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希望今后政协的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我们要更好地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而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们希望政协在继续发扬敬老尊贤的传统的同时,补充新的血液,焕发新的活力,并摸索一套政协委员与本界别的群众加强联系沟通的办法;使我们的人民政协,与时俱进,拓宽思路,面向社会各界,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在各行各业的人民群众与各类精英、骨干、代表人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以上是我在纪念政协成立五十五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的一些段落。
确实,有一个政协与没有一个政协大不一样,政协是中国的民主政治的带有实验性的先导者。有一些文人、艺术家、各界人士,很乐意担任政协委员。
但是我的实际经验也说明了参政议政谈何容易。有一年政协的工作报告中,号召政协委员每年至少提一条提案,或反映一条社情民意。我听了觉得不是滋味,从理论上说,领导的这一条号召够苦口婆心的了。但我觉得不大好听,这等于承认:我们的政协委员,有不止一个人(如果只是个别人就根本不需要提这样的号召了)一年是不提一个意见,不反映一个情况的。这太对不起人民叫做纳税人的了!想想每年的两会,采取了多少措施保证会议的开好,提供了多少便利让委员们来开好会议,最后却原来有的委员是一年不做一件委员应做的事情的,这怎么向人民交代!
我参加过的九届政协好几次小组会谈委员面临的官司即法律诉讼问题。诉讼当然都是个案,一幅画,吴冠中委员不承认是自己画的,却以自己的名义在那里拍卖了。这也绝了,我知道有关法律规定了不可以侵占创作者的知识产权包括署名权,却不知道应该怎么样解决硬替你署的名。我完全理解才华横溢的画家的愤慨与激动,他老人家甚至表示如果官司得不到满意的解决,他会上天安门自焚。但是,说实话,我不认为这是一个适宜于由政协过度介入的事情。最后这个官司果然得到了使吴老满意的判决。
另外的官司也是如此。北京有一家超市,非法对他们怀疑偷窃的两个女青年搜身,吴祖光老为此写了文章责备那家超市,被那家超市以侵犯名誉为名控告。而那家超市的负责人的母亲是一位领导干部。当然这里又有了悖论,政协应该关心委员帮助委员,无法说委员的官司与政协无关,那么究竟怎么样关心和帮助委员更好呢?委员与非委员在司法问题上,其权益怎么样能够得到平等的对待与保障呢?而当一位委员与一位领导干部的子女发生了司法纠葛以后,能不能认定就是该位领导干部女同志的责任呢?我们不是不大好搞株连吗?
类似的意见的发表使我得罪了人,我们的习惯是既然是朋友是一个政协界别的伙伴,就应该同仇敌忾,一致对外。于是另一个资深愤青儿在外国广播中宣称,王某如果当权,也是会搞一场“反右”运动的。迹近哄闹了。
我不认为我们的民主已经足够已经充分,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层次很高的“精英”们中间,也还没有足够的法制观念,起码的是非规范。更不要说那些言不及义、那些清谈忽悠、那些哗众取宠了。民主政治,自由言论,依法治国,大家不仅是他或她也包括你我,不仅是旁人也还有自己,都还需要一个学习与实践的过程。我在主持小组讨论当中,没少干打补丁、捣糨糊、堵漏洞,在保护中防范,在论述中绕行的活儿。
我在一九五八年的少年宫建筑工地上学到过一些词儿、一些活儿:灌浆、腻缝、抹光、齐不齐一把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在政协小组会上当小组长需要这方面的训练,一九九七年会议上,在一位老哥大放厥词之后,我勉为其难地做了这方面的活计,并为此得到了“感谢”。
他的发言第二天就被同组委员汇报到有关部门领导那边去了,好险!幸亏我的泥水活做到了头里。
看来我被称为捣糨糊并非偶然。至于将此“捣”作什么样性质的解读,则全看你的心地、动机、效果、后果。我费了什么样的心,使了什么样的力,收到了什么样的结果,有目共睹,历历在目。化名骂一声王是混世者,对此作不堪的下流解读,则只能显示解读者的无赖、肮脏与鬼祟。
有一位善于总结的领导,告诉我,手上使劲的人,应该去当劳模,心里有劲头的,可以去当领导,嘴里出彩的,应该到政协。当然这也只能算是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