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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太阳悬浮

星期天,下午四点多停电了。热浪像炸了窝的马蜂一样涌了进来,丁丁觉得再在屋里呆下去要热死了。出了门,空中、楼顶上、树枝上、广告牌上、地上到处都是明晃晃的太阳,简直比屋里还热。丁丁不知道该到哪儿去?就在前天,县城里唯一的一座电影院改成超市了,丁丁不知道除了电影院哪儿还能随意地坐在那儿消磨时间。丁丁看到远处一坐楼房正在修葺屋顶,上面有一大群人。丁丁想假如自己也站楼顶上,脱光衣服,坐在楼房最边上,可能全城的人都会注意他,那样,他就不再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了,然后呢?然后,自己只有身子稍微往前一倾,一切就都结束了,否则会被人更瞧不起。

这些天,丁丁快烦死了,他从来没有这样打不起精神。他希望生活中发生点什么,能让他激动一下。想了半天,丁丁还是只有单位可去。

街上人不多,马路牙子正在翻修,把以前的水泥砖块拆掉铺一种彩砖,到处都是飞扬的尘土。干活的民工们一个个脸膛赤红,怕太阳把皮肤晒爆,身子捂得严严实实。汗从他们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流出,衣服被汗湿透,又被太阳晒干,硬乍乍的,一大片一大片一大片白色的碱在衣服上形成各种图案。那些卖水果的小贩蜷缩在遮阳伞下,无精打采,像那些异地而来蒙上灰尘的水果。法院门口也有一大群民工,年龄和丁丁差不多,眼睛灰蒙蒙的,一律穿着绿色的迷彩服,身旁是用蛇皮袋装的行李。他们说着丁丁听不懂的方言。他们来了已经有好几天了,丁丁每天白天上班路过法院就能看见他们,想不到星期天还在。丁丁觉得眼前的这一切都像似曾相识中的电影画面,但是,只是画面,没有声音。丁丁觉得自己已经远离了这种画面,像一条软软的鼓鼓的水蛭,假如像他们这样在太阳下晒上几天,就瘪瘪的只剩下一层皮了。

丁丁进了单位大院,看门房的老头在楼门前打盹。丁丁进了楼道,整个大楼空荡荡的,只有无处不在的热气好像埋伏好了等他。丁丁转了一圈,出来的时候,那个看门房的老头还在打盹。丁丁想起一个成语,形同虚设。他觉得说的就是这看门房的老头,就是他自己,还有他们单位,还有法院,还有……

丁丁现在确实一个去处也没有了。他想为什么不下雨呢?下了雨多好,他可以回家凉凉地去睡觉了。但丁丁知道这绝对不可能,连云也没有,哪里来的雨呢?

这时,一个人从丁丁面前走过,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个人头发特别长,锈得像毡子一样,上面落满了白白的头皮。脸被头发遮去了一大半,走起路来腿有点瘸,仿佛疲惫到了极点,随时会走着走着倒下。丁丁盯着他看了一下,发觉他有些眼熟。丁丁再盯他一眼,发觉确实是眼熟。在丁丁盯着这个人看的时候,他的身子明显地哆嗦了一下。丁丁觉得这个人自己肯定见过,或许还认识。无聊的丁丁想看看这个人到底是谁?这个人显然意识到了什么,飞快地回过头来看了一下。他回头的时候,头发闪了一下,露出更多的面庞,丁丁更加肯定认识这个人。

这个人加快了脚步,但他确实累得够呛,一往快走,两条腿就不由自主地打摆,所以只是那种意识上的快了,实际上并没有快多少。这时,丁丁只要紧走几步就可以追上他,但丁丁有意控制自己的速度,他想看看这个他肯定熟识的人装什么?丁丁边走边琢磨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他想这个人或许是他以前的一个同学,也有可能是儿时的一个朋友,还有可能是自己某个时期比较要好的一个朋友。

这个人在前面急急地走,丁丁在后面悠闲地跟着。天气热得像要爆炸一样,丁丁却越来越有精神。他在追逐的过程中,觉得自己好像一步步走进自己。他看见一只鸡从街对面跑过,斜着翅膀从一只自行车轮下钻过去,然后昂起脖子撞在一辆小车上,鸡没事,小车停住了,车前面的漆皮被划了一道。

这个人的步子越迈越小,丁丁觉得他快要坚持不住了,心里有些得意。他从路边的冷饮摊上买了两根雪糕,撕开一个的包装。

走出大街,这个人步子一紧,拐进一条小巷,小巷里密不透风,空无一人,热气丝丝缕缕地往上冒,丁丁的步子也一紧,他觉得谜底快要揭开了。前面走着的人忽然停下来,丁丁突然觉得自己很无聊,这个人是谁管自己什么事呢?再说,人家明显是在躲他。丁丁想走,没想到前面的这个人一转身,扑嗵一声跪下。丁丁觉得这很戏剧化,这时忽然传来一声秋蝉的叫声,丁丁觉得季节有些紊乱。这个人脸前面的头发散开。丁丁心里一惊,他一下想起来,这个人是网上的一个通缉犯。

几天前,丁丁一个在邻市当铁路警察的同学回来了请他们吃饭。他说他当警察已经快十年了,三年前提了警长,现在快要轮到提拔了,没想到局里出台了一项新政策,每个警长都要在一年之内抓捕一名网上逃犯,谁完成不了任务,就把警长撤了。他说大半年过去了,他还没有线索,想不到作了十年警察,现在竟快不能作了。他请求同学们帮忙,留心一下,给他提供线索。这个同学高大威武,才三十出头,头发已经不多了,脑门光光的,边说话边出汗,边用手不停地擦脑门。从那天开始,丁丁没事时,总喜欢去网上浏览那些通缉犯,他希望在自己生活中能遇到这样一个人,帮同学一个忙。

但这时,丁丁觉得冷汗从脊背上像小虫子一样爬上来,他的脑中出现片刻空白,接下来,他想跑,但是他不敢转身,他害怕自己一转身,刀子从背后捅过来。他告诫自己要冷静,千万要冷静。前面跪下的这个人说话了,“大哥,求求你放了我吧。我绝对不是故意的。我再也没有干过坏事呀!你不信?”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红本本,双手捧着举起来。丁丁手中的雪糕化了,拎在手里软塌塌的。嘴里的也化了,粘糊糊的。丁丁就这样站着,化了的雪糕开始从塑料袋缝里渗出来,一滴一滴掉地上。丁丁感觉自己尿裤子了。

前面跪着的这个人脸上满是汗珠,眼睛里是那种很急切的恐惧。他迟疑了一会儿,用膝盖跪着走到丁丁面前,把这个本本举起来,丁丁觉得自己的腿发软,他觉得自己现在跪下来更舒服点。红本本是一个献血证,是前几个月的。这个人继续说话,“大哥,求求你放了我吧,我绝对再也没有干过坏事。我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了,但我也没有去偷。”他说着话,身子开始晃起来,仿佛要倒下。他一晃,丁丁的膝盖硬了,这次,他看到这个人嘴上的一大串燎泡。

丁丁把献血证还给对方,说;“你起来吧。”这个人还是不起来,他说:“大哥,你不会把我送公安局吧?”丁丁摇了摇头,他心里对这个人忽然有了一丝怜悯。他打算暂时先不告诉他同学。

这时,秋蝉的叫声忽然紧了起来,一声接一声的。有个人从巷子口上进来。丁丁忙说:“你起来呀。”对方起来了,还是不敢动。丁丁看他这样子好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丁丁不害怕了。丁丁多日忧郁的心情好起来了。他说:“你跟我走吧。”

丁丁到小吃摊上买了一笼包子,要了两瓶啤酒。他打算把这个人领他家里,让他吃顿饱饭,然后让自己的同学把他带走,自己讲讲情,就当他是投案自首的。同学的任务也完成了,这个人也不用整天东躲西藏了。这个人不敢和丁丁一起走,小心翼翼地跟在他后面,现在丁丁在前,这个人在后面,丁丁边走边回头看,他害怕对方一转身不见了。

到了家门口,丁丁开了门,说:“这是我家,没有别人来。”他把包子和啤酒放在这个人面前。这个人看了他一眼,抓起一个包子,两口就吞了。又抓起一个,用牙咬开啤酒,咕咚咕咚猛喝一气,然后说:“大哥,你是我遇到的最好的人,我还以为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吃饱饭了。”他大口吃着包子,大口喝着啤酒。告诉丁丁他叫王小强。他把最后一个包子吃完,还把包包子的塑料袋翻过来,用舌头舔了一次。

丁丁盯着这个脸色渐渐泛起红润的王小强,觉得他这样瘦弱不堪的人也能成了通缉犯,不可思议。

王小强吃完所有的包子,喝完两瓶啤酒,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刚要说什么,忽然捂住肚子,脸上出现一种难受的表情。丁丁用手指了指厕所。

王小强从厕所出来后,脸上舒服多了。他对丁丁鞠了个躬说:“大哥,我真是遇到好人了,我能走了吗?”说着,他用眼角的余光留恋地瞟着丁丁的床。丁丁说:“这么热的天,你会中暑的,你睡一觉再走吧。”王小强说:“怎么好意思睡大哥的床呢?”说着,他向床边蹭过去,说:“我洗洗脚,睡一会儿就走。”

王小强睡着了。丁丁又觉得热起来,忽然电扇转开了,来电了。丁丁打开电脑,搜索通缉犯王小强。王小强二十七岁,和丁丁同岁,因为强奸杀人被通缉,已经在逃两年。丁丁原来以为王小强是一般的罪犯,没想到他是杀人犯,丁丁觉得有些害怕,他想应该马上给自己的同学打电话或者打110。但是,丁丁看到王小强缩着身子睡成一团,又瘦又小,像一只没有人保护的小动物。一打电话这个生命怕从此就消失了,他又下不了决心。

王小强打着很大的呼噜,一只腿伸出来,上面有一条长长的血口子,还没有完全好。丁丁想,让他好好睡一觉吧,什么事也等他睡醒来再说吧。

王小强的这一觉长的超过了丁丁的想像。天黑的时候,丁丁出去吃了点饭,他走以前,在床上放了五十元钱。他想,要是王小强醒之后,看到这五十元钱,拿上走了,他也就犯不着打电话了,以后他犯手里算谁手里吧。同学也说过,他不打算抓杀人犯,他只是想随便抓这么一个人,完成任务就行了。

丁丁吃完饭回来,王小强还睡着,那五十元钱还在床上放着。丁丁呆了一下,在网上玩游戏,等王小强醒来。但丁丁怎样也不能专心地玩游戏,强奸杀人犯以前只是听说,现在就睡在他床上,他忽然强烈地想知道王小强为什么要强奸杀人?他哪里来的那么大勇气?丁丁二十七岁了,连女孩子的手还没有真正摸过。丁丁有了这个欲望,就不停地想,他希望王小强现在就醒来。丁丁把冬天砸碳的锤子悄悄放在身边,他想问王小强的时候,假如他狗急跳墙,凶相毕露,就用锤子把他砸倒。

一直等到十二点,王小强还没有醒来。丁丁爬上床,把锤子藏在身边。过了不久,他也睡着了。

早上,丁丁醒来的时候,忽然想起身边的人,一骨碌爬起来。王小强也醒来了,正翻着枕边的一本书。王小强的精神比昨天好多了,一见丁丁醒来,又说感激的话。丁丁摆摆手,说:“我再给你弄点吃的,饿了吧?”王小强不住地点头。丁丁煮面的时候,王小强在水龙头下面洗了一下脸。丁丁把饭桌放开,悄悄把锤子放在脚下。吃面的时候,丁丁说:“我知道你是通缉犯,但我不管这些,你能讲讲你的事吗?”王小强愣了一下,丁丁有些紧张,手伸下去准备摸锤子。王小强说:“其实我心里也闷得慌,你想听,我就讲讲。”

我不是故意犯罪的,两年前出事那天,我下午去找吴如云。

那天的天气特别热,奇怪的是外边人很多,大多是女人,穿的衣服很少,露出白白嫩嫩的大腿、胳膊,晃得人很难受。吴如云是我三年的女朋友了,我们在一起除了发生性关系,其他的都干过。我希望那天能突破最后一道防线。去了她家,她家别人都不在,吴如云刚睡醒午觉,还穿着睡衣,洗了头发,身上散发着很清爽的气味。我们一见面就接吻,但吴如云马上推开我,说我没有刷牙。我心里有些不高兴,我没有刷牙可是刚嚼了一颗口香糖,不可能有异味。接下来吴如云就开始不停地抱怨天气,说天气怎么可以这么热?这么热的天气在一起搂搂抱抱多难受,浑身都是汗。她又说我几天没有洗澡了,身上一股汗馊味儿。这么热的天,我大老远跑来找她,能不出汗吗?吴如云现在变得越来越刻薄了,简直是吹毛求疵。我就更希望和她发生性关系,否则我们的事就可能黄了。吴如云还是像以前一样不同意,但那天我有股邪劲儿,换成以前,她不同意我就算了,可那天天气太热,她又让我心情不好,我就豁出去要把这件事办了。开始她反抗,但我根本不怕,因为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况。后来她慢慢就不太反抗了,我想也是因为天热,她体力消耗得快。她说:“王小强你这可是强奸我,我并没有同意。”我说:“强奸就强奸吧,反正我要娶你。”我心里也是这样想的,反正迟早要发生这样的事,迟点不如早点。但是等我把她的衣服脱光,一切准备好之后,我忽然发觉自己不行了,怎样也不行了。开始吴如云还没有反应过来,等她明白过来,一把推开我,说:“你这个强奸犯,你没有本事滚呀!”我本来不行了心情很沮丧,她这样一说,我特别生气。穿好衣服就要走,吴如云躺在床上还在骂:“你走了,以后再也不要来了,你这个窝囊废!”我想我们尽管没有做成那事,但是关系又往前发展了一步,以后想做那事就容易多了,所以除了生气心里还有些得意。

她家的墙上挂着一把火枪。我们那儿十分偏僻,冬天兔子特别多。前几年对枪管制的不紧,外人到这儿的少,几乎家家户户有火枪,冬天打兔子。我拿起来瞄准她,说:“吴如云,不管你怎样骂我,我是娶定你了,你屁股上的痣我也看见了。”吴如云说:“你不要脸,我嫁给谁也不会嫁给你,你拿那个破枪干什么?你有胆量打死我呀!”她说完这句话,我就扣了扳机。没想到轰一下,一团火光冲了出去,我被巨大的后坐力顶得坐在地上。我明白自己闯祸了。谁能想到枪里有火药呀?冬天才打兔子。

从那天开始,我再没有回过家,整天东躲西藏,一有风吹草动马上吓得心惊肉跳。那天,你跟踪我,把我吓坏了,我以为自己完了。你说,我该死吗?我完全是无意的,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吴如云,不是那天出事,我们也许就结婚了,现在也有孩子了。我自从跑出来,提心吊胆,半点儿坏事也不敢做,一见警察就害怕,我整天生活在恐惧中,可是还想活。

王小强讲完他的故事,丁丁觉得自己没有打电话做的对。他为什么要打电话呢?法律惩罚的是坏人,王小强也不是坏人。法律惩罚的目的是让人改过自新,可是王小强自己就悔改了。但吴如云呢?她又有什么错,白白死了。法律应该给她什么呢?法律只能让喜欢她的王小强死,但王小强死了对死了的吴如云又有什么用呢?那种强大的虚无的感觉让丁丁的思绪飘了起来,丁丁不由想起自己的一段往事。

丁丁上大学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特别漂亮,也喜欢丁丁。他们两个经常出来约会,去图书馆、看电影、爬山。但他们两个人一直规规矩矩。一次爬山,女孩子上不去了,把手伸给丁丁,丁丁把她拉上去之后,马上放开了,尽管他非常希望永远握住那个女孩子的手。还有好多次两人单独接触的时候,丁丁特别想吻一下那个女孩子,可是就是不敢。有几次,他甚至觉得女孩子是在暗示他,但他还是不敢,他怕自己猜错了女孩子生气,他想等有了百分之百的时候再做。过了一段时间,丁丁找那个女孩子的时候,她经常有借口做其他事。一次,丁丁把她在路上拦住,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女孩子哭了,说:“你以后不要再找我了。”丁丁追问发生了什么事?女孩子说:“我已经和我们系主任发生了那种事。”丁丁觉得这很荒唐,根本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他说:“你告他去呀?”女孩子说:“那样我的名声不就完了?”丁丁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女孩子说:“你什么也不要问了,以后也不要找我了。”丁丁后来还找过这个女孩子,可是她冷若冰霜。丁丁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原谅你,咱们一毕业就结婚。”女孩子说:“这是不可能的。”说完她就走了。后来他们再见面就视同路人。女孩子临近毕业的时候被评为了学校的十佳大学生,入了党。听说还要留校,但最终没有留下,而是留在了那座城市。女孩子毕业不久就结婚了,奇怪的是她嫁的不是系主任,而是系主任的司机,刚离了婚,带两个孩子。丁丁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女孩子,只是听见过她的人说她生活的一点儿也不好,连正式工作也没有找上,推销一种叫“虫草”的东西,又黑又瘦,像一个快四十岁的女人。

丁丁已经好久没有想这个女孩了,现在想起来心里却隐隐作痛,他觉得这个女孩沦落到今天的地步和自己有很大的关系,如果自己当初主动点,或许这个女孩就不会和别人好上了。丁丁越想越觉得是自己当初的错误造成的,可是他能怎样呢?女孩已成他人妇,他只有心里盼望那个司机对她好点,那个司机能多挣点钱,让女孩生活的好点。可是这一切又有多大的作用呢?他觉得自己虚伪。而且,丁丁觉得假如以后再有一个这样的女孩,他也不会太主动,他的性格天生就太腼腆,太敏感,他害怕被人拒绝。丁丁觉得自己活得很空,很累。

王小强吃完饭要走了,又一次感谢丁丁。丁丁望着王小强黑瘦的面孔,觉得他俩的生活都是因为女人成了这样的,王小强整天生活在恐惧之中,而他整天生活在无聊之中。丁丁说:“你这样东躲西藏的也不是办法,我给你指条路吧。出了县城一直往北走,走到大山里,那里好多人在开矿,里面什么人也有,你只要肯吃苦,有力气,没有人会追究你的过去。”王小强眼睛亮了一下,“我就想找这样的地方,我这样的人能活下去就不错了。”

星期一,早上气温就快三十度。丁丁觉得热,还是照常去上班,路过法院的时候又看见那一群人,他们还是穿着迷彩服,每人手里拿着一块馒头在吃早餐,边吃边说着别人不懂的方言。本地的那些民工已经开始修那些路牙子,一个个用衬衫把身子捂得严严实实。丁丁看看自己穿的半袖衫,觉得自己和他们是生活在好几个不同世界的人,他又想起王小强和大学时自己喜欢过的那个女孩子,他想,生活到底能分几个世界呢?丁丁觉得自己好像在看一部电影,电影中的主角就是生活中的这些人,而他只是在其中客串了一下。丁丁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像一个灰蒙蒙的氢气球,悬浮在空中。

(6712字)《黄河》2006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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