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彻底消灭发怒,这不过是斯多葛学派的一种夸张之辞。我们有更好的教诲:“该生气时就生气,但是不要犯罪。不可将今日的怒气放到明日。”
必须在程度和时间两方面限制发怒。我们现在先说如何可以调剂和延缓发怒的天性与积习,再说应如何压抑怒气或起码让它不会有那么大的祸害,然后再说如何使别人发怒或息怒。
关于第一点,没有别的办法,我们需要好好地沉思细想发怒的后果,它是如何地扰害人生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怒气平息之后回想当时的情形。塞涅卡说得好:“发怒犹如东西落下,让自己在所降落的东西之上撞得粉碎。”《圣经》教育我们“要以耐性保持我们的灵魂”。无论何人,如果失去了耐心,就是失去了灵魂。人们绝不可变成蜂,“把他们的生命留在所螫的伤口上”。发怒确是一种低贱的品质,因为它总是在它所管辖支配的那些臣民的弱点中出现,这些人就是儿童、妇女、老年人、病人。因此,人们务必注意,如果难免要生气的时候,起码要使怒气与轻蔑连在一起而不可使它与恐惧之心连在一起,这样他们起码可以位于他们所受的伤害之上而不在其下。这一点不难做到,只要你愿意记住这条戒律就可以了。
关于第二点,发怒的主要原因与动机有三:第一,就是过于易感伤害。因此,纤弱细致的人一定是常常生气的,有许许多多的事情可以使他们受刺激,而这种事情对较为天性健壮一点的人来说是不易感觉到的。第二,一个人在所受的伤害中,发现或者认为有满含轻蔑的情形也是容易致怒的,因为轻蔑之心使怒气变得锐利,好像比伤害本身还要厉害。因此人们若是善于发现轻蔑的情形的时候,他们是很容易生气的。第三,如果一个人认为他的名誉受损的时候,这种意见也是增加并加重怒气的。在这个情形之中,最好的调剂之道如康萨弗所说,一个人应当有一种“绳索较粗的荣誉网”。但是在所有的抑怒之道中,最好的调剂术是延长时间,并且要使一个人自己相信,他报复的时机尚未来到,但是他可以预先看见一个将来的好机会,如此他就可以在这个机会尚未来到的时候静静等待。
若要使一个人虽然因生气而发怒但不致招惹祸患,有两件事情要特别注意:一是极端愤懑的语言,尤其是尖刻而涉及个人的语言。因为“骂世之言”是不关紧要的,在发怒之中也不可泄露秘密,因为如此之举可以导致一个人不适于群居。二是在做事时,不可于一阵发怒之后,把要做的事先抛掉了;反之,无论你怎样地愤懑,也不要做出任何无法挽回的事来。
至于使别人发怒或息怒,这种事情的做法主要在乎选择时间,要在人们最急进或心境最坏的时候激恼他们。又一种办法是如上所述,把你所能找出来的事情都搜集在一起以加重对那人的轻蔑。息怒之方则与此相反。第一,与人初次提及某种可恼之事的时候要选择好的时机,因为初次的印象是很重要的;第二,就是要把一个人对伤害的见解尽量地与他的受轻蔑之感分开,把这种伤害归之于误会、恐惧、热情或其他任何事项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