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权事业新进展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中国不仅经济实力极大增强,而且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每年颁发上一年度中国人权事业新进展的白皮书,全面地阐述中国人权事业各个方面的最新进展。从中我们对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成就可以一览无余。现将白皮书主要内容选编如下:
(一)200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2003年是中国发展进程中重要而非同寻常的一年,也是中国人权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中国政府妥善应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突破,政治保持了稳定,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权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这一年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了包括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内容在内的关于修改宪法的建议。不久前,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规定,完善了土地征用制度和对公民的合法和私有财产的保护,充分体现了修宪为民、保障人权的原则。特别是首次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人国家的根本大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上升为宪法原则,由党和政府执政行政的理念和价值上升为国家建设的理念和价值,进一步确立了保障人权在中国法律体系和国家发展战略中的突出地位,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尽管中国为促进和保障人权作出了巨大努力,但是,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受自然、历史和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制约,中国的人权状况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将继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人权状况,切实提高全国人民享受人权的水平。
1.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2003年,中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16694亿元,比上年增长9.1%,按现行汇率计算,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跨上了一个重要台阶。
人民总体生活水平继续提高。200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72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622元,实际增长4.3%。
社会消费结构逐渐从基本生活型向着现代生活型转变。200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842亿元,比上年增长9.1%。城乡居民用于衣、食等基本生活用品的支出比重不断下降,高档现代生活用品、汽车、住房、医疗保健以及文化娱乐等支出比重上升。2003年,城镇及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均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城镇由1978年的57.5%下降到37.1%,农村由1978年的67.7%下降到45.6%。2003年轿车产量202万辆,比上年增长85%。年末全国私人轿车拥有量达489万辆,比上年末增加146万辆。新增固定电话用户4908万部,年末达到26330万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6269万户,年末达到26869万户;年末全国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53200万户,电话普及率达到42部/百人,发展速度和规模居世界前列。到2003年底,全国互联网上网计算机数3089万台,上网用户数7950万,居世界第二位。
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不断改善。中国住宅建设每年以20%的速度持续递增,到2002年底,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2.8平方米,城镇住宅私有率达到72%以上;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增至26.5平方米。全国城镇新建住房中,个人购买的比例达94%。房屋装修档次、装修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和住宅环境的标准不断提高。
中国继续为解决贫困人口的问题做出努力。国家对农村扶贫开发的投入从2000年的248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299亿元,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农牧业生产条件,修建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防治地方病,建设基本农田,兴修水利,解决人畜饮水等。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的农民人均收入从2001年的1277元增加到2003年的1305元,农村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改革开放之初的2.5亿人下降到2003年的2900万人。
中国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03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中国政府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有效的措施,颁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如实公布疫情,完善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和预防控制措施,国家领导人多次深入疫区了解疫情,看望慰问病人和医护人员,动员全国人民抗击非典,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拨付100多亿元资金,用于购置医疗设备、药品、防护用品和医院的改造,对农民和城镇生活困难居民中的非典患者实行免费医疗和救助,确保非典患者全部人院救治,使中国内地临床确诊病例的病死率降至6.5%,低于世界平均临床确诊病死率9%的水平。
在2004年初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中,国家采取了捕杀和强制免疫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使疫情严格控制在疫点范围内,确保疫情不向外蔓延,严防人类感染。至2004年3月16日,全国49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全部扑灭,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同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对农户的家禽损失给予公平补偿,对家禽业和家禽企业从贷款、贴息、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中国加强了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制定了《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从2003年起的四年内,中国政府将投入17.5亿元防治艾滋病、国家对农民和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免费发放抗病毒药物,在重点地区施行免费匿名检测,免费实行母婴筛查和阻断,对艾滋病患者的孤儿免收上学费用,对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给予经济救助。2003年12月1日,在“世界艾滋病日”,中国卫生部与联合国艾滋病专题组共同发表了“中国艾滋病联合评估报告”,公布了中国当前艾滋病的流行状况和防治工作情况。当天,温家宝总理亲自到医院探望艾滋病患者,并和他们握手交谈,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和防治艾滋病,努力消除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
随着卫生条件的改善,人民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目前,中国平均期望寿命已从新中国成立前的35岁上升到71.4岁;孕产妇死亡率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1500/10万下降到2002年的43.2/10万;婴儿死亡率由新中国成立前的200‰下降到28.4‰。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大幅度减少。
2.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一年多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原则,加强了立法工作,提高了立法质量。不久前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宪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许多与人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内容。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10部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居民身份证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处处体现了为民、便民、利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精神。
一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了执法检查和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非典防治、老年人权益保障、就业和再就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情况等工作报告,对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建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5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有效地促进了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全年接待人民群众来访31000多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57000多件,督促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国政协积极通过提案,视察和反映社情民意等经常性工作履行参政议政职能,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监督。一年来,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就新阶段农村扶贫工作、政府在就业中的职能定位,促进民族地区农民增收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37份,专项建议114件;组织视察团23个,有500多位常委、委员赴全国各地进行视察,提交了22份视察报告。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提出提案84件,通过政协渠道反映社情民意信息1674条。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全面推进,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尊重。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或修订了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村委会选举办法。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普遍完成了五至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各地平均参选率在80%以上,广东、海南、四川、湖南等省的参选率在90%以上。村务公开在各地推广实行,被群众称为“阳光工程”。目前,全国90%以上的村建立了村务公开栏,做到了把涉及农民利益的村务、财务、政务及时向群众公开。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进一步完善。经修改的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公民依法享有的信息、言论、出版自由进一步得到保障。2003年,全国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健全了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使公民享有了更多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目前,《信息网络著作权保护办法》正在进行立法调研。新修订实施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对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出版物上自由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意愿,自由发表自己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成果”。国家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事业,为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等自由创造条件。2003年末,全国有广播电台282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744座,电视台320座,教育台62座,出版发行全国性和省级报纸243.6亿份、各类期刊29.9亿册、图书67.5亿册(张)。
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受到保护。到2003年9月底,全国工会基层组织总数较五年前增长79.1%,全国工会会员总数较五年前增长38.8%。全国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达80.8万家,其会员2960.1万人。职工人会率32.7%,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有35.1万家,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企事业单位有26.3万家,实行厂务公开的企事业单位29.1万家。全国建立了董事会的5.6万家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中,工会主席进入董事会的有2.9万家,共有职工董事5.1万人;建立了监事会的4.4万家基层工会所在单位,工会主席进入监事会的有2.5万家,共有职工监事3.5万人。全国实行厂务公开的非公有制企业有11.8万多家。
公民依法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保障。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宗教活动场所10万余处,各种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全国性和地方性宗教团体3000多个,宗教院校74所。各教都自己出版经典、书刊,其中仅《圣经》的印数即达3000万册。中国各宗教团体已同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宗教组织、宗教人士建立了联系。
3.人权的司法保障
2003年,中国的司法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权的司法保障取得重大进展。
中国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03年,中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刑事犯罪活动,侦破刑事案件234.1万起;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634953件,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57505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184018件,侵犯财产犯罪案件278969件,有效地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政府对社会救助制度实行重大改革,废止了沿用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代之以更加符合法治精神、体现人文关怀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强化严格执法,突出执法为民,发布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严格执法程序,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了内部执法监督力度,坚决查处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和滥用强制措施等侵犯人权行为,积极开展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和保障人权。与此同时,公安部大力加强和改进行政管理工作,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集中推出30项便民利民措施,受到全国人民的普遍好评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