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凡二十卷,印度舍利子造,玄奘大师译。又作《说一切有部集异门足论》,略称《集异门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本论系舍利弗为预防佛陀入灭后之争论而作,计分十二品:第一《缘起品》,明示舍利弗代佛陀结集法律之缘起。自第二之《一法品》至第十一之《十法品》,明示一法乃至十法之法门。第十二品《赞劝品》,明示佛陀之印可。该论典主要是注释《长阿含经》中所属《众集经》的内容,解说《众集经》中各种佛数术语,因此是说一切有部《阿含经》的延伸,是论藏从经藏中开始分离出来的最初形态。此论的出现,促使说一切有部逐渐成为单独的部派。但该论典常引《法蕴足论》,故必作于是论之后。又广本有一万二千颂,今流传者为八千颂。此外,有关该论典之作者另有异说,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执大藏所作。
《阿毗达磨法蕴足论》凡十二卷,印度大日犍连造,玄奘大师译。又称《说一切有部法蕴足论》,略称《法蕴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该论典系以众法之宝聚普施群众之著作,故有此论名。全书分二十一品,即:《学处品》、《预流支品》、《证净品》、《沙门果品》、《通行品》、《圣种品》、《正胜品》、《神足品》、《念住品》、《圣谛品》、《静虑品》、《无量品》、《无色品》、《修定品》、《觉支品》、《杂事品》、《根品》、《处品》、《蕴品》、《多界品》、《缘起品》。该论典选取《阿含经》中的二十二种主要说教逐一加以解释,每一种说教的解释单独成篇。例如《杂事品》注解了有部所传《阿含经》中所列举的“七十八种烦恼”;《根品》注解了二十二根。此论与南传上座部的《分别论》有共通之处。靖迈所作之后序,称此论为:“盖阿毗达磨之权舆,一切有部之洪源也。”此外,有关该论典之作者亦有异说,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舍利弗所造。
《施设足论》全称为《阿毗达磨施设足论》,玄奘大师译出“六足”之五部,尚未译出该论典便止。旧译《俱舍论》卷一以下名此论为《分别假名论》,旧译《婆沙论》亦往往有所引用。北宋法护等所译之《施设论》七卷,即该论典之节译本。《施设足论》之完整本,今唯有西藏本,存于《丹珠尔》中,其内分:世间施设、因施设、业施设。汉译之《施设论》即其第二因施设,前四卷为宋代法护所译,后三卷为宋代惟净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该论典述说《长阿含经》中所属《世起经》的思想,对阿毗达磨的宇宙观、世界观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分析,是说一切有部中期出现的论著。汉译《施设论》内容论述有关世间业报差别之因,凡十四章。其中卷首标示对法大论中“世间施设门第一”即第一章,其文注曰:“按释论有此门,梵本元阙。”即世间施设门等缺,余十三章为对法大论中“因施设门”,于诸门中论释轮王之七宝、佛初生之瑞相、有情之因果、三毒之轻重、世间诸法之差别、山海、变化、神通等。关于《施设足论》之作者,亦有说为大迦多衍那或大目犍连所作。
《阿毗达磨识身足论》凡十六卷,印度提婆设摩著,玄奘大师译。又作《说一切有部识身足论》,略称《识身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该论典主要内容是对人们的心识活动的分析,与上座部的《界论》相通。此论说明识心与肉身相应具足,应如法修行,有七千颂,分为六品,即:《目乾连蕴》、《补特伽罗蕴》、《因缘蕴》、《所缘缘蕴》、《杂蕴》、《成就蕴》。初品论破目乾连之过去无体现在有体说,建立说一切有部之教义;第二品论补特伽罗论者之有我说;第三品以下叙述教义,显明我空法有之说。
《阿毗达磨界身足论》凡三卷,印度世友造,玄奘大师译于龙朔三年(663)。又作《说一切有部界身足论》,略称《界身足论》,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六册。该论典之内容是对心和心作用的分析,是说一切有部的理论基础,与上座部的《发趣论》相通。全论分为二品:1《本事品》,叙说十大地法、十大烦恼地法、十小烦恼地法、五烦恼、五见、五触、五根、五法、五识身、六触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六爱身等。2《分别品》,略分十六门,广立八十八门,分别心所与五受、六识、无惭无愧等之相应不相应,及蕴、处、界与心所之相应不相应。有关该论典之作者亦有异说,称有之《梵文俱舍论》,西藏传说均载为富楼那所造。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凡十八卷,印度世友造,玄奖大师译。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略称《品类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系因五法、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该论乃随品类而条贯义理,收摄一切法,周圆满足而不乱。计分八品,即:《辩五事品》、《辩诸智品》、《辩诸处品》、《辩七事品》、《辩随眠品》、《辩摄等品》、《辩千向品》、《辩决择品》。另有南朝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之异译本《众事分阿毗昙论》十二卷。学术界认为此论并非出自一人之手,而是各作品的汇集,并认为该论典出现在《大毗婆沙论》编集之后。
《阿毗达磨发智论》凡二十卷,佛灭后三百年,印度迦罗衍尼子造,玄奖大师译。又称《说一切有部发智论》,略称《发智论》。《集异门足论》等六论之义门少,故以“足”喻之,称为足论;该论典则文义具足,以“身”喻之,称为身论。七论共为是说一切有部的根本著作。在《大智度论》中,被称为《发智经》;在《婆薮槃豆传》中,被称为《发慧论》。异译本有前秦僧伽提婆与竺佛念共译的《阿毗达磨八犍度论》三十卷,犍度意译为聚,积聚之义,以其篇章共有八聚,故称《八犍度论》。两种译本在记述形式和各相概念等方面均有所不同,皆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六册。
该论典将经中的要义,用种种阿毗达磨形式加以解释,有释义的,有抉择性相的,也有破除异说的,在各种阿毗达磨中最为详细。全论共分八蕴四十四纳息(品),全面论述了说一切有部的观点,兼论当时部派佛教之间争论的各类问题。它和有部其他论典一样,主张三世实有、法体恒有、人空法有,既反对上座部的各种论点,也批评大众部关于过支、未来无体等说法。该论典在印度部派佛教时期很有影响,后来的《大毗婆沙论》根据该论典的分类,对八蕴作了详细的论释。
该论典八蕴四十四纳息,即:1杂蕴,说明四善根、四圣果,有余涅槃、无余涅槃等种种法。计有世第一法纳息、智纳息、补特伽罗纳息、受纳受、无惭纳息、相纳息、无义纳息、思纳息等八纳息。2法蕴,说明三结、五盖等种种结使。计有不善纳息、一行纳息、有情纳息、十纳息等四纳息。3智蕴,说明圣者断除惑障,而得无漏之智。计有觉支纳息、五种纳息、他心智纳息、修智纳息、七圣纳息等五纳息。4业蕴,说明身、口、意三业所起之善恶行。计有恶行纳息、邪语纳息、害生纳息、表无表纳息、自业纳息等五纳息。5大种蕴,就三世说明四大种所造之善恶色法。计有大造纳息、缘纳息、具见纳息、执受纳息等四纳息。6根蕴,就四果及三世说明六根、五根等色法。计有根纳息、有纳息、触纳息、等心纳息、一心纳息、鱼纳息、因缘纳息等七纳息。7定蕴,说明三界诸天之定与二乘所修之定有种种不同。计有得纳息、缘纳息、摄纳息、不还纳息、一行纳息等五品。8见蕴,说明凡夫外道之断、常二见及六十二见等等之见。计有念住纳息、三有纳息、想纳息、智纳息、伽他纳息等六品。
《舍利弗阿毗昙论》凡三十卷,姚秦昙摩耶舍、昙摩崛多等合译。又称《舍利弗阿毗昙》,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内容系解释小乘诸法之名义,并加以分类组织。体裁同于《六足论》中之《集异门足论》。计分四分三十三品;第一问分十品,第二非问分十一品,第三摄相应分二品,第四绪分十品。其中第一问分,就十二入、十八界、五阴、四谛、二十二根、七觉支、三不善根、四大五戒等作问答解释。第二非问分,先略解释色界非色界等之一六○事、思业思己业等之二○五事、凡夫非凡夫之七十五事、正见正智等之二三四事;其次,再详释十二因缘、四正勤、四神足,又随释所引《中阿含经》卷二十四、《杂阿含经》卷三十等文,复依增上法列举解释身念处乃至十一解脱入之三十八事,及恃生乃至六十二见等四二○事。第三摄相应分,初举苦谛系法非苦谛系法四二三事,次分性门摄事门,又阐释眼识界、耳识界等七十二事,而说各法之相应关系。第四绪分,阐释因缘、无间缘等十缘,因因、无间因等三十三因,因起等六十六名色,见结等十结,身、口、意等三行,一五八触,圣心非圣心等一三七心,杀生等十不善业道,不杀生等十善业道,五支定、五智定等二六三定。
该论典与其他小乘之诸大论典相比略有异同,例如与《法蕴足论》相比,缺少预流支、证净、圣种等三品;与《品类足论·辩千问品》相比,缺少四证净、四圣种二事;与《巴利毗崩伽》相比,则缺有关法心之论述。此外,关于该论典之成立、弘传及其论者与各部派之关系,有下列说法。1根据《大智度论》卷二、《部执异论疏》与《三论玄义》等说,该论系佛陀十大弟子之舍利弗所讲,后由犊子部弘传。2《法华经玄赞》卷一则认为该论系正量部之教义。3若由该论第二十七假心品之立论内容观之,则显然与大众部所立之义相同,故可谓该论论旨亦通于大众部之教说。
《三弥底论》失译,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二册。据说是正量部解释毗昙的论典。正量部的学说有笃守犊子本宗旧说的,其中“有我论”就是典型。所谓“有我”,即是一种法体在谛义上(实有的意义)、胜义上(究竟的意义)是可得的、存在的。实际上和佛教以外的学派所说的“有我”完全不同,而对佛教余义也取得一些调和,所以尽管受到批评、破斥,但它依旧流行,并还影响到其他部派,为他们暗地里采用。如大众部的根本识、化地部的穷生死蕴、乃至说一切有部的同随得,都不妨说是变相的“有我”说。《三弥底论》对这种理论比较详尽的作了解说,据该论典说,犊子部“有我”学说的建立乃是经过料简了内外各种异论而后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