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庙堂之高
袅袅的轻烟缓缓升起,“咚咚”的木鱼声声敲在人心里,比丘尼低垂着眉,口里诵着佛经,给清净的大殿更添一分庄严。慈眉善目的佛像前,跪着一位同样慈眉善目的********,她捻着香,嘴里小声地念叨着,是在向菩萨祈求着什么吧!在她身后,一位面貌如白莲的白衣少女默然伫立,神情间有着几分忧郁、有着几分迷茫。
“求菩萨保个平安吧!”妇人在丫鬟的搀扶下站起身,见到少女异常的举止,也不说什么。
“不。”少女摇头,再摇头,“我不向菩萨祈求什么。”所以她不跪不拜。而她真正不跪不拜的原因,是她怀疑这泥偶木雕能真听到人们的心愿,并为他们达成。
妇人轻叹一口气,也不多说,让小丫头捐了香油钱,就领着少女和几个丫鬟走出了大殿。
“呀!好美的姑娘!是谁家的闺女啊?”耳边传来旁人的小声探问。
“她是谁你都不知道?艾家有名的老姑娘啊!”
“那个年过二十还没嫁出去的就是她啊?不会吧?那么水灵的一个姑娘!”
“你觉得可惜你去娶啊,娶回家当三奶奶——”
“啧,我可没那个胆,这么漂亮却嫁不出去肯定有什么毛病!”
也许,她真的有毛病。少女随着母亲快快地走过小声议论的人群,对那些下流的言词是听而不闻。以前,听到这些,她还会觉得委屈,然后凭借着心中的梦想支撑下去,现在,那个梦想突然间轰然倒下,压死的,也只有她一个。所以,她常在想,是不是她不正常?别人家的闺女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了出去,也就这么过了一生,可她偏偏要死要活地逼着爹娘退了从小订下的婚事,就这么一年一年地执着地等下去。结果,她这个苏州老女人没有等到自己的幸福,反而成了更大的笑话。
“娘,人的一生,难道就只有功名利禄是最重要的吗?”沉默良久,少女开口。在她的天地里,看不到太多的人生百态,也从未为吃穿发愁,所以也就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
“唉——”妇人未语气先叹,“人性就是如此,有了高楼要美眷,有了美眷要金囊,从不知足!”
“难道,就没有一个不同的吗?”原来,她遇到的那个,只是个常人呀!
“当然有,只是,人的一生很难遇上这么一个!”怜惜地拢拢女儿鬓边散落的发。她这个女儿啊,竟然被一个有眼无珠的男人给亏待了!
“那么——”少女的双眼突然变得亮晶晶的,“娘,女儿想去找那个人!”
“什么?”妇人吃惊地道。
“女儿,想去找那个不要功名利禄的人。”
看着女儿嘴角泛出一抹多日不曾见过的微笑,妇人怔了半晌。最后像是舒了一口气似的道:“出去走走也好,只是,你可要记得,八月十三是你皇伯父的寿辰,你可不要玩疯了,忘了给他拜寿啊!”
“这么重要的事,女儿当然不会忘!”如愿以偿的少女眉眼间都盈满了笑意,原本就出色的五官突然艳丽得赛过天边的彩霞。所以嘛,那泥偶拜来有何用?人,都是要靠自己的好!
“还有,娘——”少女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那个人,你们都不要去操心,随他去吧!女儿已经不想跟他再有牵扯了。”
“你这——”妇人面色惊诧又似有几分尴尬,对那个辜负他们的女儿而另娶了的男人,夫君和她几个儿子瞒着心伤不已的女儿早在摩拳擦掌准备收拾人了,没想到这会儿女儿竟然为他求情——
少女又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撒娇地搂着母亲的臂膀,“好啦,放过他吧,女儿自己会过得好好的,让他后悔自己放弃了这么美好的一个女子!”
“好、好、好!”见女儿是真正释怀,妇人也不禁微笑,“都听你的,行了吧!”
南阳城外有一座五里亭,就像很多地方的五里亭一样,只是供旅人歇脚挡雨的普通亭子而已。平日里,这里的人流并不多,除了固定的卖茶和卖小吃的一些小摊贩,很少有大量的人潮会在这里聚集。而今天,情况却有那么一点的不同。因为,这五里亭多了一道风景——
秦誓中规中矩地端坐在自家带来的太师椅上,头顶上是比亭子还大的伞,右手边的小几上是几样让小摊小贩们抬不起头,自卑得想回去吃老米饭的精致小点,旁边还有一碗喝过一口的冰镇梅子汤,站在他后侧的俊秀小厮命人取来冰凉刺骨的山泉水,随时准备扭上一把巾子给主子散热。这等的排场、派头,何曾是一般的小老百姓们轻易得见的?但,让他们冒着酷暑、丢下活计呆站在这里的最大原因,实在是因为——长眼睛没见过那样的男人!
浓如墨,白如雪,艳若赤朱,那的确是一个极好看的男子。修长的脸型,一身嫩白的绝不是不见天日就能养出来的柔滑肌肤没有丝毫的瑕疵,红润得仿佛雪地里一滴血的唇轻抿着,柔媚的一双桃花眼,水水的、雾雾的,长长的黑睫毛仿佛只要微微眨一眨,就能眨出好几朵桃花似的。还有一双眉型细长且墨黑的眉,拖着一条从头黑亮到尾的长辫子。飞扬中又带点冷然的气质,更是能够吸引人的目光。
好看!真的很好看!恐怕他们这个村子里最大的财主最近新买来的小妾都没那么好看!不过,若说那个男人完美无瑕,堪称天下第一美男子,好像又有点言过其实。毕竟,每一个见过他的人都没有错认过他的性别,更没人把他当做不属于凡间的仙人。而且,出色的外表仍不是众人聚集在他身边的核心原因。实在是——唉,那个男人好像是太爱美了一点!
那个男人身上穿的,是真正的蚕丝,即使外面烈日当空,也能保证它的主人一身的凉爽。那衣裳的样式是最时兴的,简单的款式,复杂的绣工,显示出其主人的不凡品味。只是那衣裳的色泽是大红的。真正的大红,那种新娘子最适合的颜色,但那个男人却理所当然地穿着,并且在身上挂满了同样色泽鲜艳的扇袋、荷包和其他配饰。男人的两只手从绣满奇怪字样的马蹄袖口中伸出,放置在椅子的两个把手上,修长的,洁白的,上面的黄金和红绿宝石却几乎能刺瞎人的眼睛!而且每过一段时间(应该在一刻钟之内),那个男人身后的侍从就拿出一柄同样亮灿灿的镜子摆在男子的眼前。然后,那个好看的男人就会盯着镜中的自己发呆,再然后,就会对着镜子露出一个微笑。天哪!真是天下奇观哪!
因此,打他坐在那里开始——正确来说是打从他照镜子开始,五里亭四周的摊贩就停止了手上的活计,也没人上前兜售生意,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几个路过的旅人从他身边匆匆而过,可走过去后又踅了回来。走过去,又踅回来——
只要是认识秦誓的人都知道,秦誓是一个男人,一个很好看的男人,更是一个爱美的奇怪男人。他爱美,也爱卖弄风骚,更爱引起骚乱。所以,越多的人看着他,他就越高兴。可今天,炎炎烈日和久等不到的女人让他的耐心消失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