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琴等了很久,从9点的时针刚刚歪过一点头,一直到走了好几圈,也没有等来爱莲。她有点失望,但是并不意外。晚上的客人很多,秦琴刚刚端着水杯打算喝一口水,刘一珍就走过来对秦琴说:“怎么,褚爱莲没上班啊?也是啊,她都当上老板娘了,怎么会上班呢?不过,”她停顿了一下,她脸上那种表情,说不上是什么意思,有点嫉妒,有点愤恨,还有点不是滋味:“也不知道她能当几天?”
秦琴没有理她,把对讲机的耳机塞进耳朵,准备上楼,刘一珍伸手拦住她的路:“让林苇也给你找个大款吧,何必苦哈哈地在这里挨,你一个月挣多少,买得起褚爱莲昨天穿的那条裙子吗?”
秦琴斜着眼看她,嫉妒是正常的,在这种场所上班的女孩子,不管当初来的时候是怎么样的,呆的时间长了,心态都不平衡,明明出身都差不多,却有的风光,有的只能节衣缩食,她会嫉妒也不奇怪。
“个人有个人的命,我们都没这个命,嫉妒不来的!”秦琴从刘一珍身边走过去,她的话却惹来刘一珍的不平:“你没那个命是你的,我凭什么会没有!我比褚爱莲丑到哪里去!”
秦琴回头打量刘一珍,是的,她挺漂亮,绝对不算丑,不过漂亮的女孩多了去了,秦琴想了想,找出一个她在小说上才看来的词:“你没有爱莲漂亮的有灵魂!”
刘一珍大笑:“你少来,什么叫有灵魂?那个农村土妹?她有灵魂?”
秦琴没有完全说对意思,她想说爱莲有干净剔透的灵魂,不过也懒得去补充了,跟刘一珍说的再多,她也没办法理解,她走回来一口气喝干杯子里的水,走出了更衣室。
生日宴会还在继续,爱莲坐在角落里,手里捧着林苇给她拿的一杯淡色的红酒。林苇还能看到她脸上的委屈,那个节目已经草草结束了,好像是特意安排的一样,同是男人,他晓得郑凯心里怎么想,因为一开始他就没介绍爱莲是他的女朋友。自己是不是刻意的不去介绍,他自己也不清楚,本来就没打算认真,林苇奇怪他此刻心里升起的小小的罪恶感。
郑凯走过来,林苇有点生气,爱莲的确让人垂涎,但也不至于这么着急,所以,他拦住了郑凯往爱莲去的方向。
“行了,你吓着她了。”
郑凯挑起眉,暇着一只眼瞄林苇:“她又不是你女朋友,不过是女伴而已。”
“那也是我的女伴。”林苇没有放下他的手。
“我去跟她道个歉,总行吧!”郑凯推开他的手,走到爱莲的面前,爱莲低着头,一边的长发撩在耳朵后面,能看到她的侧脸,在耳朵下边,有一颗小小的褐色的痣,都说美人的脸上连痣都是美丽的,真是一点儿也没错。爱莲白皙的,秀丽的脸上,连那颗痣也显得格外动人。男人天生都爱美女,这是亘古不变的定律,特别是爱莲这样的美女,她身上还有一种不谙世事的纯净,这种气息,早就把郑凯撩拨地按捺不住。
本来是要和爱莲说些什么,可是郑凯却望着一个人沉思的爱莲发了愣。男人真是占有欲强大的动物,不管是什么,只要沾了边,都打上了自己的标签,他的衣服,他的车,他的房子,现在是他的女伴,对,就算是女伴,也是他的。
林苇走过去,在爱莲身边坐下,揽住了爱莲的肩膀,他有点用力,让爱莲吓了一跳,她从深思中醒了过来,一接触到郑凯的目光就立刻不知所措地抓紧了林苇。爱莲求助的眼光,林苇很是得意,他微笑着看郑凯。
“我来请爱莲原谅我的,开个玩笑,别介意!”
爱莲低着头,拽拽林苇的衣服:“我们可以走了吗?”
林苇点点头,牵着爱莲站起身,向郑凯点点头:“那,我们先走了,下次再聚!”
郑凯站在原地,没有得到爱莲的回答,他有点失落,也有点遗憾,爱莲的背影更让他无限遐想,连长及到腰的发梢都让他浮想联翩。
夜已深了,粗粗算来,爱莲来这个城市已经将近一个月了,她最了解的竟然是这个城市的夜晚,夜晚的每个时段,她都细细地感受过,而白天,都是在沉睡。不知道多少天,姐姐的饭都是秦琴喂的,爱莲感到深深的内疚。
夏夜的风也是热的,热浪扑到身上,变成粘腻的感觉,像一双湿答答的手,在皮肤上来回摩挲。爱莲站在酒店门口的夏风里,低着头,不发一声,林苇突然觉得,曾经感觉透明的如同肥皂泡的爱莲,现在也让他有些猜不透了,但是这猜不透的感觉,更让他兴奋。
“爱莲,我们再去哪坐坐好吗?”
城市是不休息的,无论多晚,都有可去的地方。可是爱莲想回家,她摇摇头:“我要回家。”
“秦琴不是还没有回来吗,你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啊,你们那里又不是很安全。”
“我家里还有一个姐姐。”爱莲抬起头,她想起,林苇从来没有问过她的家庭,她也不了解林苇的家庭。
“是吗?”林苇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没有问下去的意思。
他的态度,爱莲有点伤心,在她的印象里,谈恋爱的前提就是必须了解相互的家庭,在这些面前,他们对彼此都是一无所知的。
“爱莲,陪我上去坐坐?”林苇按着爱莲的肩膀。
“不是才出来吗?”
林苇指指身后那座高楼,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小的窗户里,有的已经熄灭灯火,有的还在发出微微的灯光,像一个充满了神秘感的大盒子,每推一扇门进去就会有不同的故事。
这座六星级的酒店,5层以下是饭店,上面则是客房,不过爱莲不懂这些,她迷茫着抬起头,望着那触不可及的高度。
“改天再坐吧,已经不早了。”
“可是,改天我就不过生日了。”
“嗯?“今天也是林苇的生日吗?怎么来到了城市里,好像谁都在过生日,生日变成了最容易找借口的日子,这个借口,轻易地让爱莲妥协了。
又走进那个漂亮的大堂,进了电梯,上了十八楼,林苇推开1808的房门,爱莲才知道林苇口中的上来坐坐的地方,是酒店的客房。
再单纯再愚钝的女孩都知道和一个男人单独到这个地方来会发生什么,爱莲立刻想逃离,然而林苇及时握紧了爱莲的手,他把她拽进来,轻轻关上房门,温柔地在她耳边说:“你看!”
这是一个总统套房,所谓总统套,就是极尽豪华就是了,她被林苇推到主卧室,房间的中央的那个巨大的圆床,房顶的粉色的纱缦一直披泄到床上,火红色的玫瑰摆满了一床,鲜艳地要点燃了整个房间,里里外外都点满了红烛,这摇曳的红烛,让爱莲想起那晚水晶鱼缸里的红烛,她的心一下子就柔软地,柔软地变得那么轻,那么轻。
看着爱莲的表情,林苇知道他花了心思的布置是值得的,爱莲忘记了闪躲,她走到床边轻轻地触摸那些娇艳的玫瑰,她还是喜欢红色的玫瑰,那些蓝色妖姬,爱莲怎么看都像复写纸。
房间里的一切太美,爱莲蹲在玫瑰面前,把脸伸过去去嗅那些花儿,这个场景,林苇觉得更美。
林苇递给爱莲一杯红酒,床边有一个小餐车,上面的白色大盘子里的两块心形牛排交错摆着,居然还冒着热气,爱莲还在惊奇那热气是从何而来,嘴边已经被林苇送上了一颗樱桃。
刚张嘴把樱桃咬住,林苇的唇就盖了下来,爱莲口中樱桃的甜香味,从他的鼻尖传达到他的舌头,过电一般的麻酥感侵袭了林苇的全身,阅人无数的他,怎么还会有这种感觉,他不知道,也没有时间去思考,爱莲手中的酒杯也掉在了地毯上,深色的地毯立刻吸收了红酒的颜色,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什么都看不出来,只有酒杯,滴溜溜地滚到了床的那边。
床上的玫瑰,爱莲还没有好好欣赏,就被林苇搂住她压在了那上面,还好,没有玫瑰的茎上的刺,它们软软地,和柔软的床铺成为了一体。
短时间内,爱莲都没办法呼吸和思考,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能闻到玫瑰发出的迷幻的香气和林苇身上淡淡的酒气和一种男性的味道,林苇的眼睛真好看,好像一潭清水,深得不见底,此刻的林苇眼里满满的,爱莲觉得全是深情,红酒一口没喝,她却醉了,醉的很厉害,醉到她感觉不到林苇的手在轻轻地拉开她背后的拉链,在褪去她的衣裙。
18楼的空气都清新一些,窗户牙了一条缝,悠悠的风将满屋的红烛一点点熄灭,爱莲甚至都没有抵抗,也无力去抵抗,林苇的温润的唇,把刚刚爱莲心中一点点的不快都抚平了,她带着奉献的心情,享有与林苇的缠绵,她觉得,这样的爱才是圆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