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再来看那些与本案有直接联系的歹徒们。那个印度阿三的臭名虽然远近皆知,但圣克莱尔太太说过,她丈夫在窗口出现后几秒钟,那个印度人已经在楼梯口等她了,因此,在这件事中,他充其量只是一个帮凶。他一再辩解说自己什么也不知道,并且说对楼上租户休·布恩的一切也都不清楚。至于那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物为何会出现在屋里,他更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除了印度阿三,就是那个住在三楼上的瘸子,他一定是最后见到圣克莱尔先生的人。他叫休·布恩,经常到伦敦来的人都认识他那张丑恶的脸。他以乞讨为生,为了避免警察管制,他经常扮成卖蜡火柴的小商贩。沿针线街往下走不远,在靠左边的一个墙脚,你也许注意到过,这个乞丐成天坐在那里,膝上放着几盒少得不能再少的火柴。他把一顶油迹斑斑的皮草帽放在身边的人行横道上,看到他那副令人哀怜的相貌,人们常常会把小钱雨点般地投进他的帽子里。他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想了解一下他的乞讨生活,于是暗中观察过他多次。当我完全了解了他的乞讨情况后,真是大吃一惊,因为他的收入很丰厚。你知道,每一个经过他身边的人都忍不住看一眼他那奇特的相貌:一头蓬松的棕红色头发;一块恐怖的伤疤把那张没一点血色的脸衬托得更加难看,那块疤一收缩,就会把上唇外面边缘翻卷着拉上去;犹如哈巴儿狗一样的下巴;同头发颜色形成鲜明对比的黑眼睛……所有这些都是他与其他乞丐的差别。另外,他还很机灵,不管路人扔给他什么破烂东西,他都会从容而恰当予以回应。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他便是寄宿在烟馆的人,也是最后一个见过失踪绅士的人。”
我说:“但是,一个残疾人怎么可以独自对付得了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呢?”
“他走路确实是残疾人的样子,然而其他方面都很强,并且营养充足,跟一般的乞丐不同。你的医学经验也可以证明,一个人要是有一肢不灵活的话,其他肢体通常都会特别健壮,由此来弥补缺陷。”
“接着说。”
“圣克莱尔太太在看到窗框上的血迹后就晕了过去,一位巡捕用车把她送回了家。因为她留下来会妨碍现场侦查。负责本案的巡官将所有房间都仔细查过了,可是没发现一件有利于本案的东西。但他们当时忽视了一点,就是没有立即把休·布恩抓起来,以致让他有了几分钟和印度同伙串供的时间。还好这一失误很快就被纠正了,休·布恩已经被拘留,但还没有发现什么可以给他定罪的证据。虽然他汗衫右袖口上的一些血迹令人怀疑,但他的左手第四指靠近指甲处被刀割破了一块,他指着伤口,说血是从那儿流出来的,并说,刚刚他到过窗户那边,窗上的血迹也是这样来的。同时他否认见过圣克莱尔先生,还发誓赌咒,说他与警方一样,对房间里的衣物感到非常迷惑。他觉得圣克莱尔太太说看到她丈夫出现在窗口,那一定发疯了,也许是在做梦。但他最后还是被押到了警察局,虽然他一直在抗议。巡官依然守在房子里,盼着退潮后能找到新线索。
“令人兴奋的是,还真找到了一丝希望。尽管他们在泥滩上并未发现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尸体,不过他们找到了他的上衣。它在退潮后完全暴露在沙滩上。你猜我在他衣袋里找到了什么?”
“猜不出来。”
“没错,很难猜到。每个口袋都塞满了一便士和半便士的钱币——共四百二十便士和二百七十个半便士。难怪潮水没能卷走上衣。然而对人的躯体来说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每次退潮时,房子与码头之间的水势都异常汹涌,躯体很可能被卷走,而只留下这件沉甸甸的上衣。”
“但是,人们发现这位先生的其他衣服全都在屋里,他难道只穿着一件上衣吗?”
“不,华生,可以更恰当地解释这件事,布恩如果在没有人看见的情况下把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那么接下来肯定会立即把那些泄露真相的衣服消灭干净。情急之下,抓起衣服扔出窗外的潮水里是个好办法,但衣服那么轻,肯定沉不下去,会顺水漂浮。恰在此时,他已经听到那位太太同印度人的争吵声,并且也许已经从同伙那里知道大街上有一批巡警正朝这里跑来,所以几乎没有太多时间考虑。也许他突然想到了那些乞讨来的钱,就冲到那个藏钱的地方,随手抓起一把硬币,塞进衣袋里,这样衣服便沉了下去,之后,当再想扔其他东西时,已经来不及了,只好匆匆把窗户关上。”
“这种解释听起来还说得过去,但太勉强了。”
“可是我们找不着比这更合理的假设了,暂且把它当作正确的吧。我说过了,休·布恩已被关进了警察局,可是,巡官却找不到任何有利证据来证明他以前犯过哪些罪。甚至连嫌疑也找不到,长期以来,他只是世人皆知的乞丐。
“他的安静生活似乎并没有危害到别人,事情就是这样的。而那些应该解决的问题却至今仍是些谜。这些问题就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去那个烟馆干什么?他在那里出了什么事?他现在在哪里?休·布恩到底在这个案子中处于什么角色?我承认:在我过去经手的案件中,还很少有类似的,案情看起来如此简单,实际上却疑团不断,这么难查。”
就在歇洛克·福尔摩斯给我介绍这一连串怪事时,马车已将我们带出了这座城市。最后,散落在四处的房子也消失了。马车在两边有篱笆的乡间小路上前进,他正好说完时,我们也从两个村庄之间穿出,闪烁的灯光从其中几家窗户中透出来。
我的同伴说:“现在到了李镇的边缘,对我们来说,这旅途并不算长,可一路上已穿过了三个郡县,从米特儿赛克斯出发,路过瑟里郡的一角,最后到了肯特郡。你有没有看见那透过树丛的灯光?杉园就在那里。估计一位忐忑不安的妇女正等在那里的灯光下,忧心忡忡地竖耳倾听着外面的声音。毫无疑问,她已经听到我们的马车声了。”
“为什么不呆在贝克街办这个案子呢?”
“因为必须在这里进行某些侦察。圣克莱尔太太已经很热心地给我准备了一间房子,你放心,她会热情欢迎你的到来,因为你是我的同事兼朋友嘛。华生,我们到了,说心里话,在不知道她丈夫的下落之前,我非常害怕见到她。”
在一座大别墅前,我们的马车停了下来,别墅位于庭院的中央。一个马僮跑了过来,车刚停稳,他便拉住了马头。我下了车,与福尔摩斯并肩走上了一条一直延伸到楼前的弯弯的小碎石路。楼门是开着的,一位少妇站在门口。她皮肤白晰,头发金黄,穿一身合体的浅色细纱布衣服,领口和袖口都镶着纱边。纱边呈粉红色,如蝉翼般蓬松透明,灯光的照射使她显得更加亭亭玉立。她一手扶门,一手半举在空中,看样子非常着急,显然已等了很长时间。她微微弯着腰,往前探身,双眼充满渴望地注视着我们,双唇微启,仿佛随时要向我们提问。
她问:“情况如何?”边问边看到了我。她的问话听上去抱有很大希望,但当看到福尔摩斯摇头耸肩的样子时,她又开始伤心起来。
“什么令人兴奋的消息也没有吗?”
“没有。”
“坏消息也没有?”
“是的。”
“谢天谢地!快进屋吧,你们也累了一整天了。”
“他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我真高兴他能来帮我破案。在过去的很多案子里他都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很高兴见到您,”说着她同我握了握手,“如有招待不周的地方,望多包涵。我近来遭受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万望体谅。”
“尊敬的夫人,”我说,“我吃过很多苦,您不用跟我这样客气,因为我不会介意。要是能帮上你什么忙,那是我的荣幸。”我们一起走到了一间灯火通明的餐厅,桌上已经放好了冷餐。圣克莱尔太太说:“我想请教您两个问题,福尔摩斯先生,希望您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不要有丝毫掩示,可以吗?”
“可以,太太,您问吧。”
“您不用考虑我的感受,我会控制好自己,不会说晕倒就晕倒。唯一有一个请求,希望您说实话。”
“您想问什么?”
“别骗我,您觉得内维尔还活着吗?”
被这么一问,歇洛克·福尔摩斯顿时窘住了。
“您告诉我实话啊!”她站在地毯上,看着福尔摩斯急切地问道。后者这时正坐在一把柳条椅里。
“说实话,太太,我并不那样认为。”
“您是说他已经不在了?”
“对。”
“被谋杀了?”
“我觉得不是,但也有可能。”
“他是哪一天遇难的?”
“星期一。”
“福尔摩斯先生,今天我收到了他的信,您或许愿意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听了这话,福尔摩斯触电般跳了起来。
“你说什么?”他大声叫道。
“没错,就今天。”她手里举起一张小纸片,微笑着站在那儿。
“我可以看一下吗?”
“当然。”
福尔摩斯急忙抓过纸条,把灯移过来,又把纸摊在桌上,认真地读了起来。我也站起来,凑过去看那张纸条。信封的纸相当粗糙,上面盖有格雷夫森德地方的邮戳,日期是当天,准确地说是前一天,因为这时已经过了午夜。
“字迹很潦草,”他喃喃地说,突然又提高声音,“这绝对不是您丈夫写的,他不可能写这么潦草的字。”
“是的,信封可能不是,但里边的信是他写的。”
“我觉得,无论是谁写的信封,但都是起初不知道地址,问过之后才写上去的。”
“为什么?”
“您看,人名是用深黑墨水写的,写好后自行干了。而其他字的墨色发灰,显然是写好后又用吸纸墨纸吸过,要是一口气写成,再用吸纸吸干,那么所有字迹的颜色就不会有深浅之分。这人先写人名,后来才写地址,说明他不知道收信人的地址。当然这是小事,可小事最不应该去忽视。我们现在好好看信吧,哈!还有一个东西。”
“对,是他的一枚图章戒指。”
“您敢肯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
“这是他的一种笔迹。”
“什么一种?”
“就是在匆忙中使用的一种,尽管它与平时的不一样,可我一样认得出来。”
亲爱的:
别害怕,一切都会好起来。既然错误已经铸成,就得花费一些时间来纠正它,希望你耐心地等待。
内维尔
“这信是用铅笔写的,并且信纸是一张八开本书的扉页,纸上并没有留下手纹!噢!看样子那个从格雷夫森德寄信来的人,他的拇指很脏。哈!信封是用胶水封口的,要是我没猜错的话,这个人在粘信封时口里还嚼着烟草。您肯定这是您丈夫的字迹吗,太太?”
“我肯定,这是内维尔的字迹。”
“信物还是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圣克莱尔太太,虽然我不能乱下结论说危险已经不存在,但现在确实是有一线曙光了。”
“他肯定还活着,福尔摩斯先生。”
“也许,这笔迹是经过巧妙伪造而来的,是为了把我们引入歧途。而那枚戒指,它终归证明不了什么,因为可以被人从你丈夫手上取下来呀!”
“不,不,这确实是他亲手所写的啊!”
“不错,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星期一已经写好了,但直到今天才寄。”
“是有这种可能。”
“要是这样,那么这期间里,就什么事情都会发生。”
“哦,福尔摩斯先生,您为什么一个劲儿给我泼冷水?他会没事的。我们夫妻之间有一种默契,他要是遭遇不测,我肯定会感觉到。就在我最后见到他的那天,他在卧室里不小心割破了手,而我当时在餐厅,竟已感觉到好像出什么事了,便立即跑上楼。您看,连这样的小事都让我如此敏感,何况事关他的性命,我怎么能一点不祥的感觉都没有呢?”
“凭我的经验,的确相信一个女人的直觉有时真的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论断还准确。根据这封信,您的确有一个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论断。但是,如果您丈夫还活着,而且还有写信的自由,那他为什么要在外面住,为什么不回家呢?”
“我猜不出原因,这很难理解。”
“星期一那天,在他离家之前,有没有说过什么?”
“没有。”
“您在天鹅闸巷看到他时,是不是非常惊讶?”
“当然惊讶了。”
“窗户当时是开着的?”
“对。”
“那他可叫你了?”
“是的。”
“但是,他只是发出含混不清的呼叫声?”
“没错。”
“您觉得当时他是在求救吗?”
“对,我想那是求救声,而且他挥动了双手。”
“没准那也是一声吃惊的叫喊,因为他突然看到了你,并且因为太意外而本能地举起了双手,您认为有这种可能吗?”
“有可能。”
“你觉得像是有什么人硬把他拉了回去,是吗?”
“他一下子就没了,这太突然了。”
“有可能是他一下子缩了回去,你有没有看到屋里有其他人?”
“没有,可在楼梯脚下,我看到了那个印度阿三,还有那个可怕的人也在那里。”
“既然如此,那您看到您丈夫时,他还穿着原来的衣服吗?”
“是的,但没了硬领和领带,我很清楚地看见他露着脖子。”
“以前他有没有提过天鹅闸巷?”
“没有。”
“他吸食鸦片吗?”
“从来没抽过。”
“谢谢你,太太,我就想弄清楚这些。让我们先吃点东西,再休息一下,也许明天要忙一整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