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老人的生活照顾状况比较
(一)照顾状况分析
1.最基本的日常生活的主要照顾者
根据频数统计,归庄镇有43名老人、周王庙镇有52名老人、江桥镇有71名老人回答有“主要照顾者”。在主要照顾者与老人的关系上,在周王庙镇以儿子的帮助所占比例为最高,为40.4%;而归庄镇和江桥镇占首位的是配偶的照顾,分别为34.9%和35.2%。居第二、三位的,周王庙镇是配偶和儿媳,分别为19.3%和17.3%;归庄镇是儿子和女儿,分别为30.2%和23.3%;江桥镇也是儿子和女儿,分别为26.8%和18.3%。从儿辈们照顾老人来看,归庄镇和江桥镇都是儿子、女儿所占比例较高,而周王庙镇只有儿子所占比例较高,而照顾老人的女儿比例仅占第四位,为9.6%,低于照顾老人的儿媳比例(17.3%)。这与周王庙人“养儿防老”的观念是否有关,值得研究。
2.要照顾老人性别和主要照顾者的关系
三镇相同点在于,“女性要照顾老人”的家庭中,儿子担任主要照顾者的比例都居第一位,即三镇的女性老人主要由儿子来照顾。突出的不同点在于儿媳在照顾者中的位置。周王庙镇儿媳任主要照顾者的比例为23.5%,居第二位;江桥镇和归庄镇儿媳的比例分别为14.0%和7.1%,都居第四位。归庄镇和江桥镇主要照顾者居第二位的都是配偶,分别为25.0%和26.0%。
“男性要照顾老人”的分析结果显示,归庄镇和江桥镇“主要照顾者”居首位的都是配偶,分别为53.3%和57.1%;而周王庙镇居首位的是儿子,为55.6%。
“主要照顾者”为儿媳的,归庄镇和江桥镇的比例都为0,而周王庙镇有5.6%。
以上结果表明,“女性要照顾老人”的主要照顾者三镇都是儿子;“男性要照顾老人”的主要照顾者,归庄镇和江桥镇都是配偶,周王庙镇则是儿子。这种差别,是由于三镇在经济发展程度、价值观念和家庭观念的不同所造成的。
(二)家人对老人希望在家里养老所抱的态度
根据分析结果,大多数老人希望在家里养老,那么其家人的态度如何呢?
归庄镇有477名老人、周王庙镇有493名老人、江桥镇有488名老人的问卷对此问题作出了回答。从频数统计来看,多数老人的家人是“全部支持”老人在家里养老的,其中,归庄镇的比例为95.2%,周王庙镇为62.5%,江桥镇为84.1%。与其他选择相比,“态度尚不知”的,在周王庙镇和江桥镇的比例也较高,分别为21.7%和8.4%,表明在养老问题上老人和子女没有很好地进行沟通。另外,选择“无所谓”的,归庄镇为1.5%,周王庙镇为15.0%,江桥镇为6.1%。选择“全部反对”的,归庄镇为1.3%,江桥镇为0.5%,周王庙镇则为0。
选择“意见不一致”的,江桥镇为0.9%,归庄镇和周王庙镇都为0.8%。
(三)结论
1.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是随着年龄组别的提高,基本生活自我评估“有困难”者的比例有所增加,但85岁及以上的组别较80~84岁组别有所下降。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健康状况逐渐变差,他们对“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评估也愈显不自信。但活到高龄的老人(85+),往往是身体较好的,因而他们认为自己的生活自理能力较强。
2.随着年龄增长,老人的身体逐渐变差,生活自理能力下降。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在多数组别女性老人皆高于男性老人。女性老人的生活照顾问题,亟待社会关注。
3.从儿辈们照顾老人来看,儿子所占比例最高,这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程度、人们的价值观念、家庭观念,尤其是“养儿防老”的观念有一定关系。
4.在家中养老,仍是多数老人的选择。老人的这种选择,也得到了大多数家人的支持。我们要在全社会倡导“家庭养老”的观念,营造家庭养老的良好氛围和必要条件,纠正各种淡化、削弱“家庭养老”的误导,使日益增加的老年人获得更好的养老条件。
5.“三代同堂”仍然是多数老人选择的养老居住方式。与配偶相依为命,子女住在附近,经常来看望,遇到困难子女也可来帮助,也是老人理想的居住方式之一。丧偶老人的生活照顾问题再一次提上议事日程。
第二节 农村老年人养老支持力的实证研究
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养老问题往往被简单地理解为经济上的保障。现代意义上的养老涵盖了三个维度: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情感上的慰藉。从经济来源角度衡量,养老支持力的主体是三个:老年人自己、家庭成员或者亲属网络、社会和政府,由此产生了养老模式的三种类型:自我养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
2006年,笔者在指导浙江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时,确定了进行浙江农村老年支持力研究的选题,并开展了初步调查研究。2007年有幸得到了浙江省社联、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民生调研协作攻关课题”的立项资助。笔者在课题的研究中,主要采用以下调查研究方法,即文献研究、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和专题调查。
本课题的调查对象是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我们采用多阶段整群抽样的方法,在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兰溪、衢州常山等地发放了300份问卷,回收了280份,其中有效问卷为265份。在深度访谈中,我们采用了开放式的访谈方法。另外,选择现阶段农村养老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查,包括萧山区农村养老状况调查、嘉善县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温州乐清农村老年协会调查等。浙江理工大学、树人大学的部分同学参与了调查。可以说,经由上述几种途径获取的资料,为本课题研究的展开和相关结论的得出,提供了有力的实证支持。
一、被调查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人口特征和基本养老状况
我们调查的265位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人口特征和基本养老状况如下:
(一)被调查农村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被调查农村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社会人口特征(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现有子女数、居住场所等。
在被调查的265位农村老年人中,目前没有子女的占1.1%,有1个子女的占4.9%,有2个子女的占11.7%,有3个子女的占20.8%,有4个子女的占24.9%,有5个子女的占21.1%,有6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5.5%。
在被调查的265位农村老年人中,目前居住在家中的比重高达99.6%,住在敬老院的占0.4%。55.1%的住房归老人自己(或其配偶)所有,41.5%的住房归儿子一家所有,1.9%的住房归女儿一家所有,0.8%的住房归孙辈所有,0.4%的住房归丧偶儿媳所有,0.3%的住房归社区所有。
(二)被调查农村老年人的经济供养方式
在收入来源方面,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是:子女供给、劳动收入、退休金、征地补偿金、亲友赠送、储蓄、政府救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出租房屋租金。
在主要支出项目方面,按照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次为:吃饭、看病、买衣服、人情往来、存钱、其他、资助子女、自己购房。
在自我评价现在收入方面,认为充足的占34.3%,勉强应付的占48.7%,收入非常不足的占17.0%。低龄老人对经济状况的满意度高于高龄老人,低龄老人感到收入充足的为17.7%,而高龄老人为4.5%。
在老人与子女的经济交往方面,53.2%的老人希望子女在经济上提供帮助,72.8%的老人得到了子女经济上的帮助。49.4%的老人希望子女在食物上提供帮助,67.9%的老人得到了子女食物上的帮助。
(三)被调查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状况
国际学术界流行用ADL(日常生活能力)和IADL(独立生活能力)这两种方法来测度老年人的依赖程度,并据此分析老年人所获得的照顾质量。我们设置了5个项目来测量农村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能力(ADL),包括走路、吃饭、大小便、洗澡、穿衣。这5个测量项目受损率依次为6.4%、0.8%、1.5%、3.8%和2.6%。对功能受损的老人,我们又设置了一个选项“身体主要照料者”,选择儿子和女儿的比例最高,都为35.7%。
(四)被调查农村老年人的日常精神生活状况
老人的日常精神生活,包括老年人和子女的代际情感支持以及老年人的自我感知。老年人和子女的代际情感支持,我们设置了“和合住的孩子的互助”与“和非合住的孩子的联系”两个项目。老年人的自我感知,我们设置了“寻求情感支持的主要对象”、“对生活的满意状况”和“是否有孤独感”三个项目。
从代际之间的生活支持来看,大多数农村老人与合住子女的关系是相当好的。在和孩子合住的情况下,95.7%的老人和子女一起用餐,这个指标反映了代际关系的和谐程度。如果一起居住但从不一起用餐,很容易让人想起矛盾和冲突。如果作这样的假设,那就只有4.3%的老人是处在这样的状态中。“讨论家庭事务”说明了老年人的参与度,89%的比例说明了老年人对儿女家庭的影响是普遍存在的。人是社会性的动物,谈话交流是显示亲密程度的指标,老人与孩子谈话交流的的比例达到了95.3%。照看孙辈显示了老人对子代家庭的持续性贡献,多数老人在儿女需要的时候提供了帮助。
多数农村老人和非合住孩子的互动良好。总体看来80.1%的非合住孩子和父母保持了每个月能见上一面的频率,其中每周一次的居多。66%的非合住孩子和父母保持了每个月至少一次的电话(或信件)联系。
如果区分老年人的年龄段,每一月至少能见上一面的比例在60~69岁年龄段是85.5%,在70~79岁是79.5%,在80岁及以上是90.6%。这说明高龄老人在情感上更需要慰藉。此外,男女性的差别较小,说明孩子在与老年父母保持联系的过程中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强烈的性别偏好,都是父母,同等对待。
在自我感知方面,农村老年人对生活的满意度总体是高的。据我们调查,69.1%的农村老年人对目前生活是满意的,27.5%回答“一般”,只有3.4%表示不满意。在寻求情感支持对象方面,按从多到少顺序排列,依次是配偶、儿子、女儿、朋友/邻里、其他亲属、女婿、孙辈、宠物。配偶在情感照护上的最高支持率说明了配偶对于老年人晚年情感满足的绝对重要性。旁系亲属的作用似乎不及朋友/邻里,这也启示我们,在老年人再社会化的过程中,来自朋友的情感支持可能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是否感到孤独方面,59.2%的农村老人回答“否”,28.7%回答“说不上”,12.1%回答“孤独”。传统观念认为农村老人只要解决吃穿,身体健康就行了。
事实上,农村老人也需要情感慰藉。
(五)被调查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意愿
在农村老人的养老意愿方面,将近四分之三的老人希望在自己家里养老。在被调查的农村老人中,74.8%希望在自己家里养老,14.3%希望在子女家养老,10.9%希望在养老院养老。如果区分年龄段,低龄老人希望在家里养老的比例最高,高龄老人希望在养老院养老的比例最高,中龄老人希望在子女家养老的比例最高。就性别来看,女性老人比男性老人倾向于在子女家养老。
(六)空巢老人状况
“空巢”是家庭生命周期中的一个阶段,指最后一个孩子离开父母家至配偶一方死亡这一时期。进入此阶段,“空巢”家庭也就形成了。空巢家庭产生最直接的原因是改革开放和社会现代化推动人口流动加快,促使家庭结构发生变革。传统的大家庭出现解组,核心家庭增多。子女辈离去,老年独居,因而名之“空巢”。所以“空巢家庭”实为老年独居家庭。在我们的调查中,空巢老年人家庭占调查总数的35.8%。家庭是初级社会群体,具有生育、生产、教育、娱乐、抚养等功能。一般来说,如果配偶健在,空巢家庭中的老人尚能互相扶持度过晚年;如果丧偶,许多老人倾向于与子女一同居住。中华民族有尊老的传统,居家养老方式历来为世界推崇。如何充分发挥家庭养老功能,需要政府、社会、社区、家庭共同努力。
二、浙江农村老年人养老支持力的主要特点
在现阶段浙江农村,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和老龄事业状况存在着差异,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支持力存在着差异。我们在本课题中发现,浙江农村老年人养老支持力有以下特点。
(一)家庭养老是农村老年人养老的最主要模式
从农村老年人口供养情况看,家庭养老仍然是农民养老的主要形式。在我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具体形式主要包括:子女养老、配偶养老和其他亲属养老。
在本课题中,从经济支持力方向划分,我们将劳动收入界定为自我支持,征地补偿金、储蓄和出租房屋租金为财富的积累和储蓄,子女供给和亲友赠送为家庭支持,政府救济为政府服务,退休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为公共养老金。其中,主要靠劳动收入以及财富的积累和储蓄生活的老年人为自我养老,靠子女供给和亲友赠送生活的老年人为家庭养老,靠政府救济、退休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生活的老年人为社会养老。总体上55.5%的农村老人为家庭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