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好大的风,我的眼睛都被迷了。”我看着正在笑的林夕,这哪里是在笑,分明是无声的哭,但是我却是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像个傻子一样陪着林夕笑,把眼泪往自己的肚子里面吞。
那一天,林夕和我一起坐在长椅上对我说有些事情好像在冥冥之中早已注定,譬如相见,相识,相知,相惜,相爱,相别。
我说她想的太简单了,人生不可能只是冥冥之中早已注定,人心才是最复杂的。
她说她简单一点,我就不会累了。
听着林夕的话,我开始慢慢的感觉有一种叫做忧伤的东西在我的心底蔓延开来,是啊,我的人生已经无比的复杂,已经支离破碎到让人心悸,破碎开来的世界没有氧气,我开始慢慢窒息。
我想起了之前在海王林夕对着王馨说过的话,我又想起来后来林夕的放弃,我忽然知道了林夕口中所说的她简单一点,我就不会累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我下意识地紧紧地握着林夕的手但是很快就又将手松开。
林夕看了我一眼,我能够从她的那一汪眼眸中看出忧伤来,她笑了笑,站了起来,站到了我的面前,灿烂地笑,穿着白色大衣,米褐色靴子的她却宛若一朵掩藏在叶底的娇艳欲滴的红玫瑰,鲜艳夺目,却容易凋零,不及血液的暗红,不及月光的鲜艳,却和画中的人儿一般宛若梦中。
正如她的名字一般,林夕,梦。
林夕张开手臂,将自己沐浴在雪花之下,漫天飘洒的雪花落在她的发间,衣服,靴子上,她面朝天空,开始慢慢转动,一头长发开始在空气中慢慢旋转开来,发香四溢,一袭白衣,鲜花一映更是粲然生光。
惊艳了这一片广场上所有的人。
惊艳了我本就不波澜不惊的心。
青丝,白衣,佳人迷了我的眼。
我却莫名想哭。
啪!
一个冰凉的球体打在我的脑袋上,砰然碎开,冰凉的触感开始四处散开,我错愕地摸着满脸的雪花,又是一个雪球打了过来,我看着林夕灿烂的笑容,也是猛地蹲下身子,开始着手捏起雪球来。
而林夕则是直接抓了一把雪塞进了我的脖子里,我冻得龇牙咧嘴,也是放声大笑,怒吼连连。
我终究舍不得让雪球去触碰林夕的脸颊,我只能往她的大衣上打,当然,代价是放水的我被打的稀巴烂。
似乎是我们打雪仗的样子看上去很开心,很快就有人加入到打雪仗的行列来,一开始是小孩,后来一些情侣也是开始打闹起来,我和林夕错愕地看着这一幕,最后相视一笑,林夕看着我,有些关切地问,“怎么样?冷吗?”
我摇了摇头,拍拍自己的胸膛,“敌人的大刀都不曾把我陈宁给砍死,这区区雪花算得了什么。”
林夕白了我一眼,“吹,使劲儿吹,你不吹牛逼我们还是好朋友!”
我们回到了车里,回去的时候林夕没有挽着我的手。
林夕说她肚子有点饿,让我带她去吃午饭,她知道一家露天餐厅,味道很正,我说这大雪天的在外面吃饭,这不是神经病吗?林夕白了我一眼,和我说那你就说你去不去吧,我只能投降,说去就去,怕死不是共产党。林夕问我要党员证,我没有,然后她就一直笑我怕死。
我们来到林夕说的那家露天餐厅,因为下雪的原因,这家餐厅反而比以前更火了,我小声道看来这年头神经病不少,林夕又是给我拧了一下,痛的我直叫饶命,餐厅里面拿下正在吃东西的情侣也都是笑着看着我们。
估计是知道我腰包厚实了,林夕也是毫不客气地点了很多东西,当然,我比她更不客气,到后来我们两个看着满满一大桌的菜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有服务员过来问我要不要给林夕点一首歌,我看着服务员手里拿着的吉他,笑了笑,对着他小声说了两句,然后他放下吉他,我则是拿起他手中的吉他,咳了咳,开口道,“亲爱的林夕小姐,请让小的给你唱一首曲子助助兴!”
林夕有些揶揄地看了我一眼,“没听说过你还会唱歌啊,不过吉他倒是听说过你学过一点儿。”
我嘿嘿一笑,拨动了一下琴弦,开口唱了起来,“有的人始终耐不住寂寞,有的人始终抗不住岁月,有的人始终压不住烦躁!”
林夕有些错愕地看着我,她本来以为我只是闹着玩的,却没有想到我真的就唱了出来,而且我唱的这首歌她根本就没有听过,调子也很简单,似乎是原创……
这回林夕懵了。
这首歌当然是我原创的,其实这玩样我和刘枫讨论过,很简单,就是按照一个简单的调子,把歌词唱出来,一直这个调,然后到高潮的时候把后面几个字用嘶吼的感觉喊出来,那就是“摇滚了”。虽然刘枫的这种定义有点儿侮辱汪峰式摇滚的味道,不过对于我们这种新人菜鸟来说还是最实用的。
我一直以为我的这一招会用在王馨身上,却没有想到第一个听的人竟然是林夕。
这时候我的举动也是引起了餐厅内其他人的注意,开始慢慢有人转过来看着我,而后,一朵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花花瓣也是慢慢从口中飘落。
我的手指拨动着琴弦,“你曾和我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你曾告诉我,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却抢先流……”
当我的手指离开琴弦的时候,现场一片寂静,我在想该不会是我这个半吊子的水平让人喝倒彩吧,很快,就有人开始鼓掌起来,而后更多的人鼓掌,我这才知道我成功了,花瓣飘洒下来,将我和林夕坐的这一片地方染红。
林夕看着我,眼中似乎是有一汪春水,我很有气派的将吉他还给服务员,对着周边鼓掌的情侣鞠躬致谢,整体来说是一个非常完美的演出,当然,如果少去我掏出钱包给服务员刷卡这一幕的话会更完美,当然,在更多的女孩子眼里,这个动作才最帅气。
我笑着坐到了林夕的对面,我看到她苍白的手紧紧拽住高脚杯,顿时我的心情沉重到让人不堪重负,看着林夕手中高脚杯中不停摇晃着的鲜红色液体,我忽然想起,若干年后她是否还会记得这一次纸醉金迷后所残留下来已然支离破碎的记忆画面。
蔚蓝色的干净天空中,瑰丽的云朵大片大片地燃烧,云彩的深处有一个光芒四射的毒辣太阳,迷了我的思绪,迷了我的人生。
很多很多年后。
没有人记得那一年我的黑色大衣。
没有人记得那一年她的白色大衣。
没有人记得那一年我的那首悲歌。
没有人记得那一年她苍白的手中紧紧抓着的高脚杯。
没有人记得那一年铺满地面已然凋零的红色玫瑰花。
只有我和林夕两个人记得。
那一年,走出那家餐厅。
我向左。
她向右。
那一年,大雪磅礴。那一年,我,十八岁,林夕,二十岁。
时间开始进入高速发展,开始渐渐的有人遗忘了去年万众齐心众志成城的汶川地震,也渐渐的有人遗忘了去年帝都奥运会,王诩在帝都的发展可谓是一个势如破竹,在白家的帮助下,帝都几乎是所有的家族全部都倒向King和陈家,秦家开始慢慢失去了支柱。
事实上我想到白家可能也想动一动秦家,毕竟一山容不得二虎,虽然现在秦家远远不能和白家相提并论,但是秦家的人还是还称之为土皇帝,睡卧之塌岂容他人酣睡,秦家的倒下事实上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只是我的出现将这个过程提早罢了。
让我感觉震惊的是,秦家在失去了帝都的助力后,开始选择孤注一掷,竟然大肆收购陈破釜在魔都留下来陈家,收购的过程出奇的简单,仅仅只是十五天,就以八百亿人民币的代价将陈家全面收购,我知道这是秦家的金蝉脱壳之计,既然帝都呆不下去了,那么干脆就转移阵地,陈家既然是陈破釜一手打下来的江山,现在陈破釜不在,自然是不二首选。
我有些奇怪于陈家为什么会这么快就被秦家给收购了,但是很显然我没办法去了解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只知道现在的局面很混乱,秦家金蝉脱壳后虽然没有以前那么厉害了,但是脱离了帝都,总的来说也算是保住了一命,这对秦家来说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了。
而秦家到了魔都后,也是径直插入了我的心脏,人皇国际的总部就在魔都,King和奥布莱恩总部也都在魔都,值得一提的是,在秦家放弃帝都这边的力量后,日本方面的三田财团负责任三田一郎找上了程倩倩,要求见我一面。
这时候我自然是不会去的,当然,代替我去的是叶守静,我不知道叶守静做了什么,反正他花了三十亿美元的代价从三田一郎的手中买到了六代引擎的唯一使用权,也就是说三田财团这个六代引擎的创始人到了后来竟然反而不能用自己研发的引擎了。
购买到了引擎技术后,奥布莱恩也是开始全面发展起来,以这个为中心,各项技术都是开始研发起来,正好赶上了国家下来的项目,奥布莱恩得到了极大的支持,相信不出两年就可以正式上市了。
而我也是在大年三十前回到了魔都,对于天朝人来说大年三十的重要性不亚于西方国家的圣诞节,我带着王馨去了陈破釜的监狱,陈破釜这根老油条在监狱里面混的竟然还不错,我们陪着他看了一晚上的春节联欢晚会。
陈破釜在走之前对我说如果我负了王馨,那么他就要我的命,我说哪敢啊,最后陈破釜说先欠王馨一个红包,等出去后再补,只是在这之前能不能先叫他一声爸。
我能够感觉到陈破釜眼中的期奕,最后王馨娇滴滴地叫了一声爸,陈破釜大喜,对着我说,他当年是个穷小子,没能够抓住我妈的手,导致最后这个悲凉的结局,我不能和他一样,他给我创造了机会,我绝对不能用这种机会去辜负其他人,我噙着泪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