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监督力度越大,审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定价越高。投资者监督力度越大(股权制衡能力越强),意味着投资者有着更大的利益和动机参与对审计师的监督,投资者监督力度就会影响审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资源投入(为了保证审计质量)。同时,这种监督赖以借助的公司治理机制与一定的外部环境相联系,良好的法律环境有助于公司各种日常事务的正常进行,股东的利益也能够更好的得到保障,投资者也能够更为有效的对审计师进行约束。所以,法律环境越完善,投资者监督力度越大,审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就更为重视。
另外,虽然对审计师的约束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行为,但是会计信息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审计师的违背审计准则、降低审计质量的行为也受到司法部门的监督。所以,一定意义上,法律环境也会对重大错报风险产生单独的影响(相对于投资者监督)。
上述投资者监督和法律环境两种环境因素最终如何发挥作用,是要通过审计师这样的个体产生对定价行为产生作用的,审计师个体特征会影响到对环境的反应和最终的定价决策行为。
通过实证检验表明,国际四大的重大错报风险定价受到投资者监督(股权制衡)的影响更为明显,对法律环境的影响不敏感;国内五大除了受到法律环境的显著影响以外,对投资者监督(股权制衡)的考虑是结合法律环境的影响进行的,股权制衡通过和法律环境的协同作用影响国内五大的重大错报风险定价。国际四大对法律环境的不太敏感也许和法律与声誉(信誉)的相互替代关系有关。声誉越高,市场行为就更能借助市场机制的自我履约能力,审计师更为重视投资资者的监督机制。对于高声誉审计师,审计质量的低下即使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也可能已经损害到审计师的声誉的经济价值,审计师已经愿意容忍这样的损失;声誉较低的情况下,审计师的行为就更需要借助于法律的约束,由于声誉经济后果较小,审计师对审计质量降低的经济后果更重视法律惩罚的经济后果。因此,审计师对法律环境和投资者监督的敏感性与声誉的高低存在联系。
第二节政策建议
作为新兴的经济体,中国资本市场近20年来,从无到有,并经历了巨大的变化,相应的审计市场的各项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和改进中。新兴市场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备,亟须加以完善,对市场机制的运行状态和制度效果进行剖析、评价,并进行改进就显得格外迫切。
结合本文的研究,对政策的建议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完善产权机制。
从本文的研究可以看到,股权结构的优化影响代理成本,影响重大错报风险,并进一步影响审计资源的配置。代理成本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是广泛的,并影响了审计定价。代理成本影响着市场的方方面面。通过产权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代理成本的降低将会进一步降低重大错报风险,并使得审计成本降低,从而最终进一步降低社会成本,提高社会福利。
(二)投资者保护
对投资者的保护是从根本上提高证券市场市场化的举措。投资者的监督是提高审计质量的最市场化的方式,在完备的制度环境下有着自动履行的特点,这种方式的监督机制也是最节省交易费用的方法。只有投资者的利益真正的到保护,投资者才会真正关心上市公司的运行质量,也才会真正重视长期的投资回报,关心会计信息质量对投资决策的价值,并监督会计信息质量。
(三)加强对审计师的监管,完善审计师声誉机制
国内审计市场按照收入计算的市场占比在2007年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审计市场集中度的变化,说明了声誉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但是,本文的实证检验也可以看到,声誉机制的作用还不是很显著,如何在新的市场竞争模式下,进行更好的监管,如提高审计市场的运行效率,成了摆在监管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同时,在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不是很有效的情况下,通过审计师的客户的市场价值的变化对审计质量的约束机制可能效果并不是很理想,监管部门对审计质量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会弥补市场化的监督机制不足的缺陷。
市场集中度逐年提高的事实表明,中国的审计市场竞争模式越来越接近国外的水平,在这样的审计市场环境下,需要对审计市场的运行进行更为稳健的监管。监管的要着眼于促进审计市场的市场化的运作效率,提高市场自我健康运行的良性循环系统。良好的审计师声誉需要审计师的自身审计质量的稳定的保证,更需要监管部门的经常性的监督。同时,对审计师声誉的监督管理需要稳定性,例如排名的依据需要保持稳定,具有较好的可比性和透明型,降低市场的搜寻成本。
(四)完善法律环境
从股权制衡与法律环境的协同作用的事实来看,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离不开完善的法律环境,良好的公司治理安排也需要完善的法律环境的保障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从法律环境对审计收费的影响情况来看,审计师还是考虑了法律环境带来的风险。所以,法制建设仍然是保障审计市场运行的有效的手段。高质量的法律环境(包括执法力度)无疑会使得审计市场更有效率的运行。
综合来看,为了保障审计市场的健康运行,提高审计市场效率,监管部门需要研究审计师对于重大错报风险的重视程度调整自己的监管范围和重点,并将重大错报风险的定价作为审计市场运行健康情况的跟踪指标之一,指导监管工作。同时,监管部门还需要重视审计师声誉机制的构建和完善,并通过相关制度的完善,从法律环境和审计声誉等方面,全面的保障审计市场的有效运行。
第三节局限性和研究展望
具体到本文来说,局限性和研究方向大致有以下这些:
(一)使用的综合的审计风险指标进行研究,该风险指标是通过大量的指标的筛选后的的模型进行计算的,但是该指标计算模型的指标筛选是否完全合理,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二)从审计师的收费来观察审计师对于重大错报风险的定价策略,没有通过相应的问卷调查对相关结果进行进一步的考察。本文虽然借鉴了别人的针对审计风险进行的调查问卷结果,但是,别人的调查设计的目的与本文还是有着一定的差别。
(三)对有些指标的含义的解释还不很清晰,还有待对相关的研究进一步条理化,对相关的指标涉及到的审计市场的运行机制进行更深入的观察和探讨。这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四)限于篇幅,没有对行业专长对审计重大错报风险的收费的影响的有关论述和相关假设进行实证检验,这也是未来需要继续研究的内容。
(五)由于数据的局限,得到的含有关联方交易的数据的样本较少,在模型中没有进行关联方交易与重大错报风险、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的检验。这项检验留待以后收集足够的数据或者使用另外的样本再进行研究。
中国审计市场随着中国经济转轨的进程的变化,也发生着相应的变化。这为审计理论研究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已有的结论能够适用的时效性大大缩短。有的检验结果因为数据的局限性或者研究方法的局限,相关结论在应用于理论研究的时候不得不极为慎重。通过本文的数据统计表明,国内审计市场按集中度的变化表明了审计市场竞争模式的变化,审计市场必将将呈现出新的特点,审计实证研究必然面临着更为丰富多彩的研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