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本小人书我当做礼物送给了二狗,后来我将我所知晓的字都教给了他。我们当天就成了好朋友,从那天开始,我们都不再孤单。
白天二狗去乞讨,因为他的年龄小总会得到一些人的施舍,还大多留下几声富有同情的叹息,而我已经开始学习偷盗。晚上我们都躺在同一棵香樟树上睡觉,从树叶间望出去,群星像雨洗后的果子缀满了蓝黑的夜幕,又像是副食店的玻璃罐里五颜六色诱人的糖果。我们在黑夜的浸润下天南地北地谈天,话题可以从刚开始记事时的一些模糊影像谈到女人,提到女人,我们总是绕不开馄饨店老板娘。因为她是我当时唯一对女人的印象。我做过一件蠢事,就是怂恿二狗去勾引馄饨店的老板娘,可他到底年龄小,胆子也小,不曾去,只是咧着嘴笑。
我问二狗,喜欢不喜欢这里,他很肯定地点了点头。我又何尝不是呢?
这个被一条古老且有着浪漫神奇传说的环城河流淌包围的小城,记录着我多少年的流浪岁月,以及那些幻想和憧憬。
我们总是在第一缕阳光照进繁茂枝叶间醒来,一块儿在河边洗脸,那些早起洗菜或洗衣的女人总是很客气地让出位置给我们,她们大多已经认识了我们,有时也同情我们,递一块红薯或萝卜过来。
我半跪在被水润湿的青石板上,用双手兜起一把水来往脸上敷,一种清凉的感觉透过皮肤,然后淌遍全身。轻漾的水面,在可爱阳光的映照下,晃得我睁不开眼。
二狗依然去城北的庙口乞讨,每天都固定在那里,不挪地方。他坐在庙门处高高的门槛上,两片瘦小的手掌间放着一个碗,不用开口,自会有人往里投进几个硬币。有时候打个盹醒来,碗里也就积了不少。
而我总是要不停地换地方,来寻找下手的目标。在我看来,那些炫富的人实在该偷,谁叫他们将明晃晃的金项链挂在脖间或者将那个年代十分稀罕的大哥大别在腰处。可是那个时候我总是失手,但每次都能在被发现之后迅速逃脱,唯有一次例外。
我的手小心翼翼地插入那个胖子的口袋,摸到了一个皮制的钱包,抚过包的表面,凭借着质感和纹路,我就判断出仅这个包就值不少钱。他起先并未发现我,只是拿着一个黑色的大哥大在人流攒动的大街上吼话,大概是和对方说要赶去谈一桩生意,没时间理会女人的事,然后不知怎么就愤愤地开骂。要是我当时快速抽手出来或许就得逞了,可我竟然对他的骂突然有了点儿好奇和兴趣,竟忘了我的手依然放在他的口袋里。
他一扭头发现了我,惊讶之余他立马反拧了我的手。我拼命地试图挣脱却没有成功,他反而更加用力了。手臂处像灼烧一般火辣辣地生疼,我疼得从齿缝间吸气,像一只被迫耍艺、在主人的控制下毫无招架之力的猴子般无助,行人开始围观,他们咧着嘴耻笑,我辨不清他们是笑我此时的滑稽,还是可耻我的偷盗。我的耳朵里扎营着一群蜜蜂,嗡嗡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