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蜻蜓使出浑身解数重新混入王府后才悲惨地发现,原来王爷的贴身小厮一职竞争同样极为激烈。
而她这次也没有上次那么幸运,迟迟得不到接近王爷的机会。
负责主子贴身人员调动的管事王有地是个刚正不阿的老头儿,既不要银子,也不接受溜须拍马。
蜻蜓只能暗中等待时机。
她现在的主要工作是打杂,包括打扫西园的院子、挑水、劈柴、跑腿等等等等,仍是扔到人堆就找不着的路人甲。她不赌钱,不逛青楼,无不良嗜好,相貌普通,身材消瘦,可是她却很快在西园家丁中间声名鹊起。
因为她有千杯不醉的酒量。每次都是别人趴下她站着。
几个东园的家丁听说了很不服气,特意跑出来和蜻蜓拼酒,用车轮战的战术和蜻蜓喝了一下午,结果全部躺到了桌子底下,蜻蜓从他们兜里摸出银子把酒钱付了,一个人又到隔壁饭店吃了两盘牛肉,喝了三壶好酒。
这下连东园的下人圈子里都沸腾了——王府出来个酒神。
蜻蜓听到酒神这个绰号后忍了半天才没有笑出来,这件事似乎很神,可说穿了其实一点儿也不神,她之所以千杯不倒全靠贺小莺的灵药。上次她回到千蝶阁后趁贺小莺不在扫荡了她的药箱,把里面各种奇奇怪怪的药丸药粉抢劫一空,其中就包括两瓶服用一粒当即见效,每粒药效三天的化酒丹。
过了几天东西两园各派出四名不信邪的酒豪,组成八人豪华阵容来向蜻蜓挑阵,蜻蜓把他们喝趴下后顺便套到一个情报,刚正不阿刀枪不入的王管事王有地最喜欢喝酒,而且专门喜欢喝沉年女儿红。
更妙的是贺小莺从海南回来了,这两天正在王府附近游荡。
蜻蜓当即给贺小莺发了个飞烟密信,两人再次在混沌铺里汇合。
贺小莺一见蜻蜓就凶猛地扑了上来,圆圆的脸蛋毫无形象地扭曲在一起,“臭丫头,我的药呢?”
蜻蜓把脸向后仰了仰,干笑两声,“男女授受不亲,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贺小莺根本不理她,一手扣着她的脉门,一手在她怀里乱摸,“药呢?放哪儿了?”
混沌铺里的人全部看傻了眼。
蜻蜓压低声音,“师姐,我现在可是男子打扮,你别太豪放行不行,那些人还以为你是要逼良家少男就范呢。”
贺小莺急忙向左右看了看,那些人果然一个个神情十分古怪。她到底是个姑娘家,脸皮还远远不够厚,只得悻悻地松了手。
蜻蜓嘻嘻笑道,“你的药我一粒也没动,真的,等我从王府出来全部完壁归赵。”
贺小莺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只怕还给我的是空药盒。说吧,要我去弄什么东西?”
蜻蜓用水指沾了点儿混沌汤,在桌子写了五个小字,陈年女儿红。
贺小莺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她,“拜托,直接告诉我就好了,还学人家诸葛亮和周瑜。而且你用手沾了混沌汤,这碗混沌还怎么吃?”
“诸葛亮和周瑜是把字写到手心上,我是写在手心上么?”蜻蜓觉得自己的智慧被践踏了,“还有,这碗混沌怎么不能吃啦?我又没用脚趾沾混沌汤。”
贺小莺照着她的脑袋就是一巴掌,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那你吃吧,看你吃不吃得下,姐姐我可要走了。”
蜻蜓一只手托着腮帮,另一只手又沾了点儿混沌汤将桌上的那五个小字抹去,站起身晃晃悠悠地出了门。
贺小莺办事效率一向都非常快,上好的陈年女儿红隔天就到了蜻蜓手里。蜻蜓按照之前打探到的确凿消息于十五那天晚上在离王府不远的湖边一个人自斟自饮,当然,她没穿家丁那身衣服,穿的是一身普通的棉袍。大约半个时辰之后,一个瘦得跟根棍儿的老头儿顺着湖沿儿走了出来。
王有地有个习惯——月色好的时候会来这里散步。
贺小莺悄悄把酒倒到地上一些,这样可以使酒味更加明显。
果然,王有地在很远的地方就闻到了酒香,跟着酒香走到了蜻蜓面前。
蜻蜓又喝了一大碗酒,随后长叹一声,“浩月当空,美酒当前,可惜无人与我共饮美酒,真是人生一大憾事。”
王有地在旁边看着她,没吭声。
蜻蜓心里有些发急,“您老人家倒是快过来啊。”
可惜事与愿违,王有地抬脚走了过去。
蜻蜓暗暗叫苦,慌忙叫住王有地,继续文邹邹地道,“这位老伯,赏脸一起喝上几碗陈年女儿红如何?”
王有地回头一巴掌拍到了蜻蜓脑袋上,“你个小兔崽子,装什么装?”
蜻蜓被打懵了,瞪着眼睛说不出话,心想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的身份被老头儿识破了?
王有地继续狂训,“你这就叫酒神?我看你是酒桶,把上等的美酒都糟蹋了。”
蜻蜓一听这话知道自己确实被王有地识破了,她感到十分吃惊,因为压根没想到王有地会认得她。不过吃惊归吃惊,眼前的机会绝对不能白白错过。
她态度异常恭敬地说,“您这话说得不错,小的确实不懂品酒,白白糟蹋了这上好的珍品,不如借花献佛,赠给您这位酒中之仙。”
王有地接过酒坛,从怀中取出一锭黄金放到蜻蜓手里,“小子,看清楚了,我可不是白喝你的酒。”
蜻蜓目瞪口呆地看着王有地走远,很有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感觉。因为听说这位正直固执的老头儿最讨厌别人行贿,她就想了这个主意,打算制造一场偶遇,然后借酒和王有地结成个忘年交什么的,谁知姜还是老的辣,她那点儿小心思被人家看得一清二楚。
她无精打采地回了西园,两名家丁一前一后在路上走着,一边小声交谈。
“你听说没有?王爷身边需要一名贴身小厮。”
“不知道,就算知道又怎样,这种美差也轮不到咱们头上。”
“那倒未必。听说这次要公开进行选拔,所有家丁都可以报名。”
“噢?要怎么选拔?”
“好象一共要进行三场比赛,先比骑术,再比箭术,最后比的是洗衣泡茶等杂务。”
蜻蜓听到这个消息兴奋了。
骑术她精通,箭术她不弱,至于洗衣泡茶更是小菜一碟。
她抖擞起精神,在心中深情地呼唤着王爷。
“王爷,你等着我,我来啦,你可千万别选别人做你的贴身小厮啊。”
没过多久公开选拔王爷贴身小厮的通告果然贴出来了。
报名者十分踊跃,黑压压的挤了一片。蜻蜓混在其中足足花了两个时辰才把名报上,等她挤出人群,忽然看见一个人高马大的壮汉走向报名地点。
这人她见过,是东园绰号“猛巧楚”的家丁,之所以得了这个绰号是因为他即是个打架的好手又十分心灵手巧,再有,他姓楚。
所有的报名者里属他实力最强。
蜻蜓本想到比赛那天给他下点泻药什么的,后来觉得这样实在太过下作,显得自己人品太过低劣,于是忍着没有下手。
十天之后比赛正式开始,王爷竟亲自到场督战。
蜻蜓穿着一身黑色家丁服,为了讨吉利又在腰上系了条大红腰带。她本来个子就不太高,又瘦得前胸贴后背,往那儿一站半点气势也没有,风头全被其他参赛选手抢去了。
她偷偷溜了王爷一眼,只见王爷坐在赛场东侧正中的太师椅上,左边站着一名贴身侍卫,右面站着另一名贴身侍卫。
蜻蜓心说,“这个王爷的身材比例相当不错,个子也很高,相貌一般但气质上佳,一看就是含着金汤勺长大的。对这样的人不用太过挑剔姿势,无论是坐是站都很有气场,画出来效果应该不错。”
她画画儿画出了毛病,见谁都首先想的是身材比例和五官神韵,然后就是研究让人家摆什么姿势更能入画。
场内一阵马嘶之声,第一组选手已经开始比赛了。
这场赛马比的是速度和骑手驾驭坐骑的能力。
几番激烈的角逐之后最终剩下决战的两人——猛巧楚和落蜻蜓。
蜻蜓手握马缰看了猛巧楚一眼,猛巧楚扭头向她呲牙一笑,“小家雀儿,你输定了。”
蜻蜓嘿嘿干笑一声,“那到——未必。”
哨声骤然吹响。
蜻蜓翻身跳上马背冲了出去,快如离弦之箭,猛巧楚速度与蜻蜓相当,两人一时难分胜负。
片刻之后蜻蜓一声吆喝,双腿一夹马腹,马儿竟在她的指挥之下从猛巧楚头顶跃了过去,双方距离瞬间拉开几米。
四周顿时爆发出一阵喝彩之声,西园的家丁大声叫道,“沈石,好样的!”
沈石不是别人,正是蜻蜓假扮家丁后用的化名。
蜻蜓兴奋得眉眼生花,直接对着王爷的方向冲了过去,心里发出阵阵激动的狂呼,“王爷,我——来——了!”接着突然发出一声惨叫,“哎呀我的妈呀……”
有句古话说得好,乐极生悲,这句话用在现在的蜻蜓身上相当恰当。就在她以为胜券在握的时候,她感觉马腿一弯,整个人一头栽了下去,险些被猛巧楚的马踩个脑浆迸裂。
蜻蜓惊惶之下就地一滚,从马蹄间跃了出去,重新跳上马背。就这一会儿的功夫,猛巧楚已将她超过十几米远。
猛巧楚回过头,拇指倒竖,笑得分外张狂。
第一局比试结束,蜻蜓败,猛巧楚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