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接力模式中的交易费用~一即由企业一次性缴纳技术转让费或提供技术开发经费,高校或科研院所出让某项技术,由企业实现该项技术的商业化、产业化。这种合作模式具有简单明了、易于操作的特点,因此沟通成本和谈判成本较低。对于高校或科研院所而言,该模式使其可及时回收资金,避免因企业违约带来的风险;但对企业而言,由于技术商品的价值只有在使用中才能逐渐显现,企业此时对高校或科研院所的行为已难以制约。因此,该模式仍存在一定的履约成本。
自主产业化模式中的交易费用——即高校或科研院所在开发成功某项技术后,通过建立生产基地或创办高技术企业,自行完成该项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这种方式通常在某项技术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但难以寻求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同时进行商品化和产业化所需投资较少,配套条件可由高校或科研院所自行承担的前提下采取。自主产业化模式同样存在不同利益主体,即高校或科研院所与其创立的以实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利用为目的的企业,仍然存在交易费用。该种模式中由于企业由高校或科研院所创立,因此合作创新初期的沟通成本和谈判成本很低。该类企业虽为高校或科研院所创立,但其中凝结了技术发明人和企业创业者的贡献,这部分人员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在利益取向上并不完全一致。如不能较好协调两者之间的利益,企业可以通过虚增成本、转移利润等方式逃避应上交的利润,而高校或科研院所也可采取更换企业领导、取消对企业的支持等行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摩擦不断,这些都会导致履约成本的增加。三、产学研合作中的制度分析
(一)产学研合作中制度的需求和供给
产学研合作中,各方对制度的需求是非常迫切的,国家应重视产学研合作的制度供给问题。这样,如何使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保持一致而非相悖,形成一种国家和地方政府按照产学研各方的意愿供给制度,同时产学研各方自发供给制度并得到国家帮助、认可、规范的良性制度格局,实现制度供求均衡的最佳结构,也就成为我们关注的关键问题之一。
(二)产学研合作的制度因素分析
1.正式制度
随着我国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国家法制建设、政策环境等,都有显著的变化。1998年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就明确指出:“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发展高科技产业中的结合。鼓励企业在高等学校建立技术集成与扩散的示范中心,开发高新技术产品。鼓励高等学校向企业转让技术,企业与高校从立项到投产‘一条龙’的全面合作。”这是从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制度层面上对高等教育实施产学研合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实施产学研合作所遵循的正式制度安排。
2.主流意识形态
从非正式制度中的主流意识形态来看,生产劳动中智力含量的不断扩大,不但需要学校教育为它培养掌握科学的人才,而且要求高等学校为其不断提供新的科学技术,这就强化了高等学校为生产服务的功能。以往高等教育游离于经济建设中心任务之外的现象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基于这种认识,必须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教育同经济的结合。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要以不同形式进入企业或同企业合作,走产学研合作的道路,解决科技和教育体制上存在的条块分割、力量分散的问题。”这一论断代表了主流意识对产学研合作的认识和价值导向,而这种认识和价值导向也符合当今世界产学研合作的趋势。
3.制度结构的完整性
由于制度结构约束着人们的偏好、目标及行为方式,制度作为一种体系必须有完备的制度格局,如果出现某一方面或层次的缺失,人们就不能按照既定的制度安排选择其行为,最终也不会使个人效用和社会福利最大化。产学研合作除了在国家层面上有明确的规则外,地方政府还应有配套的制度安排,作为产学研合作各方也必须制定自身的规章制度,以形成产学研合作的制度体系。现实中,产学研合作的制度在地方政府和产学研合作单位两个层面上还是欠缺的。有些地方特别是部分院校,其产学研合作制度甚至是空白,存在着制度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急需要完善或补缺,以便与国家政策配套,形成产学研合作完整的正式制度结构,满足产学研合作对正式制度的需求。
4.制度变迁的“时滞”
制度变迁的含义并不复杂,从字面的意义上来说,就是指从一种制度安排,经过人们的修正、完善、更改、替代、转换、废除、创立、创新等各种方法而变为另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所以制度变迁也就是制度变革、制度变化、制度更新。制度变迁的各种方法、途径不能等同于制度变迁本身,因而,制度创新是导致制度变迁的方法、途径,而不是制度变迁本身。
制度变迁包括正式制度的变革、非正式制度的变革、非正式制度向正式制度的变革、正式制度向非正式制度的变革、各种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形成与消亡。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所以,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收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收益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一个人的社会是不需要制度的,制度必然涉及到许多人,有时甚至是整个国家的公民。制度不是唯一的,这样,就会发生多人对多种制度的选择问题,即制度选择。如何进行制度选择,是单人决定,还是少数人决定,还是多数人决定,还是所有人的一致同意;选择的方法也很重要,投票制是一种重要的办法,但如何投票,又是一个重要问题。
从制度变迁开始到结束或完成的时间为制度变迁的时滞。这取决于对现有制度安排的认识,发现潜在收益的存在;动员、组织以形成第一行动集团;发明、协商、选择、设计新的制度形式;付诸行动,试错完善,实施新制度;第二、第三行动集团的学习、认知、理解、模仿、执行、服从新制度;对制度变迁中的利益受损者的态度、政策、是否利益补偿等博弈过程;政府是否予以合法化,从而使得新制度普及或夭折。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往往有不完全一致的地方,从认知和组织制度变迁到启动制度变迁有一个过程,因此,对产学研合作主流意识的重建和灌输不仅需要时间,也需要综合的投入,是一个创新过程。
5.传统与习惯因素
传统形成了人们遵从的标准行为或行为的固定格式,表现为群体的经验,包括一些不合理的教条,它对正式制度安排有很大的影响。产学研合作体现的是现代的大学办学功能。现代大学具有教学、科研和为社会服务的功能。服务社会主要是指大学通过科学技术成果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发展。而传统大学被认为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场所,只将大学视为是搞好教学的场地。20世纪80年代,由于经济建设需要和改革开放,社会上曾经展开了大学要不要搞科研的大讨论,结果是推动了大学科研工作,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改变了大学只是教学的传统,促进了大学功能的延伸。今天,大学功能须继续拓展,由教学、科研向直接服务社会延伸。受二元经济结构影响,旧有传统在地方性教学型大学中更是根深蒂固,实施服务社会的功能再次受到旧有传统的约束。再加上中国千百年来“文不经商”的传统文化影响,使产学研合作的制度创新、意识形态的重建受到严峻挑战。
(三)产学研合作的制度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