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换了另一只脚抱在怀里,这只脚的脚踝肿起来,又青又紫,比我的小腿还要粗,脚踝的侧面有一大口子,没有血只有脓流了出来,看着又恶心又惨不堪言,我扒拉着这只脚上的石头屑,但是不敢碰肿块,一碰就锥心的痛,可能是骨头断了,我说:“我看到这只脚丫子就想到了你。”林森问道:“你难道觉得我比甜甜还要可怜?”其实他一直知道我的脚伤很严重,但是装成不知道,我说:“你比唐甜甜还要可恶,你们抢占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资源,比大部分人都要富足幸福,还成天的不知足,自怨自艾,你还是个男人呢,还想得这么狭隘,你连唐甜甜都不如!明明过得比任何人都好,却偏偏认为自己很可怜,还不想让别人活好,全世界都要为你们服务!你们太自私了!”林森问道:“你怎么这么大的火气,我干什么了?”我说:“你什么都没干,你活该!”林森问道:“就是因为我希望你对甜甜好点,你就这么大的火气,你嫉妒吗?”我说:“是,我嫉妒,我嫉妒唐甜甜那个****,也嫉妒你这个傻逼!你们什么都有,还有什么不满足的!我什么都没有,也能成天乐呵的生存,为什么世界上这么不公平啊!我现在这样,就是因为我投胎时不努力吗,就得一辈子赶上这么多闹心事吗。就是因为出身,人的一辈子就定型了吗,一辈子都不能改变了吗……”我越说越激动,脸都开始变红了,林森有些紧张的看着我劝道:“我再也不会劝你对甜甜……你别说了,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我激动的说道:“不行,我还没完呢,你们都已经这么完美了,什么都不缺了,为什么还要跟我抢东西,我什么都没有,只有……”我捂住脸一句话都不说了,原来我一直都在纠结着同一个问题,原来我一直都希望秦单凤和李不一在一起,这样的话,他们都是属于我的,就像是我的爸爸妈妈,我已经把他们俩当成了父母,因为他们做的很多事是父母才能为儿女做的,长兄如父,长嫂如母。但是如果林森把秦单凤抢走了,唐甜甜又把李不一翘掉了,我就又一次成为孤儿了。
这件事的可能性很大,秦单凤已经和李不一闹掰了,但是父母离异,跟另娶另嫁还是不一样啊。我忽然觉得我好自私啊!
林森抓着我的胳膊劝道:“你别哭啊!一会要是小李子看到了,还以为我在欺负你。”我怒道:“你本来就在欺负我,你跟我抢东西!”林森求饶道:“你饶了我吧,你讲点理吧!你是不是怕我跟秦小姐怎么样,你放一百个心,我绝对不会的,朋友妻不可欺。”我放下手看着他,林森急的额头上都出汗了。他看到我没有哭只是眼眶有些红,接着说道:“但是甜甜我可管不了。”我忽然觉得自己的龌龊的心思被人戳穿了,无地自容。我像一个小孩子一样撒谎,来弥补自己的失误,隐藏自己的私心,但是我的谎言一定比孩子要高明,甚至比一些善于撒谎的丈夫还要高明可信,我说:“我喜欢唐甜甜,你不要跟我抢她。”林森不出所料的意外至极,眼睛惊得大大的,合不拢嘴,过了好半天才说得出话来:“我、我怎么会跟你抢东西、不对,你怎么可以喜欢甜甜?”我说:“你看你这个样子,哪里像一个当舅舅的人,就是一个情深意重的情人。”林森很无奈的说:“你这脑袋瓜子里都想什么呢,你才多大,这种事要好好考虑,不会是甜甜把你欺负傻了吧,这是一种病态,我给你找个心理医生吧,我出钱,这事儿怨甜甜,也怨我。”我心中有些解气,哼,总算是说出了几句公道话,要不我还以为你的良心喂狗了呢,是非曲直不分不明。
我说:“你还是先自己找个心理医生吧!其实这也不算是病,在我妈家里面,近亲通婚是个很普遍的现象,同父同母的兄妹都可以结婚,我妈的舅老爷和舅姥姥就是兄妹,在圣经里,那些有名的人也都是近亲结婚,父女兄妹母子很正常。”林森的脸有些红了,他的脸皮再厚,听我这么说也扛不住了,我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忽然激动地抓住他的手道:“你不缺女人,你看我才认识你多久啊,我买的衣服还没有你换过的女朋友多呢。”林森说:“你可以多买几件。”我接着装可怜,哽咽道:“你这么多的女朋友,你不要跟我抢吗,我什么人都没有,我知道你会对唐小姐很好的,但是我会努力的,你放心,我从来都没有欺负过她,也没有伤过她的心。我虽然没有你有钱,虽然没有你高大,但是我不会介意唐小姐有那么多的男朋友的,唐小姐也不会介意我又穷又矮的,反正我会把她的生活照顾的很好的,我会打扫卫生,我会给她洗衣服,我会为她煮咖啡……”我越说声音越小,越迷茫,我自己都已经分不清楚了,这是否是我的真实想法。我像是在做梦,梦游,说梦话,林森慢慢的把手抽了出来,抓着我的肩膀说道:“你别装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喜欢哪门子的甜甜,你喜欢谁,你自己不知道啊,你还让我说出来吗?”我说:“你别说。”林森说:“你想哭就趴在我身上哭吧,我们现在闲着也是闲着。”我真的想趴在他的胸前痛哭一场,我觉得趴在肩头可能更有感觉,但是我够不到啊,而且我也哭不出来,我神思恍惚的想着,他为什么总是能戳穿我,你不会学李不一一样装傻啊,学秦单凤一样只是旁敲侧击啊,你说的这么明白干什么,让我无地自容,你很爽啊!
我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反应呢,洞口忽然抛出一根极细的银丝钉在洞口的边缘,林森松开手立刻跑到洞口边上殷勤地问道:“南地吗?是你吗?”我所有的绕指柔情瞬间冷却,一肚子的柔情蜜意化作满腔怒火,丫的,我差点对他动感情了,他怎么能这么对我,原来,只有李不一一个男人对我才靠得住,想到李不一,我的心又开始伤感了。
林森低头看着洞里,还拿着手电照,他忽然仰面跌倒在地上,就在此刻,洞里传出一声枪响,一团漆黑的东西从洞里飞了出来,飞出老高,砰的掉在地上,我一看确实一只很大的乌鸡,通体漆黑,像一只鸵鸟那么大,还长了四只翅膀四只爪子,我清楚地看到那只大鸟在半空中还是一个多手多足的怪胎,掉在地上啪的摔成了两瓣,变成了两只大乌鸡,它们俩或是它一个掉进了一个血水泊里,那些血水忽然都裹在了大乌鸡的身上,瞬间大乌鸡就化成了黄水,那些血水也失去了血色,变成一滩黄黄白白的臭水,我想到那些从洞口里倾斜而下的血水,也许我们误打误撞的帮了平中原和宋南地一个大忙。
一团黄色的绸布裹着东西从洞口里升起来,掉到地面上,林森还帮着拖了几步,那是一个大袋子,里面似乎有两个人,林森把袋子的口子解开,先钻出来的事平中原,然后平中原把宋南地拉了出来,宋南地脸色有些绯红,她的脖子上还有一道挖开的口子,给林森心疼得够呛,不住的问道,怎么了,疼不疼,我心中不屑,在你的脖子上挖掉一块肉能不疼吗,就问些没用的话!林森已经没有衣服了,再看他的裤腿也不干净,林森想了一想,从宋南地的衬衫上撕下去一块包住她脖子上的伤口,宋南地抬眼看了他一下浅浅的一笑,林森整个人都融化了,喜笑颜开,宋南地娇嗔道:“我受伤你很高兴吗?”这下子林森更加漂浮了,都要嗨上天了,我撇撇嘴,真是没出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