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尘说:“当一个人的境界和情怀都到达了一定的高度,但如果在趣味和个性上缺陷太多的话,那么他所呈现出来的气质则是僵硬的、可怕的,或自闭或带攻击性。而在拥有境界和情怀的基础上,一个富有情趣的人,则是柔软的、润泽的、有弹性的、令人愉快喜悦;一个个性良好的人,也一定是低调的、谦逊的、温和的、让人如沐春风。”千真万确的一个事实是,一个人的境界和一个人的情怀不总是协调发展的,一个才华极高的人甚至高至罕见的大师,极有可能是个性有严重缺陷的人。曾在书上看到一句挺有意思的话,大抵是说男人和女人,用自己的优点和对方的优点谈恋爱,而用彼此的缺点搅和两个人的婚姻。现实生活中,我们拿自己和别人比较,往往是拿别人看得见的优点比较自己的缺失。这样比较的结果,是别人的情人都比自己的好。大师之所以成为大师,就是因为大师有出众的智慧。我们去仰视大师的这些极高的精神海拔上的风景,使用的是一种去和大师的优点谈精神恋爱的那么一种心情。连时间和历史都是一个只和大师谈精神恋爱的“情人”,念叨着的永远是大师高耸入云的生命部分。可是,我们不知道大师是不是一个有情怀的人。这一点其实也的确和我们无关。所有成为我们远方的人,其个性上的缺陷都无法和我们有关。
当然,精神巨人塞林格总会有女人前赴后继地为他献出自己的爱情。美国女作家乔伊斯·梅纳德就是其中最卖力的一位。她写了一本叫《我曾是塞林格的情人》的书,这本书让我比对塞林格的传记更加有效地了解了塞林格。当然,这是乔伊斯自己写就的书,有着她个人的生命视角。即使是一本很主观的书,塞林格的一些东西也被很露骨地泄露了出来。
19岁的少女乔伊斯的一篇文章发表在《纽约时报》上,封面上还有她的照片。这篇文章表达了一个少女对自己周围一切的厌烦从而与之疏远的思想感情。我在书上看到了乔伊斯的这张照片,是一个很美很灵动的少女,很瘦,前额的刘海儿参差不齐;她穿着一条喇叭牛仔裤,一件灰鼠色的汗衫,一双红白相间的花格纹的运动鞋,一块过大的男式手表松垮垮地套在她的手腕上。这篇文章引来全国各地几百封来信,其中有一封信竟然是塞林格的。那一年,塞林格已经54岁,早已取得伟大的名声。看得出来,塞林格几乎是在第一时间给乔伊斯写这封信的。乔伊斯发表作品的第三天,这封信已经抵达她的手中。在信的开头,塞林格对她称呼“亲爱的梅纳德小姐”。信中塞林格提到和文章登在一起的那张照片,特别指出他能想象出来,照片中的她穿着一件米老鼠装,常常是在中学舞会上独坐一旁。塞林格还说,他想通过自己丰富的不幸的个人经历提醒她注意,那些让她做这做那的人不可能对她或是她拥有的才华表现出哪怕是一点点的真正关心。他说,她的写作应该得到平和的发展,不要急躁,不要在各种杂志上大加张扬,他建议她应对编辑们和纽约形形色色的人们持警觉态度。最重要的是,塞林格夸奖乔伊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在信的末尾,塞林格为他自己看待事物的悲观态度表示歉意。
乔伊斯和塞林格相差35岁。我查实了另外一对情人的年龄差异—乌娜和卓别林。非常凑巧,当年乌娜和卓别林相好的时候,乌娜18岁,卓别林53岁。差异也是35岁。
一个19岁的少女,初尝成功的味道,哪里能忍得住一个如此巨大的男人对自己关注的诱惑。当天乔伊斯就给塞林格写了信,第二天她去了邮局发出了它。她说,在她生命中的每一天她都会记着他的忠告。塞林格在飞机上又给乔伊斯回信,表示他等不及赶到家里必得给她回信,他再一次夸她写得好,会成为一个好的作家。那一个阶段,他和她没有停下来写信与回信。他的信中充满了对整个人类的鄙视,还有对她的忠告,还有对她的赞扬。她像个小动物依顺神明一样听从着他的忠告,不和同龄人玩,一个人呆着等他的来信,在他的赞扬声中努力冷静。她在对他的每一次回信中,都采用一种更加厌世的语调以迎合他。更要命的是,她对这个素昧平生的大男人产生了日渐增长的依恋。
在短短的几周时间里,塞林格就成为她的拯救者、她的彼岸。他告诉她,他们是同胞,他和她。是的,她幸福地知道,同胞就是为数不多极难找到的宝贵的人。他还说,他和她是从同一块布上裁下来的,她怎么能不晕乎。塞林格是大师啊,她能被大师说成是同一块布上裁下来的,这已经是对自己多么奢华的认可。很快地,塞林格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给了乔伊斯,让她给他打电话,还是他已付了款的那一种电话。他和她开始每天都通电话,他开始对她说,他生活中最重要的消息就是与她会面,她也是。期待与他会面,成了她生命中全部的事情。塞林格继续对她实施着情色的诱惑,当然,那个时候我愿意相信,塞林格也在对于乔伊斯的情色迷醉之中。他对她说,你知道吗,孩子,“我不是十分清楚如何对待它,我也不想过于为此事烦恼。上帝知道该如何对待它。我只需高兴地知道你存在于这个陌生人的星球上。或者,你和我是陌生人。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这个世界如果没有了你我会感到孤独”。他开始在给她的信的末尾签上“爱你的”。乔伊斯三番五次地去图书馆查看塞林格的资料,她研究着他的图片,看得不能自已。他先让他进入了她的魂,他的智慧让他的魂进入她生命极深处。那是个进去了就再也出不来的地方。是的,除了把自己深深地迷醉进去,我们也想不起来她还有什么活法。是的,不难想象,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再这么发展下去会干什么。
乔伊斯的描述使我感到,谈恋爱时段的塞林格是一个情商极高的男人。我感到只要是他愿意,他准会把他看中的几乎所有女人弄晕乎。王朔曾经说,和女人谈恋爱,就如同灌蒙汗药,灌少了,她没一点感觉;灌多了,她就不省人事。在我眼里,恋爱情商极高的男人,就是一个会把蒙汗药给女人灌得恰到好处的男人。当然,被男人的蒙汗药灌得迷醉的女人,如果和这个男人的情色在事后达成和谐的东西,我们就会心悦诚服地管它们叫爱情。我还真是想不起来不和蒙汗药产生瓜葛的爱情。一个男人愿意把蒙汗药持久地灌注给一个女人,一个女人愿意在一个男人的蒙汗药里面长醉不醒,就是天下最好的情色了。情色中的男人不愿意对女人灌这种蒙汗药了,或者一个女人不愿意接受一个男人的蒙汗药了,他们的情色就出问题了,严重的就破碎了,如此而已。当然,强大的外部名声,思想的蒙汗药,外加比格言还精准的甜言蜜语,把一个19岁的女人灌得不省人事,那可真是太简单了。最终,乔伊斯被灌得辍了学,去塞林格那里悸动万分地与他一同过与世隔绝的生活。
当然,几十年后,乔伊斯在对自己的回顾当中才警觉到这件事的危险,这种危险其实就是塞林格警告她的那种危险。是的,一个19岁的小姑娘对一个作家不邀而至的赞扬,不正是他对她警告的那种危险之中最大的一种危险?还有,塞林格试图不让一个19岁的女孩去讨好任何一个人,可是,他正在做的事情难道不是正在让这个女孩产生最大的讨好?当然,若干年后乔伊斯还对自己发出这样的质疑——为什么像塞林格这样年龄的男人,会和一个素未谋面的女孩保持如此频繁的书信往来?当然,乔伊斯涉世未深,19岁的年龄让这种涉世未深证据确凿。
任何一个读者,比如像我这样的读者都知道,塞林格在联系这个女人,他想和她发展男人和女人的那种情色关系。如果读者心中的这个男人是不怎样的男人,我们就把这种发展说成是“勾引”;如果我们敬爱这个男人,我们就会把这种发展说成是“爱情”,这其实是多么正常。一个单身男人试图去接近他想接近的女人,尤其是单身女人,是一件比自由落体还顺当的事情。如果这桩情色事有美好的结局,我们还会兴高采烈地把这样的情事发扬光大,让它流芳百世。
乔伊斯用肉眼看见了这个叫塞林格的男人的真人:他个子很高,有6英尺2英寸或3英寸。非常瘦,这使他的身高显得更加突出。他穿着蓝色的牛仔裤和水手领的运动衫,他的胳膊靠在一根柱子上,就像是一位温文尔雅的老音乐家或是一位跳踢踏舞的演员。这个大她35岁的人,年龄竟然一点儿没有成为她的问题,这个年龄差反而仿佛比任何数字都显得妥帖。
塞林格对她说:我等你很久了,我自认为你属于这里。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千里迢迢见到了。当然,一定还有性。
乔伊斯躺下来,塞林格躺在她身边。她体会到一个信教的人的感受:被拯救、被解放、被启蒙、被一只神的手触摸。
乔伊斯从来没有见过裸体男人,现在她看到了。他俯在她的腿上,他正在拥有她。他正是这样做的,他分开她的双腿,当他和她试图交合时,乔伊斯的阴道肌肉只是紧紧地收缩着不能放松。几分钟后,他们不得不停了下来。乔伊斯哭泣着,与其说是因为下身的疼痛,不如说是头痛,她的脑袋几乎要炸了。
关于性,乔伊斯知之甚少。性就是7年级体育课上为他们放映的关于奇妙的月经的影片,性就是作为新生入学的那一天,学校发给女生的妇女健康手册时从里面掉出来的避孕套。在乔伊斯所知道的所有关于性的事情当中,在她所经历的恐惧当中,从没听人说过会有人根本就不能做。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感到耻辱,谁听说过这样的毛病?有史以来有谁曾有过这样的麻烦吗?
可是,这样的麻烦三番两次在塞林格与乔伊斯当中被实践。塞林格似乎是万能的。他说不要紧,他会用顺势疗法去医治她。他还寻问资深顺势疗法的医生,医生说,乔伊斯的这种情况叫“阴道痉挛”,是一种少见的病例,但并非前所未闻。
这件事情似乎没有影响到他们的感情。有的时候她要回去看父母,要离开他一段日子。塞林格在电话里对她说,这么多年来他的生活中没有她的存在,好像并不成为问题,但是,现在他遇见了她,事情好像失去了平衡。那天早上他发现自己望着她坐过的那把椅子,似乎感受到无法忍受的悲伤,因为她不在那儿。他多么想好好看着她,而她却不在那儿。塞林格还告诉她,他给她刚刚打完电话,就又拾起笔给她写信,因为他无法停止和她说话。当然,乔伊斯也会怀疑地问塞林格,他和她会不会最终给对方带来不幸?塞林格说,他想象不出像他们俩这样心有灵犀的人会走到相互伤害的地步。
但是,8个月后,他终究还是比谁都深地伤害了她,他撵她离开考尼什镇。日常的日子检验出来,他和她不是同胞,不是同一块布上裁剪下来的。他和她不是失散多年的灵魂相识的人。日常日子检验出来,她无非是一个和他骂过的乌合之众一样庸常的女人。日常生活让很多事情必须得到证实,日常生活打算让所有被隐瞒的不适找机会全部袒露,并且以原本就应该的不适的方式。
他结过婚,并且是两次;她一生中只吻过一个男孩。他30刚出头就在纽约备受尊重,他选择了抛弃这一切。在他20岁的时候,他其实也找机会得到他日后抛弃的这一切。是的,他先前也是很卖力地想得到,他现在想安静和孤独。她呆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心却远非像这个偏僻的地方一样清净。她想要参加名人云集的舞会,她想装扮整齐,出去吃午饭,接见记者,被人拍照,在广场饭店跳舞。她想去好莱坞,她想让自己的美貌上杂志的封面。她想拥有金钱、世俗的赞扬和漂亮的衣服。他告诉她要漠视的东西,都是她非常在乎却从来没有拥有过的东西。如果她真的厌倦那样的东西,她也得等到她真实拥有它们之后才成,然后等着她对它们的厌倦。他讥讽她把照片发在杂志上,他说一个作家的面孔根本就应该让别人一无所知。他忘了,如果当年他不是在杂志上发现她的美貌,他根本不能给她写信,把她发展成自己的恋人。她也不能不要前途和学业,前来和他过日子。他在摆脱各种欲望,他不让这些腐朽了他的东西再来腐蚀她。而这些腐朽的东西根本还没有来得及腐蚀她。那些没有来得及腐蚀她的东西,根本还没有机会轮到前来伤害她。他要吃的食物也是简单的,她的胃口年轻到其实想要见识够多的花哨食物,她有的时候只有在外面偷偷地吃那些被他称为“毒药”的东西,然后用人为的方法呕吐掉。她有一本新近的书要出,她想让他为她在上面写点字。他把头摇得幅度很大,他的眼里泄露出她已经成为他一直鄙弃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他一直试图把她拉回到他认为的正路上来,可是她不是一个可以让他救活的人。还有,是不是还有别的也很重要的东西在施加影响,我说的是性。他和她从来没有过一次酣畅淋漓地做爱。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没有酣畅淋漓地做过爱,那简直是说,一个人的身体没有找到自己的灵魂。身体之爱,是相爱的男人和女人最极致的精神处所。如果缺损了身体的狂欢,那么,上哪里去达成男人和女人灵魂的狂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