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奥巴马是美国有史以来最聪明能干的一位总统,这一点早前已经在文章中说过。但是,他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决定扩大美国在阿富汗的战争。
2001年“9.11”恐怖袭击发生以后,美国民众十分愤怒。布什总统宣布美国进入战争状态,并去攻打阿富汗。他的理由是,阿富汗是恐怖组织的基地,要用武力攻击它。美国民众大部分支持他的政策,也有一部分民众反对,我是其中之一。我觉得,少数人在某国作恶,不是攻打该国的充分理由。该国并不是美国的敌国,没有侵犯美国,它只是管不了在国内活动的恐怖组织。美国单单因此向它宣战,是违反国际法的。
当时我不敢公开发表反对攻打阿富汗的意见。从1948年居美以后,我没有不敢公开发表意见的经验,这恐怕是第一次。那时候美国面临危机,神经绷紧了。后来,布什总统借伊拉克跟那些少数作恶分子合作为名,又去攻打伊拉克(后来才发现他当时提出的“证据”是假的)。
两三年以后,多数美国民众认为攻打伊拉克是错的,这也是他们支持奥巴马竞选总统的理由。当时已有4000逾名美国军人阵亡,好几万军人受伤,有些得了心理病回来以后自杀。美国的军费负担十分沉重。当然,伊拉克的军民死伤比美国多十几倍,国家受到严重破坏,还没有计算在内。
奥巴马竞选总统的时候,主张适时撤回驻伊美军,美国多数选民赞同。他又指出几年前应当全力对付阿富汗的恐怖组织,不应当分散军力攻打伊拉克,这点也是对的。但是,他应当从两地战争的经验中,了解到这类战争的利弊,发现继续去打阿富汗,是一个错误的政策。
第一次伊拉克战争的时候,老布什总统明白,如果要与政治文化背景不同的国家打仗,就不仅要取得军事上的胜利,还要稳定战后的政局。于是打了胜仗后,他就撤兵,不用“善后”。现在的阿富汗战争,不但在军事上存在很大的问题,战后的问题也将十分棘手。
过去,美国有在战败国建立稳定政府的经验。这个经验,可能给美国人充分信心,可以故伎重施。但是美国不能根据一次成功的经验,就决定在其他地方实施。
美国在阿富汗的战争怎样结束才算成功呢?要作一个战争利弊比较才能回答。有人认为,建立一个稳定的政府就算成功,可以不计代价。但是,如果基地组织没有被消灭,这能算成功吗?
奥巴马为什么会犯这样一个大错误呢?有人可能说,这不是他的错误,而是我判断错误。但假如我是对的,奥巴马总统犯错的原因可能是,他同意美国多数民众在2001年“9·11”事件之后的想法,要用武力来对付恐怖组织,他要把这个观点坚持到底。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作为总统,只要尊重民意,就不算错了。你可能会说,我的结论不够客观,而且只有我个人认为扩大阿富汗战争是大错,多数美国公民同意奥巴马总统的决定。但是,2009年8月6日美国CNN电视广播报道,根据调查约有60%的美国民众反对奥巴马在阿富汗战争上的政策。
如果有人认为这种军事行动是对的,请问,除了从道德观念上说不过去以外,这场战争对美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它的外交有没有好处?
还有一点,就是一个不受多数民众支持的战争,会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越战导致了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社会分化,这是大家承认的,希望阿富汗战争不会再分化美国社会。
虽然现在美国处于“作战”状态,可是社会远较60年代稳定。因为,越战期间,不少青年被迫去当兵,使他们反对政府和权威,破坏了社会的稳定。美国已经废除了强征入伍的兵役,现在入伍都是自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