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妇女至今未获得与男子全面平等的宪法保护。妇女在政治上发言权有限,在就业、职业、劳动报酬上受到明显歧视,享有的劳动保护低于国际标准;针对妇女的性强暴、性骚扰和家庭暴力非常严重。
1.妇女不能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参政权
据《今日美国报》2003年1月6日报道,妇女在国会议员中仅占14%。据“美国妇女和政治中心”统计,2003年美国共有59名妇女当选国会众议员,14人当选参议员,分别占众、参两院议员总数的13.6%和14.0%。2003年虽然各州女议员人数有所增加,女议员的人数仍只占各州议员总数的22.3%。
2.妇女在就业和收入方面受到不平等待遇
据路透社2000年3月22日报道,最早由5名妇女于1978年提出、最终有1100名妇女加入的状告美国新闻署和美国之音两个政府机构的性别歧视案,先后共提出控告48项,涉及妇女在申请技术员、编辑、专家、播音员等工作时仅仅因为性别的原因而被拒聘。法庭审理发现,用人部门甚至采用修改考核成绩和预先内定等作弊手段以达到排挤女性的目的。此案涉及原告数以千计,诉讼历时达22年之久,律师为此工作了65000个小时,直到2000年,在业已宣判的48项诉讼案中有46项败诉的情况下,美国政府才被迫提出庭外调解,达成赔偿5.08亿美元的解决方案,成为1964年通过《民权法案》以来赔偿金额最大的就业歧视案件。美国性别歧视积弊之深由此可见一斑。
美国妇女政策研究所2000年11月发表的一份报告表明,美国妇女与男子同工不同酬,干同一份工作,妇女所挣的工资比男子平均少26%。据罗格斯大学报告,美国1/3以上的企业歧视少数族裔,20万企业中,有1/4歧视妇女。在医院、商店、餐馆、酒吧等行业,非洲裔、拉美裔和亚裔妇女受到伤害的人数占总数的70%。美国劳工部的统计显示,2002年美国16岁及16岁以上妇女平均每周收入为530美元,而同龄段的男子是680美元,妇女收入仅为男子的77·9%。劳工部的分析指出,收入低于联邦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女性比例是男性的两倍,在白人和西班牙裔人口中,女性比男性更可能成为低收入者。2003年5月,“美国大学妇女协会”公布的报告表明,美国妇女就业仍主要集中在收入较低的“粉领”工作,如秘书、售货员、餐馆服务员等。
3.美国妇女常常是犯罪和暴力的牺牲品
哈佛大学公共健康学院2002年4月17日发表的一篇报告说,美国妇女最容易遭到谋杀,被谋杀的可能性高出其他西方国家5倍;世界最发达的西方国家每10名被杀害的妇女中,有7人来自美国。西方发达国家每年有6300名妇女因各种原因遭杀害,其中有4400人来自美国,而这些人约有一半死于枪杀。据白宫2003年10月公布的材料,2001年美国共发生70万起家庭暴力事件。在每年被杀害的妇女中,1/3是被她们现在或以前的丈夫或伴侣杀害的。美国“反对家庭暴力全国联盟”的一项调查表明,92%的妇女把家庭暴力和性侵害列为最主要担忧之一,1/3的妇女在成年期至少遭受过一次身体侵害,但只有1/7的家庭暴力案件引起警方注意。
4.妇女遭性侵害现象严重
2002年,多起神职人员对妇女进行性侵害的事件曝光。据报道,过去5年来,在美国的亚利桑那、科罗拉多、密歇根、新泽西、新墨西哥、得克萨斯、威斯康星等地,多起与信仰疗法有关的性犯罪案件得到公开,一些巫医借“信仰疗法”强暴妇女。警察和检察官认为,洛杉矶和其他地方有成百上千名妇女在寻求宗教疗法时遭到性虐待。法新社报道说,美国大学研究人员在1996年进行的、现在仍属保密的一项调查研究表明,美国大约46%的天主教修女(大约3.5万人)在童年时代或者在修道院生活期间遭受过性侵犯。美军一份有关美国空军学院性骚扰丑闻的调查报告指出,在接受调查的579名女学员中,有109人表示她们曾受到过不同形式和程度的性骚扰和性侵犯,几乎占到总数的20%。
5.女囚大幅增加并受到粗暴虐待
1980年以来,美国囚犯人数增加了2倍:而女囚犯则增加了3倍。1999年12月美国政府的一项研究发现,对教养官员性虐待和行为不端的指控无处不在,对滥用权力的狱警的刑事起诉增加了。1999年12月以来的案件有:私人教养公司经营的一个县监狱的11名狱警和1名监狱官员因对16名女囚犯进行性攻击或性骚扰的罪名被起诉;一名新墨西哥州狱警因对囚犯进行性攻击被判侵犯民权罪;一名纽约狱警因强奸2名女囚犯被判3年徒刑;一名俄亥俄州监狱官员因对3名女囚犯进行性攻击被判4年徒刑。纽约一所监狱的女犯人揭露,许多女囚犯在监狱中都被强奸过,甚至有些单身母亲在监狱中生了孩子。多数遭到性侵害的女囚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密歇根州法律甚至明文规定囚犯不受州民权法的保护。
6.被拐卖至美国的妇女、儿童备受奴役
美国中央情报局1999年11月提供的一份报告说,每年有多达5万名来自亚洲、拉丁美洲和东欧的妇女和儿童被以各种虚假的理由拐卖到美国,被迫沦为娼妓、受虐待的劳工或佣人,最小的只有9岁。尽管最近两年有多达10万名妇女儿童被拐骗到美国,处于被奴役的地位,但政府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所涉及的受害者不超过250人。1999年,美国移民和归化局对26个城市进行了调查,发现250家妓院里有被拐卖者,这些人的权利根本得不到保障。在美国,人口走私和性奴隶交易竟然成为毒品和武器交易之后的第三大非法收入来源。据不完全统计,美国犯罪组织每年通过贩卖人口获取的利益高达70亿美元。
(二)对少年儿童的保护远远低于国际标准
美国是世界上仅有的两个没有批准《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之一,儿童状况令人担忧。他们常常是家庭暴力的对象和社会犯罪的牺牲品,是父母离异的受害者和遗弃对象。
1.对少年犯处以死刑
美国是世界上处决少年犯的仅有的5个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处决少年犯最多的国家。
美国各州自上个世纪80年代之后,都降低了针对少年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有的州甚至在成人法庭审判10岁的少年犯。据美国司法部统计,在全美50个州中,有27个州规定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加利福尼亚等大多数州是14岁,科罗拉多等州是12岁,堪萨斯等两个州是10岁。在没有规定最低年龄的州,法官可以根据犯罪的严重和恶劣程度,决定在少年法庭还是移交一般刑事法庭进行审判。有25个州对未成年人判处死刑,其中4个州把判处死刑的最低年龄定为17岁,其余21个州定为16岁或者根本没有年龄限制。
1990年到2001年已有14个少年犯被处决。2000年前7个月处决了4名少年犯,比世界上其他国家在过去7年里处决的少年犯总数还多。到2000年10月,美国有83个犯罪时不满18岁的少年犯在等候处决。美国司法部司法统计局2000年2月27日发表的报告说,1985年到1999年,美国成年人监狱中18岁以下囚犯人数增加了一倍以上,从3400人增至7400人;约90%的少年犯连中学都没有毕业。2002年,加利福尼亚州一名15岁的少年因开枪杀害了两名同学,被法庭判处50年监禁。同年,美国俄克拉何马州18岁中学生布赖恩.罗伯特森在学校机房的电脑上写了一篇情节“暴力异常”的小说,被逮捕并面临被判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
据2004年1月21日大赦国际公布的材料,在过去的10多年中,世界上已知的对少年犯执行死刑的2/3发生在美国。1990年至2004年,全世界共有34起对少年犯执行死刑的案件,其中19起发生在美国。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放弃对未成年者执行死刑的时候,美国的某些政治家却要求降低执行死刑的年龄限制,联邦最高法院甚至将其限定为16岁。到2004年,美国有80名这样的少年囚犯正在等待被处死。
2.儿童是暴力犯罪的主要受害者
据统计,美国平均每年有5000多名儿童死于枪杀,死于枪杀的14岁以下儿童所占比例要比其他25个工业化国家的总和高20倍。约有150万名儿童——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的父亲或母亲被关在州或联邦监狱里。据哈佛大学研究人员2002年公布的一项研究成果,在美国枪支持有率较高的州和地区,儿童被害、自杀或意外死亡的可能性较大。1988年至1997年间,美国50个州共有6817名5岁至14岁的儿童死于枪支下。少女失踪和儿童绑架案屡屡发生。据统计,美国每年有超过5.8万名儿童被非家庭成员绑架,其中40%最后惨遭杀害。另有20万名儿童被家庭成员绑架,多数是为争夺监护权。
3.儿童常遭性侵害
2002年美国爆发出一系列天主教神职人员对儿童进行性侵害的丑闻。美国《新闻周刊》2002年3月的一期文章报道,据估计,在1986年至1996年的10年里,美国教会用于支付被性侵害儿童的诉讼赔偿金高达1亿美元;在过去的40年中,有80名神父因涉嫌对儿童性侵害受到指控,其中一位神父被控对100多名儿童进行过性侵害。《太阳报》2002年4月29日报道,美国有46000名神父,在过去的18年中至少有1500人曾经受到指控。据《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报道:美国神职人员性犯罪对象大多数是儿童,从1985年起,有70多名神职人员和牧师因对儿童进行性骚扰被送进了监狱。近年来,美国更是不断爆出牧师骚扰、调戏和强暴儿童的丑闻。2003年6月,《今日美国》报道说,在过去的18个月,全美4.6万名牧师中,估计有425人因涉案被革职,其中不乏对儿童的性侵害。另据报道,自2003年6月以来,至少有1000多人因涉嫌儿童色情活动在美国被捕。在被捕的人当中,还有约400人被指控利用因特网制作与传播儿童色情信息。
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受到威胁。据美国联邦政府统计,在美国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中,10%的人患有程度不同的精神疾病,有的严重到足以造成犯罪的程度,但只有1/5的人得到治疗。
充斥在美国传媒上的暴力行为对少年儿童造成不良影响。据统计,美国青少年在18岁以前每人在各种传媒上能够看到4万起谋杀案和20万起其他暴力行为。美国青少年对打斗、凶杀司空见惯,耳濡目染导致对暴力的崇尚,恶性暴力事件发生几率相应升高。
4.贫困严重困扰着美国儿童
美国是世界发达国家中儿童贫困率最高和预期寿命最短的国家。儿童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存在严重困难。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9个成员的调查,美国儿童的贫困率位居第二。1998年美国儿童的贫困率达18.7%,比1979年高出2.5个百分点。2001年,美国有1300万名儿童生活在贫困之中,比1979年多300万。据路透社2000年1月20日报道,美国有15.2%家庭的儿童忍饥挨饿,有16.3%的家庭6岁以下的儿童没有足够的食物。有100万名未加入美国国籍的移民儿童没有医疗保险。美国有上百万儿童到处流浪,处境险恶。其中,有40%的流浪儿童年龄不到5岁;20%的流浪儿童挨饿;20%的流浪儿童的家庭没有医疗保险;10%的流浪儿童目击过杀人、枪击、强暴或谋杀案,25%的流浪儿童经历过家庭暴力。据加州公共政策研究所2002年11月的报告,加州5岁以下的儿童,20%生活在贫困之中,高于全国15%的水平。据《纽约时报》报道,越来越多的美国儿童在没有父母的家庭长大,这一比例由过去的7.5%上升到目前的16.1%。
2003年9月,美国人口普查局公布的数字表明,2002年美国少年儿童贫困率达到10.4%,人数上升到1300万人。全国儿童11.6%没有健康保险。在美国数百万无家可归者中,少年儿童占有相当数量。美国市长会议2003年报告指出,在无家可归的家庭中40%是有孩子的家庭,要求食品救助的人中59%有孩子和父母。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报告,美国在全世界27个较为富有的国家中,儿童因暴力和疏于照顾而死亡的人数最多。
5.雇用童工现象严重
美国至少有29万名儿童受雇于环境危险和条件恶劣的工厂、矿山、农场。农场童工经常一天工作20小时,并冒杀虫剂中毒、受伤和终生残疾的危险。他们占美国童工的8%,却占职业死亡的40%。在美国农场劳动的儿童中,只有55%完成中学学业。每年发生在农业领域的童工侵权案件估计有100万件,而美国劳工部列举的1998年度童工侵权案件仅104件。
6.非法入境儿童境遇悲惨
2002年世界妇女与儿童难民委员会公布的报告指出,每年被美国移民局拘押的非法入境儿童近5000人。他们平均年龄15岁,最小的只有1岁半。大多数被关押的孩子除非法人境外,并无其他犯罪记录。但30%以上的孩子通常与少年犯关押在一起,被带上手铐,穿上囚服,送入大牢或拘禁在安全条件极差的仓库里。
(三)老年人生活不幸
老年人受到歧视,自杀比率高。在美国,65岁以上的老人只占全国人口的13%,但在自杀者中间,老人却占到19%。据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报道,1999年,15岁至24岁的人当中,每10万人有10.3人自杀,但在老年人中间,这一比例去达到15.9/10万,几乎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0%。这一数字意味着当年有6000名老人自杀。美国养老院暴力令人担忧。2002年3月美国国会的一份调查报告称,美国有些养老院的病人被泼冷水、遭殴打和性侵犯等。但此类事件从未被视为犯罪,多数未提起诉讼。据统计:美国共有1.7万个养老院,有160万名老人生活其中,约有26%的养老院有违法行为,其中2%造成了人身伤害。
七、粗暴侵犯别国人权和主权
美国在侵犯别国人权方面可谓劣迹斑斑。
(一)陈年老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