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德尔(G·F·Handel,1685-1759年),英籍德国作曲家、管风琴演奏家。出生于德国哈雷,父亲是一个理发师兼外科医生,亨德尔天生喜爱音乐,但其父对他的音乐天赋却并不重视,对他的音乐兴趣屡屡打击。父亲告诫他音乐家的地位卑微,音乐职业是低等职业。由于酷爱音乐,亨德尔不顾父亲的反对,偷偷练习古钢琴。某一天,哈雷的魏森斯菲尔公爵聆听了亨德尔的管风琴演奏后大加赞赏,并使其父不再干涉其子的音乐学习。1693年亨德尔开始跟随作曲家、风琴演奏家扎豪(F. W. Zachow ,1663- 1712,哈雷)系统地学习音乐。1702年,他遵从父命进入哈雷大学学习法律,父亲去世后,他放弃法律学习。1703年,亨德尔赴汉堡歌剧院的任小提琴手。1705年,亨德尔留学意大利,认识多位著名音乐家并从他们身上学到了许多歌剧创作知识。他的两部歌剧《罗德里戈》(1707)和《阿格里皮娜》(1709)在意大利完成并成功上演,使他获得了国际性声誉。1710年亨德尔受聘就任德国汉诺威选帝侯的宫廷乐长。1710年秋天亨德尔随汉诺威选帝侯第一次访问英国伦敦,他的作品在伦敦大获成功,并留给伦敦极好的印象。1712年,亨德尔获准休假再次造访伦敦。他的歌剧《里纳尔多》等作品博得了英国女王安妮的赏识,亨德尔也被女王特意留在伦敦宫廷,并获得200英镑的年俸。1714年安妮女王驾崩,亨德尔的老雇主汉诺威选帝侯乔治继承了英国王位成为英国历史上著名的“乔治一世”(Georg I Louis,1698~1727)。乔治一世到任后,亨德尔以一部精心创作的《水上音乐》作为新国王巡游泰晤士河的伴游音乐,这部音乐作品令国王很满意。之后,他的年俸也被提高到600英镑。1717年,亨德尔定居英国,并于1726年加入英国国籍。
在1717年后的10余年里,亨德尔创作了大量的声乐和器乐作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他创作的意大利正歌剧。1720年,亨德尔担任了英国“皇家音乐协会”剧院的音乐指导,他的大多数歌剧作品都是在这里上演的。1728年由英国诗人兼剧作家盖伊(J·Gay,1685-1732)撰写的、由佩普什(J·C·Pepusch,1667-1752)作曲的《乞丐歌剧》在伦敦上演。此剧采用英语对白,取材于市民阶层的日常生活,上演后大受好评,亨德尔意大利正歌剧地位也由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1730年以后,伦敦的意大利正歌剧演出日益萧条,见此情形,亨德尔决定歌剧创作和清唱剧创作同时并举。1732年,他对自己的早年的一些作品进行重新加工,推出两部清唱剧《爱斯苔尔》和《阿西斯与加拉蒂亚》,这两部清唱剧在伦敦的上演引起极大的轰动,它们标志着亨德尔清唱剧创作时期的到来。1732-41年间,他作有13部歌剧,26部清唱剧。由于他的清唱剧采用英语,比起用意大利语的歌剧更容易令观众听懂歌词,因此,其清唱剧的演出更受到伦敦观众的欢迎。他的戏剧才华在其清唱剧艺术中得到了比其歌剧艺术更为充分地展示。1737年,亨德尔突患中风导致偏瘫,他的敌人们幸灾乐祸的认为:这个巨人完蛋了。然而,令他的敌人们吃惊的是,亨德尔只经过了几个月的温泉治疗后,就奇迹般地战胜了病魔。病愈后的他在清唱剧创作中一路高歌,成绩斐然。1741年亨德尔完成了他的著名清唱剧《弥赛亚》,该作品于1742年在爱尔兰都柏林首演,演出获得巨大成功。
1751年,亨德尔的视力开始减退,不久完全失明。他依然拖着病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包括每年春天指挥他的清唱剧《弥赛亚》的演出。1759年春,亨德尔在照例指挥演出了《弥赛亚》,几天后在伦敦病逝。
亨德尔是巴罗克时期杰出代表之一。他的作品数量庞大,涉及多种声乐和器乐体裁。他是巴罗克后期最重要的意大利正歌剧作曲家,毕生著有40多部歌剧,有36部歌剧在英国创作并首演,其中以《尤里乌斯·凯撒》、《塔梅拉诺》、《罗德琳达》、《奥兰多》等地位较突出。
清唱剧是亨德尔对后世影响最大的领域,其清唱剧在内容可分为宗教的和世俗的两个方面,前者以圣经故事为主,后者以神话和寓言故事为主。在艺术风格方面强调造型性、描绘性、英雄性、史诗性。与同时代的其他人创作的清唱剧相比,亨德尔清唱剧的合唱的地位较为突出,他的清唱剧均属于音乐会作品而非宗教仪式音乐,即使是宗教内容的亦然。他一生中写过三十多部清唱剧,以《弥赛亚》、《以色列人在埃及》、《参孙》、《时间和真理的胜利》等最为著名。
亨德尔的声乐作品和器乐作品都以主调音乐风格为主。其器乐作品的重要性稍次于清唱剧和歌剧,包括协奏曲(12首管风琴协奏曲、6首双簧管协奏曲、12首大协奏曲),17首羽管古钢琴组曲、管弦乐组曲等。其中最重要的器乐作品是规模庞大的管弦乐组曲《水上音乐》和《皇家焰火音乐》。这两部作品的主题素材结构形式均充分借鉴和吸收了当时的流行曲调和流行的舞曲形式,具有较强的通俗性特征,是通俗音乐艺术化的典范之作。
第四节 名曲赏析
一、《F大调第一勃兰登堡协奏曲》 [德]J·S·巴赫 曲
《勃兰登堡协奏曲》是巴赫最重要的一组乐队作品,由6首大协奏曲形式的乐曲组成,每首都使用了不同的乐器组合方式。这组乐曲完美地体现了巴赫对艺术的感悟能力与杰出的作曲技巧,被瓦格纳称为“一切音乐中最惊人的奇迹”。
巴赫1721年应勃兰登堡侯爵路德维希之约写作了6首器乐合奏作品,然而,这套作品似乎从未在侯爵在世期间演出过。这6曲基本上以当时常见的“协奏曲”“快”-“慢”-“快”三乐章形式创作而成(第1首除外),每首乐器组合形式都不相同。
6首《勃兰登堡协奏曲》是巴赫乐队作品中最伟大的杰作之一,也是巴罗克协奏曲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勃兰登堡”协奏曲的名称并非巴赫所起,巴赫的原名是《多种乐器的合奏曲》(Concert avec plusieurs instruments)。巴赫去世后,最早的巴赫传记作者德国音乐学家斯比塔为这6首器乐合奏曲起了《勃兰登堡协奏曲》的名称,该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6首《勃兰登堡协奏曲》分别采用不同的乐器组合形式。第2、4、5三首的乐队乐器分成固定的主奏部与协奏部,属于大协奏曲。第1、3、6三首则不分主奏部和协奏部,乐器的“主”、“协”地位不固定,“主”、“协”在音乐过程中不断交替,这种协奏关系属于乐队协奏曲而非大协奏曲类型。
《勃兰登堡协奏曲》的乐器组合如下:
第一首,F大调,管弦乐器皆具备(参见下文)。属于乐队(管弦乐)协奏曲。
第二首,F大调,主奏部-小号(F调)、长笛、双簧管、小提琴各1支;协奏部-弦乐组、1架羽管古钢琴(演奏通奏低音)。属于大协奏曲。
第三曲,G大调,3组弦乐器(每组含1把小提琴、1把中提琴、1把大提琴),1把低音提琴,1架羽管古钢琴(演奏通奏低音)。属于乐队(弦乐)协奏曲。
第四首,G大调,主奏部-2支长笛、1把小提琴;协奏部-弦乐组、1架羽管古钢琴(演奏通奏低音)。属于大协奏曲。
第五首,D大调,主奏部-1支长笛、1把小提琴、1架羽管古钢琴;协奏部-弦乐组(无第二小提琴)、1架羽管古钢琴(演奏通奏低音)。属于大协奏曲。
第六曲,bB大调,2把中提琴,2把低音维奥尔琴、1把大提琴、1架羽管古钢琴(演奏通奏低音)。乐队中没有小提琴。属于乐队(弦乐)室内乐合奏。
6首《勃兰登堡协奏曲》都以大调式写成。多样化的乐队编制形成丰富多彩的艺术表现。乐器在频繁交替主奏与协奏的过程中,时而协同一致,时而相互对比,体现出协奏曲特有的乐器间“竞奏”特征。
《F大调第一勃兰登堡协奏曲》的乐队由2支圆号、3支双簧管、1支大管、一个完备的弦乐器组(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和1架羽管古钢琴(演奏通奏低音)组成。全曲为“快”-“慢”-“快”-“快”四个乐章。
正在演奏《勃兰登堡协奏曲》的小型乐队
第一乐章:快板,F大调,2/2拍子。全曲从全奏开始,充满明快、欢乐的情调,由以下主体变化发展而成:
此主题在随后的陈述和发展中,管乐器和弦乐器经常互换位置。在全奏中双簧管和小提琴演奏出四连音音型与由圆号演奏出的三连音音型同时出现,从而制造了一种紧张又富于动感的氛围,这在巴赫的创作中是相当新颖的表现手法。
第二乐章:慢板,d小调,3/4拍子。
法国号声清晰可闻,小提琴时而脱离主奏乐器组独立活动,时而与全奏合为一体。主题基调充满沉思和伤感情绪,赋予歌唱性的曲调与他的《马太受难曲》中的某些旋律仙桃近似:
此主题通过自由地转换调性、丰富的和声点缀、不断进行乐器的交替,使得整个柔板乐章显得十分宽广和流畅,表现了乐章潜在的戏剧性。
第三乐章:快板,F大调,6/8拍子。主题激昂有力,充满欣喜、乐观、自信精神:
此主题在整个乐章中不断发展,只是在中间插入了一句柔板抒情旋律从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由于小型小提琴声部特别华丽铺张、技巧精妙,犹如一首小提琴协奏曲。总的来看,此乐章是一个比第一乐章更强烈和积极的性质相同的轻快乐章。
第四乐章:快板,小步舞曲,F大调,3/4拍子。此乐章为一个主要主题和三个插部主题组成的小步舞曲形式,接近于回旋曲式(ABACADA)。第四乐章得主要主题由全乐队奏出:
三个插部主题节拍、乐器各不相同。第一插部主题近似小步舞曲的音调,由两支双簧管奏旋律声部,一支大管在其下方三、六度重叠陪衬:
第二插部主题是一首由弦乐器组奏出的波罗乃兹风格的舞曲,三拍子的节奏富有动感,但旋律线条在一个狭窄的音域中伸展乏力,显得有些稚拙。这段音乐与之前的第一插部和之后的第三插部形成色彩上的鲜明反差,三个插部连接构成一种趣的扬、抑、扬的情绪转换。
第三插部主题是一个具有欢快民间舞曲风格的旋律,该旋律由两支圆号奏出,对位声部则由三支大管奏出,所构成的二声部复调呈现出某种愉悦而戏谑的舞蹈性场面:
《F大调第一勃兰登堡协奏曲》情绪饱满、充满朝气。后来,巴赫将这首协奏曲略加改动后命名为《F大调交响曲》。
二、合唱曲《哈利路亚》
英籍德国 亨德尔 曲
合唱曲《哈利路亚》雄浑壮丽、气势磅礴,是亨德尔的清唱剧《弥赛亚》中的一首著名的合唱曲。这首作品享有盛名,人们常把它和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结束部分的合唱相提并论。
合唱曲《哈利路亚》是亨德尔的清唱剧《弥赛亚》第二部分的最后一曲。它既是第二部分的高潮,又是该清唱剧各分曲中最著名的一首。“哈利路亚” (Hallelujah)亦称“阿里路亚”(Alleluia),是圣经中欢乐地赞美上帝之词。这首分曲的主要唱词就是“哈利路亚”。
清唱剧《弥赛亚》(Messiah)由亨德尔作于1741年,脚本由查尔斯·詹宁斯(C.Jennens)根据《圣经》撰写。1742年4月13日在爱尔兰都柏林举行的慈善音乐会上首演。翌年在伦敦科文特花园剧院上演。演出进行到第二部分终曲《哈利路亚》合唱时,英王乔治一世肃然起立聆听,以示敬意。他的举动即刻带动了所有在场听众全部起立聆听。直到该合唱曲结束才随国王一起坐下。《弥赛亚》在伦敦的首演中形成的“起立聆听”,遂成为以后《弥赛亚》音乐会上全体听众约定俗成的定式,即:当《哈利路亚》合唱序奏响起时,全场听众会一齐起身,矗立聆听,直到该合唱曲结束才坐下。
清唱剧《弥赛亚》共分三个部分,全曲由引子、咏叹调、重唱、合唱、间奏曲等57段音乐组成。第一部分:《预言与完成》,讲述圣婴耶稣的诞生;第二部分:《受难与拯救》,讲述耶稣为拯救人类四处传播福音,最后受难于十字架的经历;第三部分:《复活与光荣》,讲述耶稣显圣复活的神奇与感召力。这部庞大的作品前后只用了不到1个月的时间便完成了。虽然这部作品以宗教内容为背景,但它却不属于教会音乐而属于音乐会作品,全曲始终洋溢着人性美和艺术美,充满了激情与豪迈、刚毅与振奋,是一部为世人所公认的大型经典声乐套曲作品。
弥赛亚(Messiah,),圣经词语,与基督(Christ)同义。在希伯来语中最初的意思是受膏者,指的是上帝所选中的人,具有特殊的权力,是一个头衔或者称号,并不是名字。
第二部的终曲《哈利路亚》是全曲的高潮,也是一段非常著名的合唱作品。它的内容是歌颂胜利的基督,他的军队无往不胜。人们一直拿这段合唱凯旋式的开头与贝多芬《第五交响曲》的终曲《欢乐颂》相比。整部乐曲旋律雄浑、和声优美、气势磅礴,充分表现了基督徒对耶稣完成救赎大业的万分激动的喜悦心情,被人们称作“激动人类的无价之宝”。
《哈利路亚》的歌词大意为:哈利路亚(意为赞美神),世上万国万邦,必成为基督之国,他掌大权,从永远到永远,万国之国,万主之主,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以主调音乐风格为主,旋律优美,和声洗练、坚实有力,合唱简朴醇厚。整段合唱以主、属音为旋律骨架并结合大跳展开,主调织体中,和声与对位精巧地融为一体。全曲分为5段加1个尾声,D大调,4/4拍子。整首乐曲尤以第一段旋律最为人们所熟知:
清唱剧《弥赛亚》是亨德尔一生中最伟大的作品,它反映出早期启蒙运动的人道主义精神,借助圣经中耶稣拯救人类的故事启动人们崇高的精神力量。其中的《哈利路亚》合唱曲又是最具震撼力的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