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给这对“知己”如下处罚:(1)对张家界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万元;对公司董事长肖碧文、总经理杨泽忠、副总经理李建章分别处以警告并各罚款人民币5万元;(2)没收张家界公司买卖本公司股票所获赢利人民币1180.5万元;(3)责成张家界公司将其目前仍持有的本公司股票706400股在两个月内由深交所监督全部卖出,如有赢利,全部没收上缴国库;(4)解除公司本次违规行为的主要负责人杨泽忠的总经理职务和直接责任人李建章的副总经理职务;(5)责成张家界公司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内部整顿,整顿结束后由中国证监会验收。如验收不合格,证监会将采取进一步的处罚措施;(6)对湖南证券交易中心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5万元;对交易中心总经理刘治初处以警告。
是违规吗?不是。是违法吗?也不是。那是犯罪!在受骗的股民看来,这种处罚实在是太轻了,“张家界”事件实实在在地告诉他们,在这个市场中他们根本没有能力保护自己。
1997年3月1日,沪深两证交所分别发出通知,对股票基金交易将实施公开信息制度。上海证交所决定将正式对股票(A股)基金类证券(包括联网交易的基金)的交易实施公开信息制度,公开信息交易的证券品种为每个交易日涨(跌)幅分别超过7%的前5种证券,公开的信息内容为: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涨(跌)幅(%)、成交量(股数)、成交金额(万元)。公布每种证券交易金额最大的前5家证券营业部的交易信息,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营业部名称、买卖金额(万元)。深圳证交所也就股票、基金实行公开信息制度的有关事项做了规定。1997年3月3日,深、沪证券交易所正式对股票(A股)和基金的交易实施公开信息制度。交易信息公开,只是在理论上说“打闷包”的时代结束了。可当时的散户能看到多少交易信息呢?
从通知精神来看,“张家界”事件引起了股市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开始致力于建设中国股市的透明性。
琼民源变成“全民冤”
就在管理层监管上市公司年报规范化的同时,年报背后隐藏着的深层次问题却显山露水了。
1997年1月22日,深市的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民源”)1996年年报率先“闪亮登场”,令股民们惊喜万分的是“麻雀变凤凰”,琼民源由垃圾股一夜之间变成了“绩优股”。
琼民源A股是在1993年4月于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上市之后到1995年,其业绩年年滑坡,沦为垃圾股。1995年每股收益不足1厘钱,净资产收益率仅为0.03%,在1996年4月之前,琼民源的股价不过两三元。但令广大股民看不懂的是,1996年4月之后,这只垃圾股仿佛坐上了火箭,股价一路飙升。1996年7月23日该股分红除权,股价以复权计,已达到7.97元,涨幅超过200%,到1996年9月19日股价涨到了12.98元,10月22日竟翻到21元。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股价翻了近5倍,在1996年全年涨幅高达1059%。如果我们从1996年4月1日的2.08元算起,涨至1997年1月的26.18元,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升幅高达16倍。不要说信息不灵的散户,连信息灵通的大户们都摸不透每股收益不到1厘钱的琼民源有什么“权力”狂飙不止。只有那些被“闷包”打得鼻青脸肿的股民,才会意识到里面肯定有巨大的花头。
狂飙的“权力”在1997年1月22日公布的年报中被“证实”:每股收益0.867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290.68倍。年报显示,琼民源1996年利润总额高达5.71亿元,但其主营业务收入仅为1.67亿元,利润只有39.1万元,而大头是其他业务利润,共达4.41亿元,营业外收入1.01亿元。这个巨额利润在广大股民们看来,不知出于何处,总不会公司组织抢银行吧?
然而不管怎么说,“鸡窝里飞出金凤凰”的“事实”摆在股民们面前,由不得你是否读懂年报。年报公布的当天,琼民源跳空0.42元开盘,上扬至24.8元,正当容易激动的股民抢进时,股价却开始一路低走,大有庄家在借机出货的势头。从开盘到上午11时,琼民源已跌去2元左右,跌幅达9.86%,离跌停板仅一步之遥。就在即将被空头封杀跌停的当口,一笔巨量资金杀来,将琼民源打离跌停板,向上步步推高。下午开市后,多头主力继续一路淹杀,股价涨势如潮。犹豫不决的散户熬不住了,既然利润增长近1300倍,那股价涨十几倍又算什么呢?加上还有10送3分红方案,在如此合理的理由下,大家纷纷抢进。
这一天琼民源成交量创出5636.2万股的天量,换手率高达30%,成交金额达13.25亿元,占当日深市总成交金额的13.2%,然而收盘却拉出阴线,收盘价为23.49元。当晚,琼民源被停牌的消息正式公布,散户们如梦方醒,意识到自己被出货的庄家耍了,在跌停板附近杀来的巨量资金,只是出货庄家假扮的多头主力。
让跟风套牢者更为痛苦是,随后琼民源从停牌到复牌变成了遥遥无期的等待。这使得老股民们想起了原野,那可不是停牌,而是摘牌,这些股民的担心得到了证实。1997年10月15日,琼民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在他的寓所被刑事拘留,琼民源公司的财务主管(这时他已离开琼民源),61岁的斑文绍也在海南被刑事拘留。同时被拘押的还有琼民源属下民源大厦的总经理柯少云,由于柯少云患有严重的糖尿病,1998年4月检察院同意他取保候审。
“瞧着吧,琼民源准保是原野第二。”从“原野雪崩”中过来的股民如是说。
但琼民源不是原野,它的问题更加令人沉思。
荒诞的声音:“我无罪”
1998年4月29日,经过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长达一年零四个月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琼民源1996年年报内容严重失实。调查发现,琼民源在1996年年报中虚构赢利5.66亿元,如果从其总赢利的5.71亿元中减去虚假部分,仅余0.04亿元,摊到每股上赢利只有几分钱;而且1996年年报还虚增了6.57亿资本公积金。调查结果表明,“琼民源案”与个人贪污案完全不同,属于虚构一份美丽的年报。原野的老总彭建东属于“要钱不要命”,而琼民源的老总马玉和属于“要面子不要命”。
1998年6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对“琼民源案”第一次开庭。这次开庭引起了证券界和司法界的广泛注意,一方面是因为马玉和的两位辩护律师非常有名,一位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教授周振想,另一位是北京京都法律事务所经济案律师任亚刚;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是这个案子对于我国《证券法》如何拟定具有典型意义。当时的量刑因为没有相关的《证券法》,而只能根据《刑法》。为了适应证券市场的需要,《刑法》在1997年10月1日才仓促加进了11条证券市场方面的犯罪条款,主要包括:擅自发行证券罪、伪造证券罪、内部交易罪、虚假消息罪、操纵市场罪、挪用客户资金罪、虚假出资罪、隐瞒重大事实罪、隐匿财产罪和中介作伪罪等,所以关心《证券法》的司法界人士对此案格外注意。
当时的法庭辩论十分激烈,控辩双方围绕着被告人是否虚构1996年利润5.66亿元和虚编资本公积金6.57亿元展开了口舌大战。关于虚构利润,分歧主要集中在如何看待琼民源公司在北京的民源大厦项目的合法性,以及所得相关“收入”的真实性上;而关于虚构公积金的焦点则集中在琼民源相关土地开发项目的合法性与评估程序上。
两位知名的被告律师如此激烈地为马玉和辩护,认为这是财务做账的标准问题,不应该视为对市场的欺诈行为,甚至检察院在起诉书中也坦言马玉和是受人尊敬的企业领导人。在司法机关取证工作中,发现马玉和是一个对社会较有责任感、品德端正、踏实、勤恳、事业心极强的苦干家,创业至今,成果卓越,这些都得到了琼民源公司职员的肯定。或许我们有理由相信,马玉和并不是故意犯罪的。正如他在法庭最后陈述时所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股民的利益,要是琼民源复盘后出现股价大幅下跌,是他不愿意看到的。“即使受到挫折或蒙受冤屈,我也不会趴下,也不会改变我的原则。我无罪。”这个一度叱咤风云的民营企业家,用平静却坚决的语气如是说。
制造账面利润,促使股价攀高,使股民在二级市场获利。这或许就是马玉和自称“无罪”的基础。纵然马玉和的行为是为了维护琼民源股民的利益,但还有全体股民,还有市场的更高原则“三公”,践踏这个原则,就如同践踏“人的尊严”一样。是有一部分股民在琼民源从2元多飙至近25元中赚到了钱,但套牢的股民呢?在法庭上??中国证监会提供了琼民源造假的证词时认为,一旦琼民源股票复牌,股价估计会下跌25%~50%。也就是说,琼民源践踏“三公”原则为某些股民提供了非法竞争的机会,毫无疑问:有罪。
1998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就“琼民源案”作出一审判决:琼民源原任董事长马玉和因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公司聘用会计斑文昭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两年执行。这是首次运用1997年10月开始实施的,在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判处证券犯罪的个案,也是新《刑法》加进的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证券犯罪条款的首次运用。
在查处案件的同时,监管部门开始了对琼民源公司的重组工作。1998年11月,北京住总入主琼民源,负责行使第一大股东的权利,并提议召开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然而直到1999年6月19日,琼民源的重组才步入实施阶段,那天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就有关琼民源社会公众股与北京住总集团所持有的中关村科技进行等量置换事宜发布公告。公告称,琼民源199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中关村科技第一次股东大会已分别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将琼民源18742.347万股社会公众股与北京住总集团所持有的中关村科技18742.347万股股份进行等量置换,凡是琼民源1997年2月28日停牌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琼民源社会公众股股东均可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按1:1等量置换北京住总集团在中关村科技所持有的股份。换股部分上市之日起约一个月内,中关村科技向股权登记之日持有中关村科技社会公众股的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数额为限,按1:1比例发行新股(发行总额以18742.347万股为限),发行市盈率不超过13倍。
这个方案在1999年7月12日实施,琼民源股票被1:1置换成中关村股票,然后停牌了两年半的股票复牌。“似曾相识燕归来”,不过归来之燕完全不是“旧时燕”了,其价位由停盘时的23.49元跳高至37元开盘。
这一重组总算没有让套牢的股民尝到“原野雪崩”之苦,损失的仅仅是时间,琼民源股票的停牌创下了中国证券史上停牌时间最长的纪录。
1997年12月19日,在欢天喜地的军乐声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迎来了乔迁之喜。这座矗立在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证券大厦,以其奇特的造型令中外宾客赞叹不已。尤其是大厦的五楼,面积达3600平方米,可容纳1600多个交易席位,亚太地区最大的无柱型交易大厅,更令人惊羡不已。那电子化的警戒安全通道,那覆盖大厦南北两侧的全亚洲最大的电子显示屏,无不在告诉人们,中国证券市场的硬件建设至此不仅到位,而且“超前”了。
然而重要的并非是市场的硬件,在喜庆气氛中,“琼民源事件”在给市场管理者敲警钟:1997年市场的“软件”建设又将如何?在《证券法》尚未推出的1997年,市场又将如何规范运行?证券大厦建立在什么之上?我们市场的“三公”原则真正建立了吗?
第三、外患:金融风暴骤起
人民币不贬值
在《证券法》尚未颁布之时,股市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中国这个新兴市场本来就有待“三公”原则的建立,当监管一松懈时,有形无形的风险就会让投资者防不胜防。而1997年的中国股市,风险还不仅仅来自内部,国门外爆发的金融危机也正撞击着中国脆弱的股市大门。
东南亚的一些国家与地区资本市场全面对外开放,金融的监管体系却未能紧紧跟上。有的为了大力吸引外资,只求高速发展,金融监管意识薄弱,漏洞开始显露。市场永远是险恶的,充满了“尔虞我诈”和“牛鬼蛇神”。其漏洞肯定会成为以索罗斯为首的国际投机炒家的进攻对象。
1997年2月,国际金融大鳄突然浮出水面,大举攻击东南亚国家的货币,并在股市里兴风作浪,致使外资纷纷在东南亚资本市场撤资逃离,一场金融危机爆发了。
1997年6月国际投机资金对着泰铢疯狂扫射,大肆做空,一时间把泰铢打得狂挫。泰国政府坐不住了。在6月的最后几天,泰国央行运用外汇储备干预市场,抛出美元买进泰铢,企图挽住泰铢的跌势,然而投入上百亿美元的泰铢瞬间就打了水漂儿,被巨大的抛盘淹没得无影无踪。7月2日,在资本市场血流满面的泰国政府无奈地宣布取消泰铢对美元的联系汇率制,实行浮动汇率制,就此拉开了东南亚金融风暴的序幕。
此后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泰铢贬值25%,股市相应一泻千里,急剧通货膨胀。老百姓不得不“举头望物价,低头怨泰珠”,生活异常艰难。随着泰国金融体系的崩溃,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纷纷遭到大规模“空袭”,货币贬值达到15%~60%,股市下跌60%~70%,人们一夜醒来,发现财富被急剧蒸发,生活水平骤然间倒退了20年。这谁受得了?那些打算20年后再做一条好汉的人,上街闹事了。为此各国政治动荡不已。
影响旋即波及日本、韩国和俄罗斯,尤其是俄罗斯的卢布贬值速度惊人,据从俄罗斯回来的人们说,上一次厕所要收1000~2000卢布(2000年政府干脆把卢布去掉三个零,1000卢布变成1卢布),人民生活极度恶化,刚上台5个月的新总理为此赶紧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