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筱枭。
从出生到高中毕业,都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长辈眼中的乖乖女,老师心中的品学兼优生,同学话语里的学霸。八年级跳级一届,高中物理竞赛全国二等奖。保送复旦大学。主修新闻学。能文艺能卖萌。谁都认为我会以高学分毕业,然后进入知名的电视台工作,过着顺风顺水的人生。说真的,连我自己也这么觉得。
直到大一那年的跨年夜。泡了大半个学期图书馆的我,在室友美名其曰的联谊会上,遇到了我这辈子命运的羁绊。十二月末的寒风凛冽,他穿着厚重的黑色棉衣,在疾跑中撞向了我,从小缺乏敏捷手脚的我,在室友的惊呼中倒在了地上。我似乎看到了他努力伸向我的手。然后丢掉的包裹里散落了一地的布娃娃。后来我才知道他叫鞑靼,日常勤工俭学,在天桥上卖着娃娃,被城管追着。
用室友的话说,那晚满天星空配上布娃娃雨,加上倒地的我和慌张的他,是她到目前为止见过最狗血的画面。但她不知道奇妙的其实还在后面。
三月的烟雨气息充斥在南方街头,我做完家教回来,遇见了在路上卖唱的他,一首民谣,说不完的故事,全然对应不上他那张稚嫩的脸庞。他竟然还记得我。嚷嚷叫我点首歌。作为他的今晚的结尾曲。一首《醉赤壁》,送给我心心念念的女神,他低头说到。唱歌好听的人果然是上辈子被上帝宠爱的天使。那一刻的他,在发光。被莫名搭讪的不爽感也瞬间全无。他说请我吃饭,作为上次的赔礼。
路边的夜宵摊,人满为患。他拉着我坐下,点了两大盘小龙虾。隔壁桌的喝醉酒的男生大唱征服,并摇摇晃晃的走向我。我没想到他们会打一架。我没想到我们会在午夜的街道上狂奔,最后住在了一家青年旅馆。没想到我们恋爱了。
那是我不会想过的人生,他的兼职充斥了他几乎全部的课余时间,我陪他去进货,站在身边给他拿吉他,被城管追的一次又一次满地大跑,在午夜的街头看到无数醉酒的青年,或许失意,或许流浪。这些都没什么。他会早起,跨越大半个城给我送一份爱吃的早餐,会在刮风的时候给我披上外套,我们走在看似喧闹的上海街道,却走着只有彼此的林荫小道。这一切,都很美好。
暑假的旅行,是他给我最美的礼物。走在丽江的古镇,看着街边悬挂的大红灯笼,吃着米线,在大冰的小屋里遇到了同样唱着民谣的歌手。踏在内蒙古草原,来来往往的马匹,狂放不羁的他,辽阔无比的草原。行在苏州烟雨城市,环溪而立的城市,随处可见的拱桥,以及温润如玉的江南人家。他说,要体验生活,才是人生。
他的离开突如其来,就如当初的到来那样猝不及防。我哭了一个星期,寻了一个月。走过我们一起走过的街道,点点滴滴的回忆扑面而来。其实我早该预料到,任何狗血的故事都有个不幸的结局。他走了,我觉得我变成了他。
毕业之后,开了家醒酒店。给流浪的人一个提供歇脚的地方,给失意的人带来温暖的港湾。南南北北的人讲述着自己的故事,墙上贴满了各色的话语。一碗醒酒汤,发白的汤色里飘着黄豆芽,海带结,豆腐,小鱼干。淡淡的蒜香飘着。简单的一切,融进了无数的孤单与失意,暖化了无数的不期而遇和不慌而散。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像极了他的男生。后来的后来,我嫁给了他,过上了那熟悉却陌生的生活。
我叫筱枭。
他叫鞑靼,在我们认识的第三个年头,救了一个啼哭的孩子,却永远的消失在了熊熊大火里。