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歌其一,敢之歌。
歌曰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妖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
天弦九歌第一天之苍苍。
天地有九歌,歌为天之歌,若非天之所愿,凡人私图之,则必死。
若天地死,则九歌亦死
(一天塌之后)
从天塌到现在,已经过去三天了。
湮回剧烈的咳嗽着,手掌间满是腐败的内脏和灰白的已经没有温度的血,胸口间一片冰冷,已经没有一丝感觉了。他抬头看了一眼头顶的无尽虚空,鲜红的血雨从虚空而将,天塌之后,天地间便下起了这猩红的雨。
他快要死了,被他自己杀死。
天地间的九支天歌和天地共生,天地死则九歌死,九歌死则万物亦亡,所以,在天塌之后,这世间万物都开始了不可控制的自我毁灭。
昊天圣教曾经说过天道降福泽与众生,于是万物随天道共生共荣,共死共灭,虽然即使连他们本身都不相信这苍苍青天有一天会带着整个世界一起死掉,但是昊天神殿里仍然记载了天地死后万物的死去和最终末法时代的来临,这是整个旧世界的终结。
如今整个旧世界就此终结了。
天地间一片大乱,国家和国家之间扭曲了秩序,人类和生灵为了活下去开始了疯狂的杀戮和进食,在万物都一起死亡的倒计时中,只有吃下和自己相同的存在,才能稍稍的减缓体内那个不可控的自我毁灭控制。
天道无处不在,又处处都不在,照这样的说法,这是一场自己吃自己的残酷战争。
湮回也在这场最后的洪流中被不由自主的前冲着,天地间最繁华的地方是最中心的天元,而他则处于天地间最偏僻的一处角落,应当是处于天地间的朔足域,是距离天元最遥远的地方,这里的土地极为贫乏坚硬,岩石和树木会发出若有若无的臭气,生灵在这里生活繁荣的极少,只有食腐动物能在这里获得无比幸福,极为湿热的天气使得人和生物死去之后身体会腐烂的极快。
他从未想过自己能够活着看到天塌的那一刻,而且还是这么年轻,尽管少年对于新事物的好奇让他对这件事情充满了隐隐的渴望,但真正见到那一幕之后,对生命的渴望和对未知事物的恐惧还是占据了他的心。
于是在这一场末世狂欢开始之后,他开始杀人,而且杀完之后会一丝不苟一点不剩的把杀掉的人一口一口的吃下去。
尽管会恶心,会恐惧,会悲痛,但是在他的心里,生命仍然占据着最重要的地位。
在天塌掉的第三天,湮回仍然是个怕死怕到要死的胆小鬼,他是这世界上最肮脏最下流的盗贼,最下贱最猥琐的小偷,他会躲在远处看着两个人为了生存下去自相残杀两败俱伤,然后像一条鬓狗一样冲出来用最快的速度将他们杀死再吃掉。
是的,迄今为止他唯一的执念就是活下去,为此他可以做任何事情。
但现在,他连这唯一的可以去做任何事情的一切都要失去了。
天塌之后第四天,朔足域,焦明郡。
鲜红的血雨里,湮回跪在死掉的地面里,双腿尽断,胸口露出乌黑的空洞,一颗鲜红的心脏在伤口中微微的跳动着。
他手里还握着一把短刀,但是在万物都死掉的时候,连金属都绵软如海绵,此时此刻最坚硬的,反而是人类的身体。
刺耳的沙哑的呼吸声从湮回的胸口中传来,他看了看手中已经不能再用的短刀,无奈的笑了笑,转身扔掉。
他对面的两个人伤势也很重,只是没有严重到像他一样的致命伤,湮回打断了他们一人一条腿,外带无数血流不止的皮外伤,此刻两个人趴在雨地里发出弟弟的呻吟。
不远处还躺着一具尸体,看样子是一个只有三四岁的女孩儿,那张也许很漂亮的脸被什么东西扯得稀烂,只剩下一口雪白的细密的牙,白色的脑浆和红色的血混在一起,溅在紫色的小裙子上,显得很恶心。
湮回抹抹嘴唇,似乎还在恶心。
“她是我的,你们不能抢“少年的嘴唇上满是翘起的枯皮,还算清秀的脸上到处都是腐烂的伤口,伤口流着脓。
“如果你们一定要抢,我也不介意拉着你们一起下地狱“。
他惜命,但是现在他抢的就是命,伤成了这样如果他再不进食,那他就真的会死,所以一直很惜命的少年现在突然也不那么惜命了。
趴在雨地里的两个家伙对视了一眼,年长的那个艰难的说“我觉得我们两个人的胜算会比较大“。
“好,那么到时候你们怎么分“。少年笑着问。
“要知道这可不是钱,钱在现在这个时候丁点儿屁用都没有“。
“你们这次分的,可是真真正正得命”。
“很明显吃了我,要比吃了那个小女孩儿要活的时间更长“。
“你们,谁愿意在这样的买卖里吃亏”。
天地间一片沉寂,血色的雨下的更猛,几乎要染红人的双眼,那一老一小两人趴在雨地里沉默的对视着,湮回用唯一完好的双手捂住伤口,心脏在已经被生生锤裂的胸口里每跳动一下,都会痛的倒抽一口冷气。
年老的男人有些茫然的看了一眼不远处小女孩儿的尸体,又转眼看看湮回,最后他看看旁边那个甚至比湮回还要小上一些的少年,呆了片刻,突然一掌切在那年轻人的后颈上。
年轻人闷哼一声一头栽倒在水坑里,昏过去之前甚至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一抹阴寒的微笑出现在湮回的脸上。他松开捂住胸膛的手,缓缓的握紧成拳。
“看来你想明白了”。他说。
年老的男人缓缓地挺直了身子,也保持着半跪的姿态“是的,刚开始的时候,确实会有些迷惑,毕竟这是出人命的大事儿,马虎不得“。
“现在这年头儿,出人命也不算什么大事儿了”。湮回说
“没办法啊,我还有那么多事儿没做嘞,不敢马虎啊”。老男人苦恼的摸摸脑袋。
“作出对自己利益最有益的选择是每个人都会做的潜意识选择”。湮回喘着粗气,声音无比阴寒“但是你把他敲晕了,我就有机会杀了你了“。
“哎呀,把这事儿给忘了“老男人猛地一拍脑门儿”早知道等打完再把这小子给敲晕了,不过也好,他要是不晕,我这个当爹的怎么能让他老老实实的把你们俩吃下去好好儿活着呢“。
少年的神色猛然一变,湮回冷冷的看着他,脸色铁青。
“我以为天一塌,人性也就跟着都没了“。
他想错了那老男人的意思了,老男人的意思其实是把这两条命全都让给自家的小子,他没有想到,在这天都塌了的时候,人这种卑微的东西,居然还能保持那些可怜的可笑的人性。
可又是这些可怜的可笑的人性,在他临死的时候又狠狠地抽了他一耳光。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天塌了是老天爷他老人家的事儿,咱们做人的不能因为这个就坏了良心啊”老男人诚恳的说。
“既然如此,您为什么要杀我呢,您杀我您的良心不就遭罪了么?”湮回同样诚恳地回答他“大叔,您干脆把我放了吧”。
“不行啊小伙子”老男人痛苦的摇着脑袋“我要是不杀你,我家的小子就活不下去了,小哥儿你大人大量,别记着俺小子,下辈子俺给你做牛做马都行“。
湮回的脸狠狠地抽搐了起来,他沉默的了一会,轻声说
“你要杀我,我就杀吃了你的全家,拉着一门父子俩一道儿下地狱“。
“俺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老男人以手抓地,一寸一寸艰难的挪了过来“小哥儿,到了下面,喝黄酒当兄弟,别恼俺!”
湮回怒吼了一声,双手一撑地面猛然往前一冲,在血雨里滑行了一段距离,然后沉重的砸在老男人消瘦佝偻的后背上。
老男人哇地的可出一口血,不过湮回掐住他脖子的手强行转身,仅有的一条腿一脚踹在湮回的胸口,把他硬生生的踹飞出去。
湮回狂喷一口鲜血,胸口痛的像是要就此裂开,那残破的肋骨里,那颗已经快要停滞的心脏终于疯狂的跳动了起来,泵岀一口又一口冰冷的血,从喉管里从破烂的胸口里喷泉一样的涌出来。
这个天都已经死去的世界,有的人还秉承着身为人应当具有的人性,而有的人,已经为了单纯的生存而化为野兽
老男人双手扒着地面猛然一个前扑,像是垂死的狼扑倒垂死的野狗一样把垂死的湮回扑倒在雨水里,他用双腿紧紧地压着湮回那一双已经断掉的腿,双手如同野狼的爪子,扒住了湮回露在空气外的一根肋骨,在湮回呲牙欲裂的目光中,用力一扳。
天地间响起了少年疯狂的嚎叫,似乎扎进了心脏的断骨就要点燃了一团爆裂的火,垂死的野狗终于扬起了最后的勇气,向着垂死的野狼亮出了一口腥臭的牙。
即使是这世间最不堪最下流的野狗,也能为了生存的权力,不顾一切。
噼的一声轻响,湮回的的两只手指已经戳进了老男人的两只眼窝,两只手指仿佛铁钩,瞬间勾出了老男人的两只眼睛!
老男人惨叫一声,双手下意识的松开湮回的肋骨去捂已经失明的双眼,湮回狂叫了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猛然支起了上身,双手猛然卡住了老男人的脖子,像是一条奔向尸体的狗一样一口咬下去。
别怨我,他在心里说。
牙齿破开了皮肉,卡在动脉和喉骨之间,鲜血溅上湮回的双眼,真的染红了那一双瞳孔,老男人用双拳猛锤湮回的脑袋,用膝盖猛顶湮回的胸口,甚至再一次去扳湮回的肋骨,断骨一根一根插进心脏里,湮回的嘴里也涌出血来,和嘴里老男人的血混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的。
自己的心似乎也碎了,被人用那一双铁锤一样的拳头硬生生的扳开,自己这一辈子从没又相信过人类的情感,到死来也是被人性杀死的。
真不甘心啊。
是啊,连一声悲鸣都发不出来,就这么死去了,可是你根本没办法反抗,那是比天都要强大的力量,连天都塌了,你这样卑微的存在.。。还能活到现在也许已经是命运不经意的疏忽了。
垂死的野狗一边啃着老男人身上的喉咙一边挣扎,到最后,即便是人性都丢了,他也不愿意把命丢了,真是死倔。
但也许,这就是这天地间唯一能活下来的人,也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