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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牧的录音带在我手中耽搁了一阵,那天晚上一到家我就把它放进卡座了,后来,忙着忙着就又忘记了。
其实,这是借口,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
录音机一直摆在书桌最显眼的那个地方,从早上睁开眼到半夜上厕所,没有一刻不能看见它,不过就是懒得把PLAY按下去罢了,除此以外,我还做了一件令我自己都感到费解的事情——某天早上,清理房间的时候,因为突然想到机器可能在打扫中不小心被按下去,就钻到桌子下面把插头拔掉了。
一个星期之后,潘月来电,我以为,她是在A城跟我说着话。
“没有没有,我打算多呆几天,好多地方还没玩过呢!前两天路过盐湖路新建的城市历史蜡像馆,好气派的样子,听说马上就要开张了,你可有空陪我去瞧瞧?……”
“等开了再说吧。”
我轻描谈写地回答,心想,她适应得还真快,就连说话也越来越象本省人,她是不是打算就这么赖着不走了?
“你不会是误会我和乔牧在搞什么鬼吧?”
“那是你们之间的事,我无权过问。”
“你们吵架啦?”
“没有。”
“我只是喜欢喝他的酒,而他也只喜欢和你在一起,你可千万别想歪了。”
“我是那种小心眼的人么?”
潘月快活地笑起来,音色朗朗的真好听,我还是骗了她,我的心眼分明就是比针孔还要小。
我不打算和她继续啰嗦下去,便草草答应临行之前定会抛开乔牧和工作,单独陪她出去逛逛。潘月的电话让一个本该很充实的下午,忽然就变得百无聊赖起来。我左思右想也没搞清楚计划好要做的到底是些什么,一对眼珠子漫无目的地转了几个来回之后,就自然而然地落回到那台老掉牙的录音机上。
我爬下去,把电源重新插好,决定静下心来听听归途的故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PLAY终于“咯吱”一声凹了下去,磁带匀速转动,一小段混乱的杂音过去之后,归途颇有磁性的嗓音便清楚地传出来了……是的,是他的声音,不晓得是在梦里还是在别的什么时候,我听过这样的声音,此时此刻,它如同一团柔和的晨雾,缭绕在我耳膜狭小的空气里,幽冥地迂回,螺旋地上升、上升、再上升……
乔牧?你叫乔牧?唔,好念又好记的名字,不象我,叫归途,好象一辈子都走在回家的路上,却一辈子也到不了似的……
呵!这酒带劲!瞧瞧我的脸,烧起来了吧?
我大概是醉了……醉了……乔牧,我们来聊点什么吧,聊什么呢?
女人。
对哦,两个男人在一起,不聊女人聊什么?
不怕你笑话,我刚好就是那个世界上最幸运也最不幸的男人。
怎么说?
因为,我有两个女人。
其实,真要说出来,也没什么稀奇的。
那可不一定,我就从来没贪上过这种好事。
要不咱们俩换换?
我怕自己没那个能耐,听你说说也就算过了瘾了。
先说哪一个?
当然是外面的那个,家里的都差不多,要不男人怎么爱偷腥呢?
说的也是。
不过,我老婆跟别的女人不太一样,至于怎么个不一样……说实话,我也弄不明白,所以,也只好跟你说说另外那一个。
开始之前,我还是得先说说我太太,你也知道,任何外遇的开始总有它的原因。
我和我太太是大学同学,恋爱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我们是最般配的一对,不知不觉就谈了七八年,后来年龄到了,结婚也就变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当年,我们也是白手起家的,我很努力,想在而立之年闯出一番大事业来,没想到,我太太比我强,短短两三年里就脱颖而出名利双收,经验和财富的迅速积累让她很快就创立了一份自己的事业,而我,再怎么努力也只是个在外企拿薪水的高级主管,看上去每天西装革履挺体面,实际不过就是个打工仔。
作为一家之主,面临这种局面是很尴尬的,压力可想而知。所以刚开始,我也有心理不平衡的时候,可是,我太太婚后虽然一直专注在事业上,不能再象以前那样整天亲亲密密,但她还是把家里照料得妥妥当当,让我毫无后顾之忧,作为丈夫,我实在是很幸运,既不用拼死拼活地养家,也不用为了支持太太的事业而屈就自己当个“家庭妇男”,由此可见,我太太是个多么能干又顾家的女人。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优渥,越来越惬意,那几年,我也一直在晋升,虽然社会地位不如我太太,但彼此之间也不存在谁养谁的问题,富足的经济条件让我们的感情始终保持在无忧无虑的稳固状态,因此渐渐地,我也就不再顾虑那么多,彻底放开自己去享受这样的生活了。
可是,人有时候就是那么贱,明明日子过得好好的,却硬要惹是生非地瞎闹腾,到头来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咦,我怎么说着说着,就自我反省起来了,真滑稽。
你瞧,我的日子过得还真是好,好得没话说,不愁吃不愁穿,家庭幸福,夫妻和睦。和我太太这样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根本挑不出半点毛病,她天生就是那种让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内外兼备的完美女子,我们从来不吵架,也无架可吵,我想,这世界上恐怕很少有象我们这样美满的夫妇。
现在回头想想,这人太完美、婚姻太完善是不是本身也是一种缺陷?你觉得呢?
不知道,我没那种经验。
我到觉得有这种可能,要不我怎么老觉得心里有一处是空的,就等着有人来诱惑我,来填补它呢?
于是你想着想着,诱惑就出现了。
你说她?不不不,那纯粹是偶然中的偶然,她从来没诱惑过我,也不具备那样的能力,你不必把她想得那么特别,在我眼里,不可能有比我太太更出色的女人。
她就象这城市里所有行走在斑马线上的路人那样,以最最平凡最最普通的姿态不经意地出现在市中心的一家手机店里。
2
那是一个喧哗的、初夏的午后,阳光很明丽,就象她油光发亮的长头发,洋溢着异常年轻的气息。
我把她想象成一只纯净的小鸽子,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愉快地跳飞,大约两点三十分,在手机店前面的横行道上等待绿灯亮起时,还曾经轻巧地停留在我的肩头上休息,或许,在那一刻,她就已经迷上了我留在发根、进口渚哩水的香味,就象我后来疯狂地迷恋她头屑旺盛的青丝一样。
三点钟。
是的,整三点。
我和她,便不约而同地站在了手机店的同一个柜台上。
那天是我太太的生日,我决定买一只最新款式的彩壳手机送给她当生日礼物,虽然我知道她并不在乎这种小礼物,但至少表达了我的心意。
她很年轻,十八九多岁的样子,穿着朴素的T恤衫和牛仔裤,为了不让两边的头发挡住视线,她利落地掏出发圈将它们扎成马尾,高高地翘在头顶上。我发现她的脖子很长很漂亮,细小的汗珠争先恐后地从上面沁出来,真是可爱极了。
你想说我观察得真细致对不对?当时,我还心虚地环顾了四周,马上就看见不少和我一样的男人,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就是那种把情欲隐蔽在衣冠楚楚的外表下面,假装不经意看到,实际上却早已想入非非的家伙,他们到处都是,你也有过这样的感觉吧?别不承认,男人么,也就那么回事。
只是,我很诧异自己居然也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没错,我是观察得很仔细,一方面因为她实在离我很近,就贴身站在我边上,另一方面……该怎么说呢,我想,她身上的确有些东西相当吸引我。
其实,那是一个看上去稚气未脱的普通女孩,既没有惊人的美貌也没有成熟的身材,但是,她很活泼、很自然、很俏皮、没有时下女子的那种乖张和优越感,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非常普通却无法抗拒的气质,就象栀子花,形态微小却香气逼人,几乎立刻就把我给迷住了。
别误会,她没对我流露出任何暧昧的暗示,甚至,压根就没看见我。
她的眼睛一直就盯着橱窗里的那只橘红色的原装手机彩壳,直到那只壳子被拿了出来,连同手机一起交到了我的手上。她不好意思地看了我一眼,接着就又瞄到我手上去了,我发现她脖子上也吊着一个同样款式的,心想,果然是来配彩壳的。她耐心地等我付完帐、开完发票,其实,我看得出她心里急得很,狠不得马上从我手里抢过来,可能你会觉得我这么大个男人怎么那么幼稚,可是,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女孩子在我面前那么拼命地压抑自己,还要竭力装出平静和坦然,那表情真是又天真又有趣,搅得我也心猿意马紧张了起来,我不太清楚她是怎么做到的,可她就是让我整个人兴奋起来,就想一把抱在怀里亲亲。
就当我再也没理由在柜台前面驻足时,机会终于出现了。
我听见柜台上的服务生对她说,唯一的一只橘红色的壳子已经被我买走了,这时,我和她几乎同时惊讶地转过头来看对方。她的耐心和平静被无可挽回的遗憾破坏了,她焦急、后悔、无奈,让我感觉自己好象犯了罪,但是,马上就又回过头去了。
她问服务生什么时候会再进货,服务生告诉她,这款手机就这个颜色的壳子卖得最好,其他几家早就断货了,他们也只剩下最后一只,我可以想象她心里有多难受,甚至还有点恨我,本来挺好的一场邂逅,若是被这么一只小小的手机壳子糟蹋了,岂不是太可惜了?于是,就在她大费周章地对服务生解释,她是如何如何地存到这笔钱,又是如何如何跑遍所有的连锁店才找到这家的时候,我突然就把壳子送到了她的面前。
真那么喜欢就拿去吧,我笑着对她说,手指还在发抖,我觉得自己真象个白痴。
她先是吃惊地瞪大眼睛,接着,愁苦的眉头就松开来了,我的话让她的脸在一瞬之间变成了暮春的花园,栀子花一朵接一朵地盛开,香味疯狂地涌进我的鼻翼,蝴蝶也开始在我眼前乱转,把我的脑袋旋得晕晕忽忽。
她开心极了,一边连声道谢一边赶紧掏钱,说实话,我真不想拿她的钱,可是没办法,好不容易有机会与她搭讪,我不想让她误会我是那种不怀好意的恶心男人,尽管,我的确有点居心不良,一边假装认真地点着她的钱,一边暗暗琢磨,怎么才能得到她的手机号码。
可惜,还没等我开口,她就从人群里一溜烟逃跑了。
就这样,我太太生日礼物中的一小部分就留在了她的手里,或许,这便预示着我和她之间注定要发生一段奇缘。
一个月之后,又一个偶然让我和她再次不期而遇,但是,在这之前,我的生活已经因为她而起了不可思议的变化。
自从在手机店看到这小女孩之后,我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回味她的影子。
她纯真无邪的表情,她直顺的发丝让橡皮圈松松垮垮的随意,还有她优美的脖子、娇小的肩膀等等等等,一刻不停地回旋在我的脑海里,挥也挥不去……我怎么也没想到,那些平凡的、充满缺陷的东西一旦聚集到一起,就会变成一种杀伤力极猛的毒菌,将我理智的脑细胞一个个咬烂,让我毫无毅力地陷下去……日子愈久,那种侵占的欲望就越强烈,你根本不会想到,象我这么一个生活在眼目所及到处都是心满意足环境里的男人,居然会独自躲在单位的公共厕所里,为了释放自己对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女生所产生的幻想而不断地手淫,我想,这行为从看见她那一刻开始就扎根在我意念里了,如今不过是付诸行动而已。
每次做完我都会后悔,并觉得自己相当可耻,于是,便拿出太太来跟她比,只有突显她的一无是处,才能警告自己那不过是一时冲动,千万别把自己搞得如此疯癫失态。
然而,该来的还是要来,如果没有第二个偶然,没有导致我决定要把她追到手的机缘,我想,后来的一切就永远不会发生了。
缘分有时候真的很奇怪,我之所以会遇到她是因为帮我太太买手机,她之所以会再见到我也是因为要采访我太太。
那时已经是酷暑盛夏了,她穿着一件学生味很浓的普蓝色衬衫来公司找我,当然,她根本没料到要找的那个人就是我,因此,在会客室照面的情形很富戏剧性,两个人同时认出彼此,也同时感到惊讶,和她比起来,我可能还要更兴奋些。原来,她是个新闻系二年级的大学生,正利用暑假在一家规模很大的商业周刊当兼职记者,协助他们做一个女性企业家的专访栏目,因为一直苦于没法采访到我的太太而辗转找到了我,希望我可以帮他们做说客。
我太太为人低调,个性也很清高,一直认为设计师虽说是半个艺术家但毕竟不是电影明星,又加上本身还是老板,所谓树大招风,不必要的报刊、媒体她是绝对不肯露脸的。我一看名片就想起了她老板那张肥头大耳的面孔,他找过我不止一次,可我没放在心上,因为我知道我太太根本不会答应,所以也就不必浪费这个时间,而他们三番五次的那股子黏糊劲也真叫人头疼,可见,她是被那个胖子故意丢到我这儿来解决难题的,一时间让我哭笑不得,不知该感谢谁赐给了我能够再见到她的这个机会。
我坦率地把现实情况告诉了她,她说她早知道会吃闭门羹,我便好奇地问,既然知道结果为什么还要来呢?她回答,因为我听说你太太是业界屈指可数的美女设计师,而通常有才华的女人都不漂亮,所以我怀疑她根本就是个丑八怪,除非你有本事让我亲眼见到,心服口服。
她说话的语气和她的年龄一样轻狂,到现在为止,还没人对我用过这种激将法。
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我对她的感觉从先前的喜欢直接上升到欣赏,由此,也进一步坚定了我想要全力征服她的愿望。
接着,她开始转移话题,拐着弯暗示我这件事很可能成为她日后毕业分配的关键。
看样子胖子很赏识她,但是,毕业后到底可不可以马上录用,就全看这次任务能不能圆满达成了。
和买手机那天一样,她的神情仍保持着我不改变态度就罪大恶极的任性架势,让我又好气又好笑,于是,我也决定以礼相待,试探试探她的勇气。
我们交换一个条件怎么样,我问她。
那要看什么样的条件,她不卑不亢地回答。
条件很简单,我对她笑笑,我会竭尽全力帮你搞定我太太,但是,你必须陪我喝咖啡顺便替我出谋划策。
你不会是对我别有用心吧?
她一句话就把我给点破了,语气既没有厌恶也没有鼓励,让我骑虎难下,不晓得应该继续把胆子放大,还是就此罢手免得自讨没趣。
最后,我还是决定赌一赌,直接把情意传送到她的眸子里,不留余地地问道:
如果我承认,你是不是就会答应了?
那一刻,我是准备好了狠狠挨上一个耳光的,反正会客室里没别人,出糗也不过出给自己看。
但是,她没有拒绝,也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只是努力地、深刻地想要把我看清楚,好象这样就能分辨出我刚才的问话到底有多少是真情流露。
于是,我知道,她喜欢我,最起码,并不讨厌。
这加强了我对自己的信心,让一切看起来比较有希望,我想,即便真的是个奇迹,也已经发生了,那么接下来,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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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和她以采访为由开始了那种再明显不过的,已婚男人与年轻小女孩之间的约会游戏,当然,这只是一个说法,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我和她都没有把它当成是一场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