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可以选择的有很多,比如我和陈发树就非常关注联想控股的29%股权转让,还有食品饮料行业的泸州老窖(泸州市国资委刚把国有股权划转,其中划转给兴泸集团的20.08%股权,拟引进战略投资者)。我和陈发树对每一个“可能”进行了大量的交流和调研,在作决定之前都会经过反复的权衡。因为有很多方面的问题,我们放弃了许多选择,而一次偶然的机遇让我们很快把目光集中在了一家当时已经名声大噪的企业上。经过了解,这个目标也完全符合我们的三条准则,即与民生相关、产业前三名和国资控股——那就是云南白药。
其实,我和陈发树各自有一个关注企业的计划表,我大约关注20家企业,陈发树关注10多家。而云南白药,正好是我们二人都关注的。在经历了收购青岛啤酒的成功之后,我们谁也没有料到这一次的入股竟然让我和陈发树,乃至新华都集团都困扰了很多年。
与“云南白药”的相识纯属意外。2009年8月13日,我与陈发树一起在昆明打高尔夫避暑。自从陈发树与我去打了一次高尔夫之后,他也马上热爱上这项运动了,我们会一边打着球,一边探讨工作,这让我们之间有了更多更充分的交流。我的建议和陈发树的观点,再加上当时的一些因缘际会,最终入股云南白药成为新华都的一个大动作。
陈发树:打高尔夫不就和种田一样吗
陈发树原来是不打高尔夫的。在我加入新华都不久,新华都集团在武夷山召开了一次集团会议,主要高管都出席了会议。我们下榻的地方是武夷山高尔夫球场内的宾馆。那天下午没有会议安排,所以在午休的时候,我提出了下午打球的建议,可是周围的高管们没有一个会打的。那天天气非常不错,可以说是非常爽朗的一天,用来打球真的太合适不过了。
让我没料到的是陈发树从座位上站起来对我说:“我陪你去看看吧。”虽然感到很惊讶,但是我非常欣慰。正如我当初判断的一样,陈发树为人很厚道。
我们来到球场,他先是坐在旁边看着,因为他不会打。我就把球钉插好,作好准备,感受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特别是风。对于高尔夫球而言,风向对球的行进路线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我摆好了姿势,调整了呼吸,一气呵成地挥杆。我看着球飞了出去,感觉非常好。
我不知道是我击球之后,让他也感受到了那种乐趣,还是他在看了我打球之后觉得高尔夫简单,他站起来说:“我也来打一杆,反正我坐在车里也得付钱。”他的这种幽默就是典型的传统行业创业者吧,让人感觉很纯朴、很实在。
看着他有模有样地摆好姿势,我也感受到了他学习能力的强大,仅仅通过刚才对我的细致观察,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更没想到的是他竟然顺利把球击出去了,并且还飞得很远。
他一下兴致来了:“这高尔夫不就和种田一样吗!就是锤子敲到那个地方,敲准就好了,种地我可在行了。”
我能感觉到他已经喜欢上这个运动了,当然我可万万没想到,不久之后陈发树的技术会远远超过我,这难道应验了他是“种地高手”的自嘲吗?自从他开始说要打高尔夫,我就成了他的教练。他觉得有我教他就足够了,没必要请个教练来。后来,我们很多工作都会在打高尔夫的时候讨论,这成了我们之间的默契。
当然,和他打得多了,我也从他身上看到了一个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勤俭。我基本每次用球都是全新的,60元一个,他买的基本都是3元一个的旧球。虽然不管是新球还是旧球,打出来都差不太多,但是从这件事上很清晰地反映出民营企业家对待事物的价值观。
他们对待钱和我不一样,我是讲感觉的,我觉得对这样东西或者这件事有感觉就会去买、去做,如果没有感觉的话再便宜的东西我也不会去买。而他们讲究价值,有价值的东西才值得他们去花钱。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不同社会经历造就的吧。
后来陈发树的业余时间主要专注于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和我讨论如何做“中国的巴菲特”的投资话题;第二件事就是打高尔夫球。
工作和生活的平衡
高尔夫是我的兴趣爱好之一,另外还有篮球,还有萨克斯。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总是在强调工作的重要性,往往容易忽视生活,于是就造就了“工作狂”的形象。他们的特点是长期超负荷工作,使生活变得枯燥无味,性情冷漠急躁,忽视家人的感受,缺乏付出和获得爱的能力。这和我在美国的生活方式截然不同。
我把自己的工作生活化,这与工作狂的生活工作化有很大的区别。工作狂没有生活,把生活工作化了。而我是把工作生活化,所以工作的时候也很快乐。
我并没有把生活和工作分得很开。因为我在工作中寻找到了生活的乐趣,在生活中也寻找到了工作的乐趣。当然这有一个时间的问题,我不可能上班的时候一分钟都不想我家里的事,就好像上班的时候突然看到我女儿上网了,我会很兴奋。如果是职业化一点,我就不应该去跟我女儿说几句话。可是不管做什么事,只要我女儿上网而我不是开会,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和她说上几句。
我太太也是一样,我们只要在网上见到了,便会互相问候,这让我觉得很温馨。同样,我回到家的话,也不是彻底将工作扔了,我的脑子还在想工作。但是有一点,我不是刻意地寻找两者之间的乐趣,只是随着自然的方式走。这让我的工作无时无刻不感到充满快乐。
在我的客厅里看不到堆积如山的公文,你能看到的只是餐桌上随意放着的乐谱和萨克斯,乐谱的内页还折在我最喜欢吹奏的那一页。我的车厢里则经常放着一套高尔夫球杆。
我并不追求奢华,但我追求个性。我有我自己的喜好,我用我自己喜爱的方式去生活。我不会勉强自己,让自己刻意去追求某种生活方式。喜欢的,我就会去做,不喜欢的就不会去做。不管别人怎么看待,我都会一如既往地努力追求我自己最满意的生活方式。
一名优秀的员工应当注意工作中的调整和休息,这不但有益于自己的健康,对事业也是大有好处的。一个人要懂得给自己预留休息的时间,在每个阶段都要学会保护自己,让身体得到适当的缓冲,不要承受过重的压力。
合理的休息有助于驱散工作中的疲惫感。只有得到了高效的休息,才能更高效地投入工作。
我很享受,生活,工作。
完成收购云南白药重要一步
2009年8月14日,云南红塔集团拟整体协议转让所持云南白药股权的公告在深交所发布,陈发树当时看了我一眼,我也会意地点了点头。于是我马上开始进行云南白药以及红塔集团的资料搜集和整理,那几天我和陈发树的交谈都是围绕着“云南白药的收购是否可行”来展开的,经过一系列的调查,最终我们得出了一致的结论:如果新华都可以顺利入股云南白药,收益会超出我们的想象。
我们对这次云南白药的收购投入了大量的心思,尽管最终由于种种原因没能进行实地考察,但我们专门关注和了解了云南白药的管理团队。陈发树非常看好这支团队,也正是因为这支团队,才使得我们最后下定决心收购。有了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加上云南白药产品独特的市场地位,并且这样的股权转让机会并不是经常出现,所以我们在最短的时间里决定参与竞标。在竞标团队的努力下,整个过程非常顺利,新华都集团拿下了这次竞标。
在竞标之前,我们其实并不知道其他参与方,走的是市场化的方式。直到红塔方面告诉我们中标了,前往云南签订协议,我们才算第一次和他们见面。
从红塔集团的条件上看,陈发树和我对受让股价并不在意,陈发树一直说每股股价多或者少个几毛并不是最首要的,关键是要能够长期看好。大家略加关注的是“先交2亿元保证金,一次性交齐受让款22.07亿元,并且取得该部分股权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这部分。尽管当时距离提交资料的截止日期2009年8月19日17时还有些时日,但陈发树和我已决定交2亿元保证金,并主动提出受让后仍是长期持有,至少20个月内不减持或转让该部分股权。
这跟我们在收购青啤时的理念是类似的,我们符合红塔提出的条件,所以保证金与一次性交齐受让款都不是问题。红塔那时候的条件有两个,一个是拒绝外资,还有一个是要求投资公司本身实力雄厚。这两点新华都是符合要求的。
这次收购云南白药,并非如外界臆测的那样神秘,此次比较公开,价格上也没什么谈判。递交材料之后,我根据红塔集团的要求补充了几次材料。我们直到最后才与对方见面,见面就是互相表达意向,没有在价格上有青啤那样的谈判。一切都是机缘使然,才这么快成就这两次交易。紫金解禁,青啤转让,红塔出让,这些条件缺一不可,所有客观条件存在后,才可能做收购的。
红塔集团方面希望找到一个财务投资者,即不参与云南白药的经营,而我们正是这样的姿态。在我看来,我们把自己定位为战略投资者,即长期持有,这也是我们的目的。其实这次的股权转让最大的受益方还是红塔集团,从1999年到2008年,云南白药创造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约达到18.35亿元,以红塔集团持股比例粗略计算,从云南白药公司获得的股权投资收益就超过3亿元,但是此次股权转让红塔直接套现了22亿元。
2009年9月10日,云南红塔与新华都这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占云南白药总股本12.32%的股份全部转让给陈发树,总交易金额超过22亿元。花22亿只能当公司二股东,我想是很少有人愿意接手的。而甘当“二股东”,正是新华都的竞争优势所在,也是我们的“老二计划”的一部分,我们的规划是未来还要在不同的板块里面继续投资其他的项目。
2009年9月15日,我协助陈发树完成了收购云南白药的重要一步:将收购款共计22.07亿元人民币打入了红塔集团指定的账户上,并得到对方确认。剩下的就是等待,等待红塔集团将有关资料向国资部门申报送审,再之后,则是等待国资部门审批通过之后的深交所股权转让登记流程。
当天下午我又去打高尔夫了,这天我挥杆的时候心情其实比起两天前更多了一点轻松和喜悦。一方面我和陈发树的“老二计划”现在一步步在展开了,另一方面云南白药是个很好的企业,能够收购进来是一件会有很大收益的事情。毕竟红塔不卖,我们也不可能让云南白药出让股权。这一切都纯属是机缘巧合,我只能说是我们董事长太幸运了。
然而事情往往总是出人意料,红塔方面迟迟未予股权交割,并且以正在等国资部门审批为由让我们继续等待,我让助理李欣电话催促,红塔集团的回复是:今年我们集团的投资收益已经很高了,想明年交割,这样收益就算在明年了。作为一个国企的管理者,这样的想法合情合理,我们感觉也不差那么几个月。
与国企碰撞,新华都是个弱者
相对于之前的青岛啤酒,与云南白药之间的谈判更显得平淡,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当时我们没有任何的主动权。第一,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国有大企业,并且在业内是独一无二的公司;第二,这家国有企业并没有出现资金短缺,出售欲望不强。
收购股份本来是件公平交易,但是这次我们完全扮演着乙方的角色,就是他们让我们过去签字,我们就过去签字,而不是以往的那种律师之间先沟通好合同内容,法人代表过去签字的模式。当时红塔集团给我们的感觉就是,“这个是我们的标准合同,要么就过来签,要么就不用签,没有商量余地”。这种强势强到你几乎没有办法可以继续谈判,没有任何一点点余地。但是他们只要愿意出售就可以了,这就是我们的底线。
与云南红塔方面签字的时候,并没有经过双方律师见证的合同往来。我和陈发树在宾馆里等了三天后,才被叫去签合同。一共五页,有一条内容是:“按照国家规定,本合同的成交需由甲方的上级单位作最后批示。”我那时候认为,中国的国有资产超过5000万的要有上级单位批示,防止国有资产被贱卖,这是很正常的条款。还有一条内容:“从现在到交割之日起,如云南白药发生任何分红分息,都归甲方所有。”我当时觉得这点也没什么问题,还没交割股权,产生的利益归对方也是应该的,而且我们期待的是几天内就能交割。
我只看了十分钟合同就签约,这并不是疏忽,而是当时给我们的时间只有这么多。这个合同就是放在那里让我读一年,也是这个内容,很难改变。在当时的情况下,有没有我在场,结果都是一样的。
当时签完合同后,我们就通过媒体宣布:新华都将成为云南白药第二大股东,云南白药的股价几周内一下子就暴涨了20%多,这在当时来说一点也不意外。当时的新华都一度成了投资热点,只要和新华都有关的股票大多会有一个非常好的价格。
以2010年2月4日的收盘价每股73.90元计算,陈发树手中“未兑现”的云南白药股票价值已经接近49亿元,投资不到四个月已经翻了一倍了。
这个时候对出售方来说,是很难作决定的:如果出售云南白药股权的话,可能会面临被“质疑”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如果不执行的话则面临违背契约精神的问题。所以他们只能选择拖延,然后再想办法找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