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把自己洗干净,学着温和有礼的说话做事,努力让自己去讨人喜欢,但是还是没有用,换来的只是嘲弄。
就在一年以前,他还是个奔袭狼顾的亡命之徒。
谁会相信,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只发生在一年之间。
他没有变,而周围所有人都变了,这个世界倒过来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姿容俊美招人爱慕,性情极好很有人缘,但凡见过的人,不论高贵还是低贱几乎都会喜欢他,他在军中才呆了几个月,就有了无数的朋友和拥簇。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也能有朋友。
这个世界如此虚假,又如此真实。
他无比能理解梁太后的感慨,当年在村子里洗衣浣纱,谁会料到有朝一日能成为这魏帝国的主宰者,高高在上的皇太后,享尽尊荣富贵?当年在并州吃着狗食,他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他能到洛阳,锦衣绣马,万众瞩目。
一切只是因为她。
高昶看到她了。
她一如既往的,端庄美丽,雍容高贵,好像一朵灼灼盛放的牡丹。高昶目视着她,倾髻盛妆,大袖披帛,从城门内出来,携着一抹鲜艳明媚的亮色,进入他的心防。
元明姝从军士所捧盘中取了一盏酒给他,笑道:“露重寒山远,愿君早归国。来日在此门中,朝廷要为你们彰功。”
高昶接过酒喝了,注意到她鬓边的秋海棠:“好。”
元明姝道:“不要忘了读书。”
高昶一直学习很刻苦,听此言道:“好。”
元明姝回了城门上,目送军队远去。梁太后突然问元灏道:“皇上,你觉得姝儿这个驸马怎么样?”
元灏其实早知道这人了,元明姝一心要嫁的人,他怎么能不知道。他对元明姝识人的眼光一向是很赞赏的,这些年给他举荐过不少人,没一个是庸才,甚至许多成了他的心腹。她能看上的男人,自然也个个都是万一挑一的人物。
梁太后大概还不知道,他是私底下见过高昶的。
这个人,如果非得用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两个字:舒服。
人长的舒服,模样好,这是其一。其二是说话舒服,也不是说他说话特别怎么样,就是单纯的温和,镇定,认真,可靠,有条不紊,不忙不乱,不疾不徐,不多话也不冷淡,不殷勤也不怠慢,就是普普通通的让人心生好感。
这乃是一种有意识的为人修养,体现着良好的家世教养,还有自重自信的风度,一个人要做到这样并不难。但是元灏打听了他的来历,知道了他的出身,再看他这样的表现,就觉得很不一般了,不但不一般,简直不可思议。
元灏道:“朕看他,徒有其表罢了,母后把讨伐陈景的大事交给这么个小子是不是太草率了?”
梁太后笑道:“哀家看他很不错,挺讨人喜欢。”
元明姝干笑:“他就是跟着刘姚之出去转一转,哪能真让他打仗,皇兄你也太高看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