理”规则。人们把自己认为合理的事物、行为、过程和结论当作有逻辑的东西,如果自己认为不合理,那么就是非逻辑的。
但是,应该由谁来制定这个“道理”规则呢?
以前的人们认为“道理”规则的制定者是天神和造物主,而现代人则认为“道理”规则体现的是自然规律和客观事实,并非某个“制定者”的作品。
如今,人们称客观世界的规律性为“客观逻辑法则”,而将主观思维中的规律性叫做“主观逻辑法则”。
因此,人们认识“道理”规则的过程是渐进的、发展的。如果科学的进步使自然进化不可能出现的物种诞生(比如狮身人面、人头马身的怪物等),那么人们就需要摒弃旧的客观逻辑规则,并且为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而去创造新的高级的逻辑法则。在人类的力量有限时,主观逻辑必须遵循客观逻辑的规律。而一旦人类掌握的科技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就成为了万物“道理”规则的制定者,客观逻辑也要开始追随人类主观逻辑的步伐。
在宏观的角度来看,逻辑体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庞杂的网络体系,由宇宙万物的“道理”规则构成。网络上的每个节点都体现了一种事物的本质,每一条连线都是界定或限制事物本质的“道理”规则,且每一个节点均受到周遭节点和连线的制约。
文1:大标题:合乎逻辑的未必合理,合理的也未必合乎逻辑。
文2:小标题: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
文3:不许带着马过去。
文4:白马非马。白马,就是马加上白色,或者说白色加在马上,由此可见,白马不是马。
文5:如果你听到了“白马非马”的理论,肯定会运用思维活动判断其不合逻辑,因为在正常的主观感知系统中,白马肯定首先是一种马,而“白马非马”违背了人们对名称“道理”系统的定义。
文6:开心时刻:有个人见死不救,当人们责备他时,他却振振有词地说:“我的生命价值比他高,为救人而死不符合我的利益。”当有人说“这种处世哲学还怎么有脸见人呢?”时,这个人又振振有词地说:“你以为人死了反倒可以见人了吗?”
这个人是利用了什么进行诡辩的?
4日常思维与逻辑思维。
(53-54)
4,1从日常思维到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和经验思维充斥着我们的日常生活。
且逻辑思维和经验思维是两种不同的思维形式。逻辑思维属于推导式的思维,通常是由某对象幻化而成的外部世界,将更多的关注点放在了主宰人命运的其他对象上。
在这种视角上,人们一般都是通过表象或者某些自然现象做出解释。经验思维则是一种熟能生巧的作用,所谓的经验之谈。人们把那些能够感知到的事物自发地、直观地转化为一种思维形式。经验思维就是人们将经验内化的一个结果。
人到底是不是万物的尺度?
在《哲学史讲演录》里,黑格尔探讨了这个问题。
智者学派们认为这是具有不确定性的。人本身就是不确定的、特殊的,但是人要认识自己,并可作为自身的尺度。
苏格拉底也这样认为,不过前提是:人是作为思维的人。这就使人本身成为思维对象,他进而指出,不同的思维对象决定我们使用怎样的思维方法,这就开启了注重思维方法的大门,使日常思维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堂奥。
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继承了这一点,并开创性地对由具体思维对象形成的概念进行研究,将思维本身所具有的抽象导向为抽象性的思维。
归类法、分类法、假设法、证实法、反驳法等一系列的逻辑方法,都被他运用到哲学、伦理学的论证当中。脱离了日常思维的神秘化、经验主义的窠臼,逻辑思维方法水到渠成地逐渐趋向成熟。
针对日常思维的弊端,亚里士多德及其后来者将它概括和抽象,形成了具有普遍性、实践性指导意义的逻辑思维方法系统,它包括:命题、词项、规律、推理、假说、证明和反驳等。
推理理论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为寻找诡辩中的纰漏之处,从对谬论的批判中获得真知灼见提供证明,是这个理论的核心。
通过对现有信息进行初步的符号化并组织成一个严密的系统,推理和论证的有效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证。以辩论实践为基础的,通过科学实践证明的这种抽象意识具有普遍意义,不仅仅包含各种复杂思维千变万化的特点,而且会形成日常思维,至于结构和方式,从亚里士多德的反复论述中可窥一斑。
文1:日常思维中的逻辑小把戏。
文2:某报:男孩身高一米九,半米水深溺水亡。
文3:溺死了!
文4:媒体为吸引读者眼球,常玩些错误的逻辑把戏。据村民反映,平均水深半米,但局部区域水深四五米。所以,身高1,9米的人淹死在水深处,没有什么称奇的。然而,媒体却运用逻辑上的小错误来使新闻引人耳目。
文5:三个臭皮匠。
文6:诸葛亮。
文7:“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这是经验思维的具体体现,但却不一定合乎逻辑。一个傻子加一个傻子,再加一个傻子,依然是傻子。这个群体依然不具备诸葛亮的个体智慧。
(55-56)
4,2逻辑思维超越日常思维。
日常思维是逻辑方法的源泉。有效的抽象和概括是超越日常思维经验而得出非正常思维结构的基本条件。逻辑思维最终又渗入到日常思维,具备了一般性的指导意义,让我们的生活实践闪耀智慧之光。
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逻辑思维方法种类增多。其中包括被培根用于发现科学、探索新知的归纳逻辑法,数学方法也被莱布尼茨运用到逻辑学中,数学演绎和逻辑推理的有机结合建筑了人工语言的重要地位。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现代逻辑学家们又开始了一番新探索。
符号逻辑的创造者是德摩根,他在传统逻辑基础上,融入代数方法;用逻辑代数攻克了传统逻辑中的许多难题。
德国数学家弗雷格引进了量词理论,构建了一阶谓词公理演算系统,一种表意符号语言“概念语言”也是他的首创。
英国大哲学家罗素提出了一套严密的命题和谓词演绎系统,并且对摹状词理论也进行了具有说服力的论证。
这种种努力的结果引发了语言学、哲学甚至整个认知科学的深刻变革,直接对20世纪西方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形成了巨大的推动力。
逻辑思维试图建立一种能够指导实践的科学有效的新规则,当这种规则渗入到人们的大脑,指导思维活动的时候,人们将会变得更加智慧。
逻辑思维既能适用于人脑的思维,也能适用于人工智能。其运用范围非常广阔,无论是在习惯性思维还是创新思维方面,都有着它的用武之地。不管是对已知世界的认识,还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究,都必须需要逻辑思维的介入。无论是科学的发明还是理论的建构,也需要运用逻辑思维来辨伪存真。
可以说,逻辑思维贯穿于生产生活、社会交往等各项思维活动中。
逻辑方法使我们脱离了日常思维的浅薄和粗糙,不断地洞穿到思维对象的深层和本质所在,一层层地建构出思维的大厦。然而,不论逻辑思维发展到多么复杂的程度,在生活和实践中发挥指向作用,都是逻辑思维方法的最终目的。
文1:逻辑思维源于日常思维,而又高于日常思维。
文2:如果大米涨价的话,食用油也要涨价了!
文3:如果食用油涨价的话,鸡蛋也会涨价了!
文4:如果鸡蛋涨价的话,牛奶也要涨价了!
文5:事实上,这三个家庭主妇说的都是正确的,但这四种商品中只有两种涨价了,你知道是哪两种吗?
文6:逻辑思维过程。
文7:假设大米涨价了,那么以此类推,其余三种商品都得涨价;假设食用油涨价了,那么可以推出,鸡蛋、牛奶也会涨价。显然这两种假设都不成立。用排除法可得知是鸡蛋和牛奶涨价了。
文8:树顶上的毒品。
在打击贩毒分子的活动中,警方一举歼灭了一个犯罪团伙,在罪犯的口袋中,警方搜到一张纸条,上写:“×日下午3点,货在×区云杉树顶。”警方迅速赶到现场查看,发现这棵树并不高,而且货物明显不在树顶。于是他们重新认真推敲那句话的意思,最后终于在正确的位置将货物取出。请问警方是如何发现的?
文9:货物埋藏在下午3点时云杉树顶在地面的投影处。
5,我们需要逻辑与思考。
(57-58)
5,1我们需要思考。
如果一个人没有思维意识,谈何作为?如果一个数量没有质量依托,有何意义?
圣人孔夫子曾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勤于思考的瓦特,被开水激发出灵感,造出人类史上第一台蒸汽机。普普通通的一个苹果落地,在牛顿的头脑中形成了万有引力定律的雏形。
他们的人生之所以如此精彩,得益于思考。正如那句至理名言所说“生命应留些时间思考”,思考与学习、工作和生活密不可分,甚至是人生前进的原动力之一。世界上的一切生物中,只有善于思考的人类能够不断提升自我,体现价值。是否勤于思考、善于思考,也关乎一个人家庭和事业的成功与否。
人生,离不开思考。
思考的习惯令人受益终生。思考令人传承前人精华,去除时代糟粕,善于思考的人必定充满无穷的智慧。思考是解开矛盾的巧手,是疏通僵化思维的灵药,是建立新思维理念的有效途径。纵观古今,凡是成就大业的人都具备勤于思考的优秀品质。他们用思考拓展视野,也用思考支撑起有分量的人生。
5,2我们需要逻辑思考。
逻辑具备同思考一样的重要性。逻辑的确是导致了第二次数学危机,人们无限地追问:无穷小量与零是否相等?无穷小的概念及其分析理论真的合理吗?尽管微积分等学科已经广泛应用了无穷小的概念,但一直缺乏合理的逻辑解释。
正因为这样,才引发了第二次数学危机,甚至造成数学理论的重大危机。在历经半个世纪之后,才将矛盾渐渐解决,奠定了严格的数学基础。我们可以从中看出逻辑基础十分重要,科学是严谨的,在现实生活中可行的理论也要建立牢靠的逻辑基础。
有人认为逻辑只属于科学,现实生活中并不需要。可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
正确的理论,必然具备能够经得起推敲的逻辑。起码目前为止,人们还没有找到不符合这个规律的反例。
文1:思考与我们的生活。
文2:思考的价值。
文3:不思考。
文4:苦学十载,头脑空空如也。
文5:思考,发现万有引力。
文6:那里有钱,我就到哪里抢。
文7:安安分分,兢兢业业工作。
文8:强盗有强盗的逻辑,普通人有普通人的逻辑。无论什么时候都有逻辑可循,强盗的逻辑适用于强盗,普通人的逻辑适用于普通人,没有谁对谁错。只要是禁得住反复推敲和现实考验的,就是正确的逻辑,反之就是错误的。
6,逻辑与真理。
(59-60)
6,1逻辑与真理的关系。
逻辑与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哲学的逻辑规则属于认识论的规律。
在科学理论中,真理是严格遵循认识规律进行表述的形式,而不是无序性的表述形式。
现实中,符合哲学逻辑规则的表述形式在现实中是完美的、科学的、系统的;而片面的、存在缺陷的、不完美的形式则不符合哲学逻辑的表述形式。
当今有一个已经取得了普遍共识的观点,那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然而,到底什么才是实践的内涵呢?却很少有人做出研究。
其实,实践的本身也分为不同形式。
依照哲学逻辑的规则,系统认识的思维规律是“四分法”,又叫“四者同一律”。
即,实践的概念被它分为了四种不同的形式具体实践、社会实践、知性实践、理性实践。
在认识实践中,认识形式依据与对象的关系不同可以分为两种形:
一为反映论,属于直接形式。它的认识目的是区分不同事物,确定不同事物的名称,特点、属性。
二为反思论,属于间接形式。它的认识目的是把握各种形式的关系,从而揭示出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根据、必然性和规律性。
认识论的规律是系统的认识形式。它的整体结构包含三个环节两个层次,并且相互之间呈现对立统一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