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参加工作的一年多来,我零零散散地听到了她的一些消息,添了个儿子,搬出了小镇,调进了城里的中学,买了二手房,都是些宽慰人心的好事。这一次与她会面,我确信自己不会再像大二暑假那次会面那样自负而冷漠。
小城不大,慢悠悠的公交车竟也很快就将我带到她家的楼下。她家所在的那栋楼不高,也就十五层左右,看上去少说也建了大十几年了吧,外墙的瓷砖结了一层灰垢,笨头笨脑地蹲在街边。有几层住户家的玻璃是较新的铝合金,大部分还是红绿铁窗,大窗钩随随便便地从窗底探出。这栋楼旧是旧了点,不过,正如她所说那样,地段中心,出行便捷。
我收回了仰了一阵子的脖子,往左右瞧去,一楼一溜开来都是店面,多是卖建材卖五金的,还有三家窄窄的店面,透着粉红光,店里几个女子的身影模糊地晃动着,紧挨着岔路口的是一家卖面包蛋糕的小店,面包店右边,隔着三米宽的岔路的是一个24小时自助银行。
她早就猜到我找不着方向,电话里强调了几遍要往面包店右边的岔路走进,门就在那条岔路,也相当于巷子的右手边,离岔路口1米左右。我一路东张西望,找到了通往她家的那把楼梯,楼梯底下的狭小空间,是一个小摊,放着一台缝纫机和一台修鞋的家什,一个老太太瘪着嘴坐在缝纫机前。每层的楼梯不多,光线正好够看清一级一级台阶,扶梯剪影般立在一边。我的身子刚从5楼的台阶浮起来时,就看到她笑吟吟地在门口候着,“我一听脚步声就知道是你,还是像以前一样,步子碎而快。”她扭过越发变胖的身子,弯腰递给我一双室内拖鞋。我把自己的短靴放在门口的鞋架上,她立马抢过放在了玄关下,说是担心被人顺走。
玄关上摆着一盆吊兰,垂着几支绿条,叶子不是很亮,软软的。“喜欢在客厅呢,还是在我卧室?”她的声音从厨房里飘出,音色还是和从前那样略略沙哑,响度倒是挺大,这可能和她的职业有关。我迅速环顾了四周,客厅其实也就是餐厅,极小,十几平方米,客厅左边的窗户下贴着一张细腿方桌,显然,这真正应该是一张折叠圆桌,只是主人为了节约空间,圆桌的四个圆弧形桌板被卸下了。桌上摆着一罐豆腐乳,一大罐奶粉,一个插着几双筷子和汤匙的筷子筒,桌面上还放着一本教案,字迹上的墨还未干透。除了这张桌子,一张黄色双人布艺小沙发趴在餐桌斜对面,紧贴着连着卧室的墙根,另一边是个客房。卧室的大窗户正对着餐厅,紫色的纱幔窗帘和两米宽的双人床上铺着的被子很是搭调。与床尾隔着两肩宽距离的是一个狭长的组合柜,一台液晶电视悬挂着组合柜上方。接下来,我们闲聊时若遇到接不上话或无话可聊的尴尬,电视是个不错的转移工具。“在卧室方便吗?”我将头转向厨房,朝里问着。
“当然可以啦。”她端着一杯开水,一个装着绿提的水果盘走了出来。“真不巧啊,我儿子今天跟古老师去他爷爷家玩了,现在长高很多了呢。”她一屁股坐在床沿上,床明显地凹陷了下去。“坐,随便坐,我都有好几年没见到你啦。上次见你还是你念大学二年级的时候,这么快你也参加工作一年多了。”她对着电视摁着遥控器,眼睛看着我感叹着,眼角拖着鱼尾纹,脸颊上的斑点比我刚认识她那会儿多了很多,也比我上次见到她时多了很多。而我刚刚认识她那会儿,她几乎是雪堆的一个人呢。
她那时候常被几个男生气哭,顶着红肿的眼睛给我们上课。一个一个英文单词裹在她略略沙哑的声音里非常好听。那些站起来比她还高的初二小男生并不讨厌她,他们只是不喜欢费脑的事情挤走他们玩乐的时间,他们正发现着网络游戏、QQ聊天以及一些零零碎碎的****段子。而她的课堂内容和布置的作业又不像其他学科那样,凭着早期的一点基础便可以胡诌上几句敷衍了事。起先,他们还可以在她点名提问时模仿着周围同学的发音蒙混过关,后来课本的内容开始往深里学,他们仍然除了几句“Nicetomeetyou。”“Howdoyoudo?“就再也懒得记那些饶舌的句子了,索性低头玩自己的东西。十三、四岁的男孩,即使在课堂上也是不甘于安静地玩,他们交头接耳,递纸条、扔纸团、交换座位把戏玩尽,笑声不断。她拉下雪堆的脸,摇着裙摆快步走到他们身边,低低训诫几句,就又接着中断的内容上起课来。直到后来实在没辙,索性就将那些男孩赶到教室外听课。
其实,她的课堂很有趣,她的教鞭支起了一扇窗,让另外一种我们未曾见识过的光钻进了教室。我们班是她到镇上中学上课后接手的第二个班级。我们念初一的时候,只有在排队出早操时见到她。
她的脸常常出现在教学楼顶端的广播室外的走廊上,她应该是负责放广播操带子。我总是一边漫不经心地挥手抬腿,一边煞费苦心地寻找她的身影,远远地观察她今天又穿什么样的裙子。我们女孩子总在早操结束后叽叽喳喳地交流着彼此的发现,间或扯上一两个学校里的其他女教师与她做一番对比,有时,她的衣着稍微逊于其他女教师,我们都莫名其妙地沮丧。在她接手我们班之后,我们女孩子对她的观察从操场转移到了教室,由每天早上短短的十几分钟变成了整整一节课。但很快,我们的绝大部分注意力不再是她的衣着了,而是她课堂的内容。尽管她依然每天变换着不同式样的衣服蝴蝶般在我们中间飞来飞去,我们就是不那么注意了。她的衣着已如她生来的皮肤一般,理所当然。
我们的注意力自发地转移到她流利而有味道的发音,这对于被无数地瓜腔口音轰炸过的一双双耳朵而言无疑是天赐的福音。我们激动、羡慕、钦佩、羞涩、自卑,想开口模仿却只敢混杂在班上齐读中才好意思开口,力求在一片地瓜腔中辨别自己的声音,甚至连那些习惯捣蛋的男孩子们在前几堂课上也是安安静静,一副被震慑住的样子,只不过,对于他们而言,一时的震慑顶多是一剂麻醉药,药性一过,那无处安放的躁动又汹涌而来。而对于我们这些所谓的乖学生而言,这震慑就是一只嵌入心底的小马达,突突突地转起来了。我们热火朝天地拿着她写的小剧本排演,剧本都是些她改编的格林童话、英美小说,她费心地用我们看得懂的词汇表达。
小镇中学的体育课时常是自由活动,我们十几个喜欢英语的同学就在树下扎堆,叽里呱啦地排练开,对路人的不解和班上男生的嘲笑声回报以更大声的念台词声。周末的时候,她会邀请我们到她宿舍看碟,她也和我们一样,光脚坐在地板上。我印象最深的是《泰坦尼克号》,尽管,这在当时就已经是一部老片了,可是我们当中的大部分人还是第一次看。有时,没有看碟,她就会找出几本外国文学作品借给我们看,我也是在那时开始看起了《简爱》、《傲慢与偏见》、《荆棘鸟》、《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同时,作为一个外来者,她饶有兴致地发现着我们小镇的美,带着我们骑着自行车沿着小镇边的国道闲逛,拜访山头上的仙娘庙和桔子林边的小清泉。我们跟着她混的那些日子呼啦啦地欢快起来。
后来,我们升初三了,分班了,我们散在初中三年级8个不同的班级里,她由于教学经验不够丰富,被学校安排去教初一新生。我们初三的日子突然忙碌起来,偶尔在校园中遇到她,她比从前更圆润了些,据说,是因为生病吃药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