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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已逝者的恋歌(3)

南十字星墓园的地面、地下防御固若金汤,这不假,但空中却是最大的盲点。警卫们的想法都被固有思维限制住了,以为盗墓都要从地面走。实际上,这不是盗墓,而是一场抢劫。教堂的高度在月世中人看来,可以轻松地一跃而上,向上,堪称绝佳的逃逸路线。

我蹲在教堂大钟前面,如猎鹰俯视整座墓园。齐姆托先生的墓碑在墓园最显眼的地方,距离钟塔五十米左右。换算成月世的距离,不到五米,看起来一伸手就能够到。冯诺马和布兰科抱着肩膀,守在黑乎乎的墓穴旁,看不见皮埃尔、司机和管家,想是在里面开棺呢。

这可真糟,那三人中哪一个都让人信不过。

冯诺马和布兰科正在交谈。但他们的语言在我听来,只是一阵咕嘟咕嘟的水声,根本不明其意。我凝神向墓室内观望,隐约看到棺木上铜钉的反光。

皮埃尔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交给冯诺马。紧跟着,他们的司机出来了,怀里抱着一个白色的圆筒。冯诺马事前曾有过猜测,《红色月光》是三十号的油画,不可能平展开放在棺材里,况且那样也不易保存。他果然说得不错。那个卷轴筒看来正是三十号的大小。

我的目光突然被握在卷轴筒上的手吸引住。那司机的手指细长而弯曲,像藤蔓植物的触须。苍白的皮肤上满是红色的锈斑,有的地方已破裂,露出皮下黑色的骨骼,闪着幽幽的磷光。

那不是人类的手,那是一只蜕皮怪,一种生活在沼泽地的食腐怪物,常常剥下受害者的皮用以伪装。

我无法警告冯诺马他们,也来不及。那蜕皮怪身体还未完全从墓室里出来,就发动了突袭。刹那间,蜕皮怪甩动畸形粗大的右臂,将冯诺马一下打飞出去。

另外两个人反应快得出奇,一跃跳出了蜕皮怪的攻击范围。布兰科从怀里掏出一只造型奇特的手枪,枪身粗大,枪嘴处放出银色的光泽,随着布兰科的动作,留下雾气般的残像。

子弹出膛的速度每秒有几百米,但在月世子民的眼中看来,就只有原来的十分之一了。蜕皮怪疯狂的扭动身躯,避开身体要害,子弹擦破了它的皮肉,形成一圈圈银色冲击波,苍白枯死的皮肤和蜕皮怪坚硬的角质碎块爆炸似的向四处飞溅。

布兰科射了七八枪后,开枪的速度有所下降。蜕皮怪借机向远处跳跃,想要脱离布兰科的射程。蜕皮怪的跳跃方式几乎是日世子民不能理解的:先是头部像弹射出去一样,一下抛上半空,将身躯拉得很长,再借助躯干的弹力带动双腿。它披在身上的皮肤承受不住这样的爆发力,纷纷脱落下来,像是下了一场肮脏可怖的紫黑之血。

蜕皮怪跳了两次之后,布兰科射出的枪弹便很难打中它了。它准备跳第三次,但这次却出了问题,它的身躯被地面上的某种东西拖住了,跳不起来,整个身子拉成海带状的长条。蜕皮怪嚎叫起来,随即因为弹力的作用,头部突地坠落下来,撞在墓园铺着青石的地面上。我看到从石缝间生长出弯曲的荆条,将蜕皮怪的下半身缠住了,锐利的荆刺扎进它体内,如鱼钩上的倒刺——这是皮埃尔的植物能力,难得他能在墓园如此稀疏的植被中施展。

布兰科快步赶上,对准蜕皮怪的脑袋一阵乱射,打得碎片四溅。蜕皮怪的嚎叫声反而止住了,整个身体剧烈地抽搐,从枪弹造成的洞孔中趟出银亮的液体。它终于倒了下去,可是它抓着卷轴筒的手依旧没有放开。布兰科小心地没有伤到卷轴。我意识到,如果没有这层顾虑,蜕皮怪在前两次跳跃中就已经被布兰科击毙了。这个看似平凡的名画鉴定员,原来是能力高强的猎魔人。

布兰科不再开枪,瞄着蜕皮怪的脑袋,一步步靠近。我借此机会查看其他人的情况,皮埃尔闭目站在原地,身后的背囊里伸展出许多翠绿的枝条,活像千手观音的臂膀。他在施展植物能力的时候是不能动的,背囊里的植物担负起守护的责任。冯诺马趴在原来的地方,身上生长出厚厚的石头铠甲,像一只硕大的海龟。坎贝尔管家此时也过来了,站得远远的,冷冷地看着那只蜕皮怪。他偶尔咧了一下嘴,露出满口尖锐的犬齿。

蜕皮怪的颈部像是被打断了,奇怪地向后拗。身躯被头颅的重量坠着,弯曲成拱形,突出的胸口处明显地上下起伏——死亡前的抽搐。

突然,“啪”的一下,蜕皮怪的胸口炸开了。胸腔碎片和绿色的体液四下喷溅出来,布兰科连忙向后躲闪。就在那一瞬间,从蜕皮怪胸口的大洞里跳出一只血乎乎的东西,有四根触须,其中两根是原来手臂中的肌肉,其中抓着卷轴筒的手臂在反作用力下一甩,将卷轴筒高高地抛了起来,而蜕皮怪则踩着破裂的骨骼跳跃起来,在空中抓住了卷轴。

这只是瞬息之间的事,在场的布兰科和皮埃尔都被惊呆了,来不及做出反应。新生的蜕皮怪将一根触须远远地甩了出去,挂住南十字星教堂飞檐的一角,随即向教堂楼顶飞来。

我站起身,抖落肩上堆积的月霜,用手弩向蜕皮怪瞄准。它看到我了,但已无法收势,径直冲向弩箭锐利的尖端。月亮升起,银色的光芒在箭头上积蓄,燃起苍白的火焰。

蜕皮怪绝望地嚎叫起来。月世子民绝望的嚎叫是极富杀伤力的,倾注了全部的灵魂力量。因为一旦在月世毁灭,就不再有灵魂了,从此坠入永劫的地狱。很多跨入月世的除灵师都是被这最后的死亡嚎叫催跨,再也不能从日世醒来。

但我却不一样。我本就是月亮的臣属。我曾多么希望能够放弃永恒的一生。蜕皮怪越飞越近,能清晰地看到它生满血瘤的眼球,它用它有限的表情肌做出奇怪的表情。

弩箭出膛,穿透了蜕皮怪的身躯,倾斜着飞向虚无的夜空。箭头的火燃烧起来,点燃了蜕皮怪的整个身躯,因为是负界能量,火焰越旺,光线便越黯淡,根本看不见了。直到蜕皮怪燃尽,才从箭尾处冒出稀疏的火花,像小孩子的焰火一样。

弩箭化为灰烬,白色的卷轴筒失去依托,旋转着坠向黑暗的海面。我看到冯诺马已经恢复了普通状态,正追着卷轴筒奔跑,伸出两只胖乎乎的手,笨拙地想要接住它。

清晨。我正一边坐在窗边藤椅上悠闲地看书,一边享受南十字星岛明媚的阳光,冯诺马没有敲门,就兴冲冲地闯进屋里,手里还拿着一米长的卷轴筒。

“夏侯,干得漂亮!”他用他肥厚的手掌用力拍我的肩膀。

我把手中的书撂在窗台上一个金丝鸟笼旁边。窗台外也挂着一排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鸟笼,都空着。整座别墅里到处都有这样的笼子,也有金鱼缸,狗舍,但无一例外都是空的。据说齐姆托先生生前是个极喜爱小动物的善心人。看来齐姆托夫人不是那么喜欢。

冯诺马自己搬了把椅子,在我对面坐下。他打开卷轴筒的盖子,面带灿烂得不能再灿烂的笑容,卖弄地将白色画卷一节一节抽出来。我注意到,他右手边的衣袋鼓鼓囊囊,露出笔记本的一角。就是从墓园带出来的那一本。

“红色月光?”我指着画卷问冯诺马。

他古怪地笑了一下,不肯回答,把画卷平放在膝盖上,像是等我自己去确认。我才不愿动手呢,免得增加他不劳而获的喜悦。

冯诺马等了一会儿,感觉自讨没趣,视线慢慢移向窗边的金丝鸟笼。

“昨晚怎么样?盗墓有什么感觉?”我装作不经意地问他。

他眯着眼睛,故作姿态地说:“你当然知道,棺材是空的,画家的遗体不在里面。里面只有卷轴筒和齐姆托的日记簿。”

“有人把尸体当作名画盗走了?”

“谁知道呢。或许齐姆托先生要把他的艺术生命延续到吸血鬼的世界,临死前签了某些合同。这种事情并不少见,尤其在有钱的名流当中——谁管他,画在就好了嘛。再说,这件事夏侯你应该比我了解,毕竟是你最先接触到棺材。”

“我可连墓园都没去过。”我提醒他。

“别逗了。别提醒我夸奖你的功劳。”他一边说,一边展开了画卷。我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我看到一张白纸!一张三十号的白纸。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是白纸?画呢?”我问冯诺马。

冯诺马脸上露出“别和我耍花样”的笑容,欠身,伸手拍了我的手臂一下:“当然是白纸。这一招偷梁换柱,使得真够绝的。你干吗非要我夸你两次?真正的画在哪里?快拿出来吧。”

我耸耸肩:“我不知道在哪里。我又没去墓园。”

“不是你预先偷走了吗?按照我们出发时的计划……”

“那是你的计划。我可没说要参与。本来偷画贼已经够多的了,我才不想掺和进去呢。”我面色严峻地看他,使他笑不出来。

冯诺马仍不肯接受现实:“你不必防备我,夏侯,快点拿出来。”

我索性不理他。画丢了,这也出乎我的意料。我仔细回想昨晚墓园里发生的一切——那无异于公然抢劫,正是蜕皮怪之类低等怪物喜爱的策略。代价太高了,不可能是声东击西。

我查过这几天南十字星机场航班的资料,除了私人飞机,只有一班客机,还是在遗嘱公布之前自墨尔本出发的。此后机场一直在停运状态。猎人联盟的封锁工作实际做得不错,接收到格布林的开价后才上岛的,只有我、小泪、冯诺马、布兰科和皮埃尔五人。

不可能是布兰科和皮埃尔。昨晚我就在现场,他们不可能在我眼皮底下做手脚。那么,画是什么时候消失的?

从时间上看,最好的时机在齐姆托夫人公布遗嘱之后、教堂的防护网建立之前。一些本来就居住在南十字星岛上的超能力者、异族,被格布林的赏格所诱惑,做了盗画人。

不过在三天之中,还没有一艘远洋客船或飞机离岛。盗画贼偷到了画,也只能把它藏在岛上的某个地方。我们还有机会。

我心中尚有一个疑点,需要冯诺马解答。此时他正像一只不幸从冬眠中提早苏醒的棕熊般神不守舍地发抖。我起身冲了两杯咖啡,把一杯放在他的手里。他机械地接下了,但没有喝。

“齐姆托夫人是否为齐姆托名下的所有作品买了保险,包括未面世作品。”

冯诺马木木地摇头,视线死死地停在白纸上,仿佛要从白色里看出彩色的油画颜料:“这一幅没有。这不是一次保险敲诈案。夏侯,你不知道齐姆托夫人有多少钱。”

齐姆托夫人的嫌疑彻底排除了。我本来考虑过,齐姆托夫人监守自盗的唯一可能,就是要骗取保险金。如果她是因为喜爱而想要留下这一幅画,只要不公布遗嘱就可以了。

“除了你我,还有别人知道画已经被掉包了吗?”

冯诺马摇头。

“你应该让布兰科和皮埃尔作你证人,在众人面前启封。现在,他们会认为是你偷了画。”

“我以为画在你这儿,夏侯。我对你有信心,你知道的。”

“这跟信心有什么关系!假设画真是我偷的,那一直保持在我手里最安全,干脆让其他人以为它丢了才好。”

冯诺马无辜地辩解道:“但是,我们没有能力鉴别画的真假呀。无论如何都要布兰科做鉴定。我打算单独把他带来见你的。”

我明白了。冯诺马只怀疑皮埃尔一个人,根本不把美协的鉴定员当作嫌疑犯。但他所说的确有道理。除了布兰科,齐姆托夫人也有鉴别真假的能力,可是我们不能冒险拿一幅不确知是真画的东西给画主鉴定:真的还好,一旦是假的,齐姆托夫人大发雷霆,乱上添乱了。

我头疼不已,干脆抢了冯诺马口袋里的齐姆托日记簿,将他踢出房门。

日记簿可算是唯一的证物。某种意义上,调查日记簿便是调查现场。

我一口喝光了咖啡,又倒上第二杯,开始调查齐姆托的日记。但我的思绪尚纠缠在盗画案上,有些心不在焉。

这次的盗画案有一个不合理之处。为什么要留在下一张白纸呢?拖延时间?根本拖不了多久。一定有一个原因,使得盗画人不得不留下与油画等大的白纸。这也许是某种超能力施展的必要条件。

但凡事涉及到超能力者,便无可避免地复杂化了。正如我的朋友维尔马博士所说的,以现有的科学理论无法解释的人为现象,称为超能力。即是说,没有可以参考的知识系统用于推理,唯一有借鉴意义的,只是用无穷事例累积起来的资料库。

对一个没有确实记载的能力来说,做出任何臆测都是极端危险的。凭我手头少得可怜的线索,根本无从与联盟数据进行对照。

我终于收回思绪,开始认真阅读画家的日记。

不看则已,看了真吃惊不小:齐姆托日记里充斥了各种绘画术语,大多是围绕着颜料的名目、产地、用途、心得体会等等,也有不少与颜料有关的奇闻逸事。若不是我在来南半球之前恶补了美术常识,真会以为他写的是天书!从来没见过这样写日记的。如果这便是齐姆托日常的所思所想,单凭这本日记,他也配得上“画痴”的称号。或许,真正的艺术家都是如此?

我耐着性子,辛苦读他的日记,如同玛雅人啃一本葡萄牙语词典。我先翻过了最后的几页,整本日记都没有《红色月光》这个名词出现。我想知道他生前有没有交往密切的好友,可能在他去世前就知道遗嘱的内容。但除了某个颜料商人的名字,再无其他人类出现。没有朋友,没有亲人,甚至,没有妻子。齐姆托那娟秀得不可思议的字迹里,透出一股拒人千里的冷漠,如同海市蜃楼的孤城,越试图靠近,便离得越远,终于只能拖着无力的双脚,对着冷冰冰的夜之海叹息。

他是一个没有爱的人。他的全部心思都在画里,我不知他是躲在避风港里,瑟索着凝视海上的群帆,还是甘之如饴。我渐渐能体会齐姆托夫人脸上的冷漠了。对于她来说,齐姆托先生一定是个错误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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