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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净重三克的爱情(2)

我们租住的房子还没有到期,妻子就急着要搬家。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好房子,可妻子仿佛一天也等不及了,原本没有安排的买房计划也被提前摆上议事日程。妻子经过多日搜寻,找到一处满意的现房,装修齐全,只是价格偏高,当我表示想再等等看时,妻子果断地从父母与亲友处筹足钱款,交钱、过户,这是我们结婚以来妻子第一次表现出来的爽快与果断。自此,美丽的女邻居与我们分道扬镳,我看到妻子紧张的神情也彻底放松了下来。没有了女邻居,我感到生活中少了点鲜艳的色彩,但是看到妻子每天都那么愉快,又觉得很值。

买房时借下的一大笔债要还,我们俩也没多少积蓄,经过商量,我决定辞去现在的职务,应聘去外资企业工作,这样可以获得较多报酬,以减轻我们购房带来的巨大经济压力。好在我拥有较强的实力,在求职大军中脱颖而出,进入一家外企工作,月薪四千元。那天,我第一次拿自己制定的意向书去向经理汇报,面对伸过来的手,我露出了无比的惊讶,美丽的女邻居闪亮出现于眼前,她就是我现在的上司。能一边拿着高薪,一边与如此佳人共事,自是妙不可言,左手财富,右手美女,可谓幸福至极。

没等我幸福多久,嗅觉灵敏的妻子就闻到了其间的味道,一路追踪,漂亮女邻居,不,现在是漂亮女上司的事件又一次曝光了。这次妻子没有办法快刀斩乱麻,她毕竟要心疼那每月四千元的高薪收入。看着妻子六神无主的样子,我感到又好气又好笑,一把拥她入怀,怜惜地问她:“你慌什么?”她楚楚可怜地回答说:“我怕把你丢了!”“怎么会呢?你一直住在我的心里,别的人离得再近,她都会隔着一道门。”世间最近的距离,是你能拥有爱人的那颗心,而不是要让他远离所有红红绿绿的诱惑。无论是美丽的女邻居,还是漂亮的女上司,她与我之间的距离都像是住对门的邻居那样,温暖着我的心灵,丰富着我的人生。

因为我永远记得,人生有着一道道门,门里有可爱的妻儿,门外才是女邻居及其他。

离幸福只差十步的爱情

文/朱 砂

每个傍晚的六点半,通往市区的最后一班公交车总是准时地出现在这个小站旁,捎上在这儿等候的一男一女,然后继续奔向前方。小站位于开发区与市区交界的位置,车上坐的几乎都是家在市区而工作单位却在开发区的人们,忙碌了一天,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倦意。

几乎每天,人们都会看到这个小站上的一男一女,虽然这个车站上只有他们两个,但他们好像从没说过话,哪怕只是打声招呼。在这样一个忙碌、浮躁、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城市里,人们已经习惯了用漠然与心静如水来打发自己的日子。

一天,单位上搞了个小活动,他提前一小时下了班。来到车站,一辆车正好驶来,他愣了愣,没动,车又开走了,说不清为什么,他已习惯了乘末班车。

他不知道,在此之前,她也曾有过这样的举动。这样的事,她不说,他不知道;他也没说,她亦不知道。

初冬,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将大地裹了个严严实实。小站上,两个人冷得直跺脚。终于,开往市区的最后一班公交车到达了,可是车上挤得满满的,车从他们面前驶过,并没有要停的意思。

突然,他像离弦的箭一样,飞身跃到车前,伸开了双臂。

“找死啊!”司机猛踩刹车的同时大吼了一声。

“你缺德,把我们俩扔下想冻死我们啊!”他的声音比司机还大还冲,司机 瓶无奈,只得打开了门,他拉起她的手挤上了车。

“请放开。”车厢里,她小声嘀咕了一句,他这才发现自己竟然一直握着她的手,脸一下子红了。

由于路滑,车不时走走停停,他站在她身后,当他们的手无意中又碰到一起时,他忍不住又握住它,这一次,她没有拒绝。

车比平时晚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达市区,下了车,他仍然不想松手,他问:

“如果一起吃晚饭有人会反对吗?”她笑而不语,于是那一次,他们第一次有了隔着餐桌彼此近距离对视的机会。

一个周末,她顺理成章地把自己的行李搬到了他的住处。她喜欢躺在他怀里和他一起看球赛,而他也喜欢每个清晨看她熟睡中的笑脸,喜欢哼着小曲儿给她准备早餐,喜欢每个周日不用钥匙便能打开家门时的感觉。

日子过得平静如水,渐渐地,她知道了他有过妻子,两年前跟一个外商走了,他也知道了,她为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做了和正在做着怎样的挣扎。

生活就这样悄然继续着,一年后的一天,一纸入学通知从塞纳河畔姗姗而至。他帮她整理着行李,把她送到车站,她要从那里北上,然后飞向另一个国度。

她拖着行李一步步地向站台里走,他的心里突然涌起太多的不舍,他想,他们的关系或许就如同曾经一起乘坐的那辆公交车一样,到站了,便要分开了,而途中,他们只不过是用彼此的气息抵挡了一下心灵的荒芜。

她拖着行李一步步向站台里走,心里突然涌起太多的不舍,她想,如果十步之内他喊一声自己的名字,自己一定告诉他自己有多爱他,可是他没有,她的心渐渐凉了。

看着她拖着行李一步步向站台里走,他的心里突然涌起太多的不舍,他想,如果十步之内她回一下头,自己一定告诉她自己有多爱她,可是她没有,他的心渐渐凉了。

秋日的天空下,人群行色匆匆,没有人知道,曾经有两个人,他们深爱着对方。曾经,他们离幸福只差十步。

十步并不是个遥远的距离,遥远的是每个人都感觉自己的行动是在成全对方,每个人都不肯为了爱,向对方低头,把心中的感受说出来。

迷药一样的女人

文/李丹崖

霍顿三十六岁那年仍未成家,因为他太穷。霍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成年后,书又读得少,幸好他生得一副健壮的好身板,才在一家古董店找到一个当保安的差事。霍顿很珍惜这份工作,总是小心翼翼,一丝不苟,因为这是他唯一的营生手段!

那是一个冬日,霍顿起个大早,随便对付几口剩饭就向古董店走去。北风吹得正紧,霍顿抄着手,夹紧棉服,头也不抬地往前赶,就在他走到古董店侧门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哭泣的女人。那女人约莫三十岁光景,长长的金发垂在肩头,浑身瑟缩着躲在角落。

霍顿是个热心肠的人,他知道女人一定是遇到了难处,就连忙上前去搭讪。原来,那女人是一个厨娘,因找工作被骗到了这里,身上的财物全都被拐走了,她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除了无助就剩下无边的绝望了。

霍顿连忙脱下自己的棉服给女人披上,并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塞到她手里。

女人的眼泪漫过被吹红的双颊,她说不能平白无故地接受别人的帮助,她要报答,想在霍顿家里为他做上几顿饭。霍顿起初说什么也不肯,可架不住女人的再三坚持,他只好把她留下。

一晃就是半个月过去了,女人把霍顿的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单身了半辈子的霍顿回到家里总算有了口热饭吃。但霍顿深知,这个女人注定是要走的,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霍顿提了几次为女人送行都遭到了女人的拒绝。一天,女人哭着对霍顿说,自己是一个孤儿,丈夫又英年早逝,回到家乡也没有去处,不如就这样跟霍顿过完下半辈子。说完,女人扑倒在霍顿的怀里。霍顿手足无措,可心却如一池春水,霎时被女人打动了。

从此以后,霍顿不再是一个人了,遇到值夜班的时候,也有人为他送饭了,家里多了一个女人打理,日子也逐渐过得风生水起。

两个月后,春天来了。那天吃过晚饭,霍顿本来要去值夜班的,哪知道刚刚起身,就感觉天旋地转,整个人如一摊烂泥般倒在了地上,瞬间失去了知觉。

霍顿醒来的时候,发现女人并不在自己身边。枕头旁留有一张字条,上面说她替霍顿值班去了。霍顿一个激灵坐起来,要知道,在古董店值夜班是非常危险的,何况前几年那里出过不少事故,霍顿想到这里,连忙向古董店奔去。

霍顿跑到古董店时,发现门前停着一辆熄火的小货车,里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的古董,霍顿暗叫不好,借着夜色钻进了店里,霍顿刚溜进去,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傻了:共有三个盗贼,两个盗贼正在搬运东西,另一个盗贼正用枪抵着妻子的前额,霍顿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他想,如果不制服盗贼,不光古董遭窃,妻子的性命也难保啊!

霍顿没有多想,顺手捡条铁棍,蹑手蹑脚地溜到了持枪盗贼的身后,一棍下去,盗贼倒下了。另外两名盗贼呢,还没有等他们掏枪反抗,眼明手快的霍顿就捡起掉在地上的手枪,把他们打倒在地。

警察赶到的时候,其中两名盗贼已经中弹身亡,另外一名遭遇霍顿铁棍的重创,处在昏迷状态。因为保护古董,霍顿无罪,反倒受到了政府的嘉奖。第二天,当地所有的报纸头条无一例外地都报道了霍顿的事迹,霍顿成了远近闻名的反盗英雄。提起这些,霍顿总说,要感谢自己的妻子,因为自从妻子出现后,自己总能好运连连,逢凶化吉。

岁月如梭,一晃就是三十五年过去了,霍顿已从当年那个健壮的中年男人变成了腰背佝偻的老人,他和妻子的一对儿女也已成家立业。在三十五年里,老两口的生活越来越甜美,家底也逐渐殷实起来,在妻子的建议下,霍顿开始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他们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创办了一座学校,并承包了一家福利院,收留了近百名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和孤寡老人。他的妻子总是那样的积极和无私,凡事都想在霍顿前面,她把自己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都奉献给了公益事业。

霍顿一直对能够娶到这样一位贤淑的女人做妻子感到由衷欣慰,一个厨娘出身的女人,竟然拥有这般菩萨心肠和难能可贵的境界,这简直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妻子去世那年,霍顿几乎是含着热泪收拾妻子的遗物的,在妻子的梳妆盒里,霍顿发现了一本泛黄的日记,这本日记将近四十年的历史了,霍顿一页一页地读下去,目光逐渐在一篇名叫《忏悔》的文字上停了下来:

原本,我只不过是他们事先摆好的一枚棋子!为了甩开我,他们竟用枪顶住了我的脑袋,那一刻,我已抱定了一颗赴死的心,可是,做梦也没有想到,竟然是霍顿救了我,当他从枪口下救下我的那刹那,我心都悔透了,一个可以托付一辈子的人,而我,却在他的碗里下了迷药……那天,霍顿亲手为这个陪伴了自己大半辈子的女人书写了这样一段墓志铭:“一个迷药一般迷人的女人,曾经两度迷倒过我,然后,她永远地醒了!”

鹅毛笔与大拇指

文/大 卫

我固执地相信,最初的情书是由一个诗人来写的。用的是一支鹅毛笔,他并没有蘸着比相思还要蓝的墨水,也并不是写在洒满香水的信笺上,我相信他一开头并没有说“亲爱的”,也没有说“阿姨拉我油”。他的开头应该是这样的:

“……风从远处吹来,一个人走在河边,河水打湿了我的裤脚,月光的小蹄子踩着了树叶,有一片,啊,不,两片树叶,被踩了下来。你不来,今晚的月儿还亮给谁看……”我仿佛看到他在秋夜的露水里,瑟瑟发抖的样子,心上人还没有来,他就把鹅毛笔,蘸在水里,一遍又一遍地书写,用的是河滩这片散发着泥土馨香的稿纸。

在李商隐的诗中,情书更是被形象化了,它不再是毛边的道林纸,而是由道林纸羽化而成的一只又一只青鸟。但,时事变迁,现在,那些青鸟,像东北虎、大熊猫一样,已变成濒危动物了。到哪里还能找到情书的影子?到哪里还能找到写情书的人?通过邮递员,递到我们手里的,大多是电话缴费单、牡丹卡消费结算收据、世界名人录入选及缴费细则、快速养猪术最新信息、交通违章罚款通知、三天增高五厘米……别说情书,就是现在大学生写给父母的信,往往也只有两个字:寄钱;如果再多写两个字的话,就是:速速寄钱--你看我这是什么时代的眼光,谁不知现在的大学生早就不写信,一个电话,要多少钱,在三分钟之内绝对搞定--包括拨号时间。

现在是e时代,据说,e时代的标志之一,就是无纸办公--当然也无纸办私--给亲爱的人写信,鼠标一点,上网即可发电子邮件也。而亲爱的,也可在第一时间,在另一台电脑屏幕前,收到这一颗怦怦乱跳的心也。从早晨到夜晚,两颗心啊,越跳越近,不知东方之既白,不知上网费越来越贵--用完了月亮这枚银币,再用太阳这枚金币。只是,我不明白,整日泡在电脑上,发伊妹儿Q来Q去的,与其说这是两个人在谈情说爱,不如说是一台电脑与另一台电脑在窃窃私语。

怀念鹅毛笔写情书的时代而不得,退而求其次,怀念钢笔写情书的时代。

我曾是情书的狂热爱好者--不是收藏别人的情书,而是,自己身体力行地参与其中。十多年前,我曾在一个冬日的下午,迎着刺骨的西北风,费力地蹬着自行车,到二十里外的单位去取一只从三千公里外飞来的青鸟--尽管后来,我和伊分手了,尽管那些“青鸟”都变成了“鼻青脸肿的鸟”,被我在一个值夜班的时辰,付之一炬:没有人看到我流泪的样子,包括这些扇着翅膀的火凤凰。

一个人最美好以及最痛苦的,可能就是等待一封从远方来的情书了。你总是把它想象成一只雨中的燕子,更浪漫的,是把它想象成一只鹤。你相信,它从另一个人的心里,能衔来幸福的枝条,你相信自己是一棵高大的乔木,能为爱,筑一个温馨的巢。你等啊等啊等啊,掐准了时间,算了又算,该来了,可是,预定的时间到了,那封信还没有来。你开始坐立不安了,像一棵被风不停晃动的树,你甚至感到脸上有什么流了下来,你不敢摸,其实,你也不是不敢摸,你是怕那些泪水把你给泡软了,软成一堆焦灼……

我曾亲眼目睹一个同事收到情书的样子:他把信举在手里,半天不敢动,仿佛手一松那封信会振翅而飞似的。他的心情好不容易平静下来,只见他用薄薄的刀片,把信的封口,一点一点地挑开。甚至不敢抽取信瓤……终于,他抽出来,他一个人躲到门外去了,像一个贪婪的孩子,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他看信的时候,我知道,他是最最幸福的人。就是因为有了这漫长而又痛苦的等待,那几张普通的信纸,让爱情长出了绿叶。

写在纸上的情书,让爱,变得具体,白纸黑字,一如铺在河床上的鹅卵石,过了多少岁月都不会被风蚀掉。现在,我们不写情书了--更准确的说法是,我们不在纸上写情书了,是不是怕分手的那一天,给对方留下什么口实,这些情书会不会成为感情的软肋?相比较而言,发电子邮件的好处就显而易见了,再也不必等待不说,还可以随时格式化,一场感情的大雪不管下得多大,因为是下在互联网上的,所以,也就大雪无痕了。忘记你,比忘记一个电子邮件的密码更容易。不再爱你,也只不过意味着,不再往你的信箱里发邮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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