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儿·鸟儿
文/徐立新
十三岁时,他娶了她,放在今天,这绝对是一件挺好笑、挺荒唐的事。因为,就在结婚的前一天晚上,他还是一个要吮着娘干瘪的奶头,嚷着让娘给他讲故事,然后才能入眠的小毛孩。可是,在那个时代,一点都不稀奇,娃娃亲。
更意外的是,婚后的第三天,他就兴奋地拍着屁股走人了,他去干“男人该干的事”——上战场抗日,去打日本鬼子去了。而对她,他亦没有一点留恋和不舍,仿佛他和她之间的婚姻是过家家,闹着玩的。
而这一去,就是六年。
在这六年里,她悉心照顾着整个家和疾病缠身的婆婆,二十岁还不到的她,看上去,已经被劳累纠缠得比实际年龄苍老了许多。而一直支撑着她,给予她勇气的是,每时每刻对他的思念和盼望。她想,只要战争一结束,他一定就会解甲归田,与她一起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六年后,她的盼望果然开出花来了——他回来了,在一个杏花绽放的午后。
他一身崭新的戎装,气宇轩昂,他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小毛孩了,他是英气逼人、叱咤风云的大将。此时的他,因为在战场上屡屡立功,军衔已经很高了,因此当地政府特意安排了一位领导来陪同他。
一回家,他就激动地抱住了母亲,有说不完的话,全然忘了还有她的存在。而她亦没有半点怨言和抢风头的举动。她只有满心的欢喜,只顾忙着进厨房,杀鸡、煮蛋。可是,等她把烧熟了的鸡和蛋都端上来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走了。他只是路过这里,上级只批了他几十分钟的探亲假——战争还在继续,他必须得马上回部队。
日思夜想的人儿就在眼前,可是她,竟然连一句话都没有来得及和他说!
她坐倒在地上,哭了整整一下午。
她又开始盼啊盼,盼战争能早点结束,盼他再次回来。这次,她早就在心里做好了准备,只要他回来,说什么,她都得跟着,不让他再离开自己,他可是自己的男人啊!
不久,抗日战争结束了。可是,紧接着国内战争又爆发了,他还是回不了家,她还得等。而就在此时,婆婆也带着遗憾撒手西去了,家里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对他的日渐强烈的思念,促使她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要参军!她要一边参军,一边打听他的下落,寻求和他团聚的机会。
经过努力,她被录取了,去了一个野战医院,当一名医护人员。巧的是,她所在的野战医院和他所在的部队是同一个系统的,她正好服务于他。
战争正异常激烈和残酷地进行着,每次从前线送来的伤病员都有很多,而且,都是惨不忍睹,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的。每送进来一批,她的心都要悬起一次,她希望其中有一个伤员就是他,那样的话,她就能见到他了,而且能够名正言顺地照顾他,但她又怕送来的就是他,那就意味着他出事了,有可能性命都难保。
这种煎熬始终折磨着她。此时的她与他只相隔咫尺,但却形同天涯,部队有规定,她是不能去找他的。
终于她的煎熬停止了,战争结束了。她把自己从头到脚,精心打扮了一下,然后兴奋地去找他。可是却被告知,他已经连夜去一个干休所,封闭学习去了,谁也见不着。
之后,朝鲜战争又爆发了,前方又传来他去东北参战的消息。
好在,朝鲜战争很快也结束了,直到这个时候,他才从别人的口中,得知她一直在找他。于是,他决定南下,与她会面。谁知道,此时的她正在北上的列车上,两辆火车又平行地擦过了。
人海茫茫,她只带着他的名字,找寻了近十年。
有一天,他正在培训班上上课,有人把他叫出来,说,你爱人来了。而此时的她就站在他的面前,穿着部队统一发的制服,和他记忆中一点都不一样,他竟一点都没有认出来,十年了,他哪还能记得啊。
晚上,部队给他们安排了一个招待所,本应是他和她互诉衷肠的良宵,而他做的却是验明她的正身。
他问,你说你是我的爱人,能不能拿出证据来?她说,没有,当年你走时,什么信物也没有给我留下。他想了想,又说,那说说村里当年的一些状况也行。
她就说了:村口有一棵大槐树,好几十丈高,上面有一个大鸟巢,起初每年都有许多鸟儿在里面住,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后来就没有鸟来了。可是,巢儿还是一如既往地在那里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来年,来年的来年,鸟儿再回来,虽然巢儿一次次的失望……他的泪就下来了,不顾一切地紧紧抱住她,叫,妮,你果真是我的妮!
妮,是她的小名。
如今的他们,皆是白发满头了,她更是疾病缠身,吃饭、走路都不能独自完成,果真成了一个永远无法移动的巢儿。而每天给她喂食,推着她出去感受阳光的,则是他这只老鸟。
好妻子是一束透彻的阳光
文/程应峰
一天晚上,我坐在客厅沙发上,手握遥控器,不停地更换着电视频道;妻子在厨房忙碌,永无怨悔地演奏着那支锅碗瓢盆奏鸣曲。突然间,电话铃响了,那一刻,一股淡淡的草药香从厨房飘了出来,我知道,等妻子在厨房忙完进入客厅,我就该吃药了。然而,没等妻子把药端过来,我在接完电话后,招呼都没打一声,就起身拉开房门,噔噔噔下楼会朋友去了。
在小城街头,和一帮朋友吃着烧烤,喝着啤酒,在温馨浪漫的氛围中散漫轻松地闲聊。不一会,话题就扯到了浪漫甜蜜的青春岁月,说起初恋,在座的人大多眉飞色舞;可一说到如今的婚姻,一个个便像泄了气的皮球,还不约而同地搬出了钱钟书老先生关于婚姻的城堡之说。那一刻,我笑了笑,也说出了自己的意见。我以为婚姻固然是一座城堡,但这座城堡有可能就是一座温馨的城堡。老实说,我有一个不错的妻子——她对我有着魂系梦牵的爱意,以及百分之百的坦诚和百分之百的信赖。大伙不信。其中一位女士取出手机,当面拨通了我家中的电话,并传去了有几分暧昧的声音。我在一旁清晰地听到了我妻子的问话声,说找谁啊。朋友在这头说出了我的名字。妻子在那头坦然地告诉她我不在家,并顺便将我的手机号告诉了她。
妻子在电话里的声音,没有半点猜疑,坦然得让人心动。他们无论如何也不甘心我的话就这样得到了印证。于是簇拥着敲开了我的家门,妻子开门后的第一句话便是:“快喝药去,我加水煎煮好长时间了,想你到了该回的时候,才倒入碗里放在桌上凉着的。”听了她的话,进门的人相互看看,会心地笑了。
是的,妻子一直是深深地关爱着我的,一个开玩笑的电话,让我更清楚地看到,妻子对我的好不止是在衣食住行的关爱上,还体现在对我举止言行的信赖程度上。
我的感觉中,好妻子是时时事事处处体贴理解信任丈夫的女人。她不会苛求丈夫太多,不会总是想着将丈夫拴在自己身边,而是在既共同又独立的生活中,达成融洽与和谐;她不会试图去改造丈夫,而是努力发掘丈夫身上的优势,让共同的生活更有情趣;她不会当众损毁丈夫的尊严,而是竭尽心力去维护丈夫的公众形象;她绝不对丈夫多疑,即使有什么万一,也绝不会让丈夫难堪,而是和丈夫一起重温某段令人陶醉的往事以及婚后的美满生活,以真诚和大度去化解所有的疙瘩和恩怨。
一个家庭的和睦美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女人。作为家庭成员,女人不是成为什么女能人、女强人才让人欣慰。放在家庭的背景上,一个让人赞赏的女人,一定是个被誉为“好妻子”的女人。好妻子是家中的“太阳”,是一束透彻的阳光,可以让夫妻感情在岁月更迭中,历久弥新地维系爱的温度。
净重三克的爱情
文/朱成玉
一生一世,男人始终怀揣着他不灭的心愿:为自己的女人买一枚戒指。
他偷偷地攒“私房钱”, 他很穷,只能从牙缝里省出钱来,而且还不能让她知道。哪怕是大热的天,他疾走在路上,口渴得嗓子直冒烟,他也不会停下来,去路边的小摊上买一根雪糕或者一瓶矿泉水。在那些难走的地方,他竟然会脱下鞋子,在人们诧异的眼神里赤脚走过,他只是想延长一下鞋子的寿命。
就这样,他积攒下的一枚枚角币里饱含着他的汗水和对自己女人的爱。
那个时候,流行戴戒指。嫁了人的女子,纤纤玉指上全都金光闪闪,闪着炫目的骄傲,向人美丽而幸福地证实着,自己已套上了婚姻的“紧箍咒”。而他很穷,婚礼上招待了一次客人就让他负下了很多债务。他只能在街边的地摊上给她买了一枚廉价的玻璃戒指,她却依然把它当成了翡翠,当成了珍珠,因为是他送的。他心里总觉得对不住她,那些遗憾在他心里生根发芽,常常使他又痛又痒。
更让他心痛的是,洗衣服的时候,那个玻璃戒指碎了,把女人的手指割出了血,也在他的心里扎了很多个小孔,向外涌着他对女人的疼惜。他把女人的手指含在嘴里,对她说,再也不让她戴这种会割手的戒指了。
他偷偷地去那个首饰店,在柜台前驻足不前。他的眼睛闪闪发光,他看到一枚最小的戒指,小巧玲珑,精致异常,确切地说,那只是一枚指环,上面嵌着一颗很小很小的心。那是所有戒指当中最轻的一个,只有三克重。他盯着看了许久,小心翼翼地向售货员打听价钱。五百元,售货员报出的价格差点让他打了一个趔趄,对于他,那是一个天文数字。
就是从那天起,他发誓要攒钱买下那枚金戒指。他不止一次地在脑海中想象妻子戴上那枚金光闪闪的戒指会是怎样的美丽,怎样的别有一番风情。他加班加点地工作,每天都哀求车间主任多给他分配点活,他以一顶三,渐渐地,厂子里知道他大名的人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他的别名“拼命三郎”。
每隔几天,他就会去那个首饰店看看,他担心那枚戒指被人买走。每次都悬着心去那个柜台前,然后松口气,自言自语地说,还好,你还在。他与那枚戒指似乎在冥冥之中签下了某种契约,在他眼里,那枚净重三克的戒指,宛如一个身世悲凉的青楼女子,正含着哀怨的眼神,等着他来为她赎身。而他依旧是提心吊胆地来,依旧是满怀怅惘地离开。为此,他受到了保安们格外的眷顾。
两年后,他和她结婚纪念日的时候,他终于攒够了钱。他把自己好好收拾了一番,他要去首饰店,替那个让他心仪已久的哀怨“女子”赎身。可是还没等出门,他就看见了从岳父家里急匆匆回来的妻子,她明显憔悴了许多。原来是岳父病了,急需用钱,她着急上火,趴在他肩头哭哭啼啼起来。他犹豫了一下,从兜里掏出那五百元钱,递给她:“先给老人治病要紧。”“哪里来的钱呢?”女人一边擦着眼泪一边问。“厂子效益好,给咱发的奖金。”他随口撒了个谎,搪塞道。不久,他的这个谎言竟带给他极大的讽刺,厂子里又给了他一笔钱,三千元,但不是奖金,而是与厂子买断劳动合同,厂子一次性付给他的安家费。
他下岗了。
人下岗了,心不能下岗。他用自行车改装了一个“倒骑驴”,在车站给人家搬搬货什么的,空闲的时候,就在路边支个摊,给人家擦擦皮鞋。除了养家糊口之外,他还在偷偷地攒钱,因为那个梦想像影子一样纠缠着他,让他寝食难安。就在下岗的当天,他还去看了那个戒指,她还在,躲在暗暗的角落里,充满哀怨。
那个小小的金光闪闪的圆环,已经把他的心套得牢牢的。
日子一路走来,虽然艰难但总算值得期待。他们开了一家小饭馆,生意还算不错。他也终于偷偷攒够了钱,在和女人结婚十周年的日子里,他终于可以圆他的梦了。可是等他去那个首饰店的时候,那枚戒指已经不见了。那个净重三克的戒指呆过的地方,换上了一枚白金的戒指,闪着更加耀眼的光。他不敢看,怕被它刺伤了眼睛。他的魂仿佛都丢失了一般,摇摇晃晃地走出来,满心里全是深深的遗憾和对自己的无能产生的忿恨。
那枚最轻的戒指,净重三克。却花了他那么多的时间去梦想,去奢望。最轻的戒指成了他心底最深的遗憾,最重的爱。
结婚十周年,女人炒了他最喜欢吃的几个菜,烫了一壶酒,陪他喝了一小盅。看着女人红扑扑的脸,他忍不住和女人说起这件遗憾的事情。女人站起身,从柜子里取出一个红包,一层一层地打开,里面赫然躺着一枚戒指,正是他看中的那枚,很轻,只有三克重。
“我早就知道你在偷偷地为我攒钱买它,我一直在等待着,可是前几天我去首饰店,发现有人要买它,我就私自做主,用咱家的资金买了它。我不想让你这十年的心思,成了泡影……”
他的泪水夺眶而出。下岗的时候他没哭过,蹲在车站,连续几天拉不到活,他也没哭过,但现在,无论他怎样控制自己,也阻止不了泪水流淌。他抚摩着那枚暗恋了那么久的戒指,它小巧玲珑,精致异常,上面有颗小小的心。就是它,他动情地说,来,我给你戴上。
女人柔柔地将手递过去,可是他们都尴尬地发现,由于长期的劳作,女人的手指已经粗糙,无论他怎样使劲都无法为妻子戴上那枚戒指。
漂亮女邻居
文/仲利民
我们结婚时,还没有自己的房子,租房居住。和我们住对门的是一位年轻的女性,人长得美,而且大方,每次见面都主动与我打招呼,来而不往非礼矣,有时我也会微笑着和她聊几句。没多久,对门的女邻居就成了熟悉的朋友,我知道她在一家外资公司任总经理,现今仍然单身,拿高薪,生活有品位,休假时喜欢旅游。随着时间的推移,交往渐多,可妻子受不了了,她经常煞有介事地在我们聊兴正浓时,催我走,我能够明显地看出妻子眼神中流露出来的浓浓醋意。
想当初,我在城里啥都没有,可妻子与我相爱之后,毫不介意我的一穷二白,没等我信誓旦旦地表白,她就对我说:我相信你的实力,在不久的将来你会拥有我想要的一切。她的话让我感动得无以复加,一激动就搬到一起“合二为一”了。那时,我以为妻子是天底下最善解人意的女性了,可现在她居然干涉起我的私人空间了。不过,想到妻子的种种好处,我自动收缩了与其他女性的交往空间,与女邻居的交往也仅限于楼梯间相遇的片刻。
有一天,休假在家的我忽听阵阵紧急的敲门声,从猫眼里望见对门女邻居一脸焦急的神情。我急忙开门,她急切地对我说:“出门放垃圾时忘了随手拿钥匙,没承想门被风吹上了。马上要赶去单位开一个会,许多材料还放在家里,没有钥匙进不了门, 你帮我想想办法吧。”看到她一脸焦急的样子,英雄救美的豪气骤然升起。我看到她家的阳台窗户没有关,就从楼顶带好保险滑了过去,进去后把门打开,她满脸感激地说着谢谢。偏偏此刻妻子回来,看到女邻居满脸绯红地和我说着话,而我还站在门边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想象力丰富的妻子见此情景大受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