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以后,由于军统与美帝情报机构相勾结,双方议定组织中美合作所。以后便由美方出资、出教官和器材,与军统合办“中美特种技术训练班”来训练武装特务,并由美国提供武器装备。军统为了压缩开支,除电讯班外,息烽、兰州、东南三个训练班全部停办,改办中美班了。抗日胜利后,这一大批由美帝装备的武装特务,经军统报蒋介石批准,编入交通警察总局及所属各总队。
1944年6月,息烽特训班除原特训班电讯系改称电讯班,仍归军统续办外,也改中美班。直到抗日胜利,中美合作所撤销,才全部结束离开了息烽。
(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业务档案A-48)军统集中营-国民党政权法西斯监狱组织的集大成者;就地取材,别墅、煤窑改建成集中营;监狱称学校,望龙门-白公馆、渣滓洞-息烽,小学-中学-大学在国民党政权统治大陆时期,实行一党专制独裁统治,这必然遭致人民民主力量的反抗。为了维护一党专制独裁统治,国民党政权就出现了军队多、特务多、监狱多的统治特点。军队多,除了蒋介石的嫡系中央军外,还有各地军阀和地方势力控制的杂牌军以及民团、保安团等。特务多,除了中统、军统外,还有康泽的别动队系统等。
监狱多,除了国家司法体系中正式的狱政系统外,还有各个特务机关在不同时期控制的秘密监狱系统,主要有反省院、战时青年训导团和军统秘密监狱等。
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由CC派(中统局的前身)特务系统控制的反省院横行一时。
1928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暂行反革命治罪法》,在当时的刑法典“内乱”罪基础上,扩大了施用范围,对凡是反对国民党及国民政府或不信仰所谓“三民主义”
的各种行为,都以“反革命罪”追究刑事责任。1931年,国民党政府又颁布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用以严厉惩办所有危害国民党统治秩序的言论和行为。为了防止这些政治性“罪犯”在监狱中影响普通刑事犯的政治立场,国民党政府在首都南京和各省部设立了反省院,以对“政治犯”进行特殊管理。反省院直接隶属于国民党中央和各省党部,主要关押共产党人和其他革命志士。
在设立反省院的同时,国民党还颁布了《反省院条例》。《条例》规定,凡违反《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或《暂行反革命治罪法》构成犯罪,经法院判决并已执行一定刑期,且有改悔实据者;或是上述犯罪、刑罚已执行完毕,但被认为有可能再犯该罪者;或依《共产党人自首法》“自首分子”或所谓案情较轻的“共产党人犯”,都要送交反省院,“俾资反省”。1932年,国民党政府司法行政部遵照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指示,严令各地法院:凡被以“反革命罪”判处刑罚的“犯人”,即使刑期已执行完毕,只要法院所在地的国民党最高党部认为被释放者有再犯的可能,即可将其移送反省院“训管”;1935年修正的《反省院条例》规定,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有权决定送入反省院的人员名单,也就是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可不依任何法律规定,决定把某些人送往反省院监禁,反省院必须接收。
反省院的组织机构除设有一般监狱相同的部门机闳樕偱构和官职外,与普通监狱不同的是,反省院的院长几乎都由CC系特务分子担任,另外还设有一个特殊的机构-评判委员会。评判委员会的成员由该反省院所在地的国民党党部代表、高等法院推事、检察官组成。评判委员会权力极大,可决定被监禁者是否出院或是否延长监禁的期限等重大司法行刑事宜,而其中决定性的意见则来自国民党党部代表。因此,反省院的组织关系表面上属于司法系统,实际上完全由CC系秘密特工总部控制,是国民党政权推行一党独裁法西斯专制统治的重要工具。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国共合作建立起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全国人民强烈要求“释放政治犯”,关押在反省院的“政治犯”大部分陆续被释放,各地的反省院也相继结束。
1938年,武汉失守后,抗日战争进入到战略相持阶段。由于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坚定地实行全民抗战政策,广泛发动群众开辟敌后抗日民主根据地,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力量获得了迅速的发展,一方面,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和新四军的队伍得到极大的发展,另一方面,大后方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开展的抗日民主救亡运动轰轰烈烈,遂引起蒋介石统治集团的恐慌。1939年1月,国民党在重庆召开了五届五中全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整理党务”和研究“如何与共产党作积极之斗争”。蒋介石在会上作了《唤醒党魂发扬党德与巩固党基》和《整理党务之要点》的演讲。会议根据蒋介石的演讲确定了“溶共、防共、限共”的方针,并设立“防共委员会”;会议确定国民党的政策重点由对外转向对内。这次会议的召开,是抗战时期国民党改变政策,逐渐采取消极抗战、积极反共政策的标志。根据会议确定的方针,国民党陆续制定了《限制异党活动办法》、《异党问题处理办法》、《处理异党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反共文件,并先后于1939年冬至1940年春、1941年1月和1943年3月至7月,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反共高潮。国民党政权一方面制造摩擦,武力攻击八路军和新四军,另一方面在国民党统治区实行政治高压统治,设立了大大小小的各种秘密监狱,用以逮捕、关押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
1941年2月,为协调反共行动,国民党中央党政军联席会报决定,由行政院会同中央党部、军委会政治部、中统局、军统局和三青团,组织“战时青年训导团筹备委员会”,三青团中央干事会指派康泽、徐君佩,军委会政治部指派邓洁铨,中统局指派王思成,军统局指派郑锡麟等五人担任筹备委员,徐君佩为主任筹备委员。“战时青年训导团”于1942年1月成立,由三青团主办,由康泽任主任,总部设在重庆。
《战时青年训导团组织大纲》规定:“触犯非常时期维持治安紧急办法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应入本团受训:1.情有可矜以不迳行判决为宜者;2.有重大嫌疑证据不足者;3.自首者。”根据这些“收训”标准,全国各地逮捕了大量的共产党员和爱国人士,除重庆本团总部外,相继在全国各地建立了东南分团、鲁苏豫皖边区分团、湘黔分团、豫鄂分团、恩施分团、榆林分团、立煌分团、洛阳分团、贵州收容所等,此外另有名义上隶属“战时青年训导团”、由胡宗南领导管理的“军事委员会西北青年劳动营”。
各地的“战时青年训导分团”的组织结构一般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书1人,下设教务、训育、总务三个组,各置组长1人,并设考验委员会和大队部一至二个。当时捕入“战时青年训导团”本团、分团的“奸伪青年”,人数之多实是惊人。
仅据1944年度统计,收训“奸伪青年”5670人,经过六个月至一年训练期间,考验委员会对每个受训人员进行严格的思想考核,凡“思想已趋正轨”的人,在办理了自新悔过手续和加入三青团后,准予结业出团。结业出团的受训人员,共1630人,占受训总人数28.7%以上。至于未能达到训练预期效果的人,则延长训练时间继续“受训”。
在各地的“战时青年训导团”分团中,以“战时青年训导团东南分团”即着名的“上饶集中营”规模最大、历时最长。
1941年1月,在第二次反共高潮中,国民党第三战区集结部队7个师8万余人,以绝对优势兵力在安徽泾县茂林地区伏击奉令北移的新四军军部及所属部队,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经过7昼夜浴血奋战,新四军指战员9000余人,除部分突围外,被俘数千人,其余壮烈牺牲。国民党第三战区将被俘的数千名新四军将士集中起来,成立了“第三战区司令长官司令部训练总队”,开进上饶周田村,与此同时,将皖南事变前后在东南各省地方上被捕来的共产党人和其他爱国革命志士也移囚周田村,编为“第三战区司令长官司令部特别训练班”,由此形成着名的上饶集中营。国民党政府军政部还专门为此颁发了《新四军被俘官兵管训实施办法》。
上饶集中营由康泽系大特务、驻第三战区政治部情报专员室少将专员张超担任实际负责人。
1942年4月,“训练总队”和“特训班”整编为“战时青年训导团东南分团”,分团部设在江西上饶周田村,主任由第三战区中将高参卢旭担任,副主任由张超担任,负实际责任,分团部设教务、训育、总务三组和秘书室,下辖二个大队,每个大队辖三个中队。上饶集中营的范围,除周田村外,还包括附近的七峰岩监狱、李村监狱、石底监狱、茅家岭禁闭室等。国民党特务机关把它装扮成军事训练机关,被囚人员一律着军服,称“学员”。在集中营里,先后有150多人遇难,其中着名烈士有新四军政治部秘书长黄诚、新四军政治部组织部长李子芳、新四军第二纵队副司令员冯达飞、新四军第三支队司令员张正坤、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新四军联络处处长肖正纲等。新四军军长叶挺也曾在集中营里关押过,后转押其他地方。
1942年夏,日军逼进上饶,三战区机关撤往闽北山区,集中营也随之转移。6月下旬,迁移至福建建阳县(今建阳市),1943年7月再迁至崇安县(今武夷山市)。
1945年抗战胜利,毛泽东亲赴重庆与蒋介石进行关于和平建国的谈判,谈判结果国共双方签署了《双十协定》。根据这个协定中关于释放被囚的政治犯的要求,“战时青年训导团”本团及各分团均于1945年12月至1946年2月先后裁撤。但是,国民党当局违背协定精神,向各地下达密令,要将所谓“顽固”的囚犯转押进地方监狱,即本团及各分团对于凡经考验委员会考核不能结业出团的“学员”,由本团分团径送当地法院审判处理。
1945年10月,卢旭、张超签发“战时青年训导团东南分团”关于移交所谓囚犯致崇安县司法处的公函:
查本分团现已奉令结束,经召开考验会决定,本四期教育不能结训学生计有郭大光等四十名。遵照中央团部申铣电示,凡思想顽固不能结训者均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办理。兹将本期未能结训学生郭大光等四十名,暨该生等案卷四十卷,考核册一本,一并送交贵处验收。其中有最冥顽分子郭大光,中毒甚深,应严加拘押,以防意外。
至此,历时近五年的上饶集中营宣告结束。军统在从事反共反人民和为蒋介石诛除异己所进行的活动中,非法逮捕、诱骗、绑架了大量共产党人、民主进步人士和各种“反蒋分子”,它除了与其他特务系统合作建立法西斯秘密监狱组织外(如抗战时期直接参与筹建“战时青年训导团”),还自成系统地在各地设立了许多秘密监狱、看守所和禁闭室。军统局建立的秘密监狱系统,可以说是国民党政权秘密监狱组织的集大成者,除具有其他秘密监狱组织的功能外,一是其规模较大而相对集中,特别是军统局迁到重庆后,这些监狱和看守所就相对集中分布在重庆和贵州一带,形成了集中营的规模;二是囚犯的身份复杂,各种政治派别、各个阶层人物,甚至包括汉奸和外国人;三是其体系完备,对囚犯根据案情性质等实施不同的关押管制,如在军统内部,称这些监狱、看守所为“学校”,并根据它们的规模和关押“政治犯”案情的性质,又分为“小学”、“中学”、“大学”三级,同时建立起很多小型秘密监狱,对身份特殊的囚犯实行单独关押。
“小学”设在重庆望龙门湖广会馆的望龙门看守所。在这里关押的人犯,大多属于案情较轻或尚在侦讯阶段的,一般关押时间较短暂,囚禁两三个月后,案情轻的,可能就“毕业”释放,案情较重的,即解押到军统重庆集中营的白公馆看守所和渣滓洞看守所,即“升中学”。
“中学”为重庆歌乐山下的白公馆、渣滓洞监狱。白公馆监狱是由原四川小军阀白驹的别墅改建的,渣滓洞监狱是由原煤场房舍改建的。白公馆、渣滓洞由于关押条件差、人员多、刑罚严酷和发生了震惊中外的集体大屠杀,被称为“两口活棺材”。
在“中学”关押的人,一般都是案情比较重大,或已经定案须监禁半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人。若须监禁三年以上,或案情重大,或案情复杂无法定案者,则要送到设在贵州省息烽县的息烽监狱,即所谓“升大学”。1946年7月息烽监狱撤销,白公馆便代之成为“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