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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威廉·维尔逊(2)

因此,我心中的怒火会因为与他这个冤家对头有相同之外而越来越厉害。无论那种相同是精神上的还是肉体上的。我当时只看到了我们两人的个头儿几乎相同,相貌和身材都非常像,但是却没有发现我们是同一年出生的。当听到高年级的学生说我们是亲戚时,我心中就会莫名地燃起一团怒火。总之,不管私下里听到别人说我们有什么相似之处,我就会坐立不安,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我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其实,同学要把我们之间的相似之处当做话题,就随他们的便好啦,我又何必耿耿于怀呢?他们根本就没有看到我们之间的相似之处,只是把我们当做亲戚罢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提出这样论断的人不是别人,而是维尔逊本人。但非常明显的事实是,他像我一样,把我们之间的相似之处完全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在这种情况下,他竟然看到了那么多令人感到烦恼的事情,这其实的原因,只能归结为他的目光特别锐利。

他的言行举止,都反映出他在刻意模仿我,而且还要模仿得惟妙惟肖;不得不说的是,他的模仿能力非常出色。他成功地模仿了我的服装和行为举止,还竭尽全力模仿我的嗓音,尽管他的发音器官有着先天性的毛病。我说话时声音非常洪亮,这是他无法模仿的,因此,他模仿起我的语调来,而且模仿得完全一样。

现在,当这副肖像(不能称为漫画,那样做实在太不公道)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心里那种惶恐不安的感觉,我都不敢形容了。让我感到欣慰的一点是,只有我才能够看到;当那个与我姓名相同的家伙诡异地冷笑,或者开怀大笑时,我只需要容忍就行了。他看到在我心里面播下的种子生了根,发了芽,长出了苦果,他就非常开心。他尽力模仿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终于获得了成功。他的成功原本可以获得别人的夸耀,但是他根本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的阴谋诡计实在太厉害了,竟然欺骗了全校学生,随着他拿我开玩笑,嘲笑我,我越来越觉得这是一个谜团。尽管我好几个月都过得小心翼翼,胆战心惊,但是最后还是没有将这个谜团解开。可能是他在不知不觉中把我的言行举止都学了过去,所以别人才没有看出来吧;否则的话,别人没有嘲笑我,很可能是因为模仿我的那个人仅仅在意我的精神层面,不屑模仿我的种种行为。

我在前面已经讲过,他总是与我作对,跟我抬杠,还摆出一副令人厌恶的恩人嘴脸。这种抬杠经常是非常粗鲁地劝说;不是直言相告,而是用隐讳的方式表达出来。尽管我十分厌恶他的做法,但也只有忍受。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一年年地成长,这份厌恶之情便逐年增长,变得越来越厉害。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我还是有一句公道话要说。我要承认,我的那个冤家对头从来也没有干过什么傻事,出过错误的主意,虽然他还是一个小孩子,干出傻事,犯错误是纯属正常;我也得承认,就算他的人情世故、他的才干不比我强,他还有一样比我要强很多,那就是他的道德观念;我也得承认,有很多为人处事的箴言包含在他的暗示中,如果我当初能够听从,那么我也不会成为今天的样子,我也可能会比较善良和幸福,可是当时我厌恶透顶,认为根本就没有听从的必要。

但在实际上,我受到他那样的监督,终于变得越来越倔强,我觉得自己根本就无法忍受他那种犟劲儿,所以就越来越明显地憎恨他。我在前面提到过,在和他成为同学的最初几年里,我对他的感情并不复杂,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可是,在书院的最后几个月里,尽管他不再像平时那样爱管闲事了,但是我对他的仇恨反而越来越强烈了。有一次,他可能看出来我对他的态度的变化,所以就尽量躲开我。

如果我的记忆力没有出现差错的话,我跟他在那段时期大吵了一架。他竟然变得和以前截然不同,他没有提防我,表现得非常勇敢,与他平时的个性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我发现——也许说自以为发现更为合适——他身上有一些东西,让我开始觉得非常惊诧,后来又觉得非常有意思,孩童时代的事情又出现在眼前。这些东西,在他的神情、口气、外表方面全都有所体现。很多我还没有记事时的事情全都从心底涌现出来。我觉得在很久以前,甚至在非常遥远的岁月里,我就已经同眼前这个人相识了。可是,这种幻觉很快便消失了。我提到这件事,只是想要说明我在那天和与我姓名相同的那个怪人进行了最后一次谈话。

大多数学生的宿舍位于那幢历史悠久的巨型大厦,以及众多厢房中几间相连的大房间。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学生宿舍位于小角落里和其他零散的地方:这幢大厦设计得如此古朴,所以有一些零星的房间也就在所难免了。那些房间都非常小,只能容纳一个人。可是,勃兰思比博士非常具有经济头脑,他算计一番之后,觉得那些小房间也是有利可图的,所以把它们布置成了宿舍。维尔逊就住在其中的一间小屋里。

可能是在进入学院的第五年的年底,也就是前面提到了那次吵架之后,我在一个夜里去找我的冤家对头。当时,同学们都睡着了,我悄悄地从床上爬起来,提着灯走出寝室。之后,我又小心翼翼地穿过了很多条狭窄的走廊,才来到他的房间。我早就想使用恶毒的伎俩取笑他,可是一直都没有成功。如今我就要把我心里隐藏着的那份恶意变为现实,让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我把灯放在门外,用灯罩罩起来,然后悄无声息地走了进去。我往前走了一步,仔细地倾听着屋里的动静。我听到了他的呼吸声,那声音听起来很平静,由此我判断他必然睡着了。于是,我又走到屋外,提着灯走到他的床前。帐子把他的床严密地遮盖起来了,我轻手轻脚地把帐子掀开,把灯提到他的身前。他的身上立即出现了明亮的灯光。同时,我去看他的脸,只看了一眼——立即感觉到全身发麻,两条腿发软,胸口剧烈地起伏,心里莫名其妙地害怕起来。我的呼吸变得有些困难,直喘粗气。之后,我又把灯慢慢地向他的脸移动,在距离他的脸很近的地方停了下来。难道这就是威廉·维尔逊的容貌?——这就是?他的这副模样我已经看得非常清楚了,可是我又觉得他不应该是这副模样。想到这里,我浑身像得了疟疾一样颤抖起来。我为什么会被吓成这样呢?这副容貌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仔细地看了一下——心里的念头像一团乱麻那样让我眩晕。他清醒时,可不是这个样子——的确不是这个样子。同样的姓名!同样的容貌!同样的时间进入书院!还有他不断地模仿我的举止,我的声音,我的习惯!难道他一直为了取笑我而模仿我,真的会让他的容貌发生改变,变成我现在我看到的这样?我吓得毛骨悚然,立即把灯熄灭,悄悄地离开他的房间,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座年代久远的书院的校舍。

我回到家里,什么也不干,整天游手好闲。就这样过了几个月之后,我又莫名其妙成为了伊顿

学院英国一所著名的学府。的学生。勃兰思比博士书院里所发生的事情,很快就全被我忘掉了。这桩惨案的真相,没有人会知道了。这给了我一个让我对自己是否失去理智进行怀疑的机会。如果我的想象力不够活跃,如果我不对人们那样容易上当感到不可思议,我根本就很难想到这个问题。这种怀疑不会因为我在伊顿学院所过的生活而有所减轻。我到了那里,立即开始了极其荒唐的生活,只有过去那些如同泡沫般的琐事还留了下来。除此之外,所有的记忆都被冲洗干净了,只有过去生活中的放荡行为还残留在脑海之中。

在本文中描写荒淫无耻的生活,并不是我的初衷——虽然我想尽办法,躲避学校当局的控制,过着这种对法律大不敬的生活。我在三年里所过的都是那种荒唐的生活。这三年时间被我白白浪费掉了,我几乎一无所获,除了我的身体异常地长高了。这三年的代价就是我无可救药地染上了坏习惯。我邀请很多和我一样放荡的学生到我的卧室里举行盛大的宴会,过整整一个星期的荒淫生活。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聚集在一起,通宵达旦地玩乐。到处都是酒,我们还不断地寻找着其他更危险的刺激;所以当我们放肆地寻欢作乐时,天已经蒙蒙亮了。我玩着纸牌,整个脸因为喝酒太多而格外通红。当我不顾一切地打算再粗野地喝一杯时,有人在门外把我的房门推开了一半,让我赶紧去门厅一趟。他说有人在那里找我谈话。

我已经醉得头昏脑涨。门人的那个仆人意外地破坏了我的兴致,我竟然没有感到意外,反倒觉得他来得正是时候。我立即晃晃悠悠地往前走,很快就来到了校舍的门厅。由于这个时候不允许点灯,所以低矮的门厅光线暗淡,只有朦胧的曙光通过半圆形的窗户照射进来。我刚来到门口,就看到了一个身材与我相仿的年轻人的身影。他穿着一件样式新颖的雪白的开司米晨衣,很像我当时穿的那件。这一切都是我在朦胧的亮光之下所看到的。但是,我看不清楚他长什么样子。我刚跨进门厅,他就迈着大步来到我的面前,把我的胳膊一把抓住。通过这些举动,可以看出他非常着急。“威廉·维尔逊!”他小声在我耳边说道。

酒劲儿立即消失,我清醒过来。

我看到,他翘起一根手指指着我,那根手指在不停地颤抖着。他的态度,他的动作,让我感到非常吃惊;但是我的内心并没有被深深打动。他的声音虽然嘘嘘作响,听起来非常奇怪,但是其中却蕴含着警告,非常严重的警告,特别是他小声地在我耳边说出那个熟悉的名字,以及他说话时的那种语调和腔调,无数往事一下子出现在我的心头。我的心如同触电一般,震动了一下。他在我尚未恢复知觉前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我那混乱的脑袋很难记住东西。但是这件事却给我留下了鲜明的印象。可是没过多久,它也被我淡忘了。几个星期以来,我一直不断地打听,盲目地猜测。我知道那个怪人是谁。我不想故意装作不认识他。一直纠缠着我,用隐晦的忠告折磨我的那个人就是他啊。我的内心产生出一系列疑问:这个维尔逊到底是什么人?他从哪里来?到底想干什么?我根本无法回答这一系列问题。我只了解到,他家突然发生了意外,在我从勃兰思比博士的书院逃出去的那天下午,他也离开了学校。他不得不离开。但是很快我就把这个问题放到一边去了,我一门心思地想要去牛津大学。很快,我就到达了那里。我父母实在是太虚荣了,不过,这对我来说并没有坏处。我因此得到了一年的开销和一笔旅费。有了这笔钱,我才真正能够过上自己一直渴望的奢侈生活——才能与那不列颠的那群富家子弟较量一下谁的挥霍本领更强。

得到那些钱之后,我就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干坏事了,因此我非常高兴。从此之后,我就开始拼命地大吃大喝起来,最后竟然连基本的礼节都给忽略了。如果对那些放荡的行为进行详细的描写,那就实在是太不像话了。所以,我只能顺便提一笔:我的浪荡行为,远比其他人更为厉害;如果要列出一大批荒唐的行为,我会让当时欧洲是最为荒淫的大学里的日常罪行纪录增加不少。

可是,就是在这所大学里,我竟然堕落到失去君子风度的地步。这实在是太让人难以置信了。我竟然打算将职业赌棍那套下流的骗术学到手,并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从而来欺骗那些低能的同学,让我的收入不断增加。这实在让人难以置信!但是那就是事实。我没完没了地做坏事,犯下累累罪行,是因为我太缺德,丧尽天良所引起的。这是最主要的原因,虽然不是全部原因。这个牛津大学中最高贵、最坦诚的自费生,这个快乐、慷慨的威廉·维尔逊,他的那群跟班说,他的荒唐并不为过,那只不过是年轻人的荒唐;他之所以会犯错,是因为他的头脑中产生出了新奇的想法;他只做出了一些轻率而任性的放荡行为,根本就称不上恶行。说真的,我那群伙伴全是一些无耻之徒,他们都愿意为他辩护。他在玩牌的时候耍花样,他们又怎么会怀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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