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喝的实在是太高了,以至于具体的情节怎么也记不清了。反正等周晓白招呼来接我们的亲戚赶到时,我们正在和“一群来路不明的少年”鬼混。
额,这是周晓白亲戚的原话。他面对我们的时候很愤怒,因为他看见两个女孩和五六个男孩儿一起又唱又跳,又喝酒又瞎闹的。所以他认为我们两个实在是欠揍了,这么胡闹,明摆着是被家里惯坏了!
他说在乌烟瘴气的屋里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到混在一群牛鬼蛇神里的我们,若是长辈看到那个场面肯定立即发作,亏得他修养好才没有当场发作。
因为周晓白抱着话筒正和一个男生眉来眼去、情意绵绵的唱着情歌,而我则是我在一个男生怀里一口水果一口小酒儿的玩儿暧昧。那样子哪儿是正经姑娘家该有的啊,他都觉得自己的头抬不起来了。
当时他是多么难的才说服了自己过来拉我和周晓白回家啊,可是令他不悦的是我居然疯了般的抱着那个男生拒绝和他回家!“你当时死活搂着人家脖子不下架啊,丢死人了!”周晓白转述了她亲戚对我的评价,我几乎想自杀谢罪了。
典型的丢人现眼丢到外面来了!
后来的后来,就是常见的剧情老套的故事了。酒后乱性,出事儿了!
第二天醒来时我惊愕的发现自己居然是一丝不挂的躺在一个男人的怀里的,我的眼泪刷的倾泻而出。天爷爷你这是跟我过不去呢吧,初恋男友结婚,我和一个陌生人鬼混,双背叛么?
失恋又失身,当我和顾男扯平了是吗?可是心里怎么会那么痛呢,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做出这种事情的。也许只是因为头脑发热了,头昏眼花了,神经错乱了.。。
总而言之,罪不可恕的还是酒。如果不喝酒我就不会乱性,不会乱性就不会这么痛苦了。不是,不怪酒一点也不怪酒精。都是我自己故意放纵才造成的恶果,我是个混蛋,做错事还百般为自己找借口的混蛋!
我混蛋,我该死,我该死啊该死!
只不过在我了结的过程中出了一点小问题,割住手腕的刀片在快要达成目标时被人用蛮力抢走了。迷迷糊糊中我看到一张焦急的脸不断放大,然后我很光荣的疼晕过去了。
再次醒来时身在满眼都是洁白的医院里,那个男生一脸不悦的正在死盯着我。他带着隐忍的怒气简短的介绍了一下自己,我无心听也无心去记什么。只是一脸茫然的回看着他,盯着他不听蠕动的嘴巴。
这个人虽然毁了我的清白,可是却又偏偏救了我的命。我是该恨他还是要感激他?我不知道,但是我却不想理他。
也许我不能把自己犯错导致的结果怪到别人头上,可是我真的真的没有更好的办法转移自己的恨意了。就算他是无辜的我也不会改变态度,不理他因为我不想那么直接的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
不可原谅!
后来那个男生说着说着便感觉到没意思了。如果换成任何人说了那么大半天得不到一点回应也会放弃的。他非常失望的落荒而逃,临走时硬是将一张制作精美的名片塞在了我手里。
还是要庆幸他当时救治的及时,否则现在我的手腕就不仅仅是有个浅浅的伤疤那么简单了。那道伤疤虽然不是很深,可是现在已经再也长不回原来的样子了。
红红的,还可以接受,也不是太丑陋。遗憾的就是,它要陪伴我一辈子了。
多可笑,只要有它在就会一直提醒我:犯了错误,一辈子的错误!
我是从医院里逃出来的,狼狈不堪的一路跑到了和周晓白的家中。我只知道要快跑快点的跑,所以全然不顾自己早已不整的衣冠极其有可能吓坏了无辜的路人。
可怜的周晓白也被邋遢的我给吓得不轻,打开门后条件反射的向后退了好几步。当然,周晓白当时心里澎湃的不成样子了,以为我是被坏人打劫了或者是遭遇到强女干之类的事情了。
实际上,的确也是如此。只不过我也难逃干系。
周晓白又黑又大的眼珠瞪的滴溜溜儿圆,几秒的愣神之后便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尖叫。让我成功的从神志不清的状态中回到了人间,周晓白功不可没!
面对她的苦苦追问我只得把自己能记起来、所能联想到的东西都告诉了她。又是一阵惊叫过后,周晓白把一切事情都揽到了自己的身上。
可怜的周晓白认为是她出的馊主意引诱的我去放纵,最后还害我发生了那么荒唐的事情。如果不是她在旁怂恿我的话,我就没有机会出去和人鬼混了。
呵呵,周晓白这次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我心里比谁不清楚事情发生的缘由呢?作为当事人的我又有着多么大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啊!
想想,不管去酒吧还是诚心酗酒都是我自己做出的选择,和她周晓白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我不想去不愿意喝酒的话,谁又能够有那个能力来逼迫我?
是我自甘堕落的,是我不要脸放纵的,是我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去毁自己的,跟你有什么关系呢?
傻晓白啊傻晓白,你让我怎么说你好呢?轴死了,你个死丫头为什么一点那么轴呢?
你看看我在这儿伤心、难过、后悔的还不够么,你还跑来凑什么热闹?这年头有抢钱的、有抢东西的,你却是来这儿抢着挨骂的,是吗?
从鬼门关门前转了一圈儿的人恐怕都能明白了生命其实是很可贵的。人的一生那么多的责任没有做到,那么多的义务没能完成,怎么轻易的就可撒手而去呢?
而现实社会又是复杂纷争极其频繁的,总不能为了一点点的小挫折和小困难就寻死觅活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