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还没有遇见你时,我认为世界很大,大的要我坐一天一夜的路程才能去看卢兮在的那个城市,可是遇见你,让我觉的世界好小,小的我们相隔那么远都能重逢,而并不是所有的重逢都如初见。
我们的学校在这座城市的郊区,并不繁华,可是学校里却比外面繁华多了,形形色色的人群擦肩而过,各种香味弥漫在空气中,蛊惑着人们的心里。我并不喜欢吵闹和充满香味的校园和宿舍,图书馆成了我打发时间的固定地点,久而久之,我便成了图书管的会员兼义工。
在这个从不下雪的城市里,在这个不管四季如何变化,女生最爱穿的依然是超短,男生最爱看的依然是穿超短的女生的学校里迎来了我们宿舍里的第一个生日。
小女生是来自四川的一位辣妹,在我眼里她的辣就好像四川的火锅,味道很重。小女生叫做齐齐,出手很阔绰,她请我们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家西餐厅里吃西餐,可是在座的四位里我和叫做南云的女孩都不会吃西餐,看着刀叉我们就开始犯愁。南云的一顿饭在与刀叉的较量中结束,我原本就没打算动刀,只是喝着眼前的红酒打发时间,齐齐将自己的那盘全部切成小块后推到了我面前,拿过我的那盘自己吃了起来。一顿饭吃的也算是另有一番和谐的风味。
接下来齐齐和另一位叫做温凤儿的女孩提倡去k歌,看着她们兴奋的眼神也不好意思拒绝,想起我还没准备礼物,就打发她们先去。我晃了好几家礼品、饰品店都没找着自己中意的礼物,只好给卢兮打电话求救。最后在卢兮的批判式教育下,选了齐齐喜欢的一款香水,付账时看着那一串零我就肉疼,好家伙,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啊,如果我不是在图书馆做义工有点小存款的话,明天开始我就要乞讨为生了。
等我到ktv时她们三个已经喝的有点高了,看着她们吆五喝六拼酒的样子,在看着横七竖八的啤酒瓶,我真想转身就走,真心不想跟她们扯上半毛钱的关系。齐齐拉着我,硬是要我加入她们的拼酒行列。随意应付了一下之后打算劝她们回去,可是看着她们毫无理智可言的表现我还是忍了下来,到吧台给她们又点了一箱,我认为一个人应付三个活死人要比应付三个疯子要轻松很多。
吧台服务员送酒进来时,齐齐拉着我一副霸王硬上弓的样子骑在我的身上,我的郁闷正值爆棚的时候,看见有人进来顺手推开齐齐朝服务员走去,心里想着赶紧把这几个醉鬼给弄晕过去,然后打道回府。
“徐麦穗。”
包厢里很吵,可是这一声听似低吟的呢喃却很清晰的传进了我的耳朵里。我微怔了一下,这个与我相隔了两年的声音,犹如它消失时一样又毫无征兆的在我耳边响起。
我转身看着身后不远的服务员,略长的刘海遮住了眼睛,菱角分明的脸上残留着些许的惊讶和欣喜,一身笔挺的西装,整个人浑身散发着被岁月洗礼过的成熟和历经沧桑的稳重。
我不知道我是以何种语气何种表情说:“好巧。”我曾幻想过无数次我们相遇的场景,我们相遇时的表情,我们会说的第一句话,会做的第一个动作,而真正相遇了我们却什么都来不及做。
上天总爱在我们毫无准备时拍着我们的肩膀,很客气的说:“嗨,你还好吗?能允许我再跟你开个玩笑吗?”
颉小羽走过来,轻手帮我整理着被齐齐抓乱的衣服。
“嗯,好巧,我刚在走廊看见你,还以为是我眼花了呢。”嘴里调侃着说:“你到哪儿都这么受欢迎。”轻松的语气好似我们之间没有那空白的两年。
都说时间是个好东西,原谅了不可原谅,放下了过不去的。只是两年时间,它便将颉小羽身上我所熟悉和眷恋的味道洗礼的一干二净,淡淡的香水味刺得的我鼻子发酸,那双我最为喜欢的手也不似以前那么白皙,我想这双略带薄茧的手再也写不出规规矩矩的颉小羽三个字了。如此,时间依然是个好东西吗?
我侧头避开颉小羽快要触摸到我脸的手,他并没有多在意我有意的抗拒,看着七倒八歪的其他人,轻笑道:“虽然是大学生,不过这么晚了喝这么多久酒终归不大好,还都是女孩子。”停顿了一会又接着说:“你等会,我收拾一下送你们回去。”说完不等我同意就转身出了包厢。
我不知道我当时在想什么,或者应该想什么,看见颉小羽我没有自己想的那么激动,所有的剧情都没有按着我原先设想到的情景发生着。当真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化着,看似那么的不经意,而所有的重逢都已无法回到初见。
齐齐闹了一路,这一路让我感觉比看考试成绩走的还要艰辛。回到宿舍她们也都累了,睡的倒也算干脆。看着你临走给的名片,颉小羽,酒吧经理,到底是你走的太快还是我走的太慢,总是来不及,而我们好似越走越远。而时间也证明了我们即使没有彼此依然可以过的很好。
依然是黄昏,我依靠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随意翻看着一本书,淡淡阳光总有种似曾相识的错觉。直到夕阳洒不到我身上了,我才懒懒的伸了伸腰,最近总感觉哪里不太对劲,想想已经好久都没有收到杜海的消息了,说不上来什么感觉,就是心里有点堵。
将手里的书重新放回架子上,转身离开时却看见了坐在我身后看书看的入神的颉小羽。专注表情让我想起初次在操场遇见他时的场景。我重新靠回原来的地方,眼神追逐着夕阳西沉,思绪也随着夕阳一起沉到了三年前,那个初见的地方,初见的颉小羽。
回忆使我的脖子发酸,伸手揉着有点酸疼的脖子,眼神与你相撞,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将眼神从书上移到了我的身上。以前我因为你的视线不曾停留在我一个人身上而黯然伤神,可是如今对上你如此专注的眼神时我却没有了那时的心境。
突然想起有个人曾跟我说的一个小故事,一个人问另一个人说:“失去的东西还能找回来吗?”另一个人回答:“曾经我丢掉了自己最喜欢的一件衣服上的纽扣,可是等我找到这个纽扣时我已经换了一件衣服。”
“走吧,我饿了。”我将你拿出来的书按顺序放回书架。走在你的前面,像个认真的引路人。
我们都没有提起以前,好似空白的不止两年,又好似从未空白过两年,我们之间既熟悉又陌生着,就这样,你一有闲时间就到图书馆来打发时间,一来二往,我们成了别人眼里的出双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