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以规治校:落实每个教师的民主权利
“以规治校”,就是用制度和规章治理学校,是在微观层面上体现与民主精神息息相通的法治精神。通过教师们的参与,学校制定出一整套规范和制度,形成大家都能遵守的公共规则。校长管理学校,必须依据这些规则,同时面对这些规则,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时就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在一所学校,校长可以带领学校所有人参与制度的建设。好的制度也让管理者轻松,因为制度和规则凝聚的是大多数老师的智慧,是现代管理的有效形式。这里的规则,实际上就是指科学的规章制度。首先,规则应让被管理者参与制定,这体现了对人权利的尊重;其次,好的制度应该让优秀的教师感觉不到制度的存在,而让不自觉的教师处处感到规则的约束。
西湖区的学校管理建设中一个重要的特色就是制度建设先行,通过制度建设使学校在规范化基础上实行个性化、民主化地发展。在西湖区的中小学中,有的学校规章制度达到两百余项,校长管理学校完全以制度说话,较好地避免了“人治”的问题,使学校的民主得到较好的保证。在保证落实教师的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中,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权利的组织,也是促进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西湖区所有的中小学都建立了完善的教代会制度。教代会成员的产生完全均匀分配到各个年级组,让教代会能有来自各种群体的声音。校教代会不是虚设,而是能发挥实质作用的权力机构。教代会显示了学校的硬度,认真通过或否决了校务委员会提出的一些方案,很多决议最终都是征询了教代会意见后再修改通过的。
二、校务委员会制度
校长负责制并不意味着校长一人说了算。校务委员会制度较好地约束了校长的权力,使得决策更加民主和科学。在集团化学校,校务委员会由总校长、副总校长、各校区执行校长等人员组成,非集团化学校校务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校所有行政干部。这样做避免校长独自决策,使学校在制定各项决策时,校长必须充分尊重党支部书记、尊重其他行政干部、尊重教师们的想法。当然,这三个尊重不管是否出于校长的自觉性,他必须受制于团队中其他成员的意见。换言之,这三个尊重是制度的规定,而非道德的驱使,是必须而非自觉。
三、学术委员会制度
学术委员会是指由学术专家、行家或学科骨干所组成的学术评定机构。这个机构负责学校所有教职工评优选先、职称晋升等事宜,是学校学术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各个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各有不同,有的是由校外的专家组成,像求是教育集团,充分利用了浙大的资源,邀请了浙大的教授等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有的以校内外结合的形式组成学术委员会;而有的则以校内的行家、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但不管其人员组成如何,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学术委员会不以行政级别为标准,而是以学术水平为尺度。这样,他们可以避开行政的干扰,在教师职称评审、业务评比等过程中,充分考量教师们的学术水平,使学术评价变得更公平和科学。就制度而言,民主决策需要投票,但民主远远不仅仅是投票那么简单,有时简单投票的结果往往不那么公正。比如,诺贝尔奖从来就不会由“全民公决”产生,因为决定诺贝尔奖获得者的人,必须具有相当高的专业素养。学校评选先进或晋升职称的时候也是一样。但是按传统的做法,要么是校长或领导班子说了算,要么由全校教职工投票决定。前者是缺乏民主,后者未必是民主,因为专业的隔阂,评选往往并不是选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而成了选人缘。学校的一切学术评定,既不能由领导说了算,也不能由教师的选票说了算,而应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说了算。学术委员会具有学术评定的最高权威,学术委员会作出的学术评定,校长也应该和必须尊重。
四、评价考核制度
在西湖区,对教师基本上实行的是目标考核制度。学期初,由各线领导与教师签订目标考核书。这样每一位教师在学期初工作前就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明确一个学期、一个学年应该做好哪些工作,怎么做可以评优秀,怎样做可能就不能评为合格。对教师的考核内容做到全面和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比如求是教育集团对教师的评价实行全员评价,包括学校领导和职工在内的全体教职工都是参与评价的评价者和评价对象,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评价,以多渠道地获取和反馈信息,促进被评价者的发展;全程评价,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对教职工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持续的、周期的、多次的评价;全面评价,对教职工的素质、职责和绩效,在多方面收集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有些评价要素的标准可以量化,比如作业的批改、教案的备写、课外辅导的数量就可采用定量分析。但在评价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益、教学设计、教学环节、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时,由于人的思想、情感、意志等都具有模糊性,只能采取定性评价。在操作上,学校规定,每一项都采用“优”“合格”“不合格”三项指标。比如,“备课一项”,必须一学期三次检查都为优才能在学期评定中为优,如果平时检查中有不合格记为不合格。科研一项,需要有区级以上论文获奖才可以为优,如果一学期没有一篇论文产生则为不合格。并且,只有学科考评为优秀,才能参加区级以上层面的评优和评先。由于对教师的考评有章可循,教师对于整个考核的内容和程序都事先明确,所以都能公正公平地对每一位教师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
五、校务公开制度
首先,成立校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学校设置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一般由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为组员。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工会委员、工会经审委员、办公室主任、年级组长等为组员。其次,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部分:学校面临的形势,改革发展的方向,教育教学质量及目标等公开;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评定职称、评选先进、晋职晋级、年度考核、岗位聘任、集资建房等的指标、条件、过程、结果等公开;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效率公开;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会财务预决算、大宗物品采购和捐资助学、食堂等财务等公开;学校领导任免、选拔、培养、评议、住宅(手机)电话号码公开;学生代收费及增补、结算公开;学生成绩考核的办法、程序、考务公开;校纪校规公开,对学生的校级表扬与处分、学生会的报名、选举、结果等公开;国家、社会的重要事项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公布等。最后,校务公开的形式有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建立校务公开栏、召开党政工青妇和民主党派有关人员以及退休教职工联席会、设置校务公开信箱、校园网等。根据规定,让所有的教师都能及时地看到可以看到的内容,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行使必要的监督权利。各个学校还都制定了校务公开工作细则,使校务公开不流于形式。
这些机构互相协调又互相制约,形成一种民主的制度。凡是遇到重大决策,校务委员会都提交教代会讨论并表决,结果得到尊重。学校所有的学术评定,均由学术委员会独立完成,事后要向全校教职工作工作汇报。就行政管理而言,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决策的最高机构,但这些决策都要尊重教代会和学术委员会的研究表决结果。
在西湖区很多学校,还有一个制度安排,就是凡遇到和每一个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均要让所有教师参与讨论,并通过投票表达民意。不止一次,学校班子的提案被教代会或全体教师公决否定,被否定的提案中,有的是符合教师们的利益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教师还是否决了,这也真正体现了学校的民主管理切实保障了教师的权利和利益。通过制度把权力分解到不同的部门和机构,并通过一定的程序,分解到每一个教职工的手里,让全校教职工和校长一起管理学校,并作出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