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后的第二天早上,我去看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顺便祝他节日快乐。他正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穿着一件紫红睡衣,一个烟斗架搁在右手边,眼前堆着一堆皱巴巴的晨报,显然是刚看过。沙发边是一把木椅,一顶污秽破旧的硬胎毡帽挂在椅背上,帽子破得几乎不能再戴了,有几处都开了口。椅垫上放着镊子和放大镜,帽子这样挂很便于检查。
我说:“正忙啊,希望没妨碍你。”
“说什么呀,有个朋友陪我讨论讨论研究成果是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儿,只是……”他指指帽子说,“它没什么价值。可与它有关的几个问题都很严重,甚至很有教育意义。”
时值严冬,玻璃上冻满了冰花,我坐在扶手椅上,凑到燃烧得正旺的木柴火炉上烘手。“据我推测,这帽子虽破,但却和某件要案有关,根据这条线索你可以解开谜团,惩罚罪犯。”
“不,不,”福尔摩斯笑着说,“不一定是犯罪行为,小事一桩而已。你想,在这方圆几平方英里之内,拥挤着四百万人,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何况,这世间的奇闻怪事太多,有些即便耸人听闻,但也并非都是犯罪,这样的事我见得还少吗?”
“确实如此,”我说,“在我最近记录的六个案子里,有三个都与法律上的犯罪无关。”
“我知道,你是说艾琳·阿得勒照片案、玛丽·萨瑟兰奇案以及歪嘴乞丐这几个案子吧?”
我说:“没错。”
“嗯,眼下这件小事可能同样也归不到犯罪的行列。你认识看门人波得森吧?”
“认识。”
“这便是他的战利品。”
“这帽子是他的?”
“哦,不,是他捡的。谁也不知道这帽子是谁的,可却不能因此漠视它的存在。我先讲下它的来历。圣诞节早晨,它和一只肥鹅被一块送到了我这里,现在那只肥鹅一定烤在波得森家的炉子上。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圣诞节那天,凌晨四点左右,参加完一个小型宴会后的波得森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他发现前面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步履蹒跚,还背着一只白鹅。波得森经过古治街拐角处时,看见一伙流氓正围着那个人争吵。其中一个还把他的帽子打翻在地。陌生人抡起挑鹅的棍子自卫,结果把身后商店的玻璃打得粉碎。你知道的,波得森是个淳朴诚实的人,于是,他准备挺身而出,帮那陌生人一把。不料陌生人一看到穿着制服、像警察样的彼得森冲他走来,也许是害怕会因为打碎玻璃而被罚,竟马上丢掉鹅,逃离了现场。那些流氓见波得森朝这边走来,也慌忙逃走了。这样,现场便只剩了波得森和那两件战利品:一顶破帽子和一只大肥鹅。”
“那也该物归原主吧?”
“是的,亲爱的。可问题就出在这里,尽管鹅的左腿上绑有一张卡片,上面写着:献给亨利·巴克夫人,且帽子的衬里上也写有姓名缩写‘H.B.’字样,可要知道,在这座城市里,姓巴克的人数不胜数,名叫亨利·巴克的人也是多如牛毛,想物归原主谈何容易呀。”
“那后来呢?”
“圣诞节早上他带着东西来我家,因为他知道我对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感兴趣。至于那只白鹅,虽说冬天气温很低,但似乎也不宜久放,因此我让波得森把它拿走,去完成一只鹅的终极使命了。至于这顶帽子,就暂由我为那位陌生人保管着。”
“他没有登寻物启事?”
“没有。”
“那你有关于陌生人身份的线索吗?”
“只能去推测。”
“根据这顶帽子?”
“对。”
“别开玩笑了,亲爱的,你能从这顶破帽子上得出什么?”
“你了解我的做法,给你放大镜,试试能否根据帽子推测出它主人的性格。”
我反复观察着手里的旧毡帽,这是一顶最普通的圆形黑毡帽,硬邦邦的,破得几乎不能再戴。红色的丝绸衬里已经褪了色,商标也不在了。正如福尔摩斯所说,帽子里有“HB”的姓名缩写,写得很潦草。帽檐上穿了小孔,想必是为防止被风刮走而设,不过上边没有穿松紧带。还有几块用墨水染黑的补丁,总之四处都裂开了,污迹斑斑。
“惭愧,没看出什么来。”我说着把帽子递给他。
“华生,恰好相反,你能看出来,只是你没有信心说,而且也没有就看到的现象作推论。”
“那说说你的推论吧。”
他看着手里的帽子,以其特有的神情和姿态开口道:“这帽子也许会让人联想到很多东西,而且有几点是很明显的,还有几点虽不确切,但也八九不离十。通过帽子的外观推测,其主人目前的处境可能不大好,但颇有学问,且三年前的生活应该相当富裕。他曾足智多谋,但是时过境迁,如今的败落家境使他日渐消沉,好像还染上了某种不良癖好,比如酗酒。我想,这可能是他太太不再爱他的缘故。”
“哦,行了,亲爱的福尔摩斯!”
“然而,不管怎样,他还在维持着起码的自尊。”他不理会我的插话,径自往下说。
“他已人到中年,而且从来不锻炼,头发灰白,最近几天才理过,还涂了柠檬膏。以上这些都是从他的帽子上推断出来的,另外他家没有安装煤气灯。”
“你真会编笑话。”
“不是笑话,是我的结论。难道你真没看出什么名堂吗?”
“我并不笨,但说实话,我不完全赞同你的观点,譬如你说这人学问高深。”
福尔摩斯啪地一下把帽子扣在头上,那帽子刚好盖住他的整个前额,还压到了鼻梁上。他说:“拥有如此大的脑袋,会不聪明?”
“那你怎么知道人家是家道中落呢?”
“你瞧这帽子,是当时很流行的卷边样式,还有条罗纹丝绸箍带和华丽的衬里,都是一流帽子的特征。三年前他买得起这么昂贵的帽子,后来却再没买过,不是家道中落是什么?”
“我明白了。那他的‘足智多谋’与‘意志消沉’又作何解释?”
福尔摩斯笑了,他用手指着用来钉松紧带的小圆盘和搭环说:“这便是他的远见,他在订做帽子前就意识到大风可能会把帽子刮跑,但出售的帽子是没有松紧带的,所以他特意订做了这样一顶帽子,但是后来松紧带坏了,他却懒得去修,显然有些意志消沉了。他还用墨水染黑帽子的补丁,力图掩盖它的破旧,以此来维持残存的自尊。”
“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
“另外,我用放大镜检查了帽子的衬里,发现了一些粘在一起的头发卷,显然那是理发师的杰作,还有头发上散发着一种柠檬膏的怪味。上述情况充分说明他已到中年,头发灰白,近来刚理过发,头发上还涂了柠檬膏。再看看帽子上的尘土,显然与大街上的风尘不同,它是屋里特有的棕色绒状灰尘。可想而知,大部分时间里,这帽子是被闲放在一边的。还有,从衬里上的湿迹推断,其主人经常出汗,所以我推测他没有好好锻炼身体。”
“你还说他妻子已经不爱他了?”
“华生,帽子上的灰尘明显是几周没清扫过了。你想想,如果你的帽子上的灰尘堆积了几个星期,而你的妻子却不管,还看着你这样出门,那还能说她仍爱你吗?”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他没有妻子。”
“不,他背的那只肥鹅便是要拿去讨好妻子的,你难道忘了鹅腿上那张卡片了吗?”
“你解开了大部分谜团,可我还是没明白他家为何没安煤气灯。”
“要是只有一两滴烛油,那也许是偶然滴上去的,但帽子上至少有五滴烛油,因此我推断他的帽子经常挨着燃烧的蜡烛,譬如上楼时会一手端着蜡烛一手拿着帽子。无论如何,煤气灯是滴不出烛油的。你说呢?”
我兴奋地说:“太妙了,你真是天才。但如你所说,这些都与犯罪无关。不过是丢了一只鹅而已,我们真是瞎操心。”
福尔摩斯刚要辩解,门突然被撞开了,那个看门人——波得森满脸通红地跑了进来,他样子匆忙,一脸惊疑。
“福尔摩斯先生,鹅,那只鹅!”他结结巴巴地说道。
“鹅,它怎么了?该不会是死而复生了吧?”福尔摩斯转过身来笑道。
“瞧,先生,我妻子在鹅嗉囊里发现了这个!”我们抬眼一看,只见在波得森的手心里竟躺着一颗闪闪发光的蓝宝石。它的体积比黄豆略小,晶莹剔透,流光溢彩,仿佛一道电光倏忽间划过他的手心。
福尔摩斯坐起身来,打了个口哨,“天哪,波得森!它确实是件无价之宝,你明白你得到了什么吗?”他问。
“是一颗蓝宝石,不是吗,先生?可以切割玻璃,据说削铁如泥呢。”
“它可不是一般的宝石,来头大了。”
“难道是莫戈伯爵夫人的蓝宝石?”我大声问道。
“是的!我最近看了《泰晤士报》上有关于这颗宝石的报道,因而知道它的大小与形状。这宝石是举世无双的稀罕精品,它的价值只能大致估计一下,一千英镑的赏金还不足宝石本身价值的二十分之一。”
“天哪!一千英镑啊!”守门人瘫倒在椅子里,睁大眼睛看着我跟福尔摩斯。
“那不过是赏金。听说伯爵夫人似乎是出于某种感情上的原因,承诺只要能找到宝石,她甘愿把一半的财产赏给别人。”
“要是我没记错,这宝石是在‘世界旅馆’弄丢的。”我说。
“是的,五天前,就是12月22号,一个叫约翰·霍纳的管道工,因为涉嫌偷了伯爵夫人的宝石而被控告,由于人证物证都有,因此法庭受理了该案。”他在一些过期的报纸中寻找着,“这上面说得很详细。”他最后找出一份报纸,念道:
“世界旅馆”宝石失窃案。犯罪嫌疑人约翰·霍纳,二十六岁,管道工人,因盗窃莫戈伯爵夫人的蓝宝石而被法院起诉。证人詹姆斯·莱德,旅店领班。其证词为:因为莫戈伯爵夫人化妆室里壁炉上的第二根炉栅有松动现象,所以在失窃当天,他曾带管道工约翰·霍纳去焊接炉条。中途领班被人叫走了。等他再次回到化妆室时,发现霍纳已经不见了,一个摩洛哥的首饰盒被人撬开,丢在梳妆台上,首饰盒里空空如也。事后人们得知,莫戈夫人习惯把宝石放在那个盒子里。旅店领班立刻报案,霍纳于当晚被抓获。奇怪的是,从霍纳身上和他家里并未搜出宝石。伯爵夫人的女佣凯瑟琳·丘萨克已证明莱德发现宝石失窃时的惊叫声,同时也证明莱德所提供的证词与她看到的基本吻合。B区巡官布莱斯特里特说,霍纳在被捕时反应激烈,拼命替自己辩白。因为他之前有盗窃前科,故警方未敢随便了事,而是将案子移交给了法庭。霍纳在受审过程中始终非常激动,还在宣判时晕倒,最终被抬下法庭。
“哼!警察局与法庭也不过掌握这么点情况。”福尔摩斯说着随手把报纸放在一边。
“我们现在得弄明白的是,从宝石被盗开始到后来在多特内姆法院路上捡到那只鹅结束,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现在看来问题并非我们想的那么简单,它涉及犯罪的可能性极大。这的确是那颗宝石,可宝石竟出自鹅身上,鹅又是亨利·巴克先生的。我刚刚已把有关亨利·巴克以及他那破帽子的分析结果告诉了你,现在看来要着手寻找到那位先生了,得搞清楚他在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在所有晚报上刊登失物招领。要是行不通,我们再想另外的办法。”
“怎么写失物招领呢?”
“把笔给我,就这样写:现于古治街拐角处拾到一顶黑色毡帽与一只白鹅,望亨利·巴克先生于今晚六点半至贝克街二百二十一号乙询问,即可奉还原物。”
“简洁扼要就好。”
“对,很简洁,但不知他能否看到?”
“他肯定会注意看报的,对于一个并不富裕的人来讲,这一损失够惨重了。很明显,他以为打碎玻璃闯了祸,又看到波得森向他走近,所以心慌极了,于是只顾逃跑,而丢了其他东西。事后他一定很懊恼,后悔不该丢掉鹅。另外,报纸上有他的名字,认识他的人都会提醒他看报的。波得森,你把这个送到广告公司去,一定要在今天的晚报上登出来。”
“先生,登在哪家报纸上呢?”
“哦,登在你可以想到的任何报刊上,如《环球报》《星报》《蓓尔美尔报》《圣詹姆斯宫报》《新闻晚报》《回声报》等。”
“好吧,先生,这颗宝石怎么办?”
“噢,先让我来保管它吧,谢谢。哦,对了,回来时别忘了买只鹅,我必须送那位先生一只,来替代你们一家正在吃的那只。”
波得森走后,福尔摩斯仔细观察起那颗宝石来,“真是绝无仅有!你看,如此光彩照人!但它却是犯罪的根源——没有一颗宝石不是这样。它们是魔鬼最有效的诱饵,在体积更大年代更长的宝石身上,几乎每一面都藏着一桩血腥的罪恶。这颗宝石被发现还不到二十年,是在中国的厦门海岸问世的。它的奇特之处在于,它具有红宝石的全部特征,但却是蔚蓝色而非鲜红色。尽管它问世不久,却历经坎坷。这颗重四十克的结晶碳已经导致两桩谋杀案:一起是硫酸毁容案;另一起是自杀案,后来还发生了几起抢劫案。谁也没料到这么一件可爱的装饰品会变成向绞刑架和监狱输送罪犯的供应商。我应该把它锁进保险箱,再写信告诉伯爵夫人,我们已找到了她的宝石。”
“这么说,约翰·霍纳无罪了?”
“我不大肯定。”
“哦,你是否认为亨利·巴克与该案有关?”
“我想,享利·巴克应该是无辜的。他不会想到这只鹅简直比金鹅还值钱。总之无论如何,只要寻人启事一有答复,情况就明朗了。”
“在此之前还有什么要做的?”
“没有了。”
“那么,我先去处理我的本职工作,今晚也是六点半来,我很想知道结果。”
“很乐意再见到你。我七点吃晚饭,可能会吃到只山鹬。顺便说一声,鉴于最近出现的情况,也许我也会请赫得森夫人检查一下那只山鹬的嗉囊。”
由于被一个患者耽搁了点时间,当我再次来到贝克街时,已超过了六点半。走近寓所,发现屋外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我走到门口时,门刚好打开,于是我们被一同带进了福尔摩斯的屋里。
“要是我没猜错,您就是亨利·巴克先生吧?”说着福尔摩斯站起身,很快换了一副平易近人的表情接待客人。“请坐,巴克先生,这里离壁炉近,暖和。今晚很冷啊,看来您的血液循环不如夏天。哦,华生,你来得正好。巴克先生,这帽子是您的吗?”
“是的,先生,的确是我的。”
他身材高大,膀大腰圆,头颅很大,有张宽大的脸,留着一把尖细且略呈灰白的棕色络腮胡。鼻子与双颊很红润,向外伸手时略有点发抖,这些特征都证实了福尔摩斯的猜测。他褪色的黑大衣的领口全部都扣着,领子也竖着,细长的手腕从袖子里露出来。手腕上没有衬衣和袖口之类的东西。他讲话时断时续,措辞严谨,仿佛是一位时运不济的文人学者。
福尔摩斯说:“这些东西在我这里放了好几天了,我一直希望在报上找到您的地址,您怎么不登寻物启事?”
客人面有难色,笑了笑说:“我如今是贫困交加,没有以前那么富裕了,而且我想那些打劫的流氓早把它们拿走了,所以就不想去花什么冤枉钱。”
“您说的没错,但是那只鹅,我们不得已才把它给吃了。”
“吃了?”客人激动得差点站了起来。
“对,我觉得要是不那样做,那只鹅将不能再食用了。但是我觉得现在餐柜上那只鹅的份量跟您那只差不多,肯定很鲜美,应该能补偿您。”
“哦,当然了。”巴克先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当然,我们还留着您那只鹅的鹅毛、鹅脚、嗉囊等等,毕竟是您自己的鹅,如果您希望……”
这个人忽然大笑起来,说:“我要这些东西没用,难道要拿来做那次历险的纪念品不成?先生,您要是同意,我想我对您餐柜上那只就已经很满意了。”
福尔摩斯迅速看了我一眼,耸了耸肩。
“好吧,给您帽子,还有鹅,”他说,“您能否告诉我那只鹅是在哪里买来?我对饲养家禽很感兴趣,很少见过像您那只长得那么好的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